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06[1]5) 1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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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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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由7章改为8章;增加术语和符号、检测和控制两章;增加水资源利用(包括再生水回用和雨水收集利用)、截流井、再生水管道和饮用水管道交叉的内容;增加除臭、生物脱氮除磷、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曝气生物滤池、污水深度处理和回用、污泥处置的内容;调整综合径流系数、生活污水中每人每日的污染物产量、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间距、土地处理等内容;补充塑料管的粗糙系数、水泵节能、氧化沟的内容;删除双层沉淀池。 1、总则1.0.1说明制订本规范的宗旨和目的1.0.2规定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不适用于村庄、集镇和临时性排水工程。不包括工业废水的设计内容。1.0.3说明排水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和基本任务及应正确处理的有关方面的关系。增加:城市化与非城市化地区的关系 1.0.4规定排水制度选择的原则同一城镇的不同地区可采用不同的排水制度。新建地区的排水系统宜采用分流制。合流制排水系统应设置污水截流设施。对水体保护要求高的地区,可对初期雨水进行截流、调蓄和处理。在缺水地区,宜对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新增) 1.0.5进行排水系统方案设计时,应从较大范围综合考虑的因素。1.0.6规定工业废水接入城镇排水系统的水质要求。必须符合现行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等有关标准。(强制)1.0.7规定排水工程设计采用新技术应遵循的主要原则 1.0.8排水工程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设备的主要原则1.0.9规定排水工程尚应执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如:《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等。1.0.10规定在特殊地区设计排水工程时尚应同时符合有关专门规范和规定 2、术语、符号2.1术语2.1.30生物反应池biologicalreactiontank利用活性污泥法进行污水生物处理的构筑物。反应池内能满足生物活动所需条件,可分厌氧、缺氧、好氧状态。池内保持污泥悬浮并与污水充分混合。 2.1.39曝气沉砂池(构造原理示意图)空气管曝气头集砂槽I=0.1-0.5 2.1.40旋流沉砂池vortex-typegritchamber(新增)靠进水形成旋流离心力将水中砂粒分离的水池。污水沿切线方向流入沉砂池,利用机械控制水流流态与流速,由于离心力不同,砂粒甩向池壁,沉淀。 2.1.48好氧oxic,aerobic污水生物处理中,有溶解氧或兼有硝态氮的环境状态。2.1.49厌氧anaerobic污水生物处理中,没有溶解氧也没有硝态氮的环境状态。2.1.50缺氧anoxic污水生物处理中,溶解氧不足或没有溶解氧但有硝态氮的环境状态。 生物脱氮原理生物脱氮过程:含氮化合物硝化反应过程氧NO-3N2硝化细菌碳反硝化细菌反硝化反应过程 A/O前置生物脱氮工艺N2污泥回流剩余污泥原污水曝气池空气沉淀池处理水脱氮池内回流 2.1.54生物除磷机理:(1)厌氧放磷过程从好氧处理系统回流到厌氧处理系统的活性污泥与待处理污水混合进入厌氧状态,此时污水中的有机物在厌氧发酵产酸菌的作用下转化为乙酸苷;而回流污泥中的聚磷菌在厌氧状态下,将体内积聚的聚磷分解,产生的能量部分供聚磷菌生存,另一部分供聚磷菌主动吸收乙酸苷转化为PHB(聚β羟基丁酸)的形态储藏菌体内。聚磷菌分解形成的无机磷释放回污水中。 (2)好氧吸磷过程污水进入好氧处理系统后,在有氧状态下,聚磷菌将储存于体内的有机酸PHB氧化分解,并释放大量能量供聚磷菌生长繁殖;在酶的催化作用下,另一部分能量供聚磷菌主动吸收污水中的磷酸盐,并以聚磷酸盐的形式富集于菌体内--好氧吸磷过程(磷的过剩摄取)。含有过量磷的活性污泥以剩余污泥的形式排出系统,达到从污水中除磷的目的。 A2/O同步生物脱氮除磷工艺N2污泥回流(含磷污泥)剩余污泥原污水曝气池空气沉淀池处理水缺氧池厌氧池氨化、放磷脱氮除BOD、硝化、吸收磷内回流(200%) 2.1.58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处理系统的工作原理空气处理水进水时段进水曝气时段沉淀时段排水时段闲置时段空气 SBR处理系统的主要特点通过时间上的推流排序,在同一反应器内完成活性污泥处理过程;工艺组成简单,无需二沉池和污泥回流设备,建设费用和运行费用降低;污泥的SVI值低,沉淀性能好,不易膨胀;通过对运行方式的调节,可在同一反应器内实现除磷脱氮;应用电动阀门、液位计和PLC等自控仪表,可实现工艺过程自动化控制。 2.1.59充水比fillratio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工艺一个周期中,进入反应池的污水量与反应池有效容积之比。