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8 MB
  • 2023-01-03 08:31:39 发布

最新污水处理第三章-工业废水的化学处理方法幻灯片

  • 105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污水处理第三章-工业废水的化学处理方法\n一、概述二、酸碱废水互相中和法三、药剂中和法四、过滤中和法第三章工业废水的化学处理1第一节中和\n第一节中和一、概述1、酸碱废水的来源与处置●酸性废水:化工厂、化纤厂、电镀厂、煤加工厂几金属酸洗车间等;●碱性废水:印染厂、金属加工厂、炼油厂、造纸厂等;●当酸或碱废水的浓度很高时,如在3%-5%以上时,应考虑回用和综合利用的可能性;当浓度不高,如小于3%时,才考虑中和处理。\n\n\n\n第一节中和一、概述4、中和方法●废水的中和方法有酸性废水与碱性废水相互中和、药剂中和和过滤中和3种方法;●中和方法的选择应考虑:‧含酸或含碱废水所含酸类或碱类的性质、浓度、水量及其变化规律;‧首先应寻找能就地取材的酸性或碱性废料,并尽可能加以利用;‧本地区中和药剂和滤料(如石灰石、白云石等)的供应情况;‧接纳废水水体性质、城市下水道能容纳废水的条件,后续处理(如生物处理)对pH值的要求等。\n第一节中和二、酸碱废水互相中和法1、要求:●是将酸性废水和碱性废水共同引入中和池中,并在池内进行混合搅拌。中和结果,应该使废水呈中性或弱碱性。●根据质量守恒原理计算酸、碱废水的混合比例或流量,并且使实际需要量略大于计算量。●当酸、碱废水的流量和浓度经常变化,而且波动很大时,应该设调节池加以调节,中和反应则在中和池进行,其容积应按1.5—2.0h的废水量考虑。\n第一节中和二、酸碱废水互相中和法2、废水需要量计算:中和时酸性废水和碱性废水的酸和碱的当量数应相等,即按当量定律来计算:Q1C1=Q2C2式中Q1,Q2-酸性、碱性废水流量,L/h;C1,C2-酸性、碱性废水的当量浓度,克当量/h。●在中和过程中,酸碱双方的当量恰好相等时称为中和反应的等当点;●强酸强碱互相中和时,由于生成的强酸强碱盐不发生水解,因此等当点即中性点,溶液的PH值等于7.0;●若中和一方为弱酸或弱碱时,由于中和过程所生成的盐的水解,尽管达到等当点,但溶液并非中性,PH值大小取决于所生成盐的水解度。\n第一节中和例12-1(1)百分比浓度―――当量浓度百分比浓度为重量之比,故1L的1.4%NaOH中占1.4%*1000=14g的NaOH,当量浓度为14/40.01=0.3499geq/L(2)克当量流量Q=8m3/h=8000L/h=8000*0.3499=2799.20geq/hHCl-NaOH=2808.49-2799.20=9.29geq/h(3)混合后废水的当量浓度9.29/(8+16.3)=0.38geq/m3=0.38*10-3geq/L(4)混合后废水的pH值HCl全部电离,且当量浓度=摩尔浓度,故[H+]=0.38*10-3mol/L,pH=-lg[H+]=3.42(5)中和池有效容积反应时间取2hW=(8+16.3)*2=48.6m3\n第一节中和二、酸碱废水互相中和法3、中和设备:●当水质水量变化较小或后续处理对PH要求较宽时,可在集水井(或管道、混合槽)内进行连续混合反应;●当水质水量变化不大或后续对PH要求较高时,可设连续流中和池。中和时间视水质水量变化情况确定,一般采用1-2h;●当水质水量变化较大,且水量较小时,连续流无法保证出水PH要求,或出水中还含有其他杂质或重金属离子时,多采用间歇式中和池。池有效容积可按污水排放周期(如一班或一昼夜)中的废水量来计算。\n第一节中和三、药剂中和法1、酸性废水的药剂中和处理●中和剂及其用量中和剂:常用石灰.石灰乳有凝聚作用,适用处理杂质多高浓度的酸性废水.可选用工业废渣.用量:书中表12-2:中和酸所需碱、盐量,同时要考虑纯度和不均匀性问题\n第一节中和三、药剂中和法●中和反应石灰可以中和不同浓度的酸性废水,在用石灰乳时,中和反应方程式如下:废水中含有其他金属盐类,如铁、铅、锌、铜等也消耗石灰乳的用量,反应如下:\n第一节中和三、药剂中和法●药剂中和处理工艺流程●主要装置Ⅰ投药装置Ⅱ混合反应装置Ⅲ沉淀池Ⅳ沉渣脱水装置出水\n第一节中和三、药剂中和法Ⅰ投药装置采用石灰做中和剂时,一般采用干投或湿投,一般采用湿投,见右图。石灰经消解后,形成石灰乳排至溶液槽。消解采用人工和机械法。采用机械搅拌、空气搅拌、水泵搅拌。石灰乳投配装置\n第一节中和三、药剂中和法Ⅱ混合反应装置混合时间:用石灰和酸性废水时,采用2-5min。其它采用5-10min,如下图,四室隔板反应池,采用压缩空气搅拌。四室隔板反应池Ⅲ沉淀池采用竖流式(沉渣量少时)或平流式(排泥困难时)。沉渣用污泥泵排出。Ⅳ沉渣脱水装置采用机械脱水或干化场脱水\n第一节中和三、药剂中和法2、碱性废水的药剂中和处理●中和剂硫酸、盐酸、硝酸、烟道气●中和反应以含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铵碱性废水为例,中和剂用工业硫酸,其化学反应如下:如果硫酸铵的浓度足够,可考虑回收利用。以含氢氧化钠碱性废水为例,用烟道气中和,烟道气中含CO2量可达24%。其化学反应如下:\n第一节中和四、过滤中和法●定义:酸性废水流过碱性滤料时与滤料进行中和反应的方法。●适用对象:用于酸性废水的中和处理。●滤料:石灰石、大理石、白云石。●类型:普通中和滤池、升流式膨胀中和滤池、滚筒中和滤池。\n第一节中和1、普通中和滤池●适用范围对硫酸废水,因中和过程中生成的硫酸钙在水中溶解度很小,易在滤料表面形成覆盖层,阻碍滤料和酸的接触反应。硫酸极限浓度:用石灰石时为2g/L,白云石为5g/L硝酸和盐酸的极限浓度:20g/L四、过滤中和法\n第一节中和四、过滤中和法普通中和滤池●形式分为升流式和降流式。参数:滤料直径为30-50mm,过滤速度1-1.5m/h,接触时间不少于10min,滤床厚度为1-1.5m.。