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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01 08:32:03 发布

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验收报告-清泉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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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建设单位: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烟台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1月\n建设单位: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恒佳编制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编制单位电话:0535-5521674电话:邮编:264003邮编:地址:烟台莱山区海霸路66号地址:\n目录表1基本情况1表2建设项目概况3表3生产工艺7表4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情况8表5验收标准及限值9表6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调查11表7废气监测内容及监测结果12表8废水监测内容及监测结果15表9噪声监测内容17表10环境管理检查情况19表1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检查及分析21表12环境管理检查情况23表13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24\n附件:一.烟台市莱山区环境保护局《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16年12月;二.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结论与建议”,2016年11月;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四.莱山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n表1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划√)建设地点烟台市莱山区海霸路66号建设内容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混凝沉淀+生化处理工艺,日处理能力为1200m3环评时间2016.11开工日期2016年11月投入试生产时间2017年8月现场监测时间2017年11月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烟台市莱山区环保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烟台和盛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烟台和盛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50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500万元比例100%实际总概算5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比例100%验收监测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2.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4.烟环发[2012]2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12年4月;5.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6.烟台市莱山区环保局对该项目的审批意见;7.烟台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10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n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1.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2.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3.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4.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10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n表2建设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厂址位于莱山区海霸路66号。随着公司逐渐发展,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日渐增多,厂区内产生的污水主要有热电厂产生的脱硫废水、循环冷却塔排污水、浓水、清泉环保公司产生的脱泥水以及全厂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公司考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建设污水处理站对企业内部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采用混凝沉淀+生化处理工艺,考虑到公司发展需要,处理能力达到1200m3/d。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2月烟台市莱山区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2.2工程内容项目建设格栅渠、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沉淀池、厌氧池、好氧池、药剂间等构筑物处理规模为1200m3/d。具体工程组成见表2-1。表2-1工程组成表项目名称主要装置及生产规模主体工程污水处理污水处理采用混凝沉淀+生化处理工艺,主要包括7.9m3污水格栅渠,1380m3调节池,60.7m3混凝反应池,530.2m3初沉池,312m3水解酸化池,624m3缺氧池,1560m3好氧池,135.2m3污泥浓缩池等,日处理污水1200m3公用工程供电由市政供电管网提供供水项目无新鲜用水使用储运工程废水输送废水通过厂区内地下污水管道输送至本项目污泥转运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由专用污泥车送至清泉环保公司脱水焚烧处理药剂间主要存放碱液、絮凝剂等2.2.1主要构筑物及主要设备主要构筑物见表2-2。表2-2项目主要构筑物一览表序号建设内容尺寸有效容积m3单位数量备注长×宽×高(m)1污水格栅渠2.5×0.7×4.57.9座1钢砼结构2调节池23.0×12.0×5.01380座1钢砼结构3事故池12.0×4.0×5.0240.0座1钢砼结构4混凝反应池2.30×2.20×3.0060.7座4钢砼结构5初沉池9.4×9.4×6.0530.2座1钢砼结构6水解酸化池13.0×4.0×6.0312.0座1钢砼结构10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n7缺氧池13.0×4.0×6.0624.0座2钢砼结构8好氧池13.0×4.0×6.01560.0座5钢砼结构9二沉池混凝区4.05×4.3×1.526.1座1钢砼结构10絮凝区4.05×4.3×1.526.1座1钢砼结构11沉淀区8.4×8.4×8.6606.8座1钢砼结构12污泥浓缩池8.4×2.3×7.0135.2座1钢砼结构13药剂间8.0×5.0×3.5140.0座1钢砼结构14污水综合处理间15.0×6.0×3.390.0座1框架结构项目主要设备详见表2-3。