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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35:16 发布

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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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6 年产**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6 矿产资源指经过地质成矿作用,使埋藏于地下或出露于地表、并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矿物或有用元素的含量达到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集合体。矿产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是社会生产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现代社会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都离不开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属于非可再生资源,其储量是有限的。目前世界已知的矿产有1600多种,其中80多种应用较广泛。按其特点和用途,通常分为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能源矿产三大类。[1]它是发展采掘工业的物质基础。矿产资源的品种、分布、储量决定着采矿工业可能发展的部门、地区及规模;其质量、开采条件及地理位置直接影响矿产资源的利用价值,采矿工业的建设投资、劳动生产率、生产成本及工艺路线等,并对以矿产资源为原料的初加工工业(如钢铁、有色金属、基本化工和建材等)以至整个重工业的发展和布局有重要影响。矿产资源的地域组合特点影响地区经济的发展方向与工业结构特点。矿产资源的利用与工业价值同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技术经济条件有紧密联系,随地质勘探、采矿和加工技术的进步,对矿产资源利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46 矿产资源相关地图(4张)根据《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2条规定,所谓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目前我国已发现矿种171个。可分为能源矿产(如煤、石油/天然气、地热)、金属矿产(如铁、锰、铜)、非金属矿产(如金刚石、石灰岩、粘土)和水气矿产(如地下水、矿泉水、二氧化碳气)四大类。[1]环境保护(1)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矿产资源的最优耗竭;(2)限制或禁止不合理的乱采滥挖,防止矿产资源的损失,浪费或破坏;(3)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全过程控制,将环境代价减小到最低限度;(4)保护矿区生态环境,防止矿山寿命终结时沦为荒芜不毛之地。[1]监督管理暂行办法46 第一条为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1]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内从事采矿生产的矿山企业(包括有矿山的单位,下同),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执行本办法负有下列职责:一、制定有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规章二、监督、检查矿产资源管理法规的执行情况三、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考核指标体系及定期报表制度四、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大型矿山企业的非正常储量报销的审批工作五、组织或者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执行本办法负 有下列职责:一、根据本办法和有关法规,对本地区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46 二、根据需要向重点矿山企业派出矿产督察员,向矿山企业集中的地区派出巡回矿产督察员;派出督察员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五条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对贯彻执行本办法负有下列职责:一、制定本部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规章、规定,并报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二、根据本办法和有关法规,协助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本部门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三、负责所属矿山企业的矿产储量管理,严格执行矿产储量核减的审批规定四、总结和交流本部门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经验。第六条矿山企业的地质测量机构是本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机构,对执行本办法负有以下职责:一、做好生产勘探工作,提高矿产储量级别,为开采提供可靠地质依据二、对矿产资源开采的损失、贫化以及矿产资源综合开采利用进行监督46 三、对矿山企业的矿产储量进行管理四、对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规的行为及其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可越级上报。第七条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应当加强开采管理,选择合理的采矿办法和选矿方法,推广先进工艺技术,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第八条矿山企业在基建施工至矿山关闭的生产全过程中,都应当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及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规定,建立、健全本企业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的各项制度,并切实加以贯彻落实。[1]第十条矿山开采设计要求的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应当列为考核矿山企业的重要年度计划指标。