2.1.60总凯氏氮totalKjeldahlnitrogen有机氮和氨氮之和。2.1.61总氮totalnitrogen有机氮、氨氮、亚硝酸盐氮和硝酸盐氮的总和。2.1.62总磷totalphosphorus正磷酸盐、焦磷酸盐、偏磷酸盐、聚合磷酸盐和有机磷酸盐的磷含量之和。 2.1.65氧化沟 氧化沟处理系统的基本流程回流污泥剩余污泥预处理后的污水污泥处理水污泥泵房二沉池氧化沟转刷 2.1.66好氧区oxiczone生物反应池的充氧区,溶解氧浓度不小于2mg/L。主要功能是降解有机物和进行硝化反应。2.1.67缺氧区anoxiczone生物反应池的非充氧区,溶解氧浓度为0.2~0.5mg/L。当生物反应池中含有大量硝酸盐、亚硝酸盐并得到充足的有机物时,便可在该区内进行脱氮反应。2.1.68厌氧区anaerobiczone生物反应池的非充氧区,溶解氧浓度小于0.2mg/L。微生物在厌氧区吸收有机物并释放磷。 2.1.70生物接触氧化法生物接触氧化法的发展生物接触氧化法工艺发展的原因:采用颗粒滤料,增大比表面积,提高处理能力解决滤料堵塞问题提高处理效率,设备小型化、工业化接触氧化池生物生物滤池曝气生物移动床生物接触氧化法的工艺进展:生物流化床 2.1.71曝气生物滤池 曝气生物滤池的主要特点和工程应用主要特点:气、液、固三相对流接触,氧的转移率高,动力消耗低。具有截留悬浮物和脱落生物膜的净化功能,无需二沉池。采用3-5mm的颗粒滤料(石英砂,陶粒,活性炭等),比表面积大,生物浓度高(8000-23000mg/L),处理效果好。无需污泥回流,也无污泥膨胀之虑,维护管理方便。工程应用:微污染水处理污水深度处理工业废水处理(造纸,食品,制药) 2.1.82污水自然处理利用自然生物作用的污水处理方法可利用水生态系统和土地系统。从节能、节地、生态保护角度考虑,尽量采用。 2.1.86人工湿地用人工筑成水池或沟槽状,底面铺设防渗漏隔水层,填充一定深度的土壤或填料层,种植芦苇一类的维管束植物或根系发达的水生植物,污水由湿地的一端通过布水管渠进入,以推流方式与布满生物膜的介质表面和溶解氧进行充分的植物根区接触而获得净化。人工湿地分为表面径流人工湿地和人工潜流湿地。填料层:砾石、石灰石等;人工湿地可对有机物、氮、磷等进行吸附、过滤. 2.1.87污水再生利用污水回收、再生和利用的统称,包括污水净化再用、实现水循环的全过程。2.1.88深度处理advancedtreatment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出水中污染物的净化过程。2.1.89再生水recyclingwater污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再用的水。2.1.90膜过滤membranefiltration在污水深度处理中,通过渗透膜过滤去除污染物。 2.1.94污泥处理sludgetreatment对污泥进行浓缩、调理、脱水、稳定、干化或焚烧等的加工过程。2.1.95污泥处置sludgedisposal对污泥的最终安排。一般将污泥作农肥、制作建筑材料、填埋或投弃等。 2.1.106二沉污泥secondarysludge污水经生物处理后,从二次沉淀池、生物反应池(沉淀区或沉淀排泥时段)排出的沉淀物。2.1.107剩余污泥从二次沉淀池、生物反应池(沉淀区或沉淀排泥时段)排出系统的活性污泥。 设计流量和设计水质(共4节)3.1生活污水量和工业废水量3.1.1城市旱流污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Qdr=Qd+Qm(3.1.1)式中:Qdr-旱流污水设计流量(L/s);Qd-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平均日Qm-设计工业废水量(L/s);平均日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应考虑入渗地下水量,其量宜根据测定资料确定。 3.2雨水量3.2.2径流系数可按表3.2.2-1的规定取值,汇水面积的平均径流系数按地面种类加权平均计算;区域综合径流系数,可按表3.2.2-2的规定取值。(有变化)近年来,新城区由于绿化面积增加,综合径流系数有减小的趋势。国内一些地区采用的综合径流系数北京0.5~0.7,上海0.5~0.8,天津0.45~0.6,南宁0.5~0.75,乌兰浩特0.5,柳州0.4~0.8 日本《下水道设施设计指南与解说》推荐的综合径流系数空地非常少的商业区或类似的住宅区0.8;有若干室外作业场等透水地面的工厂或有若干庭院的住宅区0.65;中等住宅区或单户住宅多的地区0.5;庭院多的高级住宅区或夹有耕地的郊区0.35。 3.2.4设计重现期国内一些城市采用的设计重现期:北京1~2,特殊重要地区3~10;上海1~3,特殊重要地区5;天津1;乌兰浩特0.5~1;南京0.5~1 3.2.6当雨水径流量增大,排水管渠的输送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设雨水调蓄池。(新增) 3.3合流水量合流管渠的设计流量和截流井以后管渠的流量公式未变。3.4设计水质(新增)生活污水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可按每人每天25~50g计算;生活污水的悬浮固体量可按每人每天40~65g计算;生活污水的总氮量可按每人每天5~11g计算;生活污水的总磷量可按每人每天0.7~1.4g计算。 4排水管渠和附属构筑物(共13节)4.1一般规定将一些设计原则规范化。4.1.8雨水管渠系统设计可结合城市规划,考虑利用水体调蓄雨水,必要时可建人工调蓄和初期雨水处理设施。4.2水力计算公式未变;设计参数基本未变,增加塑料管的粗糙系数。 4.2.7规定排水管渠的最小设计流速含有金属、矿物固体或重油杂质的工业废水管道,其最小设计流速宜适当加大。当起点污水管段中的流速不能满足规定时,应按表4.2.10的规定取值。