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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3:52:13 发布

灌溉用水定额编制讲义之二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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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用水定额编制讲座之二2005年10月 一、总则二、一般要求三、典型县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四、省级分区灌溉用水定额编制五、全国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六、关于经济灌溉定额 省工作组县工作组对全国编制工作进行调研和技术指导,并负责全国灌溉用水定额的汇总、评价工作在水利厅统一领导下负责全省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工作负责现场调查、汇总分析,成果整理等项工作,编制本县灌溉用水定额(一)水利部农村水利司认真落实水利部党组治水新思路,落实水法对推行节约用水,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和效益,优化配置、合理利用有限水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今后水行政主管部门科学核定取水许可数量、建立水权分配管理制度的重要依据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县、省、全国《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工作总则 一般要求(一)以县为基本单元,以主要作物为基本对象,以调查现状亩均灌溉用水量为基础,以“十五”末农业灌溉用水指标为控制条件,以当地节水灌溉等专业规划采用的设计灌溉定额、经济灌溉定额等为参考,科学确定分区、分作物灌溉用水定额。 (二)灌溉用水定额的影响因素包括自然条件、水资源条件、作物种类、灌溉工程形式、水源类型、灌区规模、附加用水要求、农艺配套措施、管理水平、灌溉习惯等。自然条件、水资源条件的影响采用分区方法解决;同时按作物种类编制灌溉用水定额--基本用水定额。灌溉工程形式、水源类型、灌区规模、附加用水的影响以调节系数的形式考虑。农艺配套措施、管理水平、灌溉习惯等控制在符合节水要求的水平上。 (三)选择2000-2002年三年中接近平水年(或偏枯但正常灌溉)的年份为调查基准年。(四)典型县的自然地理、水资源特点、作物种植、工程类型、水源工程形式、节水灌溉发展水平等在本分区要有代表性。 (五)为确定一个相对统一的衡量尺度,渠灌区以斗口放水量考核灌溉用水,井灌区以井口出水量考核灌溉用水。井渠结合灌区以斗口放水量和相关井口出水量之和考核灌溉用水。渠灌区以斗口控制范围作为一个典型单元。井灌区以井控制范围作为一个典型单元井渠结合灌区以一个斗口和与之联合运行的若干眼井的控制范围作为一个典型单元。中小型灌区如在支渠口量测水量,也可以支渠(设计流量不大于1m3/s)口的引水量考核灌溉用水,但应在附表的右上角标注“支渠”二字。 (六)本次编制灌溉用水定额所指灌溉工程型式分为:渠道防渗地面灌、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以及常规地面灌(即土渠输水地面灌)五种,不再细分。各种抗旱补水灌溉如面积较大,也应进行相应调查,并在自评价报告中说明调查结果。 典型县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基本情况调查确定县内分区确定分区主要作物选择典型单元现状亩均灌溉用水量调查汇总、分析编制成果表自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调查按附表1-3的要求进行基本情况调查。(二)确定县内分区根据地理位置、地形、土壤、气候条件、水资源特征等进行分区,或采用《节水灌溉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等分区。分区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反映灌溉用水定额的地区差异,如果地区差异不显著,可以不进行分区。 (三)确定县内分区主要作物按县内分区(不分区时指县域,下同)的作物灌溉面积大小排序,自大而小选取主要作物,要求主要作物合计灌溉面积占分区灌溉面积(考虑复种指数)的70%~90%,其余可合并列入“其它”。要求的涵盖比例范围:作物种类多,灌溉面积分散时取下限,反之取上限。作物对象:除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等外,还应包括果树、牧草。 (四)选择典型单元综合考虑并排列主要作物与当地工程形式、水源类型、灌区规模、附加用水要求等实际影响因素的主要组合。例如冬小麦是当地的一种主要作物,冬小麦+渠道防渗+渠灌+中型灌区+无附加用水是一种主要组合。按上述组合选择典型单元。一个典型单元最好代表一种组合,但也可以代表2~3种组合,代表面积大于县内分区灌溉面积10%的组合应有1~2个重复。典型单元的工程设施应基本完好,运行正常,农艺措施配套程度和管理水平应高于分区的平均水平。 (五)现状亩均灌溉用水量调查按附表4-6的要求,对典型单元逐项进行现场调查。附表4用于井灌类型,附表5用于渠灌类型,附表6用于井渠结合类型。用典型单元的“年累计抽水量”或“年累计引水量”校核调查计算出的作物现状“亩均灌溉用水量”和“附加用水量”,要求基本吻合,否则应重新调查。调查数据应来源于该典型单元的灌水员或灌溉用水记录。调查人员应事先了解当地的典型灌溉制度,以便及时核对现场调查数据。 (六)汇总、分析1、按附表7的要求,分区、分作物汇总现状亩均灌溉用水量调查结果。其中各“灌溉面积”按纵向、横向分别进行“小计”或“合计”,各“亩均用水量“按纵向、横向分别以面积加权平均。2、按附表8的要求,分区、分作物,按灌溉工程类型汇总附表7的内容。调查其他可供比较的灌溉定额(节水灌溉规划采用定额、经济灌溉定额等),进行比较。