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50 KB
  • 2023-01-02 08:30:54 发布

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茂名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6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2018年9月3日,我公司组织召开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成员广东京宇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湛江锦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江西省佳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机构)、深圳市迅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机构)等代表,并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现场核实了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查阅了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后形成了现场验收意见。根据验收组意见,我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现已整改完毕,本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验收合格。我公司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广东京宇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一期)位于茂名市高新区西南片区(01地块),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0亩。项目一期处置规模400t/d,2015年9月开工,2018年3月建成,2018年3月开始试运行;项目投资总额4816万元,环保投资3761万元,占投资总额78.1%。职工总人数为50人,其中后勤及管理人员合计20人,生产人员30人,年工作日数为300天,一班制,年工作2400h。项目污泥处理能力为400吨/日。项目建设一条400t/d污泥干化生产线,一期日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400t,日产干化污泥80t。二、项目变更有关情况项目地理位置、性质、规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三、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废水排放情况及治理措施6/6\n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乙烯污水处理场进水标准后,进入乙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车辆冲洗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达到乙烯污水处理场进水标准后,进入乙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全部收集后,进入“水封+双碱法+水幕+活性炭吸附”系统进行处理,对恶臭气体进行净化,化学洗涤塔内水体循环使用。本项目的生产装置均在厂房内设置,无装置区雨水,只有非装置区雨水,排入河林河。本项目采用的煤气发生炉属清洁工艺发生炉,采用热脱焦煤气站,发生的煤气带出的焦油及粉尘采用干法脱除,没有工艺废水产生,属环境友好工艺。本项目中煤气站采用先进的两段式热脱焦气化技术,采用的煤气发生炉属清洁工艺发生炉,发生的煤气带出的焦油及粉尘采用干法脱除,没有产生废水;加热炉生产过程的工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二)、废气排放情况及治理措施1、污泥处理系统废气污泥处理系统废气包括污泥卸料站、污泥储存料仓废气、污泥干化产生的废气(主要成分:H2S、NH3、水蒸汽、粉尘)经管道排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以上废气经各自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厂内除尘室除尘后再进入废气集中处理系统(采用水封+双碱法+水幕+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废气过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为10m。污泥一二烘干、冷却和不合格污泥破碎环节均产生粉尘。烘干,冷却及破碎系统设备为封闭式,产生粉尘全部进入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量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2、烘干炉燃烧废气本项目烘干炉燃烧废气、污泥卸料站、污泥储存料仓废气及污泥干化产生的废气一起经厂内除尘室除尘后再进入废气集中处理系统(采用水封+双碱法+水幕)处理,处理后的废气过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为10m。3、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废气6/6\n卸料站为密闭空间,仅在卸料自动门打开时会有少量无组织排放;污泥储存车间负压运行,车间通过设置在屋顶的轴流风机换气,通过储存车间屋顶换气口排放;污泥干化车间负压运行,车间通过设置在屋顶的轴流风机、离心风机换气;此部分废气主要为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属于无组织废气,通过厂房天窗达标排放,排放高度为8m。(三)噪音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于污泥干化设备、风机、冷却器及各类泵等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采用修建隔声车间阻隔、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治理措施。(四)固体废物金属离子反应塔分离出的重金属属于危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收集处理。煤气发生炉运作过程中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煤气发生炉炉渣和煤气发生炉除尘灰。煤渣及粉尘可出售给水泥厂或砖厂作原料;焦油作为燃料出售。污泥烘干系统产生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废活性炭送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水池中沉积固体废物做肥料使用,不外排。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1、废气(1)污泥处理系统废气污泥处理系统废气包括污泥卸料站、污泥储存料仓废气、污泥干化产生的废气(主要成分:H2S、NH3、水蒸汽、粉尘)经管道排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以上废气经各自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厂内除尘室除尘后再进入废气集中处理系统(采用水封+双碱法+水幕+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废气过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为10m,废气氨、硫化氢的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GB14554-1993)表2排放限值。污泥一二烘干、冷却和不合格污泥破碎环节均产生粉尘。烘干,冷却及破碎系统设备为封闭式,产生粉尘全部进入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量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2)烘干炉燃烧废气6/6\n本项目烘干炉燃烧废气、污泥卸料站、污泥储存料仓废气及污泥干化产生的废气一起经厂内除尘室除尘后再进入废气集中处理系统(采用水封+双碱法+水幕)处理,处理后的废气过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为10m。项目烘干废气中SO2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9078-1996)中表4燃煤(油)炉窑标准,烟尘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9078-1996)中表2其他炉窑标准要求。(3)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通过厂房天窗达标排放,排放高度为8m。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氨气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新扩改建标准要求。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乙烯污水处理场进水标准后,进入乙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车辆冲洗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达到乙烯污水处理场进水标准后,进入乙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的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符合乙烯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要求。(三)噪音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音符合验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四)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重金属、废活性炭等)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立足于综合利用;生活垃级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厂区内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做好固废的收集和存放。监测结果表明,所测污染物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6/6\n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项目运营期间没有收到环保相关的投诉。根据现场及周围环境调查,项目不存在其它环保问题。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结合本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的结论和现场检查情况,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相应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目前,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一期)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营。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我公司将继续做好如下工作:(1)加强环境设施维护与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2)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3)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做好跟踪监测工作;(4)按证依法排污,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签名表广东京宇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盖章)2018年9月11日6/6\n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