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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3:36:13 发布

DB11T170-2002生活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设备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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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30.40J8812872-2003DB京市地方标准DB11/T170-2002生活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设备技术条件Thetechnicalrequirementsformicrobialtreatmentequipmentofdomesticorganicwaste2002-12-31发布2003-02-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II/T170-2002月li舀为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近年来生活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设备作为处理生活有机垃圾的新产品,逐步在北京市推广使用。为了规范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使用的安全性及合理性,特制定生活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设备技术条件标准。本标准是按照GB/TI.1-2000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和归口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本标准起草人:梁广生、吴文伟、刘竞、周建勋、吴其伟、刘建平、邢汝明。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解释 DB11/T170-2002生活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设备技术条件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设备(以下简称处理设备)的型号命名、技术要求、试验和检测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生活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设备系列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7-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动机一压缩机的特殊要求GB/T5226.1-1996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6388-19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7345-94控制微电机基本技术要求GB9969.1-199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12325-90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T13306-1991标牌GB/T13384-19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NY227-94微生物肥料3设备的型号命名、基本参数3.1型号命名处理设备型号命名规则如下:YLWC口一口一口生产厂家名称(用汉语拼音字头)改进顺序(1,2,⋯⋯)—有机垃圾额定日处理量(kg)—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设备(分别为有、垃、微、处的拼音字头)示例:YLWCIOO-I-JH表示为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设备:额定日处理能力I00kg,第一代产品,由京环公司生产。3.2基本参数处理设备必须包含表I的基本参数。 DB11/T170-2002表I生活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设备基本参数序号名称参数值I额定日处理量(kg/d)2处理垃圾日平均减量率(%)功率(k哟主电机3转速(r/min)(带减速装置)电压(V功率(kW)电压(V)4风机风量((M3A)风压((kPa)5水泵功率((叨物料温度(℃)6控制仪表的显示工作时间(d)注:序号6的参数需在控制仪表中显示4技术要求4.1减量率处理设备经24h工作后,有机垃圾减量率应达到90%以上。4.2残留物处理后的残留物可作为有机肥在园林中使用,并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残留物技术和无害化指标项目单位标准限值水分%20-35有机质(以c计)%)20pH6.0-7.5蛔虫卵死亡率%95-100大肠杆菌值10-1汞及化合物(以Hg计)mg/kg毛5福及化合物(以Cd计)mg/kg毛3铬及化合物(以Cr计)mg/kg毛70砷及化合物(以As计)mg/kg簇30铅及化合物(以Pb计)mg/kg毛604.3加热系统处理设备的温度范围应可按需要调节,并能设定上下限,以利于不同类型的垃圾和在不同场合的使用。4.4搅拌系统‘处理设备搅拌系统的转停时间应可按需要设定,以利于不同类型的垃圾和在不同场所的使用。4.5罐体处理设备罐体不得出现渗漏现象。4.6噪声标准分享网www.bzfxw.com免费下载 DB11/T170-20021)安置在疗养院、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的处理设备运转时,厂界噪声昼间(50dB(A),夜间l<40dB(A);2)安置在居住小区的处理设备运转时,厂界噪声昼间<-55dB(A),夜间-<-45dB(A);3)在自由声场中,距处理设备I米处,整机噪声<,75dB(A).4.7除尘和消除异味处理设备应具备处理过程中降尘和消除异味的功能,如水喷淋装置等。