●中和滤池的计算自学\n第一节中和2、升流式膨胀中和滤池●废水从滤池的底部进入,从池顶流出,使滤料处于膨胀状态。●分类:恒滤速+变滤速恒滤速升流式膨胀中和滤池采用大阻力或小阻力布水系统进水。大阻力布水系统底部装有栅状配管,干管与支管下部开有孔眼,下设卵石承托层,滤层高度一般为1.0m~1.2m,总高度一般为3~3.5m。为使滤料处于膨胀状态并互相摩擦,不结垢,避免堵塞,流速采用60~80m/h,膨胀率保持在50%左右。上清水区高度为0.5m。变滤速膨胀中和滤池下部横截面积小,上部大。上滤速下部为130~150m/h,上部为40~60m/h,使滤层全部都能膨胀,上部出水可少带料,克服了恒速膨胀滤池下部膨胀不起来,上部带出小颗粒滤料的缺点。●应用实例:自学四、过滤中和法\n第一节中和3、滚筒中和滤池●这种装置的优点是进水硫酸浓度可超过极限浓度值数倍,滤料不必破碎到很小粒径,但构造复杂,动力费用高,运行时设备噪音较大。四、过滤中和法\n一、概述二、氢氧化物沉淀法三、硫化物沉淀法四、钡盐沉淀法第三章工业废水的化学处理2第二节化学沉淀\n第二节化学沉淀化学沉淀法是指向水中投加沉淀剂,使之与废水中污染物发生沉淀反应,形成难溶的固体,然后进行固液分离,从而除去废水中污染物的一种方法。一般用于处理含金属离子的工业废水。一、概述在一定温度下,难溶化合物AmBn的饱和溶液中,其沉淀-溶解平衡可表示为:令AmBn的溶解度为S(mol/l),则:\n第二节化学沉淀根据溶度积可以判断沉淀的生成与溶解,判断水中离子是否能用化学沉淀法处理以及分离的程度:一、概述\n第二节化学沉淀1.原理水中金属离子很容易生成各种氢氧化物,它们的生成条件和存在状态与溶液PH有直接关系。如果水中的金属离子以Mn+表示,则其氢氧化物的溶解平衡为:二、氢氧化物沉淀法因为水在25℃的离子积:由此可见:●金属离子浓度相同时,溶度积越小,则开始析出氢氧化物沉淀的PH值越低;●同一金属离子,浓度越大,开始析出氢氧化物沉淀的PH值愈低。\n第二节化学沉淀2.氢氧化物沉淀法在废水处理中的应用二、氢氧化物沉淀法某矿山废水含铜83.4mg/L,总铁1260mg/L,二价铁10mg/L,PH为2.23,沉淀剂采用石灰乳,其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一级化学沉淀控制PH为3.47,使铁先沉淀,铁渣含铁32.84%,含铜0.148%;第二级化学沉淀控制PH在7.5-8.5范围,使铜沉淀,铜渣含铜3.06%,含铁1.38%。废水经二级化学沉淀后,出水可达到排放标准,铁渣和铜渣可回收利用。\n第二节化学沉淀三、硫化物沉淀法●含汞废水处理,由于生成的硫化汞颗粒很小,沉淀物分离困难,常投加适量的凝聚剂,进行共沉,这种方法叫硫化物共沉法。先加硫化钠,生成HgS和Hg沉淀后,再投加适量的FeSO4,形成FeS和Fe(OH)2沉淀●常用沉淀剂:硫化氢、硫化钠、硫化钾\n第二节化学沉淀四、钡盐沉淀法●用于处理六价铬;●沉淀剂:碳酸钡、氯化钡、硝酸钡、氢氧化钡等。●BaCO3+CrO42-=BaCrO4+CO32------沉淀的转化●过量的钡可用石膏法去除。\n一、药剂氧化法氯氧化法空气氧化法高锰酸钾氧化法二、药剂还原法原理亚硫酸盐硫酸亚铁水合肼第三章工业废水的化学处理3第三节药剂氧化还原●氧化:得电子――价位降低-―氧化剂(氧、臭氧、氯、漂白粉、三氯化铁)●还原:失电子――价位升高――还原剂(Fe2+、SO42-、铁、锌、SO2等)通过药剂与污染物的氧化还原反应,把废水中有毒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毒或微毒物质的处理方法称为药剂氧化还原法。\n第三节药剂氧化还原一、药剂氧化法●向废水中投加氧化剂,氧化废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使其转变为无毒无害的或毒性小的新物质的方法称为氧化法;●氯系氧化剂包括氯气、氯的含氧酸及其钠盐、钙盐以及二氧化氯;●氯氧化法:用于去除氰化物、硫化物、酚、醇、醛、油类、脱色、脱臭、杀菌等;●含氰废水:来源于电镀车间和某些化工厂,如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铵等,氰离子为CN-。\n1.碱式氯化法基本原理利用次氯酸根的氧化作用(ClO-)漂白粉2CaOCl2+H2O=2HClO+Ca(OH)2+CaCl2氯气Cl2+H2O=HCl+HClO第三节药剂氧化还原一、药剂氧化法\n1.碱式氯化法基本原理●局部氧化法氰化物在碱性条件下被氯氧化成氰酸盐。CN-+ClO-+H2O――――CNCl+2OH-与pH值无关CNCl+OH-――――CNO-+Cl-+H2OpH越高反应越快用量:a.破坏游离氰所需氧化剂的理论用量为:CN:Cl2=1:2.73CN:NaOCl=1:2.85CN:漂白粉(有效氯20%~25%)=1:4~5b.破坏络离子用量:CN:NaOCl=1:3.22c.还有其它还原物质,故若用NaOCl计,用量为含氰量的5~8倍。第三节药剂氧化还原一、药剂氧化法\n第三节药剂氧化还原一、药剂氧化法1.碱式氯化法基本原理●完全氧化法将生成的氰酸根CNO-进一步氧化成N2和CO2,消除氰酸盐对环境的污染。2NaCNO+3HOCl+H2O=2CO2+N2+2NaCl+HCl+H2O2CNCl+2HOCl+H2O=2CO2+N2+5HClpH控制pH小于12用量a.氧化剂的用量一般为局部法的1.1-1.2倍;b.药剂分两次投加,分步进行,以保证有效地破坏氰酸盐;c.适当搅拌可加速反应进行。\n第三节药剂氧化还原一、药剂氧化法2.碱式氯化法处理含氰废水的工艺流程含氰废水调节池絮凝沉淀池加碱滤池排放冲洗排水加凝聚剂加氧化剂冲洗水搅拌污泥脱水污泥一级氧化处理含氰废水基本工艺流程\n第三节药剂氧化还原一、药剂氧化法2.