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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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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有部分同学手上有很多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真题,却不知道如何运用它来为自己提升,还有些同学一味的做真题,到头来还是无法提高分数。那么如何有效利用真题来加强自己呢?乐教考试网温馨提示:做真题一定要结合自身复习的进度和情况,切不可盲目抓重点。预祝大家取得一个理想的成绩,也可随时关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http://www.topksw.com/kuaiji/),我们将第一时间公布相关考试信息。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法》适用范围的是()。 A.自然人之间因继承财产发生的纠纷 B.农户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 C.纳税企业与税务机关因纳税发生的争议 D.公司之间因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 【答案】D 【答案解析】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有:(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选项A);(2)行政争议(选项C);(3)劳动争议;(4)农业承包合同纠纷(选项B)。 2.下列关于地域管辖的表述中,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可由监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公路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可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未约定的,可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D.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未约定的,可由出票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所涉及考点2015年教材已经删除;(2)选项B: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选项D: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一定期间内,债权人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该期间为()。 A.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B.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9个月 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6个月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9个月 【答案】A 【答案解析】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中止事由,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4.甲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是()。 A.张某,因挪用财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已逾6年 B.吴某,原系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已逾5年 C.储某,系丙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该公司股东会决策失误,导致公司负有300万元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 D.杨某,原系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逾2年 【答案】D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选项A);(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选项B);(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选项D);(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5.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20%、35%和40%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甲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B.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D.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B: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2)选项CD: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的下列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④变更公司形式。 6.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监事张某2012年3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B.董事吴某2012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罗某2013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D.经理王某2014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 【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选项B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不受25%的比例限制;(3)选项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7.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经理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聘任 B.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C.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D.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2)选项B: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3)选项C: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4)选项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8.下列中国公民中,依法可以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是()。 A.某市中级法院法官李某 B.某商业银行支行部门经理张某 C.某大学在校本科生袁某 D.某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金某 【答案】C 【答案解析】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9.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组织机构的表述中,不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B.董事会成员不得超过3人 C.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D.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营企业 【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合营企业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10.下列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方式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B.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均价 C.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控股股东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D.可采用广告方式发行 【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中,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名;(2)选项B: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3)选项C: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4)选项D: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11.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为1.2亿元人民币,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下列关于该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表述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 B.该公司债券的拟发行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 C.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核准的用途,但如公司新项目成功上市,经股东会决议后可将募集资金的10%用于新项目 D.该公司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B: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2)选项C: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3)选项D: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12.