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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04 08:31:57 发布

污水处理厂井下池内作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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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井下池内作业制度修订日期修订单号修订内容摘要页次版次修订审核批准2011/03/30/系统文件新制定4A/0///\n污水处理厂井下池内作业制度一、井下、池内作业必须有主管工艺、设备技术员签字同意。要确定考前须知,准备相应的工具,如平安带、绳索等。二、井下、池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指定负责人,平安员、抢救人员。作业人数不得少于3人。三、井下、池内人员系好平安带后,平安带上的保险绳应由井上、池上人员负责收放。四、下井、下池前需强制通风。如无强制通风条件,应使其自然通风半小时以上,使用可燃气体报警仪检测合格方可作业。作业中连续测量有害气体浓度,不符合工作要求时,必须立刻上井、上池。五、井下、池内人员连续工作达半小时后,必须替换。六、井下、池内作业完成,须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