设计流速不满足最小设计流速时,应增设清淤措施。 4.2.10规定在不同条件下管道的最小管径和相应最小设计坡度。(变化)随着城市建设发展,街道楼房增多,排水量增大,应适当增大最小管径,并调整最小设计坡度。常用管径的最小设计坡度,可按设计充满度下不淤流速控制,当管道坡度不能满足不淤流速要求时,应有防淤、清淤措施。 其它管径的最小设计坡度如下(钢筋混凝土管非满流):管径(mm)最小设计坡度4000.00155000.00126000.00108000.000810000.000612000.000614000.000515000.0005 4.3管道(有新增)4.3.9道路红线宽度超过50m的城市干道,宜在道路两侧布置排水管道。4.3.13管道的施工方法,应根据管道所处土层性质、管径、地下水位、附近地下和地上建筑物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采用开槽施工、顶管施工或盾构施工等。 4.4检查井4.4.1规定设置检查井的位置。检查井的位置,除应按常规的因素设置外,还应结合规划,在规划建筑物附近宜预留检查井,增设预留支管。在小区规划时,对公共建筑尤应考虑。因这些单位排水量大,如不预留,将会增加管道投资并破坏建成路面。 4.4.2关于检查井最大间距的规定(变化,均增大)考虑管渠养护工具的发展,重新规定了检查井的最大间距,普遍加大一挡。工程意义很大。口径大于2000mm的排水管渠,在不影响用户接管的前提下,其检查井最大间距可不受表4.4.2规定限制。个别大城市的干道上的大直径直线管段,检查井最大间距可按养护机械的要求确定。检查井最大间距大于表4.4.2数据的管段应设置冲洗设施。 4.4.3规定检查井设计的具体要求1井筒小于700mm时,出入不便,对需要经常检修的井,井口、井筒大于800mm为宜;4.4.9接入检查井的支管(接户管或连接管)管径大于300mm时,支管数不宜超过3条。 4.4.10规定检查井与管渠接口处的处置措施。(新增)在地基松软或不均匀沉降地段,检查井与管渠接口处常发生断裂。处理办法:做好检查井与管渠的地基和基础处理,防止两者产生不均匀沉降;在检查井与管渠接口处,采用柔性连接,消除地基不均匀沉降的影响。 4.4.11在排水管道每隔适当距离的检查井内和泵站前一检查井内,应设置沉泥槽。(新增)对于管径小于600mm的雨水、合流管道,宜每隔一定距离设沉泥槽,深度宜为0.3~0.5m。便于从检查井中用工具清除污泥。 4.5跌水井(个别参数有修改)4.6水封井(未变)4.7雨水口(未变) 4.8截流井(新增)4.8.1关于截流井位置的规定。截流井一般设在合流管渠的入河口前设在城区内,将旧有合流支线接入新建分流制系统。溢流管出口的下游水位包括受纳水体的水位或受纳管渠的水位。 4.9出水口(基本未变)4.9.1规定管渠出水口设计应考虑的因素。排水出水口的设计要求:1)对航运、给水等水体原有的各种用途无不良影响;2能使排水迅速与水体混合,不妨碍景观和影响环境;3岸滩稳定,河床变化不大,结构安全,施工方便。应取得规划、卫生、环保、航运等有关部门同意,如原有水体系鱼类通道,或重要水产资源基地,还应取得相关部门同意。 4.10立体交叉道路排水4.10.2立体交叉道路排水的地面径流量计算,宜符合下列规定:1设计重现期不小于3年,重要区域标准可适当提高,同一立体交叉工程的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的重现期;2地面集水时间宜为5~10min;3径流系数宜为0.8~1.0;4汇水面积应合理确定,宜采用高水高排、低水低排互不连通的系统,并应有防止高水进入低水系统的可靠措施。 4.10.3立体交叉地道排水应设独立的排水系统,其出水口必须可靠。(强制)4.10.5高架道路雨水口的间距宜为20~30m。每个雨水口单独用立管引至地面排水系统。雨水口的入口应设置格网。(新增) 4.11倒虹管4.11.3关于合流制倒虹管设计的规定。合流制中旱流污水量与设计合流污水量数值差异极大,合流管道的倒虹管应对旱流污水量进行流速校核,当不能达到最小流速(0.9m/s)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为保证合流制倒虹管在旱流和合流情况下均能正常运行,倒虹管可设两条,分别用于旱季流和雨季合流两种情况。 4.12渠 道(未变)4.13管道综合4.13.4再生水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合流管道和污水管道相交时,应敷设在生活给水管道下面,宜敷设在合流管道和污水管道的上面。(新增) 5泵站(共5节,较旧规范详细,内容编排更合理)5.1一般规定改动较大,要求更具体。新增4条。 5.1.10关于除臭的规定(新增)在设计中根据周围居民意见和环保部门要求安装除臭装置。目前我国应用的臭气处理装置有:生物除臭装置、活性炭除臭装置、化学除臭装置等。 5.2设计流量和设计扬程(新增)5.2.1污水泵站的设计流量,应按泵站进水总管的最高日最高时流量计算确定。5.2.2雨水泵站的设计流量,应按泵站进水总管的设计流量计算确定。当立交道路设有盲沟时,其渗流水量应单独计算。 5.2.3合流污水泵站的设计流量。1泵站后设污水截流装置时,按本规范公式(3.3.1)计算;2泵站前设污水截流装置时1)雨水部分Qp=Qs–n0Qdr(5.2.3-1)2)污水部分Qp=(n0+1)Qdr(5.2.3-2)式中:Qp—泵站设计流量(m3/s);Qs—雨水设计流量(m3/s);Qdr—设计旱流污水量(m3/s);n0—截流倍数。 5.2.4关于雨水泵设计扬程的规定。受纳水体的常水位或平均潮位与设计流量下集水池设计水位之差加上管路系统的水头损失为设计扬程。受纳水体的低水位或平均低潮位与集水池设计最高水位之差加上管路系统的水头损失为最低工作扬程。受纳水体的高水位或防汛潮位与集水池设计最低水位之差加上管路系统的水头损失为最高工作扬程。 