根据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机关中,有权对个人储蓄存款采取扣划措施的是()。 A.检查机关 B.税务机关 C.公安机关 D.审计机关 【答案】B 【答案解析】有权对个人储蓄存款依法采取查询、冻结和扣划措施的只有人民法院、税务机关和海关。 13.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未作提示或者未明确说明的,该免责条款()。  A.不产生效力B.效力待定 C.可撤销D.可变更 【答案】A 【答案解析】对保险人的免责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14.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下列记载事项中,出票人可以授权补记的是()。 A.出票日期B.出票人签章 C.付款人名称D.收款人名称 【答案】D 【答案解析】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15.甲公司于2012年2月10日签发一张汇票给乙公司,付款日期为同年3月20日。乙公司将该汇票提示承兑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于同年3月23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时遭到拒绝。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期限是()。 A.自2012年2月10日至2014年2月10日 B.自2012年3月20日至2014年3月20日 C.自2012年3月23日至2012年9月23日 D.自2012年3月23日至2012年6月23日 【答案】B  【答案解析】远期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承兑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2012年3月20日)起算;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算。 16.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伪造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票据伪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的人变更票据金额的行为 B.被伪造人应向善意且支付了对价的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C.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D.伪造人因未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义签章,故不承担票据责任之外的民事责任 【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票据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2)选项B: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3)选项D:由于“伪造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17.2012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厂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 B.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  C.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新要约 D.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 【答案】D 【答案解析】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是对原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应视为“新要约”。 18.甲公司于7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出售一批原材科,要求乙公司在1个月内做出答复,该要约于7月2日到达乙公司。当月,因市场行情变化,该种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升,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能否撤销要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不可以撤销该要约,因该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 B.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C.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承诺期限届满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D.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发出即可 【答案】A 【答案解析】要约人(甲公司)确定了承诺期限,不得撤销要约。 19.16岁的小林参加中学生科技创意大赛,其作品“厨房定时器”获得组委会奖励。张某对此非常感兴趣,现场支付给小林5万元,买下该作品的制作方法。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该合同可撤销,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该合同无效,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该合同有效,因该合同对小林而言是纯获利益的 D.该合同效力待定,因需要由小林的法定代理人决定是否追认 【答案】D 【答案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是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当然有效。在本题中,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订立的并不是纯获利益的合同,所以是效力待定的。 20.甲、乙双方于2013年1月7日订立买卖1000台彩电的合同,价款200万元,双方约定:甲支付全部价款后,彩电的所有权才转移给甲。乙于2月4日交付了1000台彩电,甲于3月5日支付了100万元,5月6日支付了剩余的100万元。下列关于彩电所有权转移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是()。 A.2月4日1000台彩电所有权转移 B.3月5日1000台彩电所有权转移 C.3月5日500台彩电所有权转移 D.5月6日1000台彩电所有权转移 【答案】D 【答案解析】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21.某书店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4月销售图书取得含税销售额6.78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书店此项业务的增值税销项额为()万元。  A.0.78B.0.88C.0.99D.1.15 【答案】A 【答案解析】图书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书店此项业务的增值税销项额=6.78÷(1+13%)×13%=0.78(万元)。 【解释】财税〔2013〕87号文第二条明确: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本题2015年教材并没有发生变化,建议考试跳过此题。 22.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下列行为涉及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是()。 A.将购进货物用于修缮建筑物 B.将购进货物用于职工福利 C.将购进货物用于生产应税产品 D.将购进货物用于奖励职工 【答案】C 【答案解析】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3.2014年5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电脑的合同,双方约定总价款为80万元。6月3日,甲公司就80万元货款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6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第一笔货款45万元,6月2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第二笔货款35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A.5月8日B.6月3日  C.6月10日D.6月25日 【答案】B 【答案解析】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4.2011年4月1日,甲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向未上市的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乙公司(该公司属于中小企业)投资120万元,股权持有至2013年6月1日,甲创业投资企业2013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乙公司的投资额可以抵免的数额为()万元。 A.OB.84C.96D.108 【答案】B 【答案解析】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当年抵扣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25.某公司2013年度支出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1000万元,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150万元,为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80万元,为公司高管缴纳商业保险费3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2013年度发生上述保险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数额为()万元。 A.260B.230C.200D.150 【答案】C  【答案解析】(1)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150万元)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2)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1000×5%=50万元),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3)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30万元),不得扣除。 