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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04 08:30:50 发布

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EPC总承包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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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EPC总承包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或其他章节有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地址:两江新区星光五路2号土星商务中心C1座6楼联系人:童老师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20楼2008室联系人:黄女士张女士杨先生1.1.4项目名称市区九个镇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1.1.5建设地点市区1.2.1资金来源及比例100%国有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区九个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厂区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具体如下:区九个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厂区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具体如下:(1)设计部分:包括编制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含临时排放措施)、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等)、设计后期服务(含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须设常驻现场代表);(2)建安部份:包括土建施工(污水处理厂项目全部土建、临时排放措施、厂区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3)EPC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n(4)其他工作:①负责办理方案设计报批、初设和概算审批、施设备案报建及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其它工作;②协助招标人办理其他报建、送审工作。1.3.2计划工期总工期(不含试运营):200日历天(1)设计工期:50日历天①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②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2)施工工期:150日历天注:1.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设计服务期;2.施工图审查合格后10日内提交施工图预算书;3.其他工作中负责办理的工作由承包人在总工期内自行合理安排。1.3.3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当地环保部门或项目环评中的各项目标准及内容要求,满足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满足项目运行基本功能,并通过主管部门及发包人委托的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污水处理项目的工程质量应达到项目环评中的各项目标准及内容要求,达到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等要求;试运行期完毕后污水出厂各项指标应达到可研批复的出水水质标准、项目环评中的各项目标准及内容要求及市政府、市环保部门有关验收标准(含环评中规定的标准)。\n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及施工资质要求: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或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2、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要求)(1)设计业绩要求:2014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累计处理规模10000吨/日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业绩。[须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2)施工业绩要求:2014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累计处理规模10000吨/日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施工业绩。[须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3、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n(1)市交易中心开标项目将在开标时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系统中查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受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是否在处罚期内的情况,若有,查询情况打印后报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被本市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不得参与投标,未被暂停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的应提供未处于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真实性承诺;(3)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在其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①内不得参与投标;若中标后,经招标人查询发现中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事实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注:(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应主动到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收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后,须将原件送交评标委员会,并将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原件待评标结束后返还投标人。(2)招标人应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当地人民检察院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有无行贿记录进行核查。发现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招标人收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备案,纳入招投标存档资料。(3)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①的解释:详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2﹞65号)文中附件1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权重表中综合管理类处罚信息中的行贿禁标期的规定及《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通常行为评价标准>的通知》中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通常行为评价表中综合管理类处罚信息中的行贿禁标期的规定。由投标人就以上内容提交信誉声明及相关证明,招标人保留查询申请人以上信誉记录的权利。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财务要求2016年度投标人财务良好,无亏损。