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污水处理的现状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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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02 08:30:36 发布

富平县污水处理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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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污水处理的现状一、富平县再回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简介现有富平县再回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县城东一环与温泉河交叉口东北角处,项目占地42亩,设计规模为1.5万吨/日,总投资5300万元,建设包括污水处理厂区及16.8公里截污管网。每公里管道的造价为125万元,平均日处理一万吨的造价为6800元。污水处理达到一级B类标准。这是我县提升城市品位,美化城市环境,实现城市绿、洁、畅、亮、美目标而建设的一个重大环保项目,是县委、县政府努力创建优良城市环境、人居环境而采取的得力措施。1、采取工艺及实际处理情况富平县再回首污水处理厂采用较先进的活性污泥处理法,简称CASS工艺(附图1)。其中整个厂区占地42亩,与其配套的设计以及实际建成运行能力为1.5万吨/日。经过去年近一年的较稳定的运行,污水处理能力平均已接近8000吨/日以上,且有时超过9000吨/日。处理后出水水质持续达到国家GB18918-2002中的一级B类标准。2、再生水供水水质\n根据现有标准,冲厕、绿化、道路浇洒(清扫)和循环冷却用水水质标准比较接近。为了简化再生水供水管道系统,再生水供水系统宜采用统一的供水水质。由于绿化、道路浇洒及降尘用水都会与人体直接接触,同时为了提高公众对再生水的认同度,再生水的水质应选用较高的标准。经综合比较,再生水供水水质采用《城市污水再生回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中较高标准作为再生水的水质标准。农业灌溉用水水质标准应符合《农业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3、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的目标任务2011年目标任务量为COD消减680吨、氨氮消解115吨,平均每个月完胜COD消减56吨、氨氮消减9.6吨。即每个月完成处理污水22万吨左右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平均每天处理量达到7300吨这些属于基础量在此基础上不断的合理增加污水处理量提高污水处理率并最终达到完成今年的任务达到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增加处理量的要求4、初步的技术、经济效益分析。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了完整的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并和省市联网实现了数据时时传送。同时,县环保部门每月不定期现场取样检测并出具相关监测报告,双向措施确保并监督出水水质的达标情况。截止现在在出具的监测结果报告中无超标数据,均符合国家要求,实现了稳定持续出水水质达标。\n经过2010年的运行,在有数据统计以来至年底累计处理城市生活污水160万吨,COD消解近400吨,处理污泥近800吨,出水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75%左右,污染物重要指标COD平均消减率达88%以上。如加上2011第一季度污水处理量,累计污水处理量已突破200万吨。二、富平县供水现状及近期规划1、供水现状(1)、全县农村已形成规模的水厂:(1)由典供水站设计供水能力7200吨,实际供水能力3000吨,管网涉及王寮、流曲、到贤、刘集、张桥5个乡镇46个自然村。(2)杨坡供水站总投资680.4万元设计供水能力4800吨,实际供水能力754吨,管网涉及王寮、华朱2个乡镇15个自然村。(3)留古供水站设计供水能力960吨,实际供水能力400吨,管网涉及留古1个乡镇。(4)笃菇供水站总投资:1742万元设计供水能力2268吨,实际供水能力350吨,管网涉及老庙、美原、2个乡镇。(5)流曲供水站设计供水能力1800吨,实际供水能力1000吨,管网涉及流曲、曹村、小惠3个乡镇19个自然村。(6)草滩供水站设计供水能力1200吨,实际供水能力450吨,\n管网涉及底店、小惠、薛镇、3个乡镇。2、近期规划(1)庄里产业园:包括桃曲坡水库正在实施,觅子(380岩溶井)正在实施(2)东部示范园:根据规划及现状调查,向产业园区可引水量为:石川河年可引水量为1860万方;二黄年可引水量为3000万方;东庄水库年可引水量为35000万方;县城供水可供水量为730万方;近期可利用水量2590万方,其中县城730万方,石川河1860万方;南塬供水:县城供水。三、政策与法规的配套建设污水再生利用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除了要修建中水处理设施和中水管道外,还要有政策法规保障和必要的管理措施,以保证再生水利用事业的健康发展。(1)、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及法律体系,制定《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n建议建立污水再生利用系统方面完整、系统的管理体系。建立污水再生利用方面的专门机构或部门,管理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和管道系统,负责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验收、运行及收费、水质监督等。