26.2013年度某企业通过市政府向灾区捐款100万元,直接向受灾小学捐款20万元,两笔捐款均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该企业当年的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A.1000B.1020C.1120D.1070 【答案】B 【答案解析】(1)企业通过市政府向灾区捐款100万元,属于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笔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1000×12%=120(万元),实际捐赠额为100万元,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无需调整;(2)直接向受灾小学的捐款2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20万元;(3)该企业201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0+20=1020(万元)。 27.甲公司2013年取得一项发明专利,乙、丙、丁、戊四个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使用其专利。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甲公司专利权的是()。 A.乙公司购买了甲公司的专利产品,经研究产品的原理后仿造该产品 B.丙公司在甲公司申请专利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 C.丁公司为进行科学实验而使用甲公司的专利产品 D.戊公司取得强制许可后制造该专利产品 【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B:非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在专利权人获得专利权后,非专利权人有权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专利技术,不视为侵犯专利权;(2)选项C: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3)选项D: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向申请实施专利技术的申请人颁发专利强制许可证的制度,此种行为不属于侵犯专利权。 28.甲通过互联网散布竞争对手乙的产品中掺杂有害物质的虚假信息,致使乙的商品信誉在消费者心中降低,给乙造成巨大损失。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规定,甲的行为是()。 A.虚假宣传 B.欺骗性标示 C.诋毁商誉 D.仿冒 【答案】C 【答案解析】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传播有关竞争对手的虚假信息,以破坏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9.下列商品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是()。 A.卷烟 B.服装 C.食品 D.化妆品  【答案】A 【答案解析】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生产经营者,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销售。 30.某事业单位拟采购一种特定的技术服务,经向社会公开招标没有合格标的,在此情形下,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该事业单位可以采用的采购方式是()。 A.询价 B.邀请招标 C.竞争性谈判 D.单一来源采购 【答案】C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二、多选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仲裁员审理案件时必须回避的有()。 A.是本案的当事人 B.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C.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  D.接受当事人的礼物 【答案】ABCD 【答案解析】仲裁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选项AC);(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选项B);(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选项D)。 2.根据《民事诉法》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有()。 A.有书面诉状 B.有明确的被告 C.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D.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答案】BCD 【答案解析】起诉必须符合法定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选项D);(2)有明确的被告(选项B);(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选项C);(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范围,同时还必须办理法定手续。 3.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B.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即为注册资本 C.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答案】ACD 【答案解析】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行规定的以外,新《公司法》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规定;取消了“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的规定。 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股东会特定事项作出的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下列属于该特定事项的有()。 A.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 B.公司合并、分立的 C.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 D.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答案】ABD 【答案解析】有限责任公司出现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选项AB);(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选项D)。 5.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 A.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事宜 B.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C.就有限合伙企业中的特定事项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  D.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答案】ABD 【答案解析】(1)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①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选项A);②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选项D);③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选项B);④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⑥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⑦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⑧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2)选项C: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6.甲公司收购乙上市公司时,下列投资者同时也在购买乙上市公司的股票。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据,与甲公司为一致行动人的投资者有()。 A.甲公司董事杨某 B.甲公司董事长张某多年未联系的同学 C.甲公司某监事的母亲 D.甲公司总经理的配偶 【答案】ACD 【答案解析】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与投资者属于一致行动人。  7.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某些人员具有保险利益。该人员包括()。 A.投保人的父亲 B.投保人赡养的伯父 C.投保人抚养的外甥女 D.投保人的孩子 【答案】ABCD 【答案解析】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①本人;②配偶、子女、父母(选项AD);③上述人员以外的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选项BC);④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8.下列关于开户单位现金管理的表述中,符合《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有()。 A.开户单位可从其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开支 B.开户单位可以自行保存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 C.开户单位的全部现金收入必须存入开户银行 D.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从开户银行提取 【答案】BD 【答案解析】(1)选项AD: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2)选项BC: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除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外,必须存入开户银行,不得自行保存。  9.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一套生产设备,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做了明确约定,但未约定质量检验期间。