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1 MB
  • 2022-04-22 13:33:22 发布

DL5162-2002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pdf

  • 91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5162一2002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ofsafety&protectionfacilityforhydropower&waterconservancyconstructionengineering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文号: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2002年第22号 DI.5162-2002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是根据原电力工业部综合管理司“关于下达1997年制定、修订电力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综科教「1998]28号)的计划安排编制的。编制本标准的目的,是为加强我国水电水利工程施工行业安全文明生产,保障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障企业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为水电水利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科学地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提供依据。本标准的编制,总结了我国水电水利工程施_〔行业多年来在安全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施工现场多发事故与重大事故的教训,并对近期建设的安全文明生产设施较好的我国大中型水电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作业现场,进行了深人的调查研究,经多次征求全国各水电工程局和有关单位的意见,通过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三个阶段的编写、讨论、修改与审定,完成了本标准的编制工作。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施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中国水利水电基础工程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福生、熊成辽、杜鸿镇、郑霞忠、郑根保、王景忠、贺永利。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施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水电水利建筑安装工程中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大中型水电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其他水电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893-2001安全色GB378,一199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095-1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4053.1-1993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2-1993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199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387-199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722-1986爆破安全规程GB7059.1-1986移动式木直梯安全标准GB8196-1987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8918-1996钢丝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0055-19%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3329-1991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50034-1992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156-1992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L/C.5037-1994轴流式水轮机埋体安装工艺导则DL/C5148-2001水r建筑物水泥灌浆施S技术规范 JGJ33-198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46-19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SD267-1988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87-1988水轮发电机定子现场装配工艺导则SDJ5-1985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定 3总则3.0.1为在大中型水电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的建设中,防止安全事故与职业性危害的发生,实施安全生产,设置标准明确、技术可行、经济实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特制定本标准。3.0.2大中型水电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均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在建设中设置安全防护设施。3.0.3水电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各尽其责,共同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工作。3.0.4本标准未明确规定的,应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4基本规定4.1施工现场4.1.1施工区域宜按规划设计和实际需要采用封闭措施,对施工中关键区域和危险区域,应实行封闭。4.1.2进人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安全帽和使用其它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4.1.3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应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强风、防雷击、防砸、防坍塌及工业卫生等要求。