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生产勘探,提高矿床勘探程度,为开采设计提供可靠依据;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伴生矿产应当系统查定和评价。第十二条矿山企业的开采设计应当在可靠地质资料基础上进行。中段(或阶段)开采应当有总体设计,块段开采应当有采矿设计。46 第十三条矿山的开拓、采准及采矿工程,必须按照开采设计进行施工。应当建立严格的施工验收制度,防止资源丢失。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必须按照设计进行开采,不准任意丢掉矿体。对开采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严防不应有的开采损失。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在开采中必须加强对矿石损失、贫化的管理,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分析造成非正常损失、贫化的原因,制定措施,提高资源的回采率,降低贫化率。第十六条选矿(煤)厂应当根据设计要求定期进行选矿流程考察;对选矿回收率和精矿(洗精煤)质量没有达到设计指标的,应当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第十七条在采、选主要矿产的同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伴生矿产,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必须综合回收;对暂时不能综合回收利用的矿产,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第十八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滞销矿石、粉矿、中矿、尾矿、废石和煤矸石的管理,积极研究其利用途径;暂时不能利用的,应当在节约土地的原则下,妥善堆放保存,防止其流失及污染环境。第十九条矿山企业对矿产储量的圈定、计算及开采,必须以批准的计算矿产储量的工业指标为依据,不得随意变动。需要变动的,应当上报实际资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原审批单位批准。46 第二十条报销矿产储量,应当经矿山企业地质测量机构检查鉴定后,向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属正常报销的矿产储量,由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审批,属非正常报销和转出的矿产储量,由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同一采区应当一次申请报销的矿产储量,不得化整为零,分几次申请报销。第二十一条地下开采的中段(水平)或露天采矿场内尚有未采完的保有矿产储量,未经地质测量机构检查验收和报销申请尚未批准之前,不准擅自废除坑道和其他工程。第二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上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报表。第二十三条矿山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或者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相当于矿石损失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停产整顿或者吊销采矿许可证:一、因开采设计、采掘计划的决策错误,造成资源损失的二、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选成资源破坏损失的46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十五条矿山企业上报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资料数据必须准确可靠。虚报瞒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保密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对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一九八八年五月二十日国务院批准一九八八年七月一日地质矿产部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质工作成果资料(简称地质资料,下同)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办法。46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地质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国家汇交地质资料。第三条汇交地质资料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1]第四条全国地质资料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资料机构是地质资料汇交的管理机关,负责地质资料的收集、保管和提供使用,并对地方、基层单位的地质资料汇交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第五条地质资料汇交范围按本办法附件规定办理。第六条地质资料从审查批准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照下列规定的期限汇交:一、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报告,区域物、化探和航空遥感地质报告以及大中型矿区的勘探报告,二年以内汇交。二、除前款规定外的其他地质资料一年以内汇交。第七条地质资料的汇交份数规定如下:一、小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一式二份。二、除前款规定外的其他地质资料一式四份。第八条汇交地质资料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资料管理机关提交资料。汇交一式四份的地质资料,其中二份由地方资料管理机关转送全国资料管理机关。第九条汇交的地质资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46 一、附有矿产储量委员会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地质资料审查批准的正式文件,或者委托单位对地质资料正式验收的凭据。二、完整、齐全。经行政、技术负责人和编写人签名盖章,并盖有汇交单位的印章。三、资料正文及其附件的规格为:长二十七厘米,宽十九厘米(标准十六开本)。附图按同样规格进行折叠,图签折在外面。四、文字报告编有页码,并印有章节、附图、附表及附件目录。附图、附表、附件编有顺序号。附图顺序号依序一张一号。五、使用胶板纸或者其他利于长期保存的纸张印刷。六、正文、附表、附件不得用易锈蚀的金属物装订。