5.3集水池(新增内容较多)5.3.1集水池的容积,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1污水泵站集水池的容积,不应小于最大一台水泵5min的出水量;注:如水泵机组为自动控制时,每小时开动水泵不得超过6次。2雨水泵站集水池的容积,不应小于最大一台水泵30s的出水量;3合流污水泵站集水池的容积,不应小于最大一台水泵30s的出水量;4污泥泵房集水池的容积,应按一次排入的污泥量和污泥泵抽送能力计算确定。活性污泥泵房集水池的容积,应按排入的回流污泥量、剩余污泥量和污泥泵抽送能力计算确定。 5.3.2关于集水池面积的规定(新增)大型合流污水泵站,尤其是多级串联泵站,当水泵突然停运时,系统中的水流由动能转为位能,下游集水池会产生壅水现象,上壅高度与集水池面积有关,应复核水流不壅出地面。 5.3.7关于泵房进水方式和集水池布置的规定。泵房侧向进水易形成集水池下游端的水泵吸水管处水流不稳,流量不均,对水泵运行不利,应避免。集水池的设计应注意下列几点:1水泵吸水管或叶轮应有足够的淹没深度,防止空气吸入,或形成涡流时吸入空气;2泵的吸入喇叭口与池底保持所要求的距离;3水流应均匀顺畅无旋涡地流进泵吸水管,每台水泵的进水水流条件基本相同,水流不要突然扩大或改变方向;4集水池进口和水泵吸入口处流速尽可能缓慢。 5.4泵房设计(更详细)I水泵配置(旧规范内容较少)规定了泵的型号、台数、备用泵数量、扬程应满足的要求、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的流速要求。 II泵房(新增一些内容)5.4.7主要机组的布置和通道宽度,应满足机电设备安装、运行和操作的要求,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泵机组基础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0m;2机组突出部分与墙壁的净距不宜小于1.2m;3主要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5m;4配电箱前面通道宽度,低压配电时不宜小于1.5m,高压配电时不宜小于2.0m。当采用在配电箱后面检修时,后面距墙的净距不宜小于1.0m;5有电动起重机的泵房内,应有吊运设备的通道。 5.5出水设施(新增)5.5.1关于出水管的有关规定。当两台或两台以上水泵合用一条出水管时,每台水泵的出水管上均应设置闸阀,并在闸阀和水泵之间设置止回阀。当污水泵出水管与压力管或压力井相连时,出水管上必须安装止回阀和闸阀等防倒流装置。雨水泵的出水管末端宜设防倒流装置,其上方宜考虑设置起吊设施。 6污水处理(共13节,将旧规范中的厂址选择和污水处理构筑物合为一章)6.1厂址选择和总体布置6.1.2污水厂的厂区面积,应按项目总规模控制,并作出分期建设的安排,合理确定近期规模,近期工程投入运行一年内水量宜达到近期设计规模的60%。6.1.10有改动和新增 6.1.14规定污水厂内管渠设计应考虑的主要因素。污水厂内管渠较多,设计时应全面安排,防止错、漏、碰、缺。各污水处理构筑物间的管渠连通,一般情况应尽量采用明渠。管渠尺寸应按可能通过的最高时流量计算确定,并按最低时流量复核,防止发生沉积。在管道复杂时宜设置管廊,利于检查维修。 6.1.17污水厂宜设置再生水处理系统。(新增)6.1.18厂区的给水系统、再生水系统严禁与处理装置直接连接。(新增,强制)防止污染给水系统、再生水系统的措施:空气间隙设中间贮存池 6.1.19污水厂的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设计,重要的污水厂宜按一级负荷设计。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备用动力设施。重要的污水厂是指停电对该地区的政治、经济、生活和周围环境等造成重大影响者。 6.1.20关于污水厂附属建筑物的组成及其面积应考虑的主要原则。因各地的管理体制不一,检修协作条件不同,污水厂的规模和工艺流程不同等,目前尚难规定统一的标准。计算机控制系统减少了工作人员及附属构筑物建筑面积。《城镇污水处理厂辅助建筑和辅助设备设计标准》CJJ31,规定了污水厂附属建筑物的组成及其面积,可作为参考。 6.2一般规定6.2.2规定城市污水厂处理效率的范围。根据国内污水厂处理效率的实践数据,并参考国外资料制定。一级处理的处理效率主要是沉淀池的处理效率,未计入格栅和沉砂池的处理效率。二级处理的处理效率包括一级处理。 6.2.4关于污水处理构筑物设计流量的规定。设计流量按分期建设的各期最高日最高时设计流量计算。当污水为提升进入时,还需按每期工作水泵的最大组合流量校核管渠输水能力。当生物反应池采用的曝气时间较长时,生物反应池对进水流量和有机负荷变化都有一定的调节能力。故规定设计流量可酌情减少。一般曝气时间超过5h,即可认为曝气时间较长。 6.3格栅6.3.2格栅栅条间隙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粗格栅:采用机械清除时为16~25mm,采用人工清除时为25~40mm.特殊情况下,最大间隙可达100mm;2细格栅:采用1.5~10mm;3水泵前,应根据水泵要求确定。格删除污机栅条间隙水泵口径(mm)<200250~450500~9001000~3500栅条间隙(mm)15~2030~4040~8080~100 如泵站较深,泵前格栅机械清除或人工清除比较复杂,可在泵前设置仅为保护水泵正常运转的、空隙宽度较大的粗格栅(宽度根据水泵要求,国外资料认为可大到100mm)以减少栅渣量,并在处理构筑物前设置空隙宽度较小的细格栅,保证后续工序的顺利进行。 6.4沉砂池(基本未变,新增旋流沉砂池)沉砂池一般按去除相对密度2.65、粒径0.2mm以上的砂粒设置。 6.5沉淀池I一般规定6.5.1关于沉淀池设计的规定及设计参数。考虑到使用方便和易于比较,根据目前国内的实践经验,统一以表面水力负荷为主要设计参数,并参照美国、日本的资料制定设计数据。