甲公司收到设备后,因故一直未使用,亦未支付剩余货款。收到货物两年后,甲公司才开始使用该设备,却发现该设备的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当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时,甲公司以设备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并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下列关于甲公司权利义务的表达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有()。 A.因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B.虽未在法定期间提出质量异议,但因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有权拒付剩余货款 C.因设备质量不合格,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甲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D 【答案解析】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10.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提供的下列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A.某邮局提供的代办速递服务 B.某航空公司提供的飞机播洒农药服务 C.某汽车租赁公司从事的汽车租赁服务 D.某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鉴证服务 【答案】CD  【答案解析】(1)选项A: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级分支机构)代办速递、物流、国际包裹、快递包裹以及礼仪业务等速递物流类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以及为金融机构代办金融保险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免征增值税;(2)选项B: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免征增值税。 1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下列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A.转让股权的收入 B.接受捐赠的收入 C.取得的财政拨款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答案】AB 【答案解析】(1)选项AB:属于应税收入;(2)选项CD:属于不征税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有()。 A.合理工资薪金总额2.5%以内的职工教育经费 B.企业所得税税款 C.交通罚款 D.消费税税款  【答案】BC 【答案解析】(1)选项A: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2)选项BC:属于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项目;(3)选项D:纳税人按照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可以在税前扣除。 13.甲公司2013年度取得销售收入4000万元,当年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6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关于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数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万元 B.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36万元 C.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600万元 D.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0万元 【答案】AD  【答案解析】(1)选项AB: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60×60%=36万元),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4000×5‰=20万元),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万元;(2)选项CD: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4000×15%=600万元),准予扣除;在本题中,该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20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可以全部在税前扣除。 14.下列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协议有()。 A.甲、乙两家钢材公司为应对经济不景气、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达成的限定钢材生产数量的协议 B.甲药厂和乙药店约定乙药店销售甲药厂的某种专利药品时,只能按某一固定价格出售 C.某日化企业为促销一种新开发的护肤品,与所有经销商约定,销售产品时每瓶售价不得超过120元 D.生产同类产品的甲、乙公司约定,甲公司的产品在长江以北市场销售,乙公司的产品在长江以南市场销售 【答案】BD 【答案解析】(1)选项A: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所达成的垄断协议,可以免于处罚(垄断协议行为的豁免);(2)选项B:属于法律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固定转售价格);(3)选项C:如果限定转售的“最低价格”,则属于法律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而本题限定的是转售的“最高价格”;(4)选项D:属于法律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划分市场)。 15.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可以作为商标标识的有()。 A.声音 B.纯字母 C.纯数字  D.纯图形 【答案】ABCD 【答案解析】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0题,每小题1分,共1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只要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判决就应停止执行。() 【答案】× 【答案解析】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3.甲持有某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9%,因公司管理人员拒绝向其提供公司账本,甲以其知情权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为此,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  【答案解析】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债权人在2年内未向原投资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原投资人的偿还责任消失。() 【答案】× 【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缴付出资后,应当由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 【答案】√ 【答案解析】合营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当由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企业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6.已经设立抵押权的动产又被留置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答案】× 【答案解析】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7.王某与吴某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化妆品买卖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 【答案】√ 【答案解析】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8.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案】× 【答案解析】纳税人提供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属于营改增的试点范围。 9.甲公司2013年开发一项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为80万元,尚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在甲公司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该项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扣除的数额为120万元。() 【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则甲公司该项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扣除的数额=80+80×50%=120(万元)。 10.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答案】√ 【答案解析】国务院所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四、简答题(本类题共3小题,每题6分,其18分) 1. 2011年10月,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协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甲以劳务出资;乙出资5万元;丙、丁各出资50万元。合伙协议对其他事项未作约定。  2013年1月8日,A企业与B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货款80万元,收到货物后7日内付款。2月26日A企业如约收到货物,但因资金周转困难一直未付款。 4月,乙因发生车祸瘫痪,退出A企业,并办理了退伙结算。 