[须提供经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n财务说明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5、项目主要人员要求(1)设计人员要求①设计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具有环境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设计负责人应附职称证、2017年04月-2017年06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证明中必须有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社保个人编码,以便查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主要专业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具有专业设计负责人3人,具有环境工程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复印件;2017年04月-2017年06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证明中必须有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社保个人编码,以便查询)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施工人员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①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7年04月至2017年06月的企业缴纳社保证明(证明中必须有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社保个人编码,以便查询)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2017年04月至2017年06月的企业缴纳社保证明(证明中必须有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社保个人编码,以便查询)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施工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预算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提供上岗证书(预算员或造价工程师提供预算员证或全国注册造价师证书,专职安全员提供上岗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2017年04月至2017年06月的企业缴纳社保证明(证明中必须有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社保个人编码,以便查询)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备注:\n1、以上主要管理人员要求仅作为本次资格审查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不得低于市城乡建委渝建发[2013]1号《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的规定,所有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具有系本公司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各潜在投标人均可对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的所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参与投标,但拟投入各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重复,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以下原则处理:(1)投标人已在之前招标人拟建的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中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若存在与本次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任何一人重复的,按开标时间顺序取先开标的项目作为中标人,取消后开标项目的中标资格,后开标项目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2)投标人已在之前招标人拟建的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中标,且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若存在与本次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任何一人重复的,视为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3)若在合同实施阶段发现本次中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与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有重复,招标人将没收履约担保金,同时有权追诉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并中止合同;(4)另外投标人须提交本次投标拟派的项目班子成员均无在建项目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无此承诺,按废标处理。6、外地企业投标(1)设计单位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按照“渝建发〔2017〕19号”文规定,《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提供《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有效期已满或新入渝的市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按照渝建发〔2017〕19号文的要求办理入渝信息报送,须提供有效的外地入渝勘察设计企业“企业基本情况”及“备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并在开标现场查询信息报送情况,查询结果报评标委员会评审。不能提供有效的《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n》且开标现场查询其未办理入渝信息报送的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市外勘察设计企业人员必须是已纳入信息库登记人员,由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企业鲜章,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2)施工单位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执行。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办理入渝信息报送,(须提供有效的外地入渝施工企业“企业基本信息”及“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并在开标现场查询信息报送情况,查询结果报评标委员会评审。开标现场查询其未办理入渝信息报送的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人员必须是已纳入信息库登记人员,由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企业鲜章,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人员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入渝报送信息,打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截图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可多次打印截图资料并加盖投标企业鲜章。7、承包人必须保证:运营期1年内本项目9个污水处理厂的平均运营费控制在0.90元/吨以内,否则视为违约。运营费计算明细详见下表:运行费构成表运行费构成表(80%保底负荷)电费0.29(元/m3)药剂费0.08(元/m3)人工费0.33(元/m3)中小维保费0.06(元/m3)污泥运输0.02(元/m3)管理费0.05(元/m3)税金0.03(元/m3)利润0.04(元/m3)合计0.90(元/m3)8、原件提供:投标人须在开标会结束之前将所有复印件的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带有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以及截图、承诺除外)一次性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对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查,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未提交原件的,则资格评审不通过。\n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同时具备以上设计或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3.4、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联合体未划分专业分工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施工资质;联合体划分了专业分工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施工资质;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1.9.1踏勘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7年月日09:00分前(如有),过期不再受理质疑。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人针对本工程所发布的澄清或修改的电子文档均于2017年月日17:00时前(如有)公布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澄清或修改的电子文档公布上述网站后,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答疑或补充通知内容。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得违法分包。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允许,本项目允许对施工的劳务进行分包,分包须满足有关规定,并经发包人同意。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等相关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7年月\n日9:00时前发送至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指定位置2.2.