碱式氯化法处理含氰废水的工艺流程两级氧化处理含氰废水基本工艺流程含氰废水调节池一级絮凝池加碱滤池排放冲洗排水加凝聚剂加氧化剂冲洗水搅拌污泥脱水污泥沉淀池二级絮凝池搅拌\n第三节药剂氧化还原一、药剂氧化法3.碱式氯化法注意事项:●宜用于电镀废水,氰离子含量不大于50mg/L;●一般情况下采用一级氧化处理,特殊采用二级氧化处理,氧化剂分级投加。●设有调节池,宜设两格,有效容积按2-4h平均废水量计算,并设除油、清除沉淀物等设施;间歇处理两格沉淀池交替使用时可不设调节池;●可采用水力搅拌或机械搅拌;●氧化剂可采用次氯酸钠、漂白粉、液氯等,其投加量按试验确定或按氰离子与活性氯的重量比计算确定,一级氧化1:3-1:4,两级氧化1:7-1:8;●一级氧化处理时,采用次氯酸钠、漂白粉、漂粉精时,废水PH控制在10-11,采用液氯时PH控制在11-11.5,反应时间30min;两级氧化时,一级氧化废水PH值控制在10-11,反应时间10-15min,二级氧化PH6.5-7.0,反应时间10-15min。\n1.药剂还原法处理含铬废水基本原理●含铬废水来源:电镀厂、制革厂、某些化工厂●原理:在酸性条件下,利用化学还原剂将六价铬还原成三价铬,然后用碱使三价铬成为氢氧化铬沉淀去除。六价铬:CrO42-和Cr2O72-在酸性条件下,主要以Cr2O72-形式存在CrO42-+2H+==Cr2O72-+H2O在碱性条件下,主要以CrO42-形式存在Cr2O72-+2OH-==2CrO42-+2H2O●常用的还原剂有: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焦亚硫酸钠、硫代硫酸钠、硫酸亚铁、二氧化硫、水合肼、铁屑、铁粉等。第三节药剂氧化还原二、药剂还原法\n2.亚硫酸盐还原法六价铬与亚硫酸氢钠或亚硫酸钠反应后,生成三价铬Cr3+,在碱性条件下再形成Cr(OH)3沉淀,中和剂为NaOH和石灰。3.硫酸亚铁还原法在酸性条件下,用硫酸亚铁还原六价铬,形成Cr3+和Fe3+,用石灰乳中和沉淀,形成混合沉淀物CaSO4、Cr(OH)3和Fe(OH)3,称为硫酸亚铁石灰法,无回收价值。4.水合肼还原法水合肼N2H4.H2O在中性或微碱性条件下,能迅速感觉还原六价铬并生成氢氧化铬沉淀。4CrO3+3N2H4==4Cr(OH)3+3N2可处理镀铬生产线第二回收槽带出的含铬废水,也可处理铬酸盐钝化工艺中产生的含铬漂洗水。第三节药剂氧化还原二、药剂还原法\n4第四节臭氧氧化第三章工业废水的化学处理一、臭氧的理化性质二、臭氧的制备三、臭氧的接触反应设备四、尾气处理四、臭氧废水处理系统的计算四、臭氧在废水处理中的应用四、臭氧氧化的优缺点\n第四节臭氧氧化一、臭氧的理化性质臭氧O3是氧的同素异构体,是一种具有鱼腥味的淡紫色气体。沸点-112.5℃;密度2.144kg/m3,此外,臭氧还具有以下一些重要性质。●不稳定性:在常温下容易分解成为氧气并放出热量。●溶解性:在水中溶解度比纯氧高10倍,比空气高25倍。●毒性:高浓度臭氧是有毒气体,有强烈的刺激作用●氧化性:一种强氧化剂,氧化还原电位与pH值有关。●腐蚀性臭氧具有强腐蚀性。\n第四节臭氧氧化二、臭氧的制备●空气中的臭氧是氧气吸收太阳波长小于185nm紫外线后形成的。反应为3O2+hν=2O3当用波长25nm紫外线照射臭氧时,它又分解成氧气。实验室可用其它方法制取少量臭氧。例如,用浓H2SO4与BaO2作用可制得臭氧。●氧气在无声放电或紫外线的作用下,有一部分转变成臭氧3O2=2O3实验室里用感应圈进行无声放电。生成的臭氧用淀粉—碘化钾溶液或淀粉—碘化钾试纸来检验O3+2KI+H2O=I2+2KOH+O2\n第四节臭氧氧化二、臭氧的制备2、臭氧的制备过程1、臭氧发生器\n第四节臭氧氧化三、臭氧的接触反应设备一般根据臭氧化空气与水的接触方式分为:气泡式(应用较多):水膜式;水滴式\n第四节臭氧氧化四、尾气处理●活性碳法:2C+O3⇀CO2+CO●药剂法:亚铁盐等使其还原;氢氧化钠使其分解●燃烧法:在3000℃以上立即分解。\n第四节臭氧氧化五、臭氧废水处理系统的设计(1)发生器臭氧需要量:Qo3=1.06QC(g/h)Q:处理废水量,m3/hC:臭氧投量。通过试验确定(2)臭氧接触反应器容积计算:V=QT/60(3)气源冷却和除尘设备选择合适的冷凝器。(4)干燥器\n第四节臭氧氧化六、臭氧在水处理中的应用水经臭氧处理,可达到降低COD、杀菌、增加溶解氧、脱色除臭、降低浊度几个目的。臭氧的消毒能力比氯更强。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用氯消毒,保持O.5~1mg/L余氯量,需1.5~2h,而达到同样效果,用臭氧消毒,保持O.045~O.45mgO3,只需2min。将混凝或活性污泥法与臭氧化联合,可以有效地去除色度和难阵解的有机物,紫外线照射可以激活O3分子和污染物分子,加快反应速度,增强氧化能力,降低具氧消耗量。目前臭氧氧化法存在的缺点是电耗大,成本高。\n第四节臭氧氧化七、臭氧氧化法的优缺点●优点:(1)对除臭、脱色、杀菌去除有机物和无机物有显著效果。(2)不产生二次污染。(3)制备臭氧的电和空气不需储存和运输(4)不产生污泥。●缺点:造价高,处理成本高。\n一、概述二、电解池的结构形式三、电解处理法的作用5第五节电解法第三章工业废水的化学处理\n第五节电解法一、概述电解是利用直流电进行溶液氧化还原反应的过程。废水中的污染物在阳极被氧化,在阴极被还原,或者与电极反应产物作用,转化为无害成分被分离除去。利用电解可以处理:(1)各种离子状态的污染物;(2)各种无机和有机的耗氧物质,如硫化物、酚和有色物质等;(3)致病微生物。电解法能够一次去除多种污染物,装置紧凑,占地面积小,节省一次投资,易于实现自动化。药剂用量少。废液量少,可以适应较大幅度的水量与水质变化冲击。\n第五节电解法二、电解池的结构形式一般工业废水连续处理的电解槽多为矩形。按槽内的水流方式可分为回流式与翻腾式两种。