7月,丙未征求其他合伙人的意见,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C银行借款15万元。 8月,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丁由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 9月,B公司向A企业催要上述到期货款,因A企业无力偿还,B公司遂要求乙承担全部责任,乙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B公司又要求丁承担全部责任,丁以债务发生时自己为有限合伙人为由拒绝。 要求: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丙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将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乙拒绝向B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丁拒绝向B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丙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将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法。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丙是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对出质未作约定,丙可以出质。  (2)乙拒绝向B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不合法。根据规定,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本题中,A企业对B公司负担的债务发生在普通合伙人乙退伙之前,乙应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丁拒绝向B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不合法。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本题中,丁应该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 甲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5月发生下列事实: (1)5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钢材,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钢材总价款100万元;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定金20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付全部货物;甲公司于乙公司交付货物后10日内支付全部货款。5月16日,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10万元定金,乙公司接受并未提出异议。 (2)5月20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的租赁合同到期,但丙公司尚未支付50万元到期租金。5月30日,因欠丁公司的债务到期,甲公司将其对丙公司的50万元的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 (3)5月26日,甲公司所在地发生自然灾害,当地政府组织救灾募捐活动,甲公司当场承诺捐款20万元,但一直未履行。其后甲公司因业务不景气,欲撤销该项赠与。 要求: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例中,支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的定金数额不符,有效定金数额应为多少?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对丙公司是否生效?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是否有权撤销赠与?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有效定金数额应为10万元。根据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在本题中,乙公司接受了10万元定金并未提出异议,视为双方当事人对定金合同进行了变更,故有效的定金数额为10万元。 (2)甲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对丙公司不生效。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本题中,甲公司转让债权时未通知丙公司,故对丙公司不发生效力。 (3)甲公司无权撤销赠与。根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3. 2010年3月8日,某食品厂向某面粉厂购买面粉20吨,货款共计12万元。同日,食品厂向面粉厂出具了以自己为出票人、其开户行A银行为付款人、面粉厂为收款人、票面金额为12万元的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一张,并在该汇票上签章。 3月20日,面粉厂向某机械厂购买一台磨面机,价款为12万元,因此欲将其所持汇票背书转让给机械厂。机械厂要求对该汇票提供票据保证,鉴于养鸡场欠面粉厂12万元货款,于是面粉厂请求养鸡场提供担保。后养鸡场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  3月27日,面粉厂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机械厂。4月2日,机械厂持票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食品厂经营状况不景气、即将解散为由拒绝付款,并作成退票理由书交给机械厂。机械厂欲行使追索权。 要求: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例中,谁是被保证人?简要说明理由。 (2)本案例中,保证日期为哪一天?简要说明理由。 (3)机械厂可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权? 【答案】 (1)出票人食品厂为被保证人。根据规定,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在本题中,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承兑,出票人食品厂为被保证人。 (2)2010年3月8日为保证日期。根据规定,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在本题中,出票日期2010年3月8日为保证日期。 (3)机械厂可向食品厂、面粉厂、养鸡厂行使追索权。 五、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2分)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2014年6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外购一批小麦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万元、增值税额13万元;支付给运输该批小麦的乙运输公司运费8万元,取得普通发票。  (2)外购一批高粱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万元、增值税额26万元。因管理不善,购进的高粱当月发生霉变,霉变部分占购进部分的10%。 (3)向农民收购一批荞麦作为原材料,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40万元,委托丙运输公司运输,取得的丙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3万元。 (4)外购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50万元。 (5)向某商贸企业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585万元。 (6)提供技术转让,取得收入10万元。 已知:甲酒厂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及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列出算式,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单位:万元)。 (1)甲酒厂外购小麦负担的进项税额及支付运费负担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分别说明理由。 (2)计算甲酒厂外购高粱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甲酒厂收购荞麦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4)计算甲酒厂外购生产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5)计算甲酒厂销售白酒的销项税额。 (6)甲酒厂提供技术转让的收入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缴纳,说明理由。 【综合题答案】  (1)①甲酒厂外购小麦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因为购买的小麦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应税项目,并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②支付的运费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得中抵扣。因为甲酒厂从乙运输公司取得的是普通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甲酒厂外购高粱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6×(1-10%)=23.4(万元) (3)甲酒厂收购荞麦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0×13%+3×11%=5.53(万元) (4)甲酒厂外购生产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50×17%=42.5(万元) (5)甲酒厂销售白酒的销项税额=585÷(1+17%)×17%=85(万元) (6)甲酒厂提供技术转让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最后,乐教考试网提醒大家,要劳逸结合,适当放松,同时要对自己有信心,考试前注意身体,注意休息,苍天不负有心人,胜利终将属于你!如果觉得自己复习的内容还不够多,且没有把握,建议购买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提分卷,对提高成绩、顺利通过大有好处。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老师帮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