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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3:37:31 发布

GBT23875-2009饲料用喷雾干燥血球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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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120B4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3875—2009饲料用喷雾干燥血球粉Spray-driedanimalbloodcellsforfeedstuffs2009-05-26发布2009-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GB/T23875-2009前言本标准参考美国官方饲料管理协会(AAFCO)和欧盟动物源性产品的有关规定制订本标准。本标准由全国饲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北京养元兽药有限公司、上海杰隆生物制品有限公司、SONAC(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小敏、徐玲、成国祥、周增太、高利红、何一凡、杨林。I GB/T23875-2009饲料用喷雾干燥血球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用喷雾干燥血球粉的定义、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饲料用喷雾干燥血球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5009.44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6003.1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GB/T6432饲料中粗蛋白测定GB/T6435饲料中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含量的测定(GB/T6435,ISO6496:1999,IDT)GB/T6438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GB10648饲料标签GB/T13080饲料中铅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GB/T14699.1饲料采样(GB/T14699.1,ISO6497:2002,IDT)GB/T18246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GB/T18823饲料营养成分及卫生指标分析允许误差的通用标准GB/T18869饲料中大肠菌群的测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3.1饲料用喷雾干燥血球粉(Spray-driedanimalbloodcellsforfeedstuffs)又称喷雾干燥血细胞粉动物鲜血分离出血浆后,经喷雾干燥制成的产品。4要求4.1感官要求本品为具有血制品特殊气味的暗红或类红色的均匀粉末,无腐败变质异味,不得含有植物性物质。4.2质量要求饲料用喷雾干燥血球粉质量要求见表1。表1饲料用喷雾干燥血球粉质量要求项目指标细度(通过孔径为0.20mm试验筛)/%≥95.0水分(质量分数)/%≤10.0粗蛋白质(质量分数)/%≥90.01 GB/T×××××-××××粗灰分(质量分数)/%≤4.5赖氨酸(质量分数)/%≥7.5挥发性盐基氮mg/100g≤45.0铅(Pb)(质量分数)/mg/kg≤2.04.3微生物卫生指标本品不得含有致病性微生物。大肠杆菌:n=5,c=2,m=10,M=300/g;其中:n—被检测样品组数;m—细菌总数最小阈值,如果所有样品中的细菌总数均不超过m,则认为产品合格;M—细菌总数最大值,如果一个或多个样品中的细菌总数是M或超过M,该产品视为不合格;c—细菌总数在m和M之间的样品数,若其他样品组中细菌总数是m或小于m,则认为该样品还在可接受范围内。5试验方法5.1感官性状的检验采用目测及嗅觉检验。5.2细度5.2.1方法提要用筛分法测定筛下物含量。5.2.2仪器、设备试验筛:符合GB/T6003.1中R40/3系列的要求。5.2.3分析步骤称取试样30g(准确至0.01g),置于试验筛(孔径为0.20mm)中进行筛分,将筛下物称量。5.2.4分析结果的表述细度ω(以质量分数表示,数值以%计),按式(1)计算:m1ω=×100m………………………(1)式中:m1——筛下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m——样品质量,单位为克(g)。计算结果表示至小数点后一位。5.3水分的测定按GB/T6435执行。5.4粗蛋白质的测定按GB/T6432执行。5.5粗灰分的测定按GB/T6438执行。5.6氨基酸的测定按GB/T18246执行。5.7挥发性盐基氮按GB/T5009.44执行。5.8铅的测定按GB/T13080执行。5.9大肠菌群的测定按GB/T18869执行。6检验规则6.1采样方法按GB/T14699.1执行。6.2出厂检验2 GB/T23875-20096.2.1批以同班、同原料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6.2.2出厂检验项目感官性状、水分、细度、挥发性盐基氮、粗蛋白质和粗灰分含量。6.2.3判定方法以本标准的有关试验方法和要求为依据,对抽取样品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如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则该批产品不合格。各项成分指标判定合格或验收按GB/T18823的误差执行。6.3型式检验6.3.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全部项目6.3.2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改变配方或生产工艺;b)正常生产每半年或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c)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3.3判定方法以本标准的有关试验方法和要求为依据。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如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则该周期产品不合格。各项成分指标判定合格或验收按GB/T18823的误差执行。微生物指标不得复验。如型式检验不合格,应停止生产至查明原因。7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7.1标签饲料用喷雾干燥血球粉包装袋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内容按GB10648执行。加注“不能用于反刍动物”字样。7.2包装饲料用喷雾干燥血球粉采用双层包装。内包装采用两层食品级聚乙烯塑料薄膜袋,厚度不得小于0.06mm。外包装使用复合纸包装袋包装。7.3运输饲料用喷雾干燥血球粉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防止暴晒、雨淋、受潮,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运。7.4贮存饲料用喷雾干燥血球粉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干燥处,防止雨淋、受潮。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存。产品堆放时应加垫,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饲料用喷雾干燥血球粉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从生产之日起,原包装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