4.8废气排放处理设备废气的排放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处理设备废气的排放指标氨硫化氢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控制项目臭气浓度Wemg/扩mg/扩mg1m,指标毛1.5毛0.06簇0.10廷0.15毛204.9颗粒物和粉尘排放处理设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日平均<-0.30mg/m";粉尘浓度日平均<,O.15mg/m".4.10废水排放当处理设备废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时,排放的水质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处理设备废水排放指标氨氮悬浮物油脂BOD5COD控制项目pHmg/lmg/lmg/lmg/lmg/l指标6.0-9.0延25蕊150毛100簇100毛1504.11空运转产品进行空运转,应无异常,并符合下列要求:4.11.1电箱门和投料门盖的开门断电装置灵敏、可靠;4.11.2搅拌系统启动正常,急停开关应灵敏、可靠;4.11.3自控系统运转正常,控制仪表工作正常。4.12负荷运转和超载运转产品进行额定日处理量负荷运转和超载20%连续运转10min,搅拌轴运转应平稳,处理设备无明显的跳动和停滞现象,无异常响声。4.13耐消毒液性能处理设备的加热系统必须有超温保护。4.14处理设备电气系统4.14.1电器线路排列整齐规范,每个接头均有编号,有明显的接地标志。4.14.2控制、信号、电机及电路绝缘电阻应不小于IOMO.4.14.3接地良好,接地电阻值不应超过0.1Q.4.15外观质量处理设备表面应平整,无明显的凹痕、划痕及毛刺、尖锐棱角等。4.16合格证书处理设备中所有外购、外协件均应有制造厂签发的合格证书。5试验和检测方法5.1减量率检测首先称出投入处理设备的菌种基质重量mo,然后称量每天投入的垃圾重量Mi,经10d时间的连续运 DBII/T170-2002行后,将残留的垃圾取出,称量其重量W,用公式(I)计算平均每日处理垃圾减量率N,应符合表1要求。{_M_一Mn)刀=}‘一一10X,一}}-Ix100%’‘’‘””””‘””’“”‘”““’‘”(1)贬么m’)5.2残留物检测按NY227检测方法执行。5.3罐体检测向罐体内注满水,24小时内不得有渗漏。5.4噪声检测按GB12348检测方法执行。5.5排放气体检测按GB14554检测方法执行。5.6颗粒物检测按GB3095检测方法执行。5.7排放水质检测按CJ3082检测方法执行。5.8空运转试验启动处理设备,在空载状态下运行,耳听、目测检查应无异常。然后进行下列各项检查:1)开启电箱门和投料门盖,断电装置应符合4.12.1规定;2)按下急停开关按钮,电机、风机和搅拌轴应停止运转;3)按表I规定的控制仪表的各项参数进行设置,用秒表测量电机、风机的转、停时间及目测检查控制仪表显示的温度。5.9负荷试验和超载运转试验按额定日处理量和超载20%有机垃圾分别投入处理设备并启动,各连续运转10min.5.10绝缘电阻检测按GB/T7345检测方法执行。5.11试验条件5.11.1试验时电网输入电压正常,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士7%.5.11.2试验时环境温度应为5"C-40"C.5.12接地电阻检测按GB4706.1检测方法执行。5.13外观质量检查外观质量用目测法进行检查。6检验规则处理设备的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1出厂检验产品应逐台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书后才能出厂。6.2型式检验6.2.1凡首次进入北京市场的产品,必须经30天连续跟踪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6.2.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4标准分享网www.bzfxw.com免费下载 DB11/T170-20021)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2)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3)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4)停产I年以上后,恢复生产时;5)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6.2.3型式检验的样机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2台。型式检验时,如有一项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复检不合格项目,如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为不合格。6.2.4型式检验项目及标准按4.1-4.16的技术要求执行。7标志、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7.1标志7.1.1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将标志完整的标牌固定在易见处,标牌应符合GB/T13306规定。7.1.2产品标牌应包含下列内容:1)产品名称、型号、编号;2)主要技术参数;3)出厂编号、制造日期;4)制造厂名称和商标。7.1.3产品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6388的规定,并包括下列内容:1)产品名称;2)产品型号;3)制造厂名称和地址;4)箱体尺寸及毛重;5)发、到站及收货单位;6)装箱日期;7)防潮、不能倒置等标志;8)产品执行标准号。7.2使用说明书产品应有使用说明书,并按GB9969.1的规定进行编写。7.3包装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产品包装内应有: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质保书、设备安装图、电气原理图。7.4运输设备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裂震动及雨淋。7.5贮存7.5.1本产品不得存放在露天仓库中,不得经受雨、雪或液体物质的淋袭。7.5.2本产品不得堆放。7.5.3贮存期一般为六个月。若在生产厂存放超过六个月,应重新拆箱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