按表面水力负荷设计沉淀池时,应校核固体负荷、沉淀时间和沉淀池各部主要尺寸的关系,使之相互协调。 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要求,对排放的污水应进行脱氮除磷处理。为保证较高的脱氮除磷效果,初次沉淀池的处理效果不宜太高,以维持足够碳氮和碳磷的比例。建议适当缩短初沉池的沉淀时间。当沉淀池的有效水深为2.0~4.0m时,初次沉淀池的沉淀时间为0.5~2.0h。 沉淀池的污泥量是根据每人每日SS和BOD5数值,按沉淀池沉淀效率经理论推算求得。污泥含水率,按国内污水厂的实践数据制定。 II沉淀池 (平流、竖流、辐流)6.5.10关于平流沉淀池设计的规定。每格长度与宽度之比值不宜小于4,长度与有效水深的比值不宜小于8,池长不宜大于60m。按表面水力负荷设计平流沉淀池时,可按水平流速进行校核。平流沉淀池的最大水平流速:初次沉淀池为7mm/s,二次沉淀池为5mm/s。 6.5.12关于辐流沉淀池设计的规定。为减少风对沉淀效果的影响,池径宜小于50m。III斜管(板)沉淀池(未变) 6.6活性污泥法(大部分新增)I一般规定6.6.1根据去除碳源污染物、脱氮、除磷、好氧污泥稳定等不同要求及外部环境条件,选择适宜的活性污泥处理工艺。外部环境条件,一般指操作管理要求,水量、水质、占地、供电、地质、水文、设备供应等。 6.6.2根据可能发生的运行条件,设置不同的运行方案。运行条件一般指进水负荷和特性,污水温度、大气温度、湿度、初期运转条件等。6.6.6有效水深应结合流程设计、地质条件、供氧设施类型和选用风机压力等因素确定,一般可采用4.0~6.0m,在条件许可时,水深尚可加大。 6.6.8关于低温条件的规定。我国的寒冷地区,冬季水温一般在6~10℃,短时间可能为4~6℃。在寒冷地区,应核算污水处理过程中,低气温对污水温度的影响。当污水温度低于10℃时,应按《寒冷地区污水活性污泥法处理设计规程》(CECS111)有关规定修正设计计算数据。 II传统活性污泥法6.6.10生物反应池的主要设计数据(未变)设计数据是根据我国污水厂回流污泥浓度一般为4~8g/l的情况确定的。如回流污泥浓度不在上述范围时,可适当修正。当处理效率可以降低时,负荷可适当增大。当进水五日生化需氧量低于一般城市污水时,负荷尚应适当减小。 6.6.11当以去除碳源污染物为主时,生物反应池的容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1按污泥负荷计算(修改)V(6.6.11-1)原按进水污染物(BOD5),现修改为按去除的污染物(BOD5)计算。 2按污泥泥龄计算(未变)V(6.6.11-2)3按容积负荷计算(现用得很少,故放在条文说明中,可用于校核、计算。公式未变) 6.6.14阶段曝气生物反应池宜在生物反应池始端1/2~3/4的总长度内设置多个进水口配水。进水口分布在两廊道生物反应池的第一条廊道内;三廊道生物反应池的前二条廊道内;四廊道生物反应池的前三条廊道内。尽量使反应池混合液的氧利用率接近均匀。6.6.15吸附再生生物反应池(未变)6.6.16完全混合生物反应池(未变) III生物脱氮、除磷(新增)6.6.17关于生物脱氮、除磷系统的水质要求1脱氮时污水中五日生化需氧量与总凯氏氮之比宜大于4外加碳源可采用甲醇。将淀粉厂、制糖厂、酿造厂等排出的高浓度有机废水作为外加碳源。当五日生化需氧量与总凯氏氮之比为4或略小于4时,可不设初次沉淀池或缩短污水在初次沉淀池中的停留时间,以增大进反应池污水中有机碳与氮的比值; 2除磷时,污水中的五日生化需氧量与总磷之比宜大于17;若污水的五日生化需氧量与总磷之比过低,积磷菌在厌氧池放磷时释放的能量不能很好地被用来吸收和贮藏溶解性有机物,影响该类细菌在好氧池的吸磷,从而使出水磷浓度升高。 4好氧区(池)剩余总碱度宜大于70mg/L(以CaCO3计)积磷菌、反硝化菌和硝化细菌生长的最佳pH在中性或弱碱性,当环境pH偏离最佳值时,反应速度逐渐下降,碱度起着缓冲作用。当进水碱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增加碱度的措施:1)增加缺氧池容积,以增加回收碱量。2)在要求硝化的氨氮量较多时,布置成多段缺氧/好氧形式。在该形式下,第一个好氧池仅氧化部分氨氮,消耗部分碱度,经第二个缺氧池回收碱度后再进入第二个好氧池消耗部分碱度,这样可减少对进水碱度的需要量。 6.6.18当仅需脱氮时,宜采用缺氧∕好氧法(AN/O法)。发生反硝化作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有硝态氮;(2)有有机碳;(3)基本无溶解氧。缺氧/好氧法可满足上述要求,适于脱氮。缺氧池、好氧池容积计算有2种方法:1生物反应池的容积,按第6.6.11条所列公式计算时,反应池中缺氧区(池)的水力停留时间宜为0.5~3h。 2分别计算缺氧池和好氧池容积1)缺氧池计算 反硝化速率(脱氮速率)KdeKde与混合液回流比、进水水质、温度和污泥中反硝化菌的比例等因素有关。混合液回流量大,带入缺氧池的溶解氧多,Kde取低值;进水有机物浓度高且较易生物降解时,Kde取高值。 污泥总产率系数YtYt与是否设置初沉池、泥龄θc、原水TSS/BOD5、温度等有关。a)TSS/BOD5比值大,剩余污泥量大,Yt值大。b)泥龄θc长,污泥衰减多,Yt值小。c)温度高,Yt值小 有初次沉淀时泥龄——污泥总产率曲线 无初次沉淀时泥龄———污泥总产率曲线 2)好氧池容积计算氮的半速率常数KNKN是硝化细菌比生长速率,等于硝化细菌最大比生长速率一半时氮的浓度,KN的典型值为1.0mg/L;是温度校正项;假定好氧池混合液进入二次沉淀池后不发生硝化反应,则好氧池氨氮浓度与二次沉淀池出水氨氮浓度相等,故好氧池氨氮浓度Na可根据排放要求确定。 3)混合液回流量计算回流比过大,会使系统由推流式趋于完全混合式,导致污泥性状变差;在进水浓度较低时,会使缺氧池反硝化速率降低。 3缺氧∕好氧法(AN/O法)生物脱氮的主要设计参数有条件时应通过试验获取数据表6.6.18所列设计参数为经验数据以脱氮为主要目标时,泥龄长,相应的五日生化需氧量污泥负荷较低、污泥产率较低、需氧量较大,水力停留时间也较长。 