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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03 08:30:31 发布

(2)沿线服务设施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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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线服务设施污水处理本项目沿线共设置处服务养护工区(本区域内地表水体为大肚川河,距主线约),工作人员按全日值守考虑,每人每天用水定额系数取;过往客流主要是用餐或使用洗手间,每人用水定额取。所有人员的生活污水排放系数按计。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路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公路沿线设施污水量定额及污水成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动植物油,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染物产生量如表所示。表沿线服务设施用水及污水排放量估算表每处设计人员数每处污水发生量沿线设施污水处理及去向量()服务区工作人员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运至污服务区过往人员水处理厂处理养护工区工作人员污水发生量合计为。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与对策建议保护目标项目建设影响学校、人群集中区域的学习、生活环境,及沿线空气环境质量;道路营运降低沿线区域空气环境功能等级。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施工期防治措施(1)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每天至少两次(上、下班),在经过村庄密集地区要加强洒水密度和强度。(2)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对运送砂石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不得沿途洒漏。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土、水泥、石灰等材料运输禁止超载,并盖篷布。(3)避免将沥青拌和站设置在河流等地表水体及沿线水库旁,以免污染水体;尽量减少拌合站设置的数量;沥青拌和站应设在开阔、空旷的地方,以拌和站为圆心,半径范围内不能有居民区,且应设置在敏感点下风向。拌和站采取封闭拌合,安装必要的密封除尘装置。沥青熔化、加温、搅拌应在密封的容器中作业。并配备除尘设备、沥青烟净化和排放设施。1/7\n(4)石灰、水泥和砂石料的拌和,采取站拌方式,但要慎重选址,拌和站应远离居民区敏感点(不得设置在敏感点上风向,距离应大于),另外拌和站须配备除尘设备,加强劳动保护。灰土集中拌合,合理安排拌合点,尽量减少拌合点设置。灰土拌合站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与其距离也应在以上。(5)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距离在以上;加强堆场管理,合理安排堆垛位置,采取加盖苫布措施。遇恶劣天气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并设置围栏,定时洒水防尘。(6)施工工作人员炊事设施应设立在远离人群的地方,并且要求使用清洁燃料。营运期防治措施()加强沿线服务设施和公路两侧绿化,栽种可吸收或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乔木、灌木等树种及草坪,以控制废气向周围环境扩散。()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服务区厨房安装油烟净化器,使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于)()。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需达到。()服务设施均采用电锅炉取暖,不会向外界排放、等污染物,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施工期保护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残土生产的建筑垃圾,要求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处理,严谨随意丢弃。由于施工期间固体废物是沿着道路呈线性分布的,若堆放不当或处置不及时,将直接破坏道路沿线生态环境,因此应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及时清运、处置,减少和防治固体废物影响。()本项目计划弃土量万,共设置处弃土场,部分弃方回填取土场,部分运至弃土场。()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苫布,驶出施工场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洒、不飞扬;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按指定路线行驶;2/7\n()对可利用的废料,如木材等,应进行回收,以节省资源;()对有扬尘可能的废物采用围隔堆放的方法处理;()实施全封闭型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车辆的物料运输应尽量避开敏感点的交通高峰期,并采取相应的适当防护措施,减轻物料运输的交通压力和物料泄漏,以及可能导致的二次扬尘污染;()在施工区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及时运走:工程弃土及时运至堆土临时中转场,堆土四周设置排水沟,加苫布遮盖,取土场取土后将部分弃土回填取土场,部分运至弃土场;()筑路废料用于路基回填。营运期保护措施通过制定和宣传法规,禁止在改扩建道路乱丢食物包装袋、饮料瓶、易拉罐等垃圾,以保证行车安全和道路两侧的清洁卫生。安排专人定期清理公路垃圾;服务养护工区设置垃圾桶收集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理。环境风险措施风险管理、预防措施拟建项目线位跨越绥芬河大桥(绥芬河)(穿越绥芬河东宁段滩头鱼大麻哈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试验区,黑龙江东宁绥芬河国家湿地公园)、共穿越东宁县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路段、穿越黑龙江东宁绥芬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和绥芬河东宁段滩头鱼大麻哈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环境风险影响的主要敏感点。需要对跨越绥芬河大桥和穿越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路段采取完善的水污染事故防范措施。拟建项目危险品运输风险管理情况见图。3/7\n图危险品运输风险防范及管理体系框图雨水收集系统本工程在绥芬河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在桥位纵坡下坡方向下方左右侧(湿地公园范围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之外)各设置一座事故应急池;在穿越东宁县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路段(共)及两端各延,共计路面两侧均设置防渗导流边沟,路面初期雨水导排至保护区外排放,保护区内不设置边沟泄水口危险品运输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工程措施①在跨越绥芬河大桥和穿越东宁县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路段双向入口前处设置警示牌、应急电话等信息;设置限速和禁止超车标志,禁止在跨河桥梁和跨保护区路段超车,以便提醒司机谨慎驾驶,减少在跨绥芬河桥梁段和跨保护区路段因超车引发的交通事故。