第十条汇交的地质资料应当按下列规定印制:一、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报告和区域物、化探报告等,文字、表格应当铅印或者胶印,图件应当胶印。二、矿区详查、勘探报告以及石油地质、海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热地质、环境地质、地震地质、遥感地质和物、化探普查、科研等成果的文字报告,应当铅印或者胶印;图件表格应当胶印或用其他利于长期保存的方法印制。46 三、其他地质资料,包括计划外承包项目等地质资料,也要印制清晰,着墨牢固。第十一条汇交的地质资料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汇交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资料管理机关的要求在限期内补充、修正、完善后重新办理汇交手续。第十二条借阅、使用下列各项地质资料,资料管理机关应当提供资料目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偿服务:一、部门、地方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用于国家预算处项目所需的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海洋地质等可获得经济收益或者避免经济损失的普查、详查、勘探资料。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计划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偿使用的地质资料。第十三条第十二条规定以外的地质资料,由资料管理机关无偿提供借阅使用。第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将馆藏的资料,或者借阅复制的资料用于转让或者营利活动。第十五条地质资料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秉公办事,对各汇交单位和个人一视同仁,做好地质资料的接收,借阅和咨询等服务工作。46 第十六条各有关主管部门不得对地质资料汇交,借阅工作施加任何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干预。第十七条对地质资料的汇交、借阅工作产生争议的,由资料管理机关会同有关单位或者部门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由国务院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划主管部门裁决。[1]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按期汇交资料的,由资料管理机关提出警告、通报,并限期补交;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补交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停止其借阅地质资料,直至补交为止。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应当给予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行政处分。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资料管理机关可停止其借阅资料一至三年,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资料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应当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使资料汇交单位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该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46 第二十二条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规定的行政罚款收入一律上缴国库,当事人对行政罚款处罚不服的,可以向处罚机关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对上一级部门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十三条国务院核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放射性矿产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并接受全国地质资料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第二十四条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国投资项目的地质资料汇交,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六三年五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全国地质资料汇交办法》同时废止。附件:地质资料汇交范围一、区域地质调查资料,包括:各种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及图件。46 二、矿产地质资料,包括:矿产普查、详查、勘探和矿山开发勘探及闭坑地质报告。三、石油、天然气地质资料,包括:(一)石油、天然气地质普查、详查、勘探报告,油(气)田开发阶段的地质总结报告及油(气)资料评价报告。(二)基准井、参数井、超过工作区探井平均深度1000米的超深井、新区重点探井、日产原油500立方米和天然气50万立方米以上高产油、气井的完井地质报告,以及试油(气)总结报告。四、海洋地质资料,包括:海洋(含远洋)地质矿产调查、地形地貌调查、海底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物化探及海洋钻井(完井)地质报告。五、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包括:(一)区域的国土整治、国土规划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报告和地下水资源评价、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二)大中城市、重要能源和工业基地、港口和县(旗)以上农田(牧区)的重要供水源地的地质勘察报告。46 (三)铁路干线,大中型水库、水坝,大型水电站、火电站、核电站,重点工程的地下储库、洞室,主要江河的铁路、公路特大桥,地下铁道、三公里以上的长隧道,港口码头、航道、运河等国家重要工程的初设计和技术设计阶段的水文地质,工程勘察报告。(四)单独编写的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报告,地下热水、矿泉水等专门性水文地质报告以及岩溶地质报告。(五)重要的小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六、环境地质、灾害地质资料,包括:(一)地下水污染区域、地下水人工补给、地下水环境背景值、地方病区等水文地质调查报告。