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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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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工程名称: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编号:DYY20100705招标文件(清单计价)招标人:荣昌县兴荣环境综合整治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编制人:张东证书编号:渝建[招]20070259审核人:廖芳证书编号:渝建[招]20070256二0一0年八月21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总则122.招标文件133.投标文件144.投标175.开标186.评标187.合同授予19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9.纪律和监督2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6评标办法前附表261.评标方法292.评审标准293.评标程序2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2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31.一般约定332发包人义务343监理人344承包人345材料和工程设备35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57交通运输368测量放线36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3610进度计划3711开工和竣工3712暂停施工3715变更3716价格调整3817计量与支付3818竣工验收3920保险3921不可抗力3924争议的解决4025.补充条款41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4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461.工程量清单说明462.投标报价说明463.其他说明484.工程量清单(另附)48第六章图纸4921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1.图纸目录502.图纸5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53目录54一、投标函部分55二、商务部分63三、技术部分67四、资格审查资料76五、其他格式8521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发(2010)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荣昌县兴荣环境综合整治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荣昌县兴荣环境综合整治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属的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荣昌县路孔镇规划城镇区域南部,濑溪河下游,大荣寨社区7社、妃子桥大河边。2.2工程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工程,配套建设污水主干管(DN300~DN350)1235米及办公室、仓库、操作间等附属设施。2.3工程总投资:约250万元。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局颁发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2010年9月1日13时至14时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科报名,21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则视为获得本工程的投标资格。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5.1各投标人从2010年8月12日起均可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czyjy.cn或http://zyjy.rongchang.gov.cn)直接下载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以及其他与本次招标相关的一切资料。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费的缴费方式是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和投标保证金一并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POS机上刷银联卡缴纳。5.3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日14时,地点为重庆市荣昌县兴荣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及《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荣昌县兴荣环境综合整治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重庆市荣昌县联系人:曾利平联系电话:1306234156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498号11-12联系人:陈超联系电话:023-67526539    传真:023-675265392010年8月12日21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名称:荣昌县兴荣环境综合整治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曾利平电话:13062341560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渝北区红锦大道498号11-12联系人:陈超电话:023-67526539传真:023-675265391.1.4项目名称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1.1.5建设地点荣昌县路孔镇规划城镇区域南部,濑溪河下游,大荣寨社区7社、妃子桥大河边。1.2.1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经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发(2010)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2)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局颁发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2.企业信誉:(1)最近三年(2007~2009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2)最近三年(2007~2009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投诉记录;(3)最近三年(2007~2009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4)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注:由投标人自行承诺。21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2)技术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项目班子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安全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质检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4)授权委托代理人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均须为本单位或联合体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年满60岁的无须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劳动合同。4、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2008-2010)已完成一个及以上污水处理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达150万及以上,提供竣工验收相关证明。5、其他要求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资质必须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国内国外资质必须是通过了国内相关部门备案查验的。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以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资质为主)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各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完成现场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0年8月16日17:00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0年8月17日17:00前;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清单工程量等应在2010年8月16日17:00前通过传真匿名通知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名称: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传真:(023)467897032.2.2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1日14时(北京时间)21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采用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采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czyjy.cn或http://zyjy.rongchang.gov.cn))上关于本工程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若投标人未及时下载任何关于本工程的相关文件资料,则业主视为投标人已了解,并不对此负任何责任。3.2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和总价为依据。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和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3.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价不予调整。4.如发现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与图纸中的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以匿名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通知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结算时不予调整。5.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工程量、各清单子项顺序、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6.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总价和各清单子项最高限价。所有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总价和各清单子项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形式:现金提交时间:2010年9月1日13时至2010年9月1日14时开标前1个小时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POS机上刷银联卡缴纳。3.5资格审查资料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21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3年(2008-2010)已完成一个及以上污水处理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达150万及以上,提供竣工验收相关证明。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口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副本1份。3.7.5装订要求1、本工程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06版专用面页;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沿密封线折叠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3号图幅;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4)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1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施工方案》装入统一的“技术部分”标袋中密封,不得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做其他任何标记(示)。