\n第五节电解法三、电解处理法的作用(1)氧化作用电解产生O2,可以对氧化有机物和无机物。(2)还原作用电解产生H2,可以还原某些物质,如脱色。(3)混凝作用失去电子的金属离子易水解生成羟基络合物。(4)浮选作用产生气体,以微气泡形式逸出,使杂质上浮。\n第三章习题●1.根据臭氧处理系统中混合反应器的作用,分析比较微孔扩散板式鼓泡塔和喷射式混合反应器的构型特点及适用范围。●2.试述碱性氯化法处理含氰废水的基本原理、工艺流程及反应条件。●3.试述药剂还原法处理含铬废水的基本原理及常用药剂,并讨论还原剂耗用量与PH值的关系。●4.试述电解法处理含铬废水的原理。\n第2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知识结构:2.1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2.2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2.3处分原则2.4辩论原则2.5法院调解原则2.6诚实信用原则\n2.1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知识结构:一、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二、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特征三、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功能四、我国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体系\n一、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是指集中体现民事诉讼的本质和规律或反映一国民事诉讼基本政策,效力贯穿于民事诉讼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并对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实施具有普遍指导作用的根本性准则。\n二、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特征1.内容的根本性2.效力的贯穿始终性3.规范的承启性4.演变的相对稳定性5.适用的宏观指导性\n三、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功能1.立法准则功能2.行为准则功能3.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功能4.理念传播功能\n四、我国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体系(一)对我国《民诉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梳理1.共有原则:三大诉讼法都规定的基本原则(1)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的原则(《民诉法》第6条第一款)(2)人民法院独立审判案件的原则(《民诉法》第6条第二款)(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民诉法》第7条)(4)适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民诉法》第11条)\n(5)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民诉法》第14条)(6)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变通和补充规定的原则(《民诉法》第17条)2.特有原则:仅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的基本原则(1)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民诉法》第5条)(2)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民诉法》第8条)(3)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民诉法》第9条)(4)辩论原则(《民诉法》第12条)(5)处分原则(《民诉法》第13条)(6)支持起诉原则(《民诉法》第15条)(7)人民调解原则(《民诉法》第16条)\n(二)对我国《民诉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批判1.规定了一些并非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基本原则”(1)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民诉法》第5条)(2)支持起诉原则(《民诉法》第15条)(3)人民调解原则(《民诉法》第16条)2.非常保守地规定了一些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辩论原则(《民诉法》第12条)(2)处分原则(《民诉法》第13条)3.没有规定本属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n(三)对我国《民诉法》基本原则体系的重构1.公理性原则(1)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2)辩论原则(3)处分原则2.