(二)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开裂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调查报告。(三)建设工程引起的地质环境变化的专题调查报告,重大工程和经济区的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报告等。七、地震地质资料,包括:自然地震地质调查、宏观地震考察、地震烈度考察地质报告等。八、物、化探和航空遥感地质资料,包括:区域物探、区域化探和物、化探普查、详查报告;航空遥感地质报告及与重要经济建设区、重点工程项目和与大中城市的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工作有关的物、化探报告。九、地质、矿产科学研究成果及综合分析资料,包括:46 (一)经国家和省一级成果登记各类地质、矿产科研成果报告及各种区域性图件。(二)矿产产地资料汇编、矿产储量表、成矿远景区划、矿产资源总量预测、矿产资源分析以及地质志、矿产志、泉水志等综合资料。十、其他地质资料,包括:天体地质、深部地质、火山地质、极地地质、第四纪地质、新构造运动、冰川地质、黄土地质、冰土地质以及土壤、沼泽调查等地质报告,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概念矿产资源是指经过地质成矿作用,埋藏于地下或出露于地表,并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矿物或有用元素的集合体。矿产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是社会生产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现代社会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都离不开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属于非可再生资源,其储量是有限的。目前世界已知的矿产有160多种,其中80多种应用较广泛。其中对人类最为重要的有煤矿,铁矿,石油等。地质学观点认为:矿产资源(mineral46 resources)是指赋存于地下或地表的,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具有现实或潜在经济价值的天然富集物。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规定,“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这两个定义是一致的。其内涵为:矿产资源是地球演化过程中经过地质作用形成的,是天然产出于地表或地壳中的原生富集物;产出形式有固态、液态和气态;既包括已经发现的对其数量、质量和空间位置等特征已取得一定认识的矿产,也包括经预测或推断可能存在的矿物质;既包括当前开发并具有经济价值的矿产,也包括将来可能开发并具有经济价值的资源。[1]主要分类矿产资源的分类体系各异,主要有:根据矿产的成因和形成条件,分为内生矿产、外生矿产和变质矿产;根据矿产的物质组成和结构特点,分为无机矿产和有机矿产;根据矿产的产出状态,分为固体矿产、液体矿产和气体矿产;根据矿产特性及其主要用途,分为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水气矿产。金刚石46 能源矿产可以提供或者产生能量物质的矿物。如石油、天然气、煤、核能、地热等9种金属矿产质地属性为金属性矿物,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金属、稀土金属矿产等。黑色金属矿产:铁、锰、铬、钛、钒等22种矿产有色金属矿产:铜、铅、锌、铝、锡等13种矿产贵金属矿产:金、银、铂等8种矿产稀有金属矿产:锂、铍、锆、缌等8种矿产稀土金属矿产:硒、镉等20种矿产非金属矿产化工原料非金属、建材原料非金属矿产等。如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硫、磷、钾、盐、硼等25种矿产建材原料非金属矿产:金刚石、石墨、石棉、云母、水泥、玻璃、石材等100多种矿产水气矿产主要有地下水、矿泉水、二氧化碳气等6种矿产。46 中国矿产资源总体查明率平均为36%中国国土资源部首份《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11)》显示,目前中国矿产资源总体查明率平均为36%,铁、石油、天然气等待查明矿产资源潜力巨大,许多矿种勘探尚处于早期阶段。信托网显示,中国矿产资源总体查明率平均为36%,其中铁、铝土矿查明率分别为27%和19%,待查明矿产资源潜力巨大。新一轮全国油气资源评价表明,中国石油地质探明率为26%,勘探处于中期阶段;天然气探明率为15%,勘探处于早期阶段。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张洪涛3日在此间说,“十一五”期间,全国地质勘察投入3708亿元,新发现矿产地2839处,多数重要矿产查明资源储量有新的增长。石油、天然气、煤、铁、铜、铝、铅、锌和金等重要矿产勘查取得重大进展。张洪涛说,目前中国已成为矿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煤炭、钢、十种有色金属、水泥等产量和消费量均居世界第一。自2006年到2010年,中国煤炭[2]产量从25.3亿吨增至32.4亿吨,增长28%;原油从1.85亿吨增至2.03亿吨,增长10%;天然气从586亿立方米增至968亿立方米,增长65%;铁矿石从5.9亿吨增至10.7亿吨,增长82%,以最终实现利民利得财富的开发。46 成矿地质条件成矿条件及过程46 矿产资源是地壳在其长期形成、发展与演变过程中的产物,是自然界矿物质在一定的地质条件下,经一定地质作用而聚集形成的。不同的地质作用可以形成不同类型的矿产。依据形成矿产资源的地质作用和能量、物质来源的不同,一般将形成矿产资源的地质作用,即成矿作用分为内生成矿作用、外生成矿作用、变质成矿作用与叠生成矿作用。内生成矿作用是指由地球内部热能的影响导致矿床形成的各种地质作用。外生成矿作用是指在太阳能的直接作用下,在地球外应力导致的岩石圈上部、水圈、生物圈和气圈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在地壳表层形成矿床的各种地质作用。变质成矿作用是指由于地质环境的改变,特别是经过深埋或其他热动力事件,使已由内生成矿作用和外生成矿作用形成的矿床或含矿岩石的矿物组合、化学成分、物理性质以及结构构造发生改变而形成另一类性质不同、质量不同矿床的地质作用。叠生成矿作用是一种复合成矿作用,是指因多种成矿作用复合叠加而形成矿床的一种地质作用。这四种不同的成矿作用形成四类不同的矿床,即内生矿床、外生矿床和叠生矿床。一个地区范围内矿产能否形成、形成多少与优劣均与该地区的成矿地质条件的好坏直接相关。[1]我国矿产资源成矿概况中国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的西岸,疆域辽阔,沃野千里,山川纵横,景色秀丽,湖沼盆地星罗其布,地貌极为雄伟壮观。西部多高山峻岭,东部多丘陵、平原。这广袤无垠的大地和复杂多样的地质地貌为储存丰富多彩的矿产资源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另外,在幅员辽阔的中国大地上,各断代地层发育齐全,自太古宇到新生界均有分布;从太古宙到新生代这30多亿年的时间里,中国大地经历了多期广泛而又剧烈的岩浆活动,形成了多种类型的岩浆岩,广泛分布于全国各地;中国是欧亚大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球地壳运动和构造演化的产物。