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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03 08:31:10 发布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机制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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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机制解析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机制是一种在政府有关部门监督下,由专业公司提供社会化有偿服务的管理模式。具体说,就是由政府通过招标或市场竞争产生的污水处理企业,在一定的产权关系约束和政府的监督(主要是服务质量和价格)下,根据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生产、销售或提供城市污水处理服务,经营收入来自于消费者的购买,如居民和企业交纳的污水处理费。对于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模式:1.托管模式。这种模式是由政府投资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委托给专业化的运营公司运营,实行社会化的有偿服务。该模式的优点是:对政府来说,虽不能通过这种方式收回投资,但能引入竞争机制,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对运营公司来说,前期投入非常小,从政府那儿取得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相对稳定,风险较小。2.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模式。这种模式是由政府、企业或政府与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组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投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由公司经营,实行社会化有偿服务,所得利润按投资比例或股份进行分配。3.会员制模式。这种模式是由若干个排污企业按照各自的运营规模、废水性质、处理难度以及废水排放量所占的比例出资,共同建设一套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的运转费用按上述几个因素在各企业间分摊。在处理能力有剩余的情况下,可向其他单位开放,但实行有偿服务。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可以形成“规模效益”\n,节省用地、投资和运行费用,提高处理效率。4.BOT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这是一种建设权与经营权相结合的方式。政府通过出让建设项目一定期限的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项目的融资与建设,而项目的投资者在规定的经营期限结束后,将该项目的产权和经营权无偿地移交给政府。BOT模式的优点在于:其一,有利于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在BOT模式下,政府无需投资,只是付出“特许经营权”,就能建起污水处理厂;其二,有利于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采用BOT模式,可以吸引大量的国内外民间资本来投资,解决政府资金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而且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项目管理水平、技术水平都会有明显的提高。中国第一座以BOT方式建设的城市污水处理厂2001年年底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竣工并运行。这座污水处理厂由美国金州集团北京金源环保公司投资建设,建成后通过向排污者收取污水处理费来维持运营和收回投资,并获得一定的利润。预计10年后收回投资,20年后将污水处理厂移交给开发区政府。5.TOT模式。即移交——运营——\n移交。在这种模式下,投资者需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资金给政府,以获得已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收益权,政府则可将获得的资金用于建设新的污水处理厂。从本质上看,这种模式是一种政府将污水处理设施出租给私人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的金额是私人交纳的租金。这种模式对投资者来说,由于受让的是已建成且正常运营的项目,不需承担建设期的巨大风险,因此愿意采用它。另外,这种模式也有利于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运作效率。6.捆绑模式。这种模式就是将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与自来水项目捆绑在一起建设。对投资者来说,由于自来水项目具有投资回报高、风险小的特点,比污水处理项目有更高的投资价值,将污水处理项目与自来水项目捆绑在一起,可以有效地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率。特别是中国自来水的处理成本远低于污水的处理成本,而自来水的水价远高于污水处理收费,这样的项目对投资者极具吸引力。以上几种模式各有特点,BOT模式适合于新建污水处理项目,政府可用未来市场的收益换取资本来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TOT模式适合于新建成的污水处理项目,这有利于政府盘活存量资产,利用变现资金进一步加快新的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托管模式则适合于早期已建成的项目。而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模式既适合于新建项目,又适合于早期已建成的项目,早期由国家投资建成的污水处理厂通过这种模式进行改制,可实现政企分离,提高运营效率。在给水缺口较大地区,则可以采用供排水捆绑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