5.“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证明资料、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料、项目班子人员资料、财务状况资料、管理体系认证资料、资信证明资料等装订成一册后装入一袋中,标袋上注明“资格后审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无效。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的地址:重庆市荣昌县招标人名称:荣昌县兴荣环境综合整治有限责任公司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盖公章):2010年8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时间收件人: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点: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荣昌县迎宾大道兴荣大厦内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9月1日13:00至14:00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9月1日14:00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1.按5.2(1)执行;2.按5.2(2)执行;21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3.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4.按5.2(3)执行;5.密封情况检查: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投标人检查自己投标文件袋是否与递交时一致;6.开标顺序:随机开启;7.按5.2(6)执行;8.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袋,并执行5.2(7)的内容,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递交或存在瑕疵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当众退还其投标文件;9.暗标编号:招标人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码,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10.按5.2(8)和(9)执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部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现金或转账2.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8.1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外地企业入渝备案重庆市外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若中标,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重庆市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市施工单项工程登记备案证明》及重庆市环保局污染治理资质备案证明、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备案证明。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21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10.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还应带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代理人除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外,还应当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核验其身份合法有效。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只要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仍有效,并视为投标人对整个开标结果无条件认可。10.3招标文件确认书递交递交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重庆市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荣昌县迎宾大道兴荣大厦内投标人未按时递交招标文件确认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10.4工程结算(1)本工程结算办法:结算总价=中标总价+经招标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的价款调整(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合同约定的其他因素。(2)具体结算办法如下:经招标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变更涉及调整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1)、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执行;(2)、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执行;(3)、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则按照《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人工费、材料费按施工期间《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指导价的平均价执行,未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业主认质认价办理结算。10.5缴纳交易服务费开标结束后,交易中心收取中标价的2.8‰作为交易服务费。其中:中标人缴纳2.05‰,建设单位缴纳0.75‰。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11其他事项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业主支付。21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企业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21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2)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个工程同时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统一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1.12偏离本工程不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要求。1.13联合体本工程与施工相关的部分由联合体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部门负责,与人工快渗新技术工艺法相关的部分由联合体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部门负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21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匿名传真方式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由招标人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czyjy.cn)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发布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提供电子文档光盘(格式须为EXCEL格式),电子文档应与书面资料一致,否则招标人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21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进行报价。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结算原则:(1)本工程结算办法:结算总价=中标总价+经招标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的价款调整(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合同约定的其他因素。(2)具体结算办法如下:经招标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变更涉及调整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1)、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执行;(2)、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执行;(3)、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则按照《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人工费、材料费按施工期间《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平均价执行,未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业主认质认价办理结算。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应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应向所有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只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各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内(不计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其他有关规定应当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1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3.5.2其他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五类人员应附高级职称证书及养老保险证明等;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还应带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备核验其身份合法有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序号合格条件项目合格条件内容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1有效营业执照经2009年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提供2009年年检合格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提供原件查验)2有效资质证书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提供原件查验)3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满足以上条件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提供原件查验)4项目班子人员配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配备齐全,满足工程施工需要。1)提供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的有效岗位证书,提供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造价员的全国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原件查验,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5项目经理资格、技术负责人职称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或联合体单位在册人员。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相关任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提供原件查验,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60岁以上的无须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劳动合同)6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或联合体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7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2008-2010)已完成1个及以上污水处理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达150万及以上。