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管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管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原则: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分三部分报价:(1)设计费:在最高限价范围内直接报设计费包干价。(2)建安工程费(含设备材料价):按取费率报价,投标人所报费率范围为0%至100%(含)。取费率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3)其它工作内容:以暂列金额报价。2、报价范围:完成该工程项目从设计、工程施工、材料及设备仪器仪表采购、厂区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设备仪器仪表安装、单机调试、联动调试、试运行达标排放、专项验收(环保验收除外)、至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运营单位为止全过程项目建设的各项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药剂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等费用以及为完成本项目需要的所有费用、对整厂性能的保证及整改费用、为实施完成本项目而发生的协调及赔偿费用、项目建设期间各项建设手续的办理及产生的相关费用(政策法规规定由招标人承担的除外)、车辆使用费用等。试运行期为3个月,超过3个月未达到水质达标排放移交要求,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设计费包干价、建安工程费费率包干价以及暂列金额报价包含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直到移交项目运行单位的全部费用。2.1设计部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n(1)完成编制规划方案并通过审查的费用;(2)完成初步设计(含临时排放措施)并通过审查的费用;(3)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等)、设计后期服务(含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须设常驻现场代表)所有工作内容并通过审查的全部费用。(4)投标人应按国家和建设部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等要求的内容和深度开展本项目的设计工作。2.2建安工程费包括但不限于:2.2.1施工部分(1)为完成以下工程施工的全部费用①污水处理项目全部土建(含五通一平)、安装工程及环境绿化;②厂区管网、尾水排放管网的施工;③临时施工供电、供水、通信工程;④工程材料、设备、仪器仪表采购、安装及调试;⑤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厂内供电、供水、通讯、闭路电视及消防等配套工程施工。⑥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配套及附属工程(进厂道路、厂区内道路、人行道和停放场地;雨污水及其他管道排放工程;现场公共设施等)。⑦厂区绿化工程。⑧临时排放措施。2.2.2设备仪器仪表的采购及安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材料、设备、仪器仪表采购、安装及调试;(2)设备仪器的安装费、调试、指标测试费(含电费、药耗费、人员费用及污泥处置费)等相关费用;(3)人员培训费、运行及维护手册的编制。单项验收包含但不限于:环保、消防、绿化、防雷、规划、档案验收及综合验收。投标人根据类似工程及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验收标准自行报价。\n达到移交验收标准前的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及试运行所需的动力、药剂、人工(人工费包含完成环保验收合格前的总包单位及建设单位人工费以及人员培训费)等;投标人根据类似工程及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调试及试运行标准自行报价。投标人负责设计方案的实施及对各个单项设备的性能保证、设备的供货、土建施工、安装及联动调试。同时负责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达到可研批复的排放标准,并将污水厂作为一个整体提供性能保证。因投标人自行采购的设备导致达不到所保证的性能,无论是在联动调试期间还是在后续的整厂试运行期间,承包人应对所提供的设备作必要的改进或更换,以达到所保证的性能。(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范围、投标报价要求、可研批复、采用的优化设计工艺,自主报价。(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审批的风险,中标设计费、取费率不做任何调整。(3)投标人的施工图送审图机构审查前,需经监理审查、招标人内部审查。2.3其他费用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附表的项目。暂列金额总计为308.5万元,最终以项目实际发生的工作内容,按下表暂列金额标准进行结算。暂列金额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列金额(万元)1地形图1个污水处理厂0.52勘界0.53地灾2.54水保25压覆矿不压矿2.5;压 矿46环评4.57涉河行洪4.58地勘5 9外业见证0.510国土调规符合性论证1.5;局部调规2;11林地论证可研2;调规1.5\n12城市规划调规213排污口论证514规划放线115概预算编制9个污水处理厂516控制测量1个点0.1说明:1)以上表格1-17项费用是1个厂单价包干金额,15项为本项目总价包干金额,16项是单个控制点包干金额。2)地形图测量须包含厂区红线外延50米范围。3、计价依据3.1初设概算编制方法:工程费用采用概算定额法,根据初步设计图纸、初步设计文字说明计算工程量,套用2006年《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以及配套的取费文件,计算工程的工程费用。3.2施工图预算编制方法:3.2.1根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按照《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2013年《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编制和计价。3.2.2人工工日单价:按《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评审当期区的人工信息价进行计取,《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再按《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评审当期区的人工信息价进行计取,如果预算评审当期采用的《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均没有公布人工信息价,则以前一季度公布的人工信息价进行计取。料设备价格参照且不高于预算评审当期《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区的材料价格(不含税价),《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再按《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评审当期区的材料价格(不含税价)并结合市场价执行。\n《工程造价信息》、《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均没有的材料价格,按市场行情认质核价,由承包人报发包人按程序审批后确认。中标后除钢材(构成工程实体用的钢筋,不含摊销材)、商品砼外其它材料价格均不作调整。钢材(构成工程实体用的钢筋,不含摊销材)、商品砼按结算办法调整材料价格。3.2.4管理费和利润:按照《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3.2.5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4]25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执行。3.2.6措施费: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投标人应将完成该工程发生的所有措施费纳入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一经审定不作调整(合同约定属于变更范围的措施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费及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的费用:a、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应采取的全部措施费用。b、投标人施工的临时设施等用地费用。c、由投标人自行解决的本工程施工水、电的水源、电源。由此发生的办理各种接口手续所需费用及水、电费和发电机租赁费。d、施工过程中围堰及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费。e、材料及半成品的下车、堆放、仓储保管及二次转运至安装地点等全部费用。f、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及半成品运输施工便道的措施费及保证公路干道的畅通的措施所发生的费用。g、在施工中保护施工区域及两侧的建(构)筑物,各种市政设施(电杆、广告牌、通讯设施、地下管线等)的安全措施费用。h、办理环卫、噪音、防尘等相关手续的费用。i、进场道路维护产生的费用。\nj、负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k、土石方运输和取土回填料的采购及自开挖点运至相关部门批准的弃土场地的全部费用。l、施工所涉及的道路及其它市政设施的拆除费用。m、在整个合同期间为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供现场办公室、休息室、会议室(现场办公室、休息室、会议室应采取砖混结构)及工程实施中的办公场所及设施费用,满足办公需要。3.2.7规费:按相关规定执行。3.2.8税金: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规定执行,按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编制预算。