按板块构造的观点来看,中国位于欧亚板块的东南部,东与太平洋板块和菲律宾板块项链,南与印度板块相接。中国大陆正是处在这几大板块的接壤地区,并受几种不同大地构造单元的影响,因此为形成多样性的矿产创造了良好的地质构造条件。正是由于以上诸种因素,才使得中国成为一个矿产资源大国。[3]中国矿产资源分布情况46 我国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如下:石油、天然气主要分布在东北、华北和西北。煤主要分布在华北和西北。铁主要分布在东北、华北和西南。铜主要分布在西南、西北、华东。铅锌矿遍布全国。钨、锡、钼、锑、稀土矿主要分布在华南、华北。金银矿分布在全国,台湾也有重要产地。磷矿以华南为主。主要矿产资源包括:◆煤炭资源:中国煤炭储量居世界第一位。全国已探明的保有煤炭储量为10000亿吨,主要分布在华北、西北地区,以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省区的储量最为丰富。◆油气资源:主要蕴藏在西北地区,其次为东北、华北地区和东南沿海浅海大陆架。截至1998年底,中国已找到509个油田和163个气田。累计探明石油和天然气地质储量分别为198.5亿吨和1.95万亿立方米,列世界第9位和第20位。其中陆上石油资源量和天然气资源量分别占中国同类资源总量的73.8%和78.4%,已形成松辽、渤海湾、塔里木、准格尔-吐鲁番、四川、陕甘宁等六个大型油气区。金属矿产:◆黑色金属:探明储量的有铁、锰、钒、钛等,其中铁矿储量近500亿吨,主要分布在辽宁、河北、山西和四川等省。46 ◆有色金属:凡是在世界上已发现的有色金属矿在中国均有分布。其中,稀土的储量占世界的80%左右,锑矿的储量占世界的40%,钨矿的储量则为世界其他国家储量总和的4倍。截止2000年底,中国已经发现矿产171种,其中有探明有储量的矿产157种,矿产地2万多处。能源矿产资源中国能源矿产资源比较丰富,但结构不理想,煤炭资源比重偏大,石油、天然气资源相对较少。煤炭资源的特点是:蕴藏量大,但勘探程度低;煤种齐全,但肥瘦不均,优质炼焦用煤和无烟煤储量不多;分布广泛,但储量风度悬殊,东少西多,北丰南贫;资源赋存东深西浅,露采煤炭不多,且主要为褐煤;煤层中共伴生矿产多。油气资源的特点是:石油资源量大,是世界可采资源量大于150亿吨的10个国家之一;资源的探明程度低,陆上探明石油地质储量仅占全部资源的1/5,近海海域的探明程度更低;分布比较集中,大于10万平方千米的14个盆地的石油资源量占全国的73%,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天然气资源量超过全国总量的一半。其他能源矿产,如地热,油页岩等在中国也比较丰富。金属矿产资源46 中国属于世界上金属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的国家之一。世界上已经发现的金属矿产在中国基本上都有探明储量。其中,探明储量居世界第一的有钨、锡、锑、稀土、钽、钛,居世界第二位的有钒、钼、铌、铍、锂,居世界第四位的有锌、居世界第五位的有铁、铅、金、银等。金属矿产资源的特点是:分布广泛,但又相对集中于几个地区,如铁矿主要分布在鞍山—本溪、冀北和山西等3大地区,铝土矿主要集中于山西、河南、贵州、广西等省区,钨矿主要分布于江西、湖南、广东,锡矿主要分布于云南、广西、广东和湖南;部分矿产储量大,质量高,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如钨、锡、铝、锑、稀土等;许多重要矿产质量欠佳,铁、锰、铝、铜等矿产,贫矿多,难选冶矿多;中小型矿床所占比例大,大型、超大型矿床所占比例小。非金属矿产资源中国是世界上非金属矿产品种比较齐全的少数国家之一,全国现有探明储量的非金属矿产产地5000多处。大多数非金属矿产资源探明储量丰富,其中菱镁矿、石墨、萤石、滑石、46 石棉、石膏、重晶石、硅灰石、明矾石、膨润土、岩盐等矿产的探明储量居世界前列;磷、高岭土、硫铁矿、芒硝、硅藻土、沸石、珍珠岩、水泥灰岩等矿产的探明储量在世界上占有重要地位;大理石、花岗石等天然石材,品质优良,蕴藏量丰富;钾盐、硼矿资源短缺。但是,一些非金属矿产分布不平衡,特别在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探明储量尚不能满足本地区经济发展和出口创汇资源的需求。水气矿产资源中国已查明天然地下水资源8700亿立方米/年,可采资源量2900亿立方米/年,地下微咸水天然资源约为200亿立方米/年。地下水资源地区分布不均匀,南方地区丰富,西北地区贫乏,地下水含水层类型地域性分布明显,孔隙水主要集中在北方,岩溶水在西南地区广泛分布。中国已发现地热点3000多处,勘查评价的地热田298处,其中60℃以上热水田89处。已探明地热流体可采量166497立方米/天,相当于298.7万吨标准煤。矿泉水资源和二氧化碳气资源也比较丰富。分布规律中国矿产资源的不断发现及其地质分布规律[4]46 中国的许多矿产资源在不同地质条件下作有规律的分布,如:云南东川铜矿、个旧锡矿、湖南锡矿山的锑矿、贵州汞矿、华北地区的煤矿、东北地区的煤矿、新疆的煤矿、鞍山的铁矿、江西的钨矿、新疆阿尔泰的稀有金属矿等。20世纪50年代初至60年代初期,根据已掌握的一些矿产的形成和分布特征,相继扩大或发现并勘探了一批新的矿产资源产地,如:长江中下游铁、铜矿,四川西昌攀枝花的钒钛磁铁矿,北京和冀东地区的铁矿,白云鄂博稀土及铁矿,贵州六盘水地区的煤矿,东秦岭、伏牛山地区的钼矿,西南及中南地区的磷矿,祁连山地区的铜、镍矿,新疆、陕、甘、宁地区的油田,松辽平原的大庆油田,渤海湾、河北、山东及江汉地区的油田等。70年代中期以来,又在辽宁复州湾发现了与山东鲁南地区类似条件的原生金刚石,在胶东半岛扩大了金矿的远景,肯定了西藏昌都地区以铜为主的多种金属成矿带和西藏的铬铁矿远景,在江西、江苏、安徽发现了盐矿,在山东、南京、吉林等地发现了石膏矿,在南海与东海相继发现了工业油流等等。中国的矿产资源是按一定的地质规律而出现、分布的。①在不同地质时期形成的地层和岩石中含有不同的矿产资源。如在中国前寒武纪早期的不同阶段,形成了鞍山式铁矿、铜、金、镍、46 菱镁矿以及云母、滑石、铅锌、硼等等;前寒武纪晚期有锰、铅、锌、石墨、磷矿、稀土矿,等等;在寒武纪地层中有磷稀土、钒汞等矿;泥盆纪地层中有铁、锰;如按层控矿床的观点来分析,华南地区许多有意义的矿产资源如铅锌矿、硫铁矿、锑矿、汞矿等都赋存在这套泥盆纪地层中;石炭二叠纪是中国主要成煤期,东北地区南部,华北地区的煤都赋存在这一时期,晚二叠世是华南的主要成煤期。中生代的岩浆活动是中国东部主要成矿期,其中燕山期的花岗岩类同许多与岩浆有关的矿床有关,通过岩浆的形成、运移、转化及热液(气)活动,形成各式各样矿床。侏罗纪是西北、特别是新疆地区,以及东北北部的主要成煤期,老第三系是已发现的油田的主要含油层。上述地层和岩类含矿特征及相应的成矿时代,有的同世界其他地区类似,如早前寒武纪地层含鞍山式(即条带状)铁矿和金,石炭二叠系富含煤,老第三系含石油等。有的是中国同其他地区有所不同的成矿特点,如中生代燕山期岩浆活动是主要的内生矿床的成矿时代,早前寒武纪末期在一定地区形成了重要的菱镁矿和硼矿等。②一些重要矿种的沉积矿床在地区分布上的差异明显,尤其显示了北方和南方成矿条件的不同。这主要是由于中国的不同时代的含矿地层在空间分布上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如早前寒武纪岩层大量出露在秦岭以北,直到阴山和大青山的东西延长线上,即包括东北南部的广大北方地区;寒武系和奥陶系广泛发育在南、北方;志留系在华北和东北南部缺失;大部分古生代地层在北方为陆相或海陆交替相;中生代地层在中国大部分地区为陆相,只在西部和南部有海相。