提供竣工验收相关证明21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8认证体系必须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09001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复印件加盖鲜章(提供原件查验)9企业信誉(1)最近三年(2007~2009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2)最近三年(2007~2009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投诉记录;(3)最近三年(2007~2009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4)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注:以上所有资格后审资料的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相关原件资料带至开标现场查验,未提供原件查验则资格后审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评分只有通过资格后审和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相关规定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21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一)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二)依法评标,严格保密。(三)反对不正当竞争。(四)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2定标方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招标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名次并列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确定。(2)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施工合同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21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7.3.1在签订合同前,接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并在签定施工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或有效报价不足三个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1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特别提示: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②书面《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工程量清单编码、清单项目名称、特征描述、清单工程量、排列顺序等必须与招标人发出的电子文档中的工程量数据信息一致,不得擅自改动,否则,其“商务部分”为废标。21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附表一:开标记录表工程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招标最高限价元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附表四:中标通知书按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格式执行。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4.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3.7.5项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2.1.2资格评审标准必要合格条件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合格条件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它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加30天;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但也不得低于投标人的企业成本。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且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及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项目管理机构:不评分;(2)投标报价80分;施工方案2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在所有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允许偏差范围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在下列范围内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下浮10%(包含10%)~最高限价。评标基准价下浮超过10%的投标报价得0分,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2.2.4(1)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不评分其他主要人员2.2.4(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全面性(4分)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劳动力计划、材料需用量计划、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总进度计划、平面布置、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污染的保护措施等内容、与现场其他承建单位的协作配合工作可行性(4分)施工方案各项主要内容的措施、计划、流水段的划分、流水的步距、节拍,各项交叉作业等是否符合实际,合理可行,降低造价措施是否合理可行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针对性(2分)施工方案重点内容是否突出、有效,包括工程的质保体系是否健全有效,硬性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安全、文明施工和防止扰民措施是否得当等。施工方案中有相应的赶工措施,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工期要求先进性(10分)采用专利技术、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如何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允许偏差率评标基准价下浮10%(包含10%)~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 80 分2.2.4(4)其他评分因素不评分3评标程序1.初步评审前,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对审查通过的投标人按本章第3.1.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的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2.按本附表3.2.1(3)规定的评分方法对通过资格审查且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评分。3.按本附表2.2.4(2)规定的评分方法对通过资格审查且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分。4.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和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进行汇总,按插入法计算出各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的最后总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5.如果未能评出三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6.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2.1(3)投标报价(C)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得本附表2.2.1规定分值的满分8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扣1分。偏差范围外不得分。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在偏差范围内,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决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进行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4)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国计划出版社)第四章第一节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荣昌县兴荣环境综合整治有限责任公司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2年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招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5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按通用条款执行,签订立合同后7日内,承包人应将合同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工程开工前三天提供正式施工图四套。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数量:设计交底后十日内。1.7联络1.7.2联络送达的期限: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各类文件的送达时间、地点。1.8转让不允许转让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有关资料的时间:(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施工条件,满足施工要求。(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的要求: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联系搭接点并支付所产生的搭接和使用费。(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完成。(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已提供。(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其余由承包人办理。(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无。(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提交施工图后五日内。(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和承担相应费用。(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助承包人处理周边关系及环境保护事宜。2.8其他义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无。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行使的权力:开工、停工、复工令的下达,设计变更和技术签证,现场经济签证,工程款支付和施工图预算结算审核。需要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3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4.1.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4.1.10其他义务:凡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工作,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并及时组织施工,工程费用按合同约定结算办法办理。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4.2履约担保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按中标保金的10%打入业主账户内。履约担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4.3分包不允许。4.4联合体采用。4.11不利物质条件承包人按要求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充分收集相关资料,不利物质条件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其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5.1.2承包人应在采购前14日内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5.1.3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采用。