4.1.4施工现场的洞(孔)、井、坑、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4.1.5施工现场存放设备、材料的场地应平整牢固,设备材料存放整齐稳固,周围通道畅通,且宽度宜不小于lm.4.1.6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设置合理,沟、管、网排水畅通。4.1.7接送上下班人员宜选用客车,若采用载重汽车载人,必须取得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的许可证,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4.1.8施工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1大规模露天施工现场宜采用大功率、高效能灯具。2施工现场及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应设有路灯。3在高温、潮湿、易于导电触电的作业场所(如洞室、闸门井、蜗壳、压力钢管等处)使用照明灯具距地面高度低于2.2m时,其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04照明灯具与导线的绝缘应符合有关规定。4.1.,施工区域、作业区及建筑物,应执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设置必备的消防水管、消防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 备,保持消防通道畅通。4.2作业面4.2.1高处作业面(如坝顶、屋顶、原料平台、工作平台等)的临空边沿,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4.2.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栏杆应符合以下规定:1材料要求:1)钢管横杆及立柱均采用0->30mm,壁厚)2rnm的钢管,以扣件或焊接固定;2)钢筋横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20mm,宜采用焊接连接;3)原木横杆梢径不应小于7c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cm,用不小于12号镀锌铁丝绑扎固定;4)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c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cm,用不小于12号镀锌铁丝绑扎,至少3圈,不得有脱滑现象。2防护栏杆应由上、中、下三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宜为1.Om--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3m。坡度大于25’时,防护栏应加高至1.5mo3长度小于lOm的防护栏杆,两端应设有斜杆。长度大于lOm的防护栏杆,每lOm段至少应设置一对斜杆。斜杆材料尺寸与横杆相同,并与立柱、横杆焊接或绑扎牢固。4栏杆立柱间距不宜大于2m。若栏杆长度大于2m,必须加设立柱。5栏杆立柱固定要求:1)在泥石地面固定时,宜打人地面0.5m-0.7m,离坡坎边口的距离应不小于0.5m,2)在坚固的混凝土面等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栏杆柱焊接;采用竹、木栏杆固定时,应在预埋件上焊接0.3m长L50X50角钢或直径不小于20mm的钢筋, 用螺栓连接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铁丝绑扎两道以上固定。3)在操作平台、通道、栈桥等处固定时,应与平台、通道杆件焊接或绑扎牢固。6在有可能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的处所,栏杆应专门设计。4.2.3高处临边防护栏杆处宜有夜间示警红灯。4.2.4在悬崖、陡坡、杆塔、坝块、脚手架以及其它高处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应根据施工具体情况,提供安全带、安全绳等个体防护用品,挂设水平安全网或设置相应的吊篮、吊笼、平台等设施。4.2.5脚手架作业面高度超过3.2m时,临边必须挂设水平安全网,还应在脚手架外侧挂立网封闭。脚手架的水平安全网必须随建筑物升高而升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得超过3mo4.2.6钢管脚手架应符合以下规定;1脚手架应根据施工荷载经设计确定,其中常规承载力不得小于2.7kPao2脚手架的钢管外径应为48mm--51mm,壁厚3二一3.5mm,扣件不得有裂纹、气孔、砂眼、变形滑丝;钢管无锈蚀脱层、裂纹与严重凹陷。3脚手架应基础夯实,立杆下部加设垫板。4脚手架的搭设要求为:立杆间距不大于2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m.5走道脚手架应铺牢固,临空面应有防护栏杆,并钉有挡脚板。4.2.7脚手架拆除时,在拆除物坠落范围的外侧应设有安全围栏与醒目的安全标志。4.2.8各类操作平台(包括原料平台、工作平台)应根据施工荷载实际情况经设计确定。 4.2.,各类洞(孔)口、沟槽应设有固定盖板,在洞(孔)口边设置防护栏杆,同时设有安全警告标志和夜间警示红灯。其中:I普通盖板承载力不应低于2.5kPao2机动车辆、施工机械道路上的洞(孔)口盖板承载力不应小于经过车辆、机械中最大轴压力的2倍。4.2.10电梯井、闸门井、门槽、电缆竖井等的井口应设有临时防护盖板或设置围栏,在门槽、闸门井、电梯井等井道口(内)安装作业,应根据作业面情况,在其下方井道内设置可靠的水平安全网作隔离防护层。4.2.11高处作业面必须设有钢扶梯、爬梯或简易木梯。4.2.12施工现场钢扶梯、爬梯或简易木梯应符合以下规定:1钢扶梯:1)梯梁采用工字钢或槽钢,截面尺寸应通过计算确定;2)踏脚板应采用不小于020二的钢筋三根与小角钢或25rnmx4~扁钢与小角钢组焊成的格子板,踏脚板的宽度为0.Im,踏脚板间距宜为0.3m等距离分布;3)边缘扶手栏杆高不应小于Im,扶手立柱间距不宜大于2m,均采用外径不小于30m,壁厚不小于2二的管材;4)梯宽度不小于0.6m;5)扶梯高度大于5m时,宜设梯间平台,分段设梯;6)扶梯焊接、安装应牢固可靠。2钢爬梯:1)梯梁宜采用不小于L50x50角钢或不小于030二的钢管;2)踏棍宜采用不小于020二的圆钢,间距宜为30cm等距离分布;3)爬梯与建筑物或设备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0.15m;4)梯段高度超过5m,后侧临空面应设置与用途相适应的护 笼;5)超长直爬梯,每隔8m应设置梯间平台;6)爬梯宽度不宜小于0.3m;7)爬梯焊接、安装应牢固可靠。3简易木梯:1)木梯长度不宜超过3m,宽度不宜小于0.5m;2)梯梁截面尺寸不得小于5cmx8cm,梢径不得小于8cm,踏棍间距不宜大于0.3m;3)安放立梯工作角度以75。士50为宜,必须固定稳固。4.2.13在同一垂直方向上同时进行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设有隔离防护棚。对高度超过24m的防护棚的顶部,应做双层结构。防护棚材料宜使用5cm厚的木板。4.2.14作业面处于以下情况时,应在作业面上侧设置防止滚动物的挡墙或积石槽。若存在边坡滑移重大安全隐患时,在施工前必须采取专门防护措施:1不稳定岩体下部;2孤石、悬崖陡坡下部;3高边坡下部;4基坑;5深槽、深沟下部。4.2.15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输电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2.15所列的数值。否则,应采用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等隔离措施。表4.2.15翰电线路电1#等级与律vam}496M输电线路电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