表2-3主要生产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备注1回转式格栅除污机栅隙5mm齿耙尼龙倾角75°B=500mm1台2调节池搅拌系统非标加工1套3提升泵流量50m3/h扬程20m功率5.5Kw3台两用一备4混凝搅拌系统非标加工4套5硫酸亚铁加药系统加药桶1000L,计量泵60L/h,搅拌机0.75kW1套加药泵一用一备6液碱加药系统加药桶1000L,计量泵60L/h,搅拌机0.75kW1套加药泵一用一备7pH在线控制系统pH=9~101套8PAC加药系统加药桶1000L,计量泵60L/h×2,搅拌机0.75kW1套加药泵两用一备9PAM加药系统加药桶1000L,计量泵60L/h×2,搅拌机0.75kW1套加药泵两用一备10初沉池排泥系统非标加工1套11初沉池污泥泵流量20m3/h扬程60m功率7.5KW2台12初沉池导流筒φ800,非标加工1套13初沉池三角堰非标加工1套14硫酸回调系统加药桶1000L,计量泵60L/h,搅拌机0.75kW1套15pH在线控制系统pH=6~81套16水解酸化池搅拌非标加工1套17填料及填料支架φ150mm×3.5m182m3水解酸化池18缺氧池搅拌系统QJB3/8-400/3-7404套19曝气系统φ260,2-3Nm3/h·个1040个20填料及填料支架φ150mm×3.5m910m321二沉池排泥系统非标加工1套22导流筒非标加工1套23二沉池三角堰非标加工1套24二沉池搅拌系统2.2KW,轴长1.2米,二叶双层2套25污泥回流泵流量20m3/h扬程15m功率1.1Kw2台一用一备26混合液回流泵流量50m3/h扬程20m功率5.5Kw2台一用一备10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n27污泥泵流量20m3/h扬程60m功率7.5Kw2台一用一备28罗茨风机风量40m3/min风压53.9Kpa功率55Kw2台29管道及阀门系统1套30电控系统1套2.2.2废水来源项目污水处理站主要处理清泉实业厂区内各公司废水,废水总汇见表2-4。表2-4各公司废水汇总表序号废水名称公司名称废水量(m3/d)备注1生活污水所有厂区100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2RO浓水清泉实业100主要为热电厂锅炉软水制备过程产生,主要污染物为全盐量3循环冷却水清泉实业100主要为热电厂产生的冷却水,主要污染物为全盐量4脱硫废水清泉实业350主要为热电厂脱硫产生废水,主要为碱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5脱泥水环保科技100主要为污泥脱水产生的过滤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2.3公用工程2.3.1给排水给水:项目无生产用水,员工均由清泉实业有限公司调配,不增加劳动定员及绿化面积,无新增用水量。排水:本项目不增加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废水产生量,废水主要污水处理站废水。项目接纳的污水经本项目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辛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2.3.2供电工程本项目供电由烟台清泉实业发电分公司供给,年用电量为66万度。2.4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批复环评文件相比的变更情况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批复的环评文件一致。2.5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项目仅需日常设备运行情况管理检查人员,由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统一调配,不再增加人员编制。本项目全年工作365天,三班制工作,每班工作8h。2.6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10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n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位于烟台市莱山区海霸路66号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院内,项目厂区北侧350m为东轸格庄村,西北侧700米为西轸格庄村,西南侧830m为结子沟村,东侧900米为北沙子村和青桦逸景小区,均满足300m卫生防护距离要求。10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n表3生产工艺污水处理站采用絮凝沉淀+生化处理工艺,总处理规模为1200m3/d。工艺流程描述:项目接收的污水混合排入格栅渠,在格栅渠中拦截较大的固体杂质后进入调节池,调节池中设有搅拌系统,防止固体颗粒沉积,并有效的进行调质调量。经过调节后的污水泵入混凝反应池,通过水中残留的H2O2对投加亚铁盐进行氧化形成铁盐絮凝剂,在适合的pH情况下形成Fe(OH)3,通过投加PAC和PAM在初沉池中进行混凝沉淀。经过初沉池固液分离的上清液流入生化反应池,通过好氧微生物的氧化作用去除水中的有机物,通过缺氧微生物的反硝化作用和好氧微生物的硝化作用去除水中的氮、磷等污染物。经过生化处理后的污水流入二沉池进行固液分离,二沉池固液分离的上清液达标排放。初沉池和二沉池固液分离产生的污泥流入污泥浓缩池,运至山东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脱水处理后进入热电厂进行焚烧。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见图3-1。10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n图3-1项目工艺流程图10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n表4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情况4.1废水本项目不增加劳动定员,无废水产生。项目接纳的污水经絮凝沉淀+生化反应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辛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4.2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由各类泵类、搅拌机、风机等设备产生,项目将主要噪声设备安装于室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4.3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为无组织排放。项目将产臭建筑如沉砂池、调节池、厌氧反应池加盖密封,同时在厂区道路两旁进行绿化,以降低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泥以及格栅渠拦截的垃圾。项目污泥产生量为7300t/a,经污泥浓缩池浓缩后运至山东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脱水处理后进入热电厂进行焚烧。格栅渠拦截固废产生量为0.365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10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n表5验收标准及限值5.1执行标准1.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2.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3.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4.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5.2标准限值表5-1废水排放标准限值单位:mg/LpH无量纲项目标准限值(GB/T31962-2015)B级pH6.5~9.5SS400CODcr500BOD5350氨氮45溶解性总固体2000表5-2厂界废气排放标准限值单位mg/m³序号控制项目标准限值执行标准1氨1.5(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2硫化氢0.063臭气浓度20表5-3厂界噪声执行标准限值dB(A)标准来源类别昼间夜间GB12348-20083类区65555.3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烟台市莱山区环保局对该项目的审批意见,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20.1t/a、氨氮:2.01t/a。项目废水COD排放总量为16.97t/a,氨氮排放总量为10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n1.697t/a,满足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总量控制符合性见表5-4。表5-4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符合情况表项目日均排水量t/d污染物排放浓度mg/l排放总量t/a总量指标t/a是否符合COD9305016.9720.1符合氨氮93051.6972.01符合10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n表6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调查6.1验收工况要求在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时,进入现场进行监测,当生产负荷小于75%时,通知监测人员停止监测,以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6.2监测期间工况调查结果监测时间:2017年11月7日-11月8日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见表6-1。