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00 KB
  • 2022-04-22 11:30:17 发布

青岛眼科医院北部院区污水处理工程.doc

  • 4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青岛眼科医院北部院区污水处理工程招标书一、建设地点青岛眼科医院北部院区(青岛市李沧区大崂路1118号)二、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废水及废气的处理设计、施工及环保验收等。污水处理能力为20m³/d,全部构筑物均位于地下负一层,由于运输不便污水处理设备需现场加工,材质选用PVC板(10cm厚),或其他抗腐蚀性材质。(需加建地面通地下一层的加药及污泥清运通道)。废气通道选用材质不限,需耐用、抗老化即可。(见负一层项目平面布置图)。工期要求30天。三、废水及废气排放要求及工艺废水处理工艺为二级生化+次氯酸钠消毒的工艺,处理流程为“化粪池→调节池→生物曝气池→二沉池→消毒池”的二级生化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要求符合山东省地方标准《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号:DB37/596-2006)中三级排放标准。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在营运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污染物,如NH3、H2S等。要求废气排放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4.2废气排放要求中的4.2.1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应进行除臭处理,保证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的污染物达到要求”和《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的“6.3.6废气处理排放要求。处理后的废气,经由气体净化装置处理后经风机(200m³ /h)引出,高于屋顶(楼高15m)1.5m排放。医院设置的废气净化装置:1、除臭工艺说明:除臭设备将植物除臭液通过布置于污水池内壁的喷雾装置进行高压雾化喷洒,对污水池中异味进行分解,使异味在没有发散到周围环境之前予以分解消除,根据臭气产生的特点,随时调节控制器的操作参数,以达到最佳除臭与空气过滤最佳效果。2、工艺流程达标排放喷雾装置除臭设备物液输送管一、投标须知1、开标时间:2016年6月17日9时2、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5号青岛眼科医院1号楼6楼会议室3、开标方式:由各投标单位带各自标书于开标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参加由青岛眼科医院组织的公开开标。4.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5.保密: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投标文件要求 5.1投标文件的组成5.1.1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授权委托书。(3)工商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等复印件。(4)投标方案。(5)2013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5.2投标文件的编制5.2.1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5.2.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人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出现修改的,应在改动处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5.2.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青岛眼科医院北部院区污水处理工程投标文件等内容。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5.2.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6.合同授予6.1中标通知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6.2签订合同6.2.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6.2.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7.联系方式地址:青岛市燕儿岛路5号联系人:孙文娟 0532-       王 琪 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