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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43:08 发布

财政税收财政研究毕业论文 浅析我国石油安全的税收政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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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财政税收财政研究论文题目:浅析我国石油安全的税收政策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摘要】2000年以来,我国石油进口出现了大幅增长,预计今年我国对外石油依存度将超过50%这一警戒线,我国的石油安全形势越来越严峻。对此,我们需要利用税收这一有效的经济手段来促进我国石油工业的发展,而我国现行的石油税制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存在诸多弊端,主要是粗放型的石油税制不适合石油行业的特点,缺乏鼓励上游勘探开发和边际油田开发的措施,消费税率与国际相比过低等。为此,我国应该针对上述问题时石油税制进行改革,以增强国内石油供应能力,减少对外石油依赖,维护我国的石油安全。  【关键词】税收;制度;石油;安全     一、我国石油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    2005年,中国石油产量1.81亿吨,消费量3.27亿吨,为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预计未来20年内,我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交通运输业也将保持较快发展速度,以及城市化快速推进,这三大因素将促使我国的石油消费保持一个较高的增长速度。  今年上半年,据海关总署统计,中国原油净进口7033万吨;成品油净进口1203万吨,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7.61%和48.34%,对外依存度为47%。中国的石油安全形势已经越来越严峻,利用各种手段来保障石油安全已经刻不容缓,其中税收是个非常重要的经济手段。    二、我国石油税收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我国实行94税制以来,石油行业发生了巨大变化。现行石油税制已经不能适应上述变化的要求。从目前的税制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粗放型的石油税制不符合我国石油行业的特点  油田开发具有阶段性,每个油田生产都要经历上升、稳定和递减三个阶段。开采阶段不同,生产成本差异也很大,即使同一开采阶段成本也呈明显上升趋势。世界上各产油国均针对石油开发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分别确定与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税率及其减免税等优惠政策。通常的做法是,在油田上升期实行低税政策,在稳定期适当增加税负,在递减期则实行低税率和减免税优惠政策。但是,按照我国目前的税制,从稳产期到递减期乃至在濒临枯竭时,企业税负基本是一致的,这样会导致石油企业在油田开发的稳产期获得超额收益,在开发后期要么亏损生产,要么在还有技术采收潜力的情况下提前废弃油田,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    (二)现行石油税制缺乏鼓励上游勘探开发的政策   我国现在的油气资源探明率分别为35%和14%,远低于世界50%和40%的平均水平。总体上看,我国油气资源的探明程度都不高,我国的石油工业还大有潜力可挖。但是,随着我国勘探总体程度的加深,无论是新区还是老区,油气藏类型日趋复杂,勘探工作难度加大。我国待探明石油资源70%以上主要分布在沙漠、黄土源、山地等,勘探开发难度加大,技术要求和成本费用越来越高。在国外,很多国家都会出台专门鼓励上游勘探开发的投资优惠政策,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某些费用全额递减等,我国缺乏此类鼓励上游勘探开发的税收政策。    (三)现行石油税制中没有鼓励劣等资源开发的政策  目前,我国已探明石油地质储量中,近一半是低品位储量。低品位资源开采的技术难题多,工艺要求高,资金投入大。现行一刀切的石油税制不利于调动企业开采外围边际油田及稠油、高凝固油的积极性。世界上各产油国为了充分开发和利用各种石油资源,均对一些难以开采的油藏采取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利于提高石油资源的动用程度。但我国现行税制在制定税收政策时,未能充分考虑油藏类型、开采工艺技术和成本差别。    (四)消费税税率过低,不足以促进资源的节约利用  世界各国大都对成品油消费征以很高的税率,如英、法、德等国家,汽油价格含税率都在70%以上,以抑制对石油的过度消耗。而我国对成品油的征税,仅有消费税和增值税及其附加,综合汽油价格含税率约为20%,柴油更低,在世界上属于低税率国家,这与我国人均石油资源贫乏的国情是不相符的。而且,消费税实行的是从量计征,在当前高油价环境下,起不到抑制石油消耗的目的,只会增加石油对外依赖度,不利于维护我国的石油安全。    三、促进我国石油安全的税收政策探讨     石油税制改革必须做到:第一,有利于扩大国内石油资源的勘探开发以增加供应。第二,有利于石油资源的高效合理使用,减少需求量。通过这两方面的努力,降低石油对外依存度,促进我国的石油安全。根据目前石油税制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结合我国增值税转型,将石油行业的增值税率先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  石油开采业属于典型的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固定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比重较大。由于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致使应纳增值税额增加,不利于鼓励对上游的投资。  我国正处于增值税转型试点的扩大时期,建议国家将石油行业作为转型的试点行业。在东北地区试点的基础上,优先将石油行业作为试点行业,允许石油行业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予以抵扣,从而鼓励石油行业扩大投资规模,增加国内石油资源的开发和供应,保障我国石油安全。    (二)建立集约型的资源税负体系,鼓励各类储量尤其是难动用储量的开发  据了解,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开发和利用难动用储量,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例如,英国制定了对难动用储量免征矿区使用费、石油收入税的政策。1989年,美国国会在石油工业财政鼓励法案中规定,对低产井、重油、边际油井和用三次采油技术提高采收率的,其资本支出的10%可以用于税收抵免。通过这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大降低了企业勘探开发成本,提高了难动用储量的动用率。现在美国已钻井190万口,其中有30多万口是日产不到1吨的低产井,促进了采收率的提高。   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对边际油田、即将失去商业价值的含油区块、稠油、高凝油、三次采油等实行减免税优惠。资源税实行级差税率制,对不同品位的石油资源按不同的税率征税。级差税率制的综合税率可从零到某个数值,不征收任何税费的资源是在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按国民经济评价处于经济边界的资源,其开发完全是为了石油安全的需要。通过建立级差税率制以及税费减免,可以将不经济储量转为经济储量,促进边际石油资源的开发,增加国内石油产量,减少对国际石油市场的依赖。    (三)利用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扩大对国内勘探开发的投资,提高石油自给能力  实现我国石油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关键是要进一步加强勘探,搞好储采平衡和资源接替。针对我国油气资源探明程度低的现状,建议对上游勘探开发实行以下促进措施:第一,允许上游新投资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可以促进油气企业扩大固定资产投资,加快技术改造,提高生产能力。第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和研究费用,只要在业务收入一定比例范围内的,可允许其全额在税前扣除,以促进石油行业改进开采技术,提高采收率。第三,对石油企业来说,资源勘探投入大,风险高,但是,按我国现行税制规定,勘探费用不允许完全计入成本,这就抑制了石油企业进行勘探投入的积极性。石油税制应该建立石油企业的完全成本制度,允许勘探费用足额全部扣除,以提高石油企业的勘探开发积极性和勘探投资的能力。    (四)提高消费税税率   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要建立循环型经济,就必须抑制对石油资源的过度消耗。当前,相对于西方国家,我国的消费税率过低,不利于人们养成节约资源的习惯。因此,有必要逐步提高我国石油产品的消费税,同时,从量税只适用于价格相对稳定的征税对象,但现在我国的成品油价格逐步与国际接轨,价格调整频繁,国内价格也将逐渐随国际价格波动,从量税已变得不再适宜。应该变从量税为从价税,油价高时,征税也高,从而达到抑制消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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