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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39:36 发布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10-11章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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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一般规定▪对排泥水处理的内容、处理水质要求、规模确定、干泥量计算、处理废水回用等作了规定:10.1.2净水厂排泥水处理后排入河道、沟渠等天然水体的水质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0.1.3净水厂排泥水处理系统的规模应按满足全年75%~95%日数的完全处理要求确定。10.1.4净水厂排泥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的干泥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净水厂排泥水处理(新增)(共6节、71条) 排泥水处理规模的原则规定影响排泥水处理规模的因素……水厂处理规模、原水浊度原水浊度的设计取值决定排泥水的处理规模、处理保证率保证率高,即一年中完全处理的日数高,则基建投资和日常管理费用高,脱水设备闲置周期长,对环境污染小。《日本水道设计指针》提出按能完全处理全年日数的75%~95%计算。即保证率为75%~95%。高于原水浊度设计取值期间(全年25%~5%)的部分超量排泥水要适当采取措施。(目前国内已建的排泥水处理系统大多采用超过设计负荷排放的方式) 10.1一般规定10.1.5排泥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水,经技术经济比较可考虑回用或部分回用。但应符合下列要求:1不影响净水厂出水水质;2回流水量尽可能均匀;3回流到混合设备前,与原水及药剂充分混合。若排泥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水不符合回用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也可经处理后回用。 回用水质对水厂出水水质的影响1在浓缩和脱水过程中投加高分子聚合物如聚丙烯酰胺。上清液和滤液中残留的丙烯酰胺单体,可能引起水厂出水丙烯酰胺超标。铁、锰在回流中循环累积而超标。隐孢子虫等生物指标可能超标。回用水量对水厂构筑物运行的影响不连续、不均匀回流产生的冲击负荷大。加药系统难以实时跟踪水量的变化。 10.2工艺流程▪对工序构成、选择、上清液或滤液的回用作了规定:10.2.1水厂排泥水处理工艺流程应根据水厂所处社会环境、自然条件及净水工艺确定,一般由调节、浓缩、脱水及泥饼处置四道工序或其中部分工序组成。10.2.2调节、浓缩、脱水及泥饼处置各工序的工艺流程选择(包括前处理方式)应根据总体工艺流程及各水厂的具体条件确定。10.2.6当浓缩池上清液及脱水机滤液回用时,浓缩池上清液可流入排水池或直接回流到净水工艺,但不得回流到排泥池;脱水机滤液宜回流到浓缩池。 10.3调节▪对排泥水系统调节设施设置作了原则规定:10.3.1排泥水处理系统的排水池和排泥池。一般应采用分建;但当排泥水送往厂外处理,且不考虑废水回用,或排泥水处理系统规模较小时,可采用合建。▪对排水池和排泥池(包括浮动槽排泥池及综合排泥池)调节容积的确定、水泵设置、上清液收集及扰流设施等作了规定。10.4浓缩▪对排泥水处理的浓缩方式、浓缩泥水含固率、固体通量以及浓缩池设计要点作了规定。 10.5脱水▪对泥渣脱水方式及脱水机械选型作了规定。▪对脱水系统设计作了相关规定(10.5.3~10.5.13)。▪对板框压滤机和离心脱水机的参数选择和设备布置作了规定(10.5.14~10.5.23)。▪对干化场的设计参数及布置要求作了规定(10.5.24~10.5.30)。 泥渣脱水一般宜采用机械脱水,有条件的地方,也可采用干化场。(10.5.1)脱水机械的选型应根据浓缩后泥水的性质、最终处置对脱水泥饼的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选用,一般可采用板框压滤机、离心脱水机,对于一些易于脱水的泥水,也可采用带式压滤机。(10.5.2)10.6泥饼处置和利用▪对脱水后泥饼的处置和利用作了原则规定(10.6.1~10.6.5)。 11.1一般规定规定了检测与控制的主要设计原则。11.2在线检测规定了给水系统中各单元、主要构筑物及主要设备的在线检测项目。11.3控制提出水源地、不同规模水厂及泵站的控制要求。11.4计算机控制管理系统对系统的功能提出总体要求,并对系统的结构、通信、操作监控系统设计作出原则规定。11检测与控制(共27条) 11.1.1给水工程检测与控制设计应根据工程规模、工艺流程特点、净水构筑物组成、生产管理运行要求等确定。11.1.2自动化仪表及控制系统应提高给水系统的安全、可靠性,便于运行,改善劳动条件和提高科学管理水平。11.1.3计算机控制管理系统宜兼顾现有、新建及规划要求。11.1一般规定 11.2.1地下水取水时,应检测水源井水位、出水流量及压力。当井群采用遥测、遥讯、遥控系统时,还应检测深井泵工作状态、工作电流、电压与功率。11.2.2地表水取水时,应检测水位、压力、流量,并根据需要检测原水水质参数。11.2.3输水工程的检测项目应视输水距离、输水方式及相关条件确定。长距离输水时应检测输水起末端流量、压力,必要时可增加检测点。11.2.4水厂进水应检测水压(水位)、流量、浊度、pH值、水温、电导率及其他相关的水质参数。11.2在线检测 11.2.5每组沉淀池(澄清池)应检测出水浊度,可根据需要检测池内泥位。11.2.6每组滤池应检测出水浊度,并视其滤池型式及冲洗方式检测水位、水头损失、冲洗流量及压力等相关参数。注:除铁除锰滤池尚需检测进水溶解氧、pH值。11.2.7药剂投加系统应根据投加和控制方式确定所需检测项目。11.2.8回收水系统应检测水池液位及流量。11.2.9清水池应检测水位。11.2.10排泥水处理系统应根据系统设计及构筑物布置和操作控制的要求设置相应检测装置。 11.2.11水厂出水应检测流量、压力、浊度、pH值、余氯及其他相关的水质参数。11.2.12泵站应检测吸水井水位及水泵进、出水压力和电机工作的相关参数,并应有检测水泵流量的措施;真空启动时还应检测真空装置的真空度。11.2.13机电设备应检测参与控制和管理的的工作与事故状态。11.2.14配水管网应检测特征点的流量、压力;并可视具体情况检测余氯、浊度等相关水质参数。管网内设有增压泵站、调蓄泵站或高位水池等设施时,还应检测水位、压力、流量及其相关参数。 11.3控制11.3.1地下水取水井群宜采用遥测、遥讯、遥控系统。11.3.2水源地取水泵站、输水加压泵站及调流调压设施宜采用遥测、遥讯、遥控系统。11.3.3小型水厂主要生产工艺单元(沉淀池排泥、滤池反冲洗、投药、加氯等)可采用可编程序控制器实现自动控制。大、中型规模水厂可采用集散型微机控制系统,监视主要设备运行状况及工艺参数,提供超限报警及制作报表,实现生产过程自动控制。11.3.4泵站水泵机组、控制阀门、真空装置宜采用联动、集中或自动控制。11.3.5多水源供水的城市宜设置供水调度系统。 11.2.11水厂出水应检测流量、压力、浊度、pH值、余氯及其他相关的水质参数。规定检测与控制的设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