政策性原则(1)法院调解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n2.2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知识结构:一、含义及法律依据二、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的内容三、当事人平等原则的根据\n一、含义及法律依据——又称当事人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民事诉讼权利的准则。【法条链接】《民诉法》第8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n二、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的内容1.诉讼地位平等: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平等。(1)法律赋予双方当事人相同的诉讼权利。(2)法律赋予双方当事人相对等的诉讼权利。(3)双方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承担的诉讼义务也是平等。2.权利保障平等(1)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有责任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不得随意限制或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2)法院应当为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方便,使当事人能够实际地和有效地行使法律规定的各种诉讼权利;(3)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应当一视同仁,不得偏袒一方,歧视压制另一方。3.法律适用平等:对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n三、当事人平等原则的根据1.宪法的要求2.民事实体法的要求3.程序公正价值的要求\n2.3处分原则知识结构:一、含义及法律依据二、处分原则的内容三、处分原则的根据四、理解和适用处分原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n案例引导——甲系某大学三年级女生。2003年5月5日,甲到国际知名连锁店乙超市购物,付款结账后取回自带的手袋,正要走出超市大门时,被超市保安阻拦。保安怀疑甲携带了未结账的商品,欲将甲带到超市值班经理办公室处理。甲予以否认,争执过程中引来众多顾客围观。后在经理办公室,甲应值班经理要求出示了所买商品及结账单据。值班经理将甲自带的手袋打开检查,并叫来女工作人员对甲进行了全身搜查,均未查出未结账的商品,隧将甲放走。事后,甲在超市被搜身的消息在本校乃至其他高校传开,甲成了备受关注的“新闻人物”,对甲形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出现了失眠、头昏等症状,无法继续学业,医生建议其做心理治疗。甲认为乙超市侵害了自己的人格权,隧提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乙超市赔偿精神损害10万元。\n一审法院认为乙超市不能提出没有强令甲脱取内衣进行搜查的证据,故对脱衣搜查的事实予以认定;认为乙超市的搜查行为侵犯了甲的人格权,且侵权情节恶劣,后果较为严重,同时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判决被告赔偿精神损害11万元。乙超市不服,提出上诉。思考:请问本案一审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n一、含义及法律依据——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支配、处置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准则。【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13条:“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n二、处分原则的内容1.享有处分权的主体仅限于当事人。2.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3.当事人处分的对象既包括民事权利也包括诉讼权利。(1)当事人对民事权利的处分◆当事人在起诉时可以自由确定请求司法保护的范围和选择保护的方法;◆在诉讼进行中,原告可以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原告诉讼请求;◆在诉讼进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各自的诉讼主张作出让步,达成调解协议、诉讼和解、执行和解。\n【司考真题—08年卷三单选第38题】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n【司考真题—10年卷三多选第88题】王某与钱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合王某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并作出判决。