6.6.19当仅需除磷时,宜采用厌氧∕好氧法(Ap/O法)生物除磷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厌氧(无硝态氮);(2)有有机碳源。厌氧/好氧法可满足上述要求,适于除磷。1生物反应池的容积计算(2种方法)按第6.6.11条所列公式计算时,反应池中厌氧区(池)和好氧区(池)之比,宜为1:2~1:3;2生物反应池中厌氧区(池)的容积,可按公式(6.6.19-1)计算。 3厌氧∕好氧法(AP/O法)生物除磷的主要设计参数在厌氧池中先发生脱氮反应,然后积磷菌释放磷,若厌氧池停留时间小于1h,磷释放不完全,会影响磷的去除率,规定厌氧池停留时间为1~2h。在只除磷的厌氧/好氧系统中,由于无硝态氮与积磷菌争夺有机物,厌氧池停留时间可取下限。 活性污泥中积磷菌在好氧环境中会吸收超过其正常生长所需的磷。通过排放富磷剩余污泥,可比普通活性污泥法从污水中去除更多的磷。缩短泥龄,即增加排泥量可提高磷的去除率。以除磷为主要目的时,泥龄可取3.5~7.0d。 4除磷工艺的剩余污泥在污泥浓缩池中浓缩时会因厌氧放出大量磷酸盐,用机械法浓缩污泥可缩短浓缩时间,减少磷酸盐析出量。5生物除磷工艺的剩余活性污泥厌氧消化时会产生大量磷酸盐沉积物,这种沉积物极易堵塞管道。这类磷酸盐宜采用化学法去除。 6.6.20同时脱氮除磷时,宜采用厌氧∕缺氧∕好氧法(A2O法)1生物反应池的容积计算宜按第6.6.11条、第6.6.18条和第6.6.19条的规定计算。2主要设计参数脱氮要求较低负荷和较长泥龄,除磷却要求较高负荷和较短泥龄。脱氮要求有较多硝酸盐供反硝化,而硝酸盐不利于除磷。设计生物反应池各区(池)容积时,应根据氮、磷的排放标准等要求,寻找合适的平衡点;综合考虑泥龄的影响后,t可取10~20d。表6.6.20所列设计参数为正常流程的经验数据; A2/O同步生物脱氮除磷工艺N2污泥回流(含磷污泥)剩余污泥原污水曝气池空气沉淀池处理水缺氧池厌氧池氨化、放磷脱氮除BOD、硝化、吸收磷内回流(200%) IV氧化沟(新增内容较多,氧化沟可进行脱氮除磷)6.6.28氧化沟的有效水深与曝气、混合、推流设备的性能有关,宜采用3.5~4.5m。(原一般为0.9~1.5m) V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新增)6.6.38关于SBR工艺各工序时间的规定。SBR工艺按周期运行,每个周期包括进水、反应(厌氧、缺氧、好氧)、沉淀、排水和闲置五个工序,前四个工序是必需工序。1进水时间进水时间是指开始向反应池进水至进水完成的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可进行曝气(好氧反应)、搅拌(厌氧、缺氧反应)、沉淀、排水或闲置。 2反应时间(有公式)充水比的含义是每个周期进水容积与反应池容积之比m-充水比,仅需除磷时宜为0.25~0.5,需脱氮时宜为0.15~0.3。3沉淀时间宜为1h;4排水时间宜为1.0~1.5h;排水目的:排除沉淀后的上清液,直至达到开始向反应池进水时的最低水位。 6.6.41关于反应池池形的规定反应池长宽比过大,流速大,会带出污泥;长宽比过小,会因短流而造成出水水质下降。6.6.43关于浮渣的规定SBR工艺一般不设初次沉淀池,浮渣和污染物会流入反应池,采取措施:设沉砂池、除渣池(或极细格栅)等预处理设施应采用有挡板的滗水器反应池应有撇渣装置 6.7化学除磷(新增)6.7.1关于化学除磷应用范围的规定。《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规定总磷的排放标准:当达到一级A标准时,在2005年12月31日前建设的污水厂为1mg/l,2006年1月1日起建设的污水厂为0.5mg/l。一般城市污水经生物除磷后,较难达到后者的标准,故可辅以化学除磷。强化一级处理,可去除污水中绝大部分磷。污泥厌氧处理过程中的上清液,含有大量含磷物质,若回流到污水处理系统,将造成污水除磷系统的恶性循环,因此应先进行除磷,一般宜采用化学除磷工艺。 6.7.2关于药剂投加点的规定前置投加点在原污水处(初沉池前),形成沉淀物与初沉污泥一起排除,还可去除相当数量的有机物,减少生物处理的负荷。后置投加点是生物处理之后,形成的沉淀物通过另设的固液分离装置进行分离。这一方法的出水水质特别好,但需增建固液分离设施。同步投加点为初沉池出水管道或生物反应池内,形成的沉淀物与剩余污泥一起排除。多点投加是在沉砂池、生物反应池和固液分离设施等位置投加药剂,可以降低投药总量,增加运行的灵活性。 6.7.4关于化学除磷药剂的规定硫酸铝、三氯化铁最常用。石灰作混凝剂不能用于同步除磷,只能用于前置或后置除磷。前置除磷后污水pH较高,进生物处理系统前需调节pH;后置除磷时,处理后的出水必须调节pH;很少采用。加入少量阴离子聚合电解质,如聚丙烯酰胺(PAM),作为助凝剂,有利于分散的游离金属磷酸盐絮体絮凝和沉淀。 6.7.6关于应考虑污泥量的规定。采用铝盐或铁盐作混凝剂时,前置投加,污泥量增加40%~75%;后置投加,污泥量增加20%~35%;同步投加,污泥量增加15%~50%。采用石灰作混凝剂时,前置投加除磷,污泥量增加150%~500%;后置投加除磷,污泥量增加130%~145%。 6.8供氧设施6.8.2污水需氧量的计算公式生物反应池中好氧区的污水需氧量应根据去除的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的硝化和除氮等计算确定,也可按下列公式计算:O2=0.001aQ(So-Se)-c△XV+b[0.001Q(Nk-Nke)-0.12△XV]-0.62b[0.001Q(Nt-Nke-Noe)-0.12△XV](6.8.2) 式中:O2—污水需氧量(kgO2/d);Q—生物反应池的进水流量(m3/d);So、Se—生物反应池进出水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mg/L);△XV—生物反应池排出系统的微生物量(kg/d);Nk—生物反应池进水总凯氏氮浓度(mg/L);Nke—生物反应池出水总凯氏氮浓度(mg/L);Nt—生物反应池进水总氮浓度(mg/L);Noe—生物反应池出水硝态氮浓度(mg/L);0.12△XV—排出生物反应池系统的微生物中含氮量(kg/d);a—碳的氧当量,当含碳物质以BOD5计时,取1.47;b—常数,氧化每公斤氨氮所需氧量(kgO2/kgN),取4.57;c—常数,细菌细胞的氧当量,取1.42。 