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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03 08:30:31 发布

高明污水处理厂监理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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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中心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补充协议委托人(甲方):广东新广林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监理人(乙方):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13年5月\n委托人(甲方):广东新广林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监理人(乙方):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2009年1月1日签订了《高明中心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以下称原合同),因该工程非监理人原因发生延期,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监理延期工作服务费和相关后续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做为原合同的补充。1、延期费用补偿金额:甲方同意补偿自2009年12月30日以后两个半月的延期监理服务费,延期监理服务费按原合同附录C第1.3.1.2条的方法计算,即延期监理服务费95000元(大写:玖万伍仟元整)。2、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76000元(大写:柒万陆仟元整)的监理服务费,余下19000元(大写:壹万玖仟元整)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工作完成后,再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3、相关后续服务工作:乙方应根据原合同规定的监理人的服务内容,客观公正地履行监理职责,协助甲方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工作。4、本补协议同与原合同互为补充,与原合同有矛盾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未有表述的,仍按原合同执行。\n5、本补充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四份。委托人:广东新广林茂监理人: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章)(签章)地址: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8号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广州银行体育西支出行帐号:帐号:8015邮编:邮编:电话:电话: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