表6-1监测期间工况情况时间产品设计处理能力(m3/d)实际处理量(m3/d)生产负荷(%)2017年11月7日废水处理120093077.52017年11月8日6.3工况监测结果分析评价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200m³/d,项目验收期间实际处理量为930m³/d,项目生产负荷为77.5%,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应达到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25\n表7废气监测内容及监测结果7.1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7.1.1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废气无组织监测内容见表7-1,监测点位布置图见图7-1。表7-1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内容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厂界设置4个无组织排放监测点,1个上风向对照点,3个下风向监控点NH3、H2S、臭气浓度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图7-1无组织监测点位图7.2监测分析方法监测方法及最低检出浓度见表7-2。表7-2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序号监测项目监测分析方法监测分析方法来源最低检出浓度1H2S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总局(2003)第四版(增补版)0.002mg/m32NH3纳氏试剂比色法HJ533-20090.02mg/m33臭气浓度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4675-1993—7.3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气监测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的要求与规定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25\n验收监测中及时了解工况情况,确保监测过程中工况负荷满足有关要求;合理布设监测点位,确保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监测数据严格实行复核审核制度。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因子对仪器分析的交叉干扰;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测试量程的有效范围即仪器量程的30%~70%之间。采样仪器在进入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监测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监测时确保其采样流量。7.4监测结果及分析评价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见表7-3。表7-3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日期采样点序号NH3H2S臭气浓度11.07上风向1#10.030.0031120.040.0031230.03未检出1240.050.00412下风2#10.060.0081320.060.0111230.080.0071240.070.00513下风3#10.080.0071220.060.0051330.070.0031340.09未检出12下风4#10.070.0061320.08未检出1330.090.0051240.110.0031311.08上风向1#10.040.0031420.050.0041530.030.0031340.04未检出14下风2#10.070.0041220.060.0081330.080.0061340.090.00514下风3#10.100.0041420.090.0061530.110.0041540.08未检出15下风4#10.070.0031220.100.0051230.080.0031325\n40.09未检出12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1.50.0620废气无组织污染源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分别为0.11mg/m3、0.011mg/m3、15,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25\n表8废水监测内容及监测结果8.1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废水监测点位、监测内容及监测频次,详见表8-1。表8-1废水监测内容采样点位项目频次厂区污水站总排口pH、COD、氨氮、SS、BOD5、溶解性总固体、流量4次/天,监测2天8.2监测分析方法表8-2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序号项目分析方法检出限(mg/L)方法来源1pH玻璃电极法—GB/T6920-19862SS重量法—GB/T11901-19893CODCr重铬酸盐法4HJ828-20174BOD5稀释与接种法0.5HJ505-20095NH3-N纳氏试剂比色法0.025HJ535-20096溶解性总固体重量法—CJ/T51-20048.3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为保证监测分析结果准确可靠,在监测期间,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和监测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规定和要求执行。具体质控措施包括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数据经三级审核;加测明码平行样、密码质控样等。8.4废水监测结果废水监测结果见表8-3。表8-3污水处理站出口监测结果单位:mg/LpH无量纲监测点日期频次pHCODCr氨氮SSBOD5溶解性总固体污水站总排口11.0717.161733.535066.31.66×10327.181653.424762.71.77×10337.141793.586568.41.87×10347.171703.695267.21.66×103日均值—1723.565466.21.74×10311.0817.201843.747871.31.57×10327.181923.478474.91.62×10337.221753.376865.11.61×10347.191703.605961.71.78×103日均值—1803.557268.31.65×10325\n(CJ343-2010)B级6.5~9.5500454003502000(GB/T31962-2015)B级6.5~9.5500454003502000达标率%100100100100100100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中pH、CODcr、BOD5、SS、氨氮、溶解性总固体第一天日均值分别为7.14~7.18、172mg/L、66.2mg/L、54mg/L、3.56mg/L、1.74×103mg/L;第二天日均值分别为7.18~7.22、180mg/L、68.3mg/L、72mg/L、3.55mg/L、1.65×103mg/L,两天日均值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要求。25\n表9噪声监测内容9.1厂界噪声监测内容(1)监测布点在厂区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厂界外1米处均匀布设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2)监测频率与监测项目监测2天,昼夜各1次,监测项目为LdB(A)。详见表9-1及图9-1。表9-1噪声监测点位监测区域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厂界1#、2#、3#、4#等效声级昼夜各监测1次,监测2天图9-1噪声监测点位图9.2厂界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控制厂界噪声监测按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测量仪器为多功能噪声统计分析仪。9.3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测量仪器和声校准器应在检定规定的有效期限内使用;监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测量前后在测量的环境中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否则,本次测量无效,重新校准测量仪器,重新进行监测;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测量时记录影响测量结果的噪声源。