分别计算分区、分作物,对应各类灌溉工程形式的灌溉需水量(面积为分区内该作物的该灌溉工程形式的合计面积),计算各栏的合计值或平均值(其中F4、F6可以不计算)。 3、按附表9的要求,进行灌溉用水供需平衡分析。首先按本次调查汇总的主要作物亩均灌溉用水量、亩均附加用水量以及相应的灌溉面积,计算各分区的灌溉需水量;同时把分区斗口计量的灌溉需水量折算到水源处,即除以支渠及以上渠道的渠系水利用系数(井灌该系数取1)。“亩均灌溉用水量试算值”和“亩均附加用水量试算值”取自附表8的F2、F3,必要时可参照附表8的A5、A7~F5、F7调整。比较供需水量,如果“供”大于“需”,则可认同调查结果,不应人为增加亩均灌溉用水量;否则应进行调整。 “调整”可参考以下顺序进行:①调整定额:参照附表8调查的参考灌溉定额,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核减;②调整用水结构:按《水资源利用规划》、《农业发展规划》、《节水灌溉发展规划》等的“十五”阶段指标,调减高耗水作物灌溉面积;③调整节水指标:按《节水灌溉发展规划》等“十五”阶段节水灌溉发展指标,重新测算亩均灌溉用水量。供需水量不要求完全平衡,但不平衡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最终结果填入附表9,调整过程应在自评价报告中详细说明 (七)编制成果表分区、分作物编制灌溉用水定额成果表(附表10)。以经过平衡调整的亩均灌溉用水量与亩均附加用水量之和作为基本(综合)定额,并合理确定各影响因素的调节系数。考虑到确定各影响因素调节系数较为复杂且具有共性,拟由部工作组统一分析计算。灌溉工程形式调节系数:传统地面灌>渠道防渗灌溉>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水源类型调节系数:渠灌>井渠结合>井灌灌区规模调节系数:大型灌渠>中型灌区>小型灌区>井灌区附加用水调节系数:有>无传统地面灌调节系数不应有悖高效用水的原则。 (八)自评价报告按附件1《典型县灌溉用水定额编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要求编写自评价报告。重点说明分区原则、典型单元情况及选择理由;评价现状亩均灌溉用水量调查结果的可信程度;说明灌溉用水供需平衡调整过程等。 省级分区灌溉定额的编制基本情况调查确定省内分区主要作物分区汇总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校核、调整分区灌溉用水供需平衡确定调节系数编制成果表编写自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调查按附表11-13的要求进行省内基本情况调查。(二)确定省内分区主要作物根据各典型县上报成果,分区统计作物灌溉面积,自大而小选取,要求主要作物合计灌溉面积占分区灌溉面积(考虑复种指数)的80%以上,其余合并列为其它。 (三)分区汇总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按附表14要求,评价各典型县上报的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并以典型县各主要作物灌溉面积为权重,计算省内分区各主要作物加权平均灌溉用水定额。(四)校核、调整分区灌溉用水供需平衡按附表15要求,汇总省内分区灌溉需水量和可供水量。如果“供”大于“需”,则可认同分区各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汇总结果;否则应进行调整。 调整方法可参考如下:①比较同一分区各重点县灌溉用水定额,结合实际情况调减汇总数值;②按《水资源利用规划》、《农业发展规划》、《节水灌溉发展规划》等的“十五”阶段指标,调减高耗水作物灌溉面积。本阶段供需水量不要求完全平衡,但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最终结果作为省内分区各主要作物加权平均基本定额填入附表15,调整过程应在自评价报告中详细说明。 (五)确定调节系数按附表16要求,评价各典型县上报的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调节系数,并以各调节系数对应的灌溉面积的大小为权重,计算各调节系数的加权平均值。考虑到确定各影响因素调节系数较为复杂且具有共性,拟由部工作组统一分析计算。(六)编制成果表按附表17的要求,分区、分作物灌溉用水定额及调节系数成果表。该项工作由部工作组统一汇总,然后返回各省。 (七)编写自评价报告按附件2《省(市、区)灌溉用水定额编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要求编写自评价报告。重点说明典型县的选择依据,组织并指导典型县进行灌溉用水定额编制的有关工作;评价本省现状亩均灌溉用水量调查结果的可信程度;说明分区灌溉用水供需平衡调整过程等。 全国灌溉用水定额的编制评价、汇总各省分区灌溉用水定额测算全国灌溉用水量编写自评价报告 (一)评价、汇总各省分区灌溉用水定额分析确定调节系数。根据各省汇总的典型县上报成果,分析确定各影响因素调节系数,结果分别记入附表10和附表16。评价各省灌溉用水定额和省内分区灌溉用水供需平衡结果。按附表17的要求,汇总全国分省、分区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 (二)测算全国灌溉用水量依据全国分省、分区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测算全国灌溉用水量,评价本次编制的灌溉用水定额,必要时进行调整。(三)编写自评价报告编写自评价报告,重点说明全国灌溉用水定额编制过程,评价灌溉用水定额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可比性,总结经验。 经济灌溉定额经济灌溉定额定义为:单位粮食产出消耗水分最少时的灌溉定额。确定方法如下:作物水分生产函数:单位耗水的产量: 单位耗水产量的极值点:经济灌溉定额: 关于经济灌溉定额的评价:实现灌溉面积上田间水分生产效率的最大化。需要作物产量和耗水关系的详细试验数据。上述定义的经济灌溉定额无法保证实现灌溉水生产效率的最大化(不能全部灌溉时)。对于在较大程度上依赖降雨的补充灌溉,经济灌溉定额应该采用单位作物产出消耗净灌溉水量最少的评价目标。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