3.2.9其他要求A.本项目采用商品砼施工。B.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主城区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知》文件要求所发生的费用。C.所有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材料及半成品均由投标人根据设计技术要求自行考虑相关费用。D.投标人应被认为已取得了对工程可能产生影响和作用的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为此,投标报价中还应包括以下风险费用:a、劳务、材料和及其他事件或事务性费用的变化的风险;b、投标人在合同中履行义务引起的有关规费、税费的变化的风险;c、由于渣场位置变化引起费用变化的风险;d、因外界阻工或设计变更而产生局部窝工的风险费;e、招标人提供的地勘资料及现场实际情况差异产生的风险费用。\nf、投标人应该预见而未能预见的困难和费用。g、投标人在施工现场与各方及当地村社可能发生的各种协调及补偿费用。4、其他要求4.1承包人必须接受招标人提出的施工图及方案等修改意见,否则视为违约。4.2承包人必须接受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或财政评审而审定的工程施工图预算价、合同价和结算价,否则视为违约。3.2.2最高限价本工程招标将设置的最高限价为: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不得超过人民币2320.19万元。其中:(1)设计费最高限价为:不得超过人民币70万元。(2)建安工程费(含设备材料)最高限价为:不得超过人民币1920.19万元(按发改委批复的可研投资估算中下浮10%确定,含安全文明施工费)。(3)其他费用暂列金额308.5万元。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并到达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万元整(人民币)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1)户名: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投标保证金账号: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户名: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投标保证金账号: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区九个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EPC总承包投标保证金”(可简写)。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n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送市交易中心,同时书面通知市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市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定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市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市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提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3.5.2近年财务状况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2014年01月01日至今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2)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字或盖章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单位公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投标函部分:一正二副2、技术部分(暗标):暗标,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3、资格审查资料:一正二副4、电子文件: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电子光盘或U盘2份3.7.5装订要求本工程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1)投标函部分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排版,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技术部分《技术部分》面页使用A4厚型白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居中标明“技术部分”;在页“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章后沿密封线折叠成腰约10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除了“技术部分”四字和“下角密封处印章外不得有其他印记;密封后的面页及整个《技术部分》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面页由投标人按\n《技术部分》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4或A3白纸,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仿宋字体);图可采用彩色图纸,但不得编制页眉、页脚和页码;文字、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眉、页脚和页码。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得零分。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3)资格审查部分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排版,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用“投标函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技术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电子U盘或光盘,装入“投标函部分”袋。3、资格审查资料装入“资格审查资料”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5、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技术部分”袋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如果“投标文件”大袋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注:如投标文件较厚,上述各部分投标文件不能装入相应的一个袋中,投标人可按上述要求增加投标文件袋。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名称: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地址:两江新区星光五路2号土星商务中心C1座6楼市区九个镇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在2017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请登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n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请登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未到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或经核验身份材料不合格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且无异议权。(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核验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核验授权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参与投标的须按照“渝建发〔2017〕19号”文规定执行。《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提供《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原件核验;原《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有效期已满或新入渝的市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按照渝建发渝建发〔2017〕19号文的要求办理入渝信息报送,须提供有效的外地入渝勘察设计企业“企业基本情况”及“备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并在开标现场查询信息报送情况,查询结果报评标委员会评审。不能提供有效的《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且开标现场查询其未办理入渝信息报送的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市外勘察设计企业人员必须是已纳入信息库登记人员,由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企业鲜章,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执行。