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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3:34:39 发布

GBT28163-2011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及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的机械试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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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9.220.01K82a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8163—2011/IEC61959:2004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及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的机械试验Secondarycellsandbatteriescontainingalkalineorothernon—acidelectrolytes--Mechanicaltestsforsealedportablesecondarycellsandbatteries2011-12-30发布(IEC61959:2004,IDT)2012-07-01实施宰瞀髅紫瓣訾矬瞥銎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促19 刖再GB/T28163—2011]IEC61959:200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等同采用IEC61959:2004((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及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的机械试验》。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a)“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b)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c)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碱性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7)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爱玲、刘浩杰、汪艳、孙传灏。 1范围GB/T28163—201I/IEC61959:2004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及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的机械试验本标准规定了检验便携式密封蓄电池和蓄电池组在搬运和正常使用中的机械性能的试验和要求。本标准的制定考虑了相关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有关的不同电化学体系(Ni-Cd、Ni-MH和Li)、尺寸和形状(圆柱形、方形和扣式)的便携式密封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的试验目的、试验方法和接收标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423.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d:自由跌落(IEC60068—2—32,IDT)GB/T2423.10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IEC60068—2—6:1995,IDT)GB/T2900.41—2008电工术语原电池和蓄电池(IEC60050-482:2003,IDT)IEC60068—2-47环境试验第2—47部分:试验方法元件、设备和其他产品在振动、冲击及类似的动力学试验中的安装(Environmentaltesting--Part2-47:Testmethods--Mountingofcomponents,equipmentandotherarticlesforvibration.impactandsimilardynamictests)3术语和定义GB/T2900.41—2008、GB/T2423.8和GB/T2423.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硬包装电池组hardpackbattery装配在带极端的刚性外壳中的电池组。4机械试验要求电池或电池组承受机械应力的能力应按照GB/T2423.8和GB/T2423.10中给出的振动试验和自由跌落试验来检验。本标准中涉及的充放电方法参照了在参考文献中列出的相关标准。4.1振动试验每只电池或电池组应按照相关标准中电气试验规定的充电方法进行充电。对于电池组,其终止电1 GB/T28163—2011/IEC61959:2004压应为相关标准中规定的终止电压乘以串联电池数。充电完成后,应按照GB/T2423.10中一般要求的试验方法进行下述振动试验。试验中电池或电池组应参照IEC60068—2—47中的有关条款被牢固地固定。振动试验应按表1给出的条件在20℃±5℃的环境温度下进行。表1振动条件振动参数参数值频率10Hz~500Hz振幅峰值0.35mm或最大值50m/s2振动轴向相互垂直的三个轴(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电池或电池组)扫描循环五个循环扫描速度loct/min注:本试验每个轴向大约需要55rain。试验结束后,电池或电池组应在相同的环境温度下,以0.21。A恒流放电至适用标准规定的终止电压。然后,电池或电池组应在20℃士5℃的环境温度下搁置4d~6d。再进行如下检验:开路电压应不低于表2给出的数值。表2开路电压电池或电池组电池电池组。Ni-Cd(镉镍)1.0Vn×1.0VNi-MH(金属氢化物镍)1.0VnXl.0VLi(锂)3.0Vn×3.0V。n为串联电池数。然后,电池或电池组应在20℃±5℃环境温度下充电:·对于镍体系,以0.1I。A恒流充电16h,并按照适用标准中有关电气试验规定的方法,在相同的环境温度下,以0.2I。A恒流放电。·对于锂体系,按照制造商标明的方法充电,并按照适用标准中有关电气试验规定的方法,在相同的环境温度下,以0.2LA恒流放电。接收标准:·以0.21。A恒流放电时间应不低于5h。·目测检查:无可见的液体泄据、不泄气。4.2自由跌落试验(仅适用于电池和硬包装电池组)每只电池或电池组应按照相关标准中电气试验规定的充电方法进行充电。对于电池组,其终止电压应为相关标准中规定的终止电压乘以串联电池数。充电完成后,应按照GB/T2423.8中一般要求的试验方法进行下述自由跌落试验。自由跌落试验应按表3给出的条件在20℃±5℃的环境温度下进行。2 表3自由跌落条件GB/T28163—2011/IEC61959:2004自由跌落参数参数值试验表面硬木跌落高度见表4跌落次数相互垂直的三个轴,每个轴向一次(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电池或电池组)表4跌落高度与重量的关系l重量重量≤lOOg。100g<重量≤250g250g<重量≤500gl电池(所有类型)1.00ml电池组(硬包装)1.00m0.75ITl0.50ITx试验结束后,电池或电池组应在相同的环境温度下,以0.2LA恒流放电至适用标准规定的终止电压。然后,电池或电池组应在20℃±5℃的环境温度下搁置4d~6d。再进行如下检验:——开路电压应不低于表2给出的数值。——然后,电池或电池组应在20℃±5℃环境温度下充电:·对于镍体系,以0.1I。A恒流充电16h,并按照适用标准中有关电气试验规定的方法,在相同的环境温度下,以0.21。A恒流放电。·对于锂体系,按照制造商标明的方法充电,并按照适用标准中有关电气试验规定的方法,在相同的环境温度下,以0.2I。A恒流放电。接收标准:——以0.2I。A恒流放电时间应不低于5h。——目测检查:无可见的液体泄漏、不泄气。洼:本标准未规定重量大于500g的电池组跌落高度,其高度应由用户和制造商商定。5型式批准应采用表5给出的型式批准的试验顺序和样本大小。表5型式试验样本大小试验电池电池组可接受缺陷数4.1504.2506批接收如果需要,批接收试验应由供货方和采购方商定。 GB/T28163—20”/mc61959:2004参考文献[1]GB/T22084.1—2008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蓄电池第1部分:镉镍电池(IEC61951—1:2003,IDT)[2]GB/T22084.2—2008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蓄电池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IEC6195l一2:2003,IDT)[3]IEC61960:2003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液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单体便携式锂蓄电池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