9.4厂界噪声监测结果25\n表9-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编号监测点位日期昼间声级(Leq)标准值dB(A)夜间声级(Leq)标准值dB(A)1#厂界东侧11.0756.66552.1552#厂界南侧53.151.73#厂界西侧53.050.54#厂界北侧55.951.81#厂界东侧11.0855.952.72#厂界南侧52.850.33#厂界西侧51.649.84#厂界北侧53.851.8监测结果表明: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位2天共16次监测,昼间噪声在51.6~56.6dB(A);夜间噪声在49.8~52.7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的要求。25\n表10环境管理检查情况10.1环保机构设置、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监测计划落实情况1.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2月烟台市莱山区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项目于2016年11月份开工,2017年8月建成,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较好的执行了“三同时”制度,目前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2.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及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该项目环保设施制定了运行规程和检修规程,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运行维护情况均建立了有关记录,且妥善保存,将环保管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并严格贯彻执行。3.环境保护监测机构、人员和监测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该项目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设立环保部,配备部长1名,科员3名负责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该公司未设置环保监测站,日常监测由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化验室进行,常规环境监测工作委托相关环保部门进行监测。10.2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检查、维护情况废气:项目将产臭建筑如沉砂池、调节池、厌氧反应池加盖密封,同时在厂区道路两旁进行绿化,以降低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废水:污水处理站采用絮凝沉淀+生化反应工艺。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辛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项目将主要噪声设备安装于室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固废:项目污泥经污泥浓缩池浓缩后运至山东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脱水处理后进入热电厂进行焚烧。格栅渠拦截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通过以上措施,能够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各环保设施的运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均由专人负责,确保了各设施的正常运行。验收监测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10.3固废产生、处理与综合利用情况25\n项目污泥经污泥浓缩池浓缩后运至山东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脱水处理后进入热电厂进行焚烧。格栅渠拦截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10.4排污口规范化情况公司未对污水排放口设置标志牌,未进行规范化管理。10.5环境绿化情况本项目位于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绿化面积9.82万,设置绿化带,合理的地方规划为绿地,种植树木和花草,道路两边也进行绿化。25\n表1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检查及分析11.1环境风险因素识别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工程,通过对环境风险物质识别、风险因素及风险影响的分析判断,该项目风险主要为污水站的非正常排污对外环境的影响,不构成重大危险源。11.2风险防范措施检查及评价11.2.1风险防范措施检查风险防范措施的具体情况见表11-1。表11-1风险防范措施检查一览表批复要求及环评设计企业执行情况环评设计及批复要求做好污水管道的日常巡检,发现堵塞、破裂和接头处的破损应立即安排维修定期对污水管道、污水处理站等构筑物进行检查,未发生污水渗漏事故为避免停电事故对污水厂的影响,建议污水处理厂和泵站在设置双回路电线的基础上自购应急发电机组,并储存足够的油品,以便在停电时应急使用项目设置双回路电线,应急发电依托清泉实业发电分公司,不设应急发电机组厂区内新建事故水池容积240m3,不能满足项目事故水的暂存,故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调节池水力停留时间设计为24h,有效容积1380m3,兼做事故水池,存放事故当天所有废水厂区内建设事故水池240m3,位于调节池旁,调节池容积1380m3,兼作事故水池一旦污水处理系统发生事故,应及时进行设备检修,并及时投加药剂(如石灰等),防止污泥发酵,以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故障时立即停止生产,将废水暂存于调节池,及时检修,并及时清运污泥,减少恶臭气体排放,待污水处理站恢复时再恢复生产项目在污水站出现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待污水站恢复时方可恢复生产项目设计时要充分考虑洪水影响,在项目区周围修筑防洪堤坝等项目周围修筑10cm高防洪堤坝做好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在发生事故时根据预案执行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11.2.2风险防范措施检查结论该项目所执行的防范措施从站内的实际情况出发,各种措施切实可行,事故发生时按照制定的风险防范措施及时执行,可以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11.2.3风险防范措施检查建议(1)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事故的危害,应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系统排查工程存在的环境风险,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对措施,如有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25\n(2)制定针对风险防范的奖惩制度。(3)对职工进行防范措施的上岗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素质。(4)制定详细的风险报告程序,加强各级领导对风险防范的重视。11.3应急预案检查及评价11.3.1应急预案检查为提高污水处理站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下快速做出正确反应,有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针对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紧急事故,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了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定期进行演练。