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办理入渝信息报送,(须提供有效的外地入渝施工企业“企业基本信息”及“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并在开标现场查询信息报送情况,查询结果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其未办理入渝信息报送的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人员必须是已纳入信息库登记人员,由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企业鲜章,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4.密封情况检查:\n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封装情况并确认;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则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5.展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表上没有显示投标人缴款信息的而其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则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实力证明金缴款情况缴款信息不全或有误的,则记录在案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6.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7.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技术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工期及其他内容,查询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和企业是否受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是否在处罚期内的情况并记录在案;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后,所有投标人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开标现场等待,不得离开。评标委员会如有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以电话通知投标人算起,投标人应在15分钟内书面确认,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组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评标结束后将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7.4.1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必须为中国境内商业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担保函)2、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价款的5%。3、提交时间:中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担保向招标人提交,否则,招标人将视其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依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招标。4、退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返还或解保。开户单位: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帐号:5109010120010000949\n5、履约保函延期:如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履约保函到期,中标人须在履约保函到期前30日内无条件将延期后的履约保函提交招标人。如中标人未在履约保函到期日前30日内提交延期后的履约保函,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函。(格式见第四章附件二)8.1重新招标(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2)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3)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9.5投诉和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不当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异议或投诉;认为开标活动违法或不当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书面异议;认为评标结果不公正的,应在公示期提出异议或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工程结算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为控制工程造价,本项目的结算程序和办法按下述规定执行。一、结算原则工程结算总价=设计费结算价+建安工程费结算价+其他费用结算价±合同约定的费用二、具体结算办法如下:2.1设计费结算:按中标设计费进行结算。2.2建安工程费的结算2.2.1发改委批复的可研投资估算总投资约2713.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133.54万元。2.2.2招标最高限价: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的招标最高限价按发改委批复的可研投资估算下浮10%确定为1920.19万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本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由中标人(承包人)按照计价要求,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或财政评审审定后,按中标取费率计算,作为建安工程费(含设备材料价)合同价并包干使用,除合同约定的变更情况外,不作调整。即:建安工程费(含设备材料价)合同价=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或财政评审审定的造价工程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的预算价)×\n中标取费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2.2.4建安工程费的结算(1)建安工程费结算最高限价: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招标限价1920.19万元(除合同价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外)×中标取费率+合同价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2)建安工程费的结算价=建安工程费合同价±按变更原则约定审定的变更价格±价差调整±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备注:①建安工程费结算价不得超过以上所述建安工程费结算最高限价。若按结算办法计算的建安工程费结算价超过建安工程费结算最高限价时,则按建安工程费结算最高限价进行结算;若按结算办法计算的建安工程费结算价小于建安工程费结算最高限价时,则按审定的建安工程费结算价进行结算。②上述建安工程费均包含设备材料价。(3)工程变更价款结算办法:因设计变更(由中标人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费用,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招标范围外新增加工程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审批程序报批,须经批准后才能实施。变更价款与合同价相比增减在±5%(含5%)内,不做调整,结算价以合同价执行,在±5%(不含5%)外时,超过±5%(不含5%)外的部分结算价按变更价款调整。设计变更和招标范围以外增加工程量引起的变更项目结算原则:①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子项时,则按审定的相同项目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合格工程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认可的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计算。②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子项时,则参照类似项目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对差异部分进行调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合格工程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认可的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计算。(类似项目子项由招标人确定)。\n③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的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或相同项目子项时,按新增或变更项目工程量清单重新组价:依据《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及市系列工程计价定额〔2008〕等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组价,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单价按该项目施工图预算评审时采用的不含税价格执行,施工图预算评审时没有的材料价格,则参照且不高于变更当期《工程造价信息》、《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指导不含税价执行,《工程造价信息》、《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也没有的材料价格,按市场行情认质核价,由承包人报监理单位及发包人按程序审批后确认。