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原则或制度?A.处分原则B.辩论原则C.两审终审制度D.回避制度\n【司考真题—10年卷三不定选第97题】丙承租了甲、乙共有的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一审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10,000元,分五个月履行,每月给付2,000元。甲、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乙请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的租金10,000元。甲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与丙之间租赁关系。丙认为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甲、乙也没有要求给付利息,一审法院不应当判决自己给付利息,请求判决变更一审判决的相关内容。丙还提出,为修缮甲、乙的出租房自己花费了3,000元,请求抵销部分租金。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97—100题。\n97.关于一审法院判决丙给付甲、乙利息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B.违背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C.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D.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同等原则\n◆诉讼程序启动的处分权◆攻防手段的处分权◆程序终结的处分权◆后续程序的处分权◆其他诉讼权利的处分权(2)当事人对诉讼权利的处分\n1.民事权利的私权性质的要求2.程序主体性原则的要求三、处分原则的根据\n四、理解和适用处分原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方式包括积极和消极两种方式;2.当事人处分民事权利与处分诉讼权利的关系: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民事权利的处分是通过对诉讼权利的处分来实现的;3.当事人行使处分权不能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n6.4辩论原则知识结构:一、辩论权、辩论原则及其法律依据二、辩论原则的内容三、理解和适用辩论原则应注意的问题四、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中的辩论主义与我国的辩论原则\n一、辩论权、辩论原则及其法律依据1.辩论权: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案件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实体和程序问题,各自提出自己的主张和依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的权利。2.辩论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对辩论权予以认可和保障的准则。3.法律依据【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12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n二、辩论原则的内容1.辩论权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也是辩论原则的核心内容;2.辩论权行使的主体仅限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3.当事人行使辩论权的范围包括案件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实体和程序问题;4.当事人行使辩论权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n三、理解和适用辩论原则应注意的问题1.应将辩论原则贯穿于民事审判程序的各个阶段;2.应保证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充分平等地行使辩论权;3.应发挥审判人员在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行使辩论权过程中的组织、指挥和指导作用。\n【司考真题—09年卷三多选第82题】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B.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D.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n四、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中的辩论主义 与我国的辩论原则(一)辩论主义的含义及其适用范围1.