此外,不同时代含矿地层的沉积环境和条件也有地区上的差别。因而,中国同沉积作用有关的矿产资源,包括已经变质的在内,就出现了地区差别和南北不同的情况。46 如早前寒武纪的鞍山式变质的沉积铁矿,主要分布在秦岭以北的广大北方,直到内蒙古和东北的南部。前寒武系顶部和寒武系中的沉积磷矿,主要分布在南方的鄂、湘、黔、滇、川等省,而北方的晋、内蒙古、宁等地,虽也有基本相同的含磷层位,但品位低而层薄。下寒武统含有钒、钼等多种金属的黑色页岩建造,有较大的综合利用远景,主要见于秦岭以南的广大地区;有名的泥盆纪宁乡式铁矿,只广泛分布于南方的湘、鄂、赣、桂、黔、滇等省区;石炭二叠系是中国煤资源和共生的粘土与一水型铝土矿等的主要来源,这些类型的矿产,主要分布于秦岭及其东延山脉以北和北纬40°——42°以南的许多地区以及贵州等地。青藏高原湖泊地区的钾、硼等盐湖矿产资源也有明显的地区分布特征。46 ③古生代初期以来同岩浆活动有关的内生矿产资源,也有不同的地区分布特点,特别表现在中国东部同西部的差别。大体上以贺兰山、六盘山、龙门山、大雪山和横断山脉为界限,可将中国分为东西两部。在西部的北区,华力西期岩浆活动的影响居主导地位,形成了一些有关的内生矿床,从柴达木北缘向南,依次出现了印支期和燕山期岩浆作用相继增强而又渐次减弱甚至消失的情况;到西藏南部和滇西,新生代喜马拉雅造山期岩浆活动影响最为强烈,在各地相应地生成了有关几个活动期的内生矿床。在东部,大体上从西往东,燕山期侵入岩浆活动的遗迹不断增多,大致从北部边界东经115°左右南向或南南西方向延伸、经南岭西段到粤西海滨的一线以东,燕山期岩浆活动(包括陆相火山作用)的影响最为明显和强烈,产生了广大地区内许多金属和非金属的矿床;但在其北部,即东北北部和内蒙古北部,华力西期的岩浆活动,尤其是花岗岩类的侵入影响,同燕山期的不相上下,甚至更明显一些,因而这两期形成的内生矿床或相邻并存,或穿插出现,或燕山期的成矿作用叠加在华力西期的上面。例如新疆阿尔泰地区有名的伟晶岩型铍、锂、铌、钽、云母等矿产,是华力西期形成;川西大雪山及其西侧以锂为主的相似伟晶岩型稀有元素矿床以及一些云母矿床,主要生成于稍晚的印支期;而东部湘、赣、粤、桂的同类型矿床,则是燕山期产物,它们的规模同经济价值也不如西部。46 又如,同超基性岩有关的铬铁矿床,大多位于西部,其成矿期在新疆境内为华力西期,在西藏境内主要为喜马拉雅造山运动期。同基性岩浆活动有关的钒钛磁铁矿矿床,一些重要产地集中于西部东南侧的四川西昌地区,其主要成矿时代也属华力西期;东部的那些不重要产地,主要形成于燕山期。而同(属于超基性范畴的)金伯利岩有关的原生金刚石矿床,已知重要产地只见于东部的山东、辽宁,其成矿时代主要属燕山期,附近还有第四纪以来形成的金刚石砂矿。东部同燕山期中,酸性(偏碱性)岩浆活动有关的一系列重要矿产资源中,在金属矿产方面,有包括河北邯(郸)邢(台)、山东莱芜、湖北东南部地区的大冶式等接触交代型铁(铜)矿,南京、芜湖一带的玢岩型铁矿系列,江西北部和其他地区的铜矿系列,南岭和相邻地区的钨、锡(包括广西北部和云南个旧)、铅、锌等矿床,东秦岭北坡及其东延地带以及燕山等地区的钼矿。在非金属方面,有同火山作用关系密切的、闽浙交界沿海地区和安徽庐江附近的明矾石矿,苏州和湘、闽等一些地点的高岭土矿,浙江等地的萤石矿,以及不同地区的珍珠岩、沸石等;还有由侵入体接触变质形成的透辉石、透闪石、硅灰石、红柱石等矿产。46 ④不少矿产不是一次生成的,而是两次以上成矿期的产物。这主要是由于中国的许多地区,具有经历两次以上构造和岩浆活动,乃至成矿作用的特点。因而早期生成矿床的物质成分(矿物或化学的)和结构、构造,受到后期矿化作用叠加的影响,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变。这样,有用组分有所增减,形成富矿或贫矿,或使组分更为复杂,往往增加了综合利用的难度。如前述鞍山式铁矿,一般都是贫矿,在经历了原始沉积和后来的区域变质以后,在有些地方(如辽宁弓长岭等地),又受到不同成因热液对元素迁移积聚作用的影响而形成富铁矿,白云鄂博铁矿在元古代形成时,已含有一些稀土元素,后来又受到华力西期热液作用的影响,增添了其他一些稀土元素的组分和其他组分,同时又有铁的迁移;西昌地区某些钒钛磁铁矿床生成后,又受到碱性岩脉侵入影响,增加了一些稀有金属元素;南方一些铜矿床受第四纪以来表生作用影响而形成的次生富集带,也是叠加成矿作用的实例。项目简介由黑龙江市场与产业投资研究网的专家编写《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对项目的市场需求、能源供应、建设、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方面的研究,从技术、经济、工程等角度对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环境影响进行科学预测,最终由专家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和优化而形成的专业性报告。黑龙江市场与产业投资研究网从事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的专家均来自政府部门、科研高校、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专家团队成员均具有的广泛社会资源及丰富的实际项目运作经验,能够有效地为客户提供项目可研专项咨询服务,可以保障报告产品的质量。该报告可用于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主办单位报发改委核准立项,申请贷款,上市募投,资金申请,境外投资,申请土地等;龙江产业网是专业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机构,能够出具符合国家发改委和地方各级发改委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供甲级、乙级、丙级等各个等级的工程咨询资质。以下是报告的目录框架第一章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总论46 总论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首要部分,要综合叙述研究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结论,并对项目的可行与否提出最终建议,为可行性研究的审批提供方便。1.1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背景1.1.1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名称1.1.2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承办单位黑龙江市场与产业研究中心(例)1.1.3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主管部门1.1.4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编制单位黑龙江市场与产业研究中心(例)1.1.5研究工作概况1.2编制依据与原则1.2.1编制依据1.2.2编制原则1.3研究范围1.3.1建设内容与1.3.2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建设地点1.3.3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性质1.3.4建设总投资及资金筹措1.3.5投资计划与还款计划1.3.6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建设进度1.3.7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财务和经济评论1.3.8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综合评价结论46 1.