第一项为去除全部含碳有机物的需氧量。这部分有机物是以BOD5表示的,实际上总BOD都要去除,因BOD5≈0.68BOD总,即BOD总≈1.47BOD5,故a=1.47;第二项为剩余污泥氧当量。有一部分含碳有机物转化为细胞物质随剩余污泥排出,这部分有机物不消耗氧,故应减去。C:每分解1g细胞(C5H7NO2)物质消耗1.42g氧。 第三项为氧化氨氮需氧量(脱氮时)。前项为全部氨氮去除量,后项为转化为细胞物质随剩余污泥排出的氨氮量,在细胞中N占的比例为14/(12×5+7+14+32)=0.12;第四项为反硝化脱氮回收的氧量。其中0.12△XV是不发生反硝化作用的硝态氮;0.62是反硝化时氧的回收率。 (若处理系统仅为去除碳源污染物则b为零,只计第一项和第二项)需氧量可采用经验数据,含碳物质氧化时,去除1kg五日生化需氧量需0.7~1.2kgO2。 6.8.3选择曝气设备的方法计算污水需氧量根据设备的特性、位于水面下的深度等因素,将计算的污水需氧量换算为标准状态下(即0.1Mpa,20℃清水)污水需氧量。根据标准状态下的污水需氧量选择曝气器的数量。 6.8.12规定鼓风机选型的基本原则。目前在污水厂中常用的鼓风机有单级高速离心式鼓风机,多级离心式鼓风机及容积式罗茨鼓风机。离心式鼓风机噪声相对较低。宜用于水深不变的生物反应池(因压力对送风量影响较大)。罗茨鼓风机的噪声较大。生物反应池的水深在运行中变化时,采用罗茨鼓风机较为适用。 6.9生物膜法I一般规定6.9.4生物膜法处理构筑物采取防冻、防臭和灭蝇等措施的规定。除臭一般采用生物过滤法、湿式吸收氧化法去除硫化氢等恶臭气体。塔式生物滤池可采用顶部喷淋,生物转盘可以从水槽底部进水的方法减少臭气。在冬季较寒冷的地区可将生物转盘设在室内。定期关闭滤池出口阀门,让滤池填料淹水一段时间,杀死幼蝇。 II生物接触氧化池6.9.7规定生物接触氧化池填料的选用原则目前国内常用的填料有:玻璃钢蜂窝、塑料波纹板、塑料多面球、纤维球、软性、半软性纤维束等填料6.9.8宜根据生物接触氧化池填料的布置形式布置曝气装置。底部全池曝气时,气水比宜为8:1。一般常采用池底均布曝气方式,曝气均匀,氧转移率高,对生物膜搅动充分,生物膜的更新快。常用的曝气器有中微孔曝气软管、穿孔管、微孔曝气等。 III曝气生物滤池(新增)6.9.12关于曝气生物滤池池型的规定曝气生物滤池由池体、布水系统、布气系统、承托层、生物滤料层和反冲洗系统等组成。池型有上向流和下向流曝气生物滤池两种。 6.9.14关于曝气生物滤池处理程度的规定一段(碳氧化)曝气生物滤池,以碳氧化为主;两段(硝化)曝气生物滤池,主要对污水中的氨氮进行硝化;三段(反硝化、除磷)曝气生物滤池,主要为反硝化除氮。也可在第二段滤池出水中投加碳源和铁盐或铝盐同时进行反硝化脱氮除磷。 6.9.15关于曝气生物滤池池体高度的规定。池体高度应考虑配水区、承托层、滤料层、清水区和超高等,池体高度一般为5~7m。 6.9.20关于曝气生物滤池反冲洗系统的规定采用长柄滤头冲洗,由单独气冲洗、气水联合反冲洗、单独水洗三个过程组成。冲洗周期,根据水质参数和滤料层阻力损失控制,一般24h为一周期。反冲洗水量为进水水量的8%左右。反冲洗出水平均悬浮固体量为600mg/L。6.9.21曝气生物滤池后可不设二次沉淀池。 IV生物转盘(未变)V生物滤池(未变) VI塔式生物滤池(补充)6.9.37关于塔式生物滤池池体结构的规定塔式生物滤池由塔身、滤料、布水系统以及通风、排水装置组成。在一定塔高限值内,塔高与进水浓度成线性关系,处理效率随着滤层总厚度的增加而增加。但当滤层总厚度超过某一数值后,处理效率提高极微。 6.9.38塔式生物滤池的填料应采用轻质材料。国内常用纸蜂窝,玻璃钢蜂窝和聚乙烯斜交错波纹板等。国外推荐使用:波纹塑料板,聚苯乙烯蜂窝等。6.9.39关于塔式生物滤池滤料分层的规定每层高不宜大于2m,以免压碎滤料。塔顶高出最上层滤料表面0.5m左右,以免风吹影响污水的均匀分布。 6.10回流污泥和剩余污泥6.10.1回流污泥设施,宜采用离心泵、混流泵、潜水泵、螺旋泵或空气提升器。当生物处理工艺系统中带有厌氧区(池)、缺氧区(池)时,应选用不易产生复氧的回流污泥设施。 6.11污水自然处理包括土地处理和天然水体处理。I一般规定需环评,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是否采用。6.11.4采用土地处理,应采取有效措施,严禁污染地下水。(强制)II稳定塘(氧化塘)(有改变)好氧塘、兼性塘、曝气塘(人工曝气)、厌氧塘 6.11.7关于稳定塘表面有机物负荷和停留时间的规定。本条的表面有机负荷和停留时间适用于好氧稳定塘和兼性稳定塘。曝气塘的有机负荷和停留时间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稳定塘的五日生化需氧量总平均表面负荷与冬季平均气温有关,气温高时,五日生化需氧量负荷较高,气温低时,五日生化需氧量负荷较低。为保证出水水质,冬季平均气温在0℃以下时,总水力停留时间以不少于塘面封冻期为宜。 6.11.8关于稳定塘设计的规定4稳定塘必须有防渗措施,塘址与居民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带。(强制) III土地处理(旧规范有农田灌溉)6.11.11关于污水土地处理的方法和预处理的规定几种常用的污水土地处理系统要求的最低预处理方式:慢速渗滤一级沉淀快速渗滤一级沉淀地面漫流格栅和沉砂 6.11.13在集中式给水水源卫生防护带,含水层露头地区,裂隙性岩层和溶岩地区,不得使用污水土地处理。 