辩论主义的含义: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所需要的案件主要事实及证据资料,均由当事人负责主张及收集提出,当事人未主张的案件主要事实和未收集提出的证据资料不得作为法院裁判的基础。2.辩论主义的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财产权诉讼领域,而在人事或家事诉讼领域一般不适用。\n(二)辩论主义的内容1.法院不能以当事人没有主张的案件主要事实作为裁判的事实基础。案件主要事实:又称要件事实,直接决定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动或消灭的事实。2.法院对证据的调查,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仅限于当事人提出的证据,而不允许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证据。3.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争议的事实,法院应当把它们作为裁判的基础,即法院应受当事人在诉讼中作出的自认的约束。\n(三)大陆法系的辩论主义与我国辩论原则的区别1.所依附的民事诉讼模式不同◆辩论主义: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辩论原则:职权主义诉讼模式2.当事人在辩论中主张的事实和提出的证据是否对法院裁判有约束力不同◆辩论主义:法院应受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和提出的证据约束◆辩论原则:法院不受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和提出的证据约束,即法院可以在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和提出的证据之外依职权调查事实和收集证据\n【司考真题—08年卷三单选第38题】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n【司考真题—10年卷三多选第88题】王某与钱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合王某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并作出判决。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原则或制度?A.处分原则B.辩论原则C.两审终审制度D.回避制度\n6.5法院调解原则知识结构:一、概念及其法律依据二、我国法院调解原则的立法变迁三、法院调解原则的内容四、理解法院调解原则应注意的问题\n一、含义及其法律依据——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9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n二、我国法院调解原则的立法变迁1.调解为主: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以调解为主导性审判方式,判决在民事审判中处于次要地位。1956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为主”的十二字民事审判工作方针。2.着重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立足于调解解决,能够用调解方式结案的就不用判决方式结案。【法条链接】1982年制定的《民事诉讼法(试行)》第6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着重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及时判决。”\n3.自愿合法调解【法条链接】1991年制定的《民事诉讼法》第9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4.调解优先: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首先要考虑用调解方式处理;对于有调解可能的,要尽最大可能促成调解;将调解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和所有环节。【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6月7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n三、法院调解原则的内容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2.人民法院调解要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1)自愿:是指能否进行调解以及调解能否达成协议,均需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2)合法:是指人民法院调解必须遵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达成协议的内容必须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3.调解不成应当及时判决,而不能久调不决。\n四、理解法院调解原则应注意的问题1.