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在总论部分中,可将研究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汇总,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使审批和决策者对项目作全面了解。1.5结论及建议1.5.1专家意见与结论1.5.2专家建议第二章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背景和发展概况2.1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提出的背景2.1.1国家或行业发展规划2.1.2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发起人和发起缘由2.2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发展概况2.2.1已进行的调查研究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及其成果2.2.2试验试制工作情况2.2.3厂址初勘和初步测量工作情况2.2.4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提出及审批过程2.3投资的必要性第三章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市场分析与预测46 市场分析在可行性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在于,任何一个项目,其生产的确定、技术的选择、投资估算甚至厂址的选择,都必须在对市场需求情况有了充分了解以后才能决定。而且市场分析的结果,还可以决定产品的价格、销售收入,最终影响到项目的盈利性和可行性。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详细研究当前市场现状,以此作为后期决策的依据。3.1市场调查3.1.1拟建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产出物用途调查3.1.2产品现有生产能力调查3.1.3产品产量及销售量调查3.1.4替代产品调查3.1.5产品价格调查3.1.6国外市场调查3.2市场预测市场预测是市场调查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延续,是利用市场调查所得到的信息资料,根据市场信息资料分析报告的结论,对本项目产品未来市场需求量及相关因素所进行的定量与定性的判断与分析。在可行性研究工作中,市场预测的结论是制订产品方案,确定项目建设所必须的依据。3.2.1国内市场需求预测3.2.2产品出口或进口替代分析3.2.3价格预测3.3市场推销战略46 第四章产品方案设计与营销战略4.1产品方案和建设4.1.1产品方案4.1.2建设4.1.3产品销售收入预测4.2市场推销战略4.2.1推销方式4.2.2推销措施4.2.3促销价格制度4.2.4产品销售费用预测第五章建设条件与厂址选择5.1资源和原材料5.1.1资源评述5.1.2原材料及主要辅助材料供应5.1.3需要作生产试验的原料5.2建设地区的选择5.2.1自然条件5.2.2基础设施5.2.3社会经济条件5.2.4其它应考虑的因素46 5.3厂址选择5.3.1厂址多方案比较5.3.2厂址推荐方案第六章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技术、设备与工程方案6.1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组成6.2生产技术方案6.2.1技术来源途径6.2.2生产方法6.2.3技术参数和工艺流程6.2.4主要工艺设备选择6.2.5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指标6.2.6主要生产车间布置方案6.3总平面布置和运输6.3.1总平面布置原则6.3.2厂内外运输方案6.3.3仓储方案6.3.4占地面积及分析6.4土建工程6.4.1主要建、构筑物的建筑特征与结构设计6.4.2特殊基础工程的设计6.4.3建筑材料46 6.4.4土建工程造价估算6.5其他工程6.5.1给排水工程6.5.2动力及公用工程6.5.3地震设防6.5.4生活福利设施第七章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7.1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7.2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7.3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第八章资源利用与节能措施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定,节能需要单独列一章。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以及其他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项目建设方都必须出具《节能专篇》,作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中的重要环节。项目立项必须取得节能审查批准意见后,项目方可立项。因此,对建设超过发改委规定要求的项目,《节能专篇》如同《环境评价报告》一样,是项目建设前置审核的必须环节。8.1资源利用分析8.1.1土地资源利用分析8.1.2水资源利用分析8.1.3电能源利用分析46 8.2节能措施分析8.2.1土地资源节约措施8.2.2水资源节约措施8.2.3电能源节约措施第九章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9.1主要原材料供应9.2燃料、加热能源供应9.3给水供电9.4外部配套条件第十章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进度与管理10.1工程建设管理10.2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进度规划10.3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招标第十一章环境影响评价11.1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11.1.1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的地理位置11.1.2地形、地貌、土壤、地质、水文、气象11.1.3矿藏、森林、草原、水产和野生动物、植物、农作物11.1.4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以及重要政治文化设施11.1.5现有工矿企业分布情况;11.1.646 生活居住区分布情况和人口密度、健康状况、地方病等情况;11.1.7大气、地下水、地面水的环境质量状况;11.1.8交通运输情况;11.1.9其他社会经济活动污染、破坏现状资料。