(4)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结算价:①本工程材料、设备采用暂估价格报价的,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前由中标人报价,经招标人和监理人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使用。结算时只对招标人核定单价与暂估单价的价差部分进行调整(调整的数量根据工程结算实体数量确定,不计算损耗),该价差除税金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②本工程采用专业工程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报价的,中标后,由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确定供应商或分包人。结算时,只对专项供应合同结算价或专项分包合同结算价与暂估价的差额部分进行调整,该差额除税金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5)人工价格调整:审核通过的施工图预算中的人工价格不再调整。材料价格调整:审核通过的施工图预算中的材料价格,中标人自行承担其他材料价格涨跌风险。中标后除钢材(构成工程实体用的钢筋,不含摊销材)、商品砼外其它材料价格均不作调整。钢材(构成工程实体用的钢筋,不含摊销材)、商品砼按结算办法调整材料价格。材料调差原则:A.钢材(构成工程实体用的钢筋,不含摊销材)、商品砼价差调整金额:钢材只调整用于工程实体的钢筋,不含摊销材;商品砼在施工期间价格有涨跌,按下述办法调整材料价差:B.市场单价与基准价相比,其涨跌幅度在10%范围内(含10%)时,价差不作调整。C.市场单价与基准价相比,其涨跌幅度超过10%时(不含10%),对超出10%部分的价差结算时进行全额调整,价差单价=市场单价-基准价╳(1±10%)。D.价格下跌时仍按上述A、B条的规定计算。E.市场单价和基准价按照以下方式确定:\na.市场单价指的是施工期间(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至竣工验收之日)钢材(构成工程实体用的钢筋,不含摊销材)、商品砼《工程造价信息》或《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价的算术平均单价。b.基准价指的是投标截止之日止最新一期《工程造价信息》或《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相应钢材(构成工程实体用的钢筋,不含摊销材)、商品砼单价。F.材料数量以招标人结算审定总数量为准。(6)变更部分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4〕25号)文、(渝建发〔2016〕35号)文的规定标准进行结算。(7)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违约和(或)索赔费用。(8)变更部分的规费:按国家规定费率结算。(9)变更部分的税金:按财税(〔2016〕36号)、(建办标〔2016〕4号)、(渝建发〔2016〕35号)等文件规定按实结算。2.3其他费用:以招标人编列的暂列金项目实际发生的工作内容为准,按暂列金额标准进行结算。10.2工程款支付1、设计费用支付:(1)在设计完成、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并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所有相关资料后,付至设计合同费用的8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各项指标(含运营指标)达到标准且试运营3个月合格付至合同总金额价款的100%。2、土建及安装工程及材料设备备料费用支付:2.1本工程招标人不付备料款和预付款;2.2安全文明施工费:合同签订后,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的50%,用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建设,剩余部分按渝建发[2014]25号文执行。2.3工程款支付:2.3.1基础验收合格后,且中标人提交已支付完计量时段前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材料,支付扣除本项目安全文明费总额后剩余合同价的20%。2.3.2主体结构(含边坡、挡墙)单项验收合格后,且中标人提交已支付完计量时段前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材料,招标人支付扣除本项目安全文明费总额后合同价的30%,优先用于支付中标人承接本项目工程的劳务费用;再支付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的30%,用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建设。\n2.3.3中标人合同内所有项目工程完工并通过项目竣工预验收,并提交已支付完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材料后,支付至扣除本合同安全文明费总额后合同价的80%;再支付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的20%,用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建设。2.3.4结算审计后,招标人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2.3.5政府审计后,招标人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5%;2.3.6责任缺陷期满且相关责任缺陷已整改完毕后,支付全部剩余金额。注:①上述支付节点以标段内最后一个设施完成为准(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招标人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个别单项工程延期,经中标人申请并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另行协商工程款的支付方式。)”②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详见附件)3、其他费用支付:单个工作内容提交最终成果资料并经发包人确认后一次性支付。10.3污水处理厂试运行1、试运行主体:投标人。2、试运行开始时间:完成环保预验收。3、试运行结束时间:环保验收合格。4、试运行期间出现的设备缺陷、环评、人员安全等所有问题均由总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5、试运行期:90日历天。10.4工程移交工程移交必须达到的条件:(1)承包人所建污水处理项目全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含试运行工作)必须按合同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履行工程验收程序,联动调试合格、专项验收、环保验收和竣工验收后达到工程移交必备条件之一。(2)承包人所建污水处理项目经处理后的出厂水应按照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日均值达标排放及市政府、市环保部门有关验收标准(含环评中规定的标准)。如不达标,发包人将拒绝工程移交。10.5合同的解除\n承包人不能按照承诺的设计周期提交各类合格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应予以书面通知,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仍然无法提交各类合格设计文件且无正当理由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总承包合同价的5%~8%作为违约金从履约担保中扣除。10.6重要信息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品牌和质量必须由业主及监理全程监督、把关和控制,经业主及监理认质后方可采用。10.7特别说明一、培训与技术支撑服务:对于本项目中标人须提供两年免费人员培训及技术支撑服务,并须派驻至少1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日常现场指导支撑。二、对本次招标以暂列金额所列出的其他工作项目,按相关工程建设规范及要求,具体实施时由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负责牵头按时按质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最终成果资料,允许中标人委托第三方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实施。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担此类工作内容的实施,否则视为违约。10.8入场交易综合服务费本工程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承包人)全部缴纳10.9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及招标服务费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工程类的收费标准计算相应折扣后计取,具体折扣详见下表: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万元) 0-500500 10 01000-500010000以上收费折扣率100%87%80%80%2、本工程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和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上所有服务费为中标人在EPC总承包合同签订前的投标费用,不纳入工程建设费用10.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