②为避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因交通事故离开路域范围,对绥芬河大桥两侧的防撞护栏进行加强、加高设计;在绥芬河大桥(绥芬河)(穿越绥芬河东宁段滩头鱼大麻哈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试验区,黑龙江东宁绥芬河国家湿地公园)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共穿越东宁县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路段路面两侧设置防渗导流边沟、防撞护栏和警示标志。4/7\n()组织管理与制度措施拟建项目应急预案包括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和制度、应急工作规程和处置原则等。组织机构由东宁市交通运输局成立道路化学危险品运输事故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道路危险品运输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工作职责主要有研究制订国道丹东至阿拉泰公路吉黑省界(珲春)至东宁段公路化学危险品运输安全措施和政策,建立辖区内化学危险品运输业户和车辆、人员档案,定期开展对道路化学危险品运输业户的安全检查,并定期召开协调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道路化学品运输事故情况,定期组织道路化学品运输业户负责人、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沿线老百姓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做好道路化学危险品运输事故的统计与上报工作等。①一旦事故发生,任何发现人员应及时通过路侧紧急电话或其它通讯方式向应急小组报告。②应急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就近的公路巡警前往事故地点控制现场。同时,通知就近的地方消防部门派消防车辆和人员前往救援。③如果危险品为固态,可清扫处置,并对事故记录备案。④如果危险品为气态且有剧毒,消防人员应戴防毒面具进行处理;在危险品逸漏无法避免的情况下,需立即通知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必要时对沿线处于污染范围内的人员进行疏离,避免发生人员中毒伤亡。⑤如果危险品为液态,并已进入公共水体,应立即通知环保部门。环保部门接报后立即派环保专家和监测人员到现场进行监测分析,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打捞掉入水体的危险品容器。⑥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应具有严格的事故救援能力,具体如下:※现场处置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危险源控制组、伤员抢救组、灭火救援组、安全疏散组、安全警戒组、物资供应组、环境监测组以及专家咨询组等处置专业组,并明确相应职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针对拟建项目可能运输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和环境污染特性,制定相应的事故处置措施。5/7\n※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针对拟建项路运输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和污染特性,明确事故现场危险区域、保护区域、安全区域的划分,并以挂图的形式张贴于醒目位置。※事故应急设施、设备及药剂:针对运输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和污染特性,配备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药剂。※应急处置单位、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明确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单位、人员名单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事故发生时及时处置。施工期水环境保护的管理措施()桥梁桩基础施工作业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设置临时排水沟,产生的钻渣泥沙要妥善处理,严禁抛弃在保护区内。()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不得堆放或倾倒任何含有害物质的材料或废弃物,也不得设置取土和临时弃渣。()禁止在保护区等清洗施工车辆,施工机械及其他设备。()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不得排入保护区内。()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捕鱼、抓虾、围捕野生动植物。应急预案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制定了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拟建项目危险化学品车辆事故应急体系的建立,是在东宁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以营运管理部门项目管理处为主体成立危险化学品车辆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明确各有关人员的分工与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与东宁市环境应急预案和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联动。应急组织()应急预案设立国道丹东至阿拉泰公路吉黑省界(珲春)至东宁段(老黑山至东宁段)公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规定应急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和突发事件处理程序。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东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6/7\n副组长:东宁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领导小组职责如下:研究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设立现场指挥部及应急行动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项目的专项应急工作;协调或组织健全施工及运营警告警示标志、标线及防撞护栏、护墩、护墙等安全防护措施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配合公安、环保等部门做好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为应急救援物资、疏散人员提供运输保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当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根据事态发展,应急领导指挥小组批准,启动环境污染应急预案。设立现场指挥机构,明确现场指挥负责人。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领导小组可视情况,在突发事件现场或领导小组指挥部设立临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参与救援的建管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运营期公路管理人员,并根据属地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命令,参与应急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