11.3.2应急预案检查结论(1)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应预案,落实应急预案的要求,明确对员工的岗前培训,上岗后定期培训及定期演练的时间、频次及周期;(2)项目应严格按照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设计,严格安全生产制度,严格管理,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和水平,以减少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按事先拟定的三级应急方案,进行紧急处理,将事故降低到最低水平。(3)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环保局备案。25\n表12环境管理检查情况表12-1环评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环评审批意见落实情况落实结果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采取必要的防尘降噪措施及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生态保护措施,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项目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对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墙体隔音等降噪措施,及时绿化及硬化地面,有效降低了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已落实2、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项目沉淀池、调节池均加盖封闭,厌氧反应器为封闭式,通过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恶臭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项目将产臭建筑如沉砂池、调节池、厌氧反应池加盖密封,同时在厂区道路两旁进行绿化,厂界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要求。已落实3、项目主要对厂区内各公司产生的生活污水、清泉实业产生的RO浓水、循环冷却水、脱硫废水以及山东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脱泥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辛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主要对厂区内各公司产生的生活污水、清泉实业产生的RO浓水、循环冷却水、脱硫废水以及山东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脱泥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辛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已落实4、项目噪声主要是提升泵、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对噪声源采用消声、隔声和减震等措施。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将主要噪声设备安装于室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已落实5、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职工生产垃圾。污泥运至山东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脱水处理后进入热电厂进行焚烧;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泥以及格栅渠拦截的垃圾。污泥经污泥浓缩池浓缩后运至山东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脱水处理后进入热电厂进行焚烧。格栅渠拦截固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已落实6、该项目所需的COD(20.1t/a)、NH3-N(2.01t/a)总量指标包含在辛安河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中。按照验收监测期间处理负荷,项目废水COD排放总量为16.97t/a,氨氮排放总量为1.697t/a,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已落实25\n表13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13.1结论13.1.1“三同时”执行情况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采用混凝沉淀+生化处理工艺,主要处理热电厂产生的脱硫废水、循环冷却塔排污水、浓水、清泉环保公司产生的脱泥水以及全厂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为1200m3/d。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2月烟台市莱山区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项目于2016年11月份开工,2017年8月建成。该项目建设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实现了与主体工程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要求,目前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较好。13.1.2废气监测结论项目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分别为0.11mg/m3、0.011mg/m3、15,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13.1.3废水监测结论该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中pH、CODcr、BOD5、SS、氨氮、溶解性总固体第一天日均值分别为7.14~7.18、172mg/L、66.2mg/L、54mg/L、3.56mg/L、1.74×103mg/L;第二天日均值分别为7.18~7.22、180mg/L、68.3mg/L、72mg/L、3.55mg/L、1.65×103mg/L,两天日均值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要求,同时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要求。13.1.4噪声监测结论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位2天共16次监测,昼间噪声在51.6~56.6dB(A);夜间噪声在49.8~52.7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的要求。13.1.5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25\n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为:COD:20.1t/a,氨氮:2.01t/a。按照验收监测期间处理负荷,本项目废水COD排放总量为16.97t/a,氨氮排放总量为1.697t/a,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13.1.6固废产生、处理与综合利用情况项目污泥产生量为7300t/a,经污泥浓缩池浓缩后运至山东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脱水处理后进入热电厂进行焚烧。格栅渠拦截固废产生量为0.365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13.1.7卫生防护距离情况项目厂区北侧350m为东轸格庄村,西北侧700米为西轸格庄村,西南侧830m为结子沟村,东侧900米为北沙子村和青桦逸景小区,均满足300m卫生防护距离要求。13.2措施和建议1、进一步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提高污染物去除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各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2、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污泥转移的管理,确保得到合理、安全处置。3、对药剂间设置地沟或碱罐及絮凝剂储罐设置围堰,防止泄露污染环境。4、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对排放口设置标志牌。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降低环境风险。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