由城市节水部门核定用水计划、用水定额,负责监督执行,并行使行政处罚权。建议建立污水再生利用方面完整、系统的地方性法律体系,即《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法律体系包括总则;污水再生利用的用途;管理部门和机构;用水定额的确定;水质管理;规划设计的审批;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建设和验收;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运行管理;违法处罚办法等内容。(2)、建立对城市再生水产业的投资鼓励政策及特许经营权制度建立对再生水产业投资鼓励政策,促进污水再生回用产业的发展。一方面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贴息贷款等手段实现,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为污水再生利用产业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实现。具体而言包括:促进、增加再生水产业的政府投入;实行污水再生回用产业的扶植政策,在用地、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对城市再生水产业实行许经营权制度,保证其投资回报的长期性、稳定性,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四、富平县财政收入状况2009年、2010年、2011年富平县财政收入分别为10792万元、14491万元、18362万元。五、富平县土地使用方式富平县土地使用权采取招拍挂的方式取得。\n六、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税收政策  1、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属于国家《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供地目录》范围内的社会事业项目,可以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用地。科、教、文、卫、体等公益项目减半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敬老院等福利性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3、社会事业项目免收土地登记费、拆迁管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4、民办社会事业单位与公办社会事业单位享受同等税收和财政有关奖励补助政策。七、富平电价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10KVA电价:0.7869元/度;35KVA电价:0.7569元/度;110KVA电价:0.7569元/度。大中工业用电:10KVA电价:0.5219元/度;35KVA电价:0.5019元/度;110KVA电价:0.4819元/度。八、主管部门及负责人水务局局长:王发民城建局局长:孙孟杰九、各类水价\n富平县生活污水0.4元/吨,工业污水0.4元/吨,其他污水0.4元/吨(2007年征收标准)九、水质及标准处理污水组成:生活污水占污水总量40%,工业污水约占污水总量的60%附:1、富平县庄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再生水厂建设项目2、深陕(富平)新兴产业示范园污水处理厂项\n一、项目名称:富平县庄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再生水厂建设项目二、建设条件:富平县庄里工业园区规划总面积54264亩,园区规划范围45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15.55平方公里,规划人口10万人,设计年供水量约3500万吨。三、项目内容:该项目数新建工程,项目位于庄里镇,占地10.27亩,工程和再生水供水管网二个子项工程组成,其中再生水厂工程类别为V类《城市供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01版),再生水回用率为60%—80%,平均日供水量15000m3/d,再生水水质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中水标准)》(GB/T18920-2002)及《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48-1999)标准。四、投资总额:污水处理再生水厂工程投资概算共3342.04万元,其中再生水处理厂工程1649.15万元,再生水供水管网工程1692.89万元。五、合作方式:合资、合作、独资。六、市场预测:项目建成后,可通过出售中水取得回报,再生水厂财务评价税后内部收益率10.25%,投资回收期8年。\n一、项目名称:深陕(富平)新兴产业示范园污水处理厂项目二、建设条件:深陕(富平)新兴产业示范园规划总面积53.50平方公里,按照园区建设规划,园区规划居住总人口,2015年达到3.1万人左右,设计年工业用水量在2000万吨左右。三、项目内容:在富平示范园启动区内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近期日处理能力为2.4万m3,远期日处理能力为9.4万m3,项目占地60亩。主要建设内容:①污水管网,②污水处理厂建设。厂区分污水预处理区及污泥处理区、污水处理区、生产设施区和管理及生活区四部分。四、投资总额:总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五、合作方式:企业独资。六、市场预测:项目建成后,年收益1000万元,投资回收期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