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1)法院调解和判决都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2)法院调解并非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只有法律明确规定调解为判决的前置程序才应当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进行判决;法律明确规定适用调解前置程序的案件有:◆离婚案件:《婚姻法》第32条第二款“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的案件。\n(3)并非任何民事案件都可适用法院调解结案,对于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案件等不得适用调解;2.法院调解贯穿于民事审判程序的各个阶段:一审、二审、再审均可调解,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亦可调解,但特别程序和执行程序不适用调解。\n6.6诚实信用原则知识结构:一、诚实信用原则概念二、我国民诉法中确立诚实信用原则的根据三、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n一、诚实信用原则含义——是指法院、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和进行诉讼时必须公正、诚实和善意。\n二、我国民诉法中确立诚信原则的根据1.诚实信用原则已经成为现代法治发达国家或地区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应该为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借鉴;【法条链接】《日本新民事诉讼法》第2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以诚实信用为之。”《德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就事实状况为完全而真实的陈述。”《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第195条第一款:“当事人就其提出之事实,应为真实及完全之陈述。”\n2.是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对民事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必然要求;3.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客观需要;4.是确保民事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有效措施。\n1.诚实信用原则对当事人的制约(1)禁止实施不正当的诉讼行为;(2)禁止滥用诉讼权利;(3)禁止作虚假陈述;(4)禁止在诉讼中故意作相互矛盾的陈述;(5)禁止实施诉讼突袭行为。三、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n2.诚实信用原则对法院的制约(1)禁止滥用审判权;(2)禁止突袭性裁判:◆认定事实的突袭◆法律适用的突袭【法条链接】《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5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3)判断证据时,应当自由心证原则,不得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任意加以取舍和否定。\n3.诚实信用原则对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要求(1)诉讼代理人:不得滥用和超越代理权;(2)证人:不得作虚假证明;(3)鉴定人:不得作出与事实不相符鉴定结论;(4)勘验人:不得作出虚假的勘验笔录;(5)翻译人员:应忠实于原意翻译。\n附:本章内容与司考大纲一、司考大纲(一)基本要求了解: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与作用。理解:民事诉讼法各特有的基本原则的基本内容。熟悉并能够运用:民事诉讼法各特有的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体现,并能具体举例说明。\n(二)考试内容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含义、内容、法院对诉讼权利平等的保障);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同等原则、对等原则两者之间的关系);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调解应当自愿、调解应当合法、贯彻调解原则应当注意的问题)辩论原则(含义、内容对辩论权行使的保障);处分原则(含义、内容、法院对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保障);检察监督原则(含义、检察监督的对象、方式)支持起诉原则(含义、支持起诉的条件)\n二、命题频率本章内容在司法考试中的命题频率不算高,但是在近几年有所提升,特别是处分原则、辩论原则,成为司考命题的主要考点,因此,对这两个基本原则应予以特别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