11.2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11.2.1主要污染源11.2.2主要污染物11.3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11.4治理环境的方案11.4.1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对周围地区的地质、水文、气象可能产生的影响11.4.2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对周围地区自然资源可能产生的影响11.4.3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对周围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等可能产生的影响11.4.4各种污染物最终排放的治理措施和综合利用方案11.4.5绿化措施,包括防护地带的防护林和建设区域的绿化11.5环境监测制度的建议11.6环境保护投资估算11.7环境影响评论结论第十二章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46 12.1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的分析12.2职业安全卫生主要设施12.3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机构12.4消防措施和设施方案建议第十三章企业组织和劳动定员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根据项目、项目组成和工艺流程,研究提出相应的企业组织机构,劳动定员总数及劳动力来源及相应的人员培训计划。13.1企业组织13.1.1企业组织形式13.1.2企业工作制度13.2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13.2.1劳动定员13.2.2年总工资和职工年平均工资估算13.2.3人员培训及费用估算本项目采用“标准化培训”实施人员培训,所谓“标准化培训”指的是定岗前招聘、基本技能培训等由公司安排各部门技术骨干统一按照规定执行,力求使得员工熟悉公司业务和需要掌握的各项基本技能。经过标准化培训后,公司根据各人表现确定岗位,然后由各岗位的技术负责人针对岗位特有业务进行学徒式指导和培训。两种方式的结合既保证了员工定岗的准确性,也缩短了员工定岗后成为合格员工的时间,这对于节约人员培训成本和缩短培训时间都具有极好的效果。46 第十四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一个建设项目所需要的投资资金,可以从多个来源渠道获得。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资金筹措工作是根据对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估算和流动资金估算的结果,研究落实资金的来源渠道和筹措方式,从中选择条件优惠的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对每一种来源渠道的资金及其筹措方式逐一论述。并附有必要的计算表格和附件。可行性研究中,应对下列内容加以说明:14.1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总投资估算14.1.1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4.1.2流动资金估算14.2资金筹措14.2.1资金来源14.2.2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筹资方案14.3投资使用计划14.3.1投资使用计划14.3.2借款偿还计划第十五章财务与敏感性分析15.1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估算15.1.1生产总成本估算15.1.2单位成本15.1.3销售收入估算15.2财务评价46 15.3国民经济评价15.4不确定性分析15.5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分析15.5.1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影响。15.5.2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与当地科技、文化发展水平的相互适应性;15.5.3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与当地基础设施发展水平的相互适应性;15.5.4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与当地居民的宗教、民族习惯的相互适应性;15.5.5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对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影响;15.5.6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的国防效益或影响;15.5.7对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的影响。第十六章风险分析16.1风险影响因素16.1.1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16.1.2主要风险因素识别16.2风险影响程度及规避措施16.2.1风险影响程度评价46 16.2.2风险规避措施第十七章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根据前面各节的研究分析结果,对项目在技术上、经济上进行全面的评价,对建设方案进行总结,提出结论性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有:17.1对推荐的拟建方案的结论性意见。17.2对主要的对比方案进行说明。17.3对可行性研究中尚未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17.4对应修改的主要问题进行说明,提出修改意见。17.5对不可行的矿产资源勘探及开发利用项目,提出不可行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17.6可行性研究中主要争议问题的结论。第十八章财务报表第十九章附件46 附表:  1、项目总投资资金估算表  2、主要单项工程投资估算表  3、流动资金估算表  4、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估算表  5、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6、财务现金流量表  7、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  8、资金来源运用表  9、借款偿还计划表10、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