6.11.15采用人工湿地处理污水时,应进行预处理。设计参数宜通过试验资料确定。人工湿地系统水质净化技术是一种生态工程方法。其基本原理是在一定的填料上种植特定的湿地植物,从而建立起一个人工湿地生态系统,当污水通过系统时,经砂石、土壤过滤,植物根际的多种微生物活动,污水的污染物质和营养物质被系统吸收、转化或分解,从而使水质得到净化。 经过人工湿地系统处理后的出水水质可以达到地面水水质标准,因此该法实际上是一种深度处理的方法。特别适合:1)饮用水源或景观用水区附近的生活污水处理;2)直接对受污染水体的水进行处理;3)为饮用水源或景观用水的湖泊、水库或河流提供清洁的水源补充。人工湿地处理一般要进行预处理。1)处理城市污水的最低预处理为一级处理;2)直接处理受污染水体的,可根据水体情况确定,一般应设置格栅。 6.12污水深度处理和回用(新增)见规范6.13.5污水的紫外线剂量宜根据试验资料或类似运行经验确定;也可按下列标准确定:1、二级处理的出水为15~22mJ/cm2;2、再生水为24~30mJ/cm2。紫外线剂量=照射强度(mw/cm2)×照射时间(s);灭活一些病原体的紫外线剂量见表23。 7污泥处理和处置7.1一般规定7.1.1规定城市污水污泥的处理和处置的基本原则减量化处理:包括使污泥的体积减少和污泥的质量减少,前者如采用污泥浓缩、脱水、干化等技术,后者如采用污泥消化、污泥焚烧等技术。稳定化处理:厌氧消化、好氧消化、污泥堆肥、加碱稳定、加热干化、焚烧等技术。无害化处理:减少污泥中的致病菌数量和寄生虫卵数量,降低污泥臭味等。 7.1.3污泥作肥料时,其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7.2污泥浓缩7.2.3当采用生物除磷工艺进行污水处理时,不应单独采用重力浓缩。(时间长,厌氧放磷) 7.3污泥消化(含水率一般降至97%左右)I一般规定7.3.1根据污泥性质、环境要求、工程条件和污泥处置方式,选择经济适用、管理方便的污泥消化工艺,可采用污泥厌氧消化工艺或好氧消化工艺。厌氧消化:投资及运行费用相对较省、工艺条件(污泥温度)稳定、可回收能源(污泥气综合利用)、占地较小。采用比较广泛;但工艺过程的危险性较大。 好氧消化:投资和运行费用相对较高、占地面积较大、工艺条件(污泥温度)随天气变化波动较大、冬季运行效果较差、能耗高。采用较少;但有机物去除率较高、处理后污泥品质好、处理场地环境状况较好、工艺过程没有危险性。好氧消化后氮的去除率可达60%,磷的去除率可达90%,上清液回流到污水处理系统后,不会增加污水脱氮除磷的负担。一般在污泥量较少的小型污水处理厂,或由于受工业污水的影响,污泥进行厌氧消化有困难时,可考虑采用好氧消化工艺。 II污泥厌氧消化(大部分条款未变)7.3.7规定厌氧消化池污泥搅拌的方法推荐采用池内机械搅拌或池外循环搅拌,但并不排除采用污泥气搅拌的可能性。连续搅拌(循环)次数:参照间歇搅拌的常规做法(5~10h搅拌一次),规定每日搅拌(循环)次数不宜少于3次,相当于至少每8h(每班)完全搅拌一次。间歇搅拌:规定每次搅拌的时间不宜大于循环周期的一半,按每日3次考虑,相当于每次搅拌的时间4h以下。 III污泥好氧消化(新增)7.3.23关于好氧消化池排除上清液的规定。间歇运行的好氧消化池,一般其后不设泥水分离装置。在停止曝气期间利用静置沉淀实现泥水分离,因此消化池本身应设有排出上清液的措施,如各种可调或浮动堰式的排水装置。连续运行的好氧消化池,一般其后设有泥水分离装置。正常运行时,无上清液排出。但考虑检修等其它因素,宜设有排出上清液的装置,如各种分层放水装置。 7.4污泥机械脱水(含水率降至80~85%左右)7.4.1关于污泥机械脱水设计的规定。31)消化污泥碱度过高,采用经处理后的废水淘洗,可降低污泥碱度,节省某些药剂的投药量,提高过滤脱水效率。2)淘洗后的水需要处理(返回污水处理构筑物)。7.4.2关于污泥脱水前的加药处理的规定11)无机混凝剂不宜单独用于脱水前的污泥调理2)有机高分子混凝剂(如阳离子聚丙烯酰胺)形成的絮体粗大,适用于污水厂污泥机械脱水。3)聚丙烯酰胺与铝盐、铁盐联合使用,可降低药剂费用。但一次性投资增加并使管理复杂化。是否联合使用应通过试验,并作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7.4.4关于带式压滤机的规定污泥脱水负荷:每米带宽每小时能处理污泥干物质的公斤数。混合原污泥:初沉污泥与二沉污泥的混合污泥混合消化污泥:初沉污泥与二沉污泥混合消化后的污泥。 7.5污泥输送7.6污泥干化焚烧7.6.11关于热干化设备选型的原则规定。热干化设备种类:直接加热转鼓式干化器、气体循环、间接加热回转室、流化床等等,目前国内应用经验不足。7.6.14规定优先考虑污泥与垃圾或燃料煤同时焚烧。由于污泥的热值偏低,单独焚烧具有一定难度,故建议优先考虑与热值较高的垃圾或燃料煤同时焚烧。 8检测和控制(新增)8.1一般规定(指在线检测)8.2.1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检测的规定。污水厂进水检测:水压(水位)、流量、温度、pH和悬浮固体量(SS)。污水厂出水检测:流量、pH、SS及其它相关水质参数。还可根据进出水水质增加一些必要的检测仪表,但BOD5、总磷、总氮等分析仪表价格较高,应慎重选用。 8.2.3关于排水泵站和污水厂各个处理单元运行、控制、管理设置检测仪表的规定。1排水泵站:集水池或水泵吸水池水位、泵房提升水量及水泵电机工作相关参数。大型雨水和合流污水泵站(流量不小于15m3/s),宜设置自记雨量计。2污水厂:MLSS、DO、供气量、污泥回流量、剩余污泥量、氧化还原电位等。3污水深度处理和回用:通常检测流量、压力、余氯、pH、悬浮固体量、浊度及其它相关水质参数。4加药和消毒5污泥处理应视其处理工艺确定检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