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1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6.1.2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的办理人:由承包人办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7.2场内施工道路7.2.1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由承包人负责。7.2.2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相关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承担:无。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发包人应在进场前3日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在发包人提供基准点后3日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按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0]39号)、《重庆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暂行标准》(渝建发[2004]132号)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8承包人还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3治安保卫9.3.1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由承包人负责。9.3.3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由承包人负责。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9.4环境保护增加下列项:9.4.7承包人还应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渝建发〔2009〕13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施工扬尘控制、文明施工等责任。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和现场监理要求执行。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图纸会审交底后7个工作日内。监理人批复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发包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后10个工作日内审查确认,月进度计划在收到后的次月10日内审查确认。11开工和竣工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发包人不负责赔偿承包人延期开工损失费,但工期可顺延。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由于出现龙卷风、暴雨、冰雹等异常恶劣气候的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无。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变更的范围与内容: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及招标范围外的增项均属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必须按程序先审批后实施。所有工程变更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签认后,才可以实施。承包人不得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确需进行设计变更的,由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提出,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后,由发包人向设计单位提出进行设计变更。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及现场签证单,进行变更施工。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采用。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1.2计量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规定计算。17.1.3计量周期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总价子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计量。17.1.4单价子目的计量按通用条款执行。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不采用。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无预付工程款。17.3进度款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当承包人完成由业主和监理审定的计划总工程量的30%,发包人则在7天内支付承包人合同价款的15%;当承包人完成由业主和监理审定的计划总工程量的65%,发包人则在7天内支付承包人合同价款的50%;当承包人完成由业主和监理审定的最终实际结算工程量的100%,发包人则在30日内日支付相关部门审计价款后的95%的;留结算金额(合同金额+-增减工程结算审定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不计息),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后30日内无息付清。17.4质量保证金发包人自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一年返还质保金50%,发包人自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扣除已发生保修费用,三十日内将保修金不计息全部返还承包人。17.5竣工结算17.5.1竣工付款申请单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本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14天内提交5份竣工付款申请单。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应扣回的预付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等。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在本款末增加下述内容:(1)本工程结算办法:结算总价=中标总价+经招标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的价款调整(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合同约定的其他因素。(2)具体结算办法如下:经招标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变更涉及调整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1)、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执行;(2)、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执行;(3)、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则按照《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人工费、材料费按施工期间《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指导价的平均价执行,未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业主认质认价办理结算。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28天内提交5份最终结清申请书。18竣工验收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资料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竣工资料份数:一式六份。18.3验收18.3.5实际竣工日期: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20保险20.1工程保险不采用。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不可抗力的范围:按通用条款执行。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21.3.1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合同双方按以下方法承担:(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双方协商解决。(4)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22.违约22.1承包人违约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1)承包人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违约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人工资,如有类似情况发生,经核实后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支付,并从工程进度款中或违约金中扣除。(2)承包人必须在竣工验收合格10日内,做竣工完场清理,向发包人移交工程场地。否则发包人由此造成的结算和支付延误由承包人负责。(3)承包人拟在本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是资格后审中提供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4)资料的完善与管理:变更与洽商应该在实施前不少于一周提出并附技术经济指标,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若系发包人、监理现场确认或紧急情况下处理的,承包人应在3日内完善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善手续的,视为未发生。现场收方须由发包人现场代表、合同预算部人员、监理签字认可,并在3日内完善签证手续。(5)承包人如因质量、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经发包人及监理书面警告两次后仍无成效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承发包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人在接到退场通知书后3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在10日内向监理及发包人移交前期技术资料,资料移交完毕后30日内办理工程结算,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决算审计、履行完质量缺陷责任期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不计息)。24争议的解决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24.1争议的解决方式争议的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发包人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5.补充条款(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2)为做到文明施工、规范管理,承包人必须设置办公生活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协议双方另行签订。(3)在施工中发生拆迁工作等影响施工等事件,发包人仅承担协调责任及经发包签认关键线路上工期延误责任。(4)承包人应在施工中注意排查地下管线,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发现地下管网等不安全隐患时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对突发隐患险情应积极组织力量排危抢险,并同时联络有关单位施救并及时通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5)挂靠、转包、分包、农民工工资由行业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6)发包人有权根据承包人施工及施工进度情况,要求更换发包人认为不合格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7)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所产生的对外部造成影响而要求赔偿的事故由承包人自行赔偿,发生进度、质量、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及服务态度等方面问题时,经监理工程师提出、发包人认定,承包人不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只支付已完合格工程80%的工程款、没收全部履约担保,承包人承担工程造价2%的违约金。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终止合同通知书十日内交齐全部工程资料、图纸等并退场,退场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8)发包人认质核价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认真执行,不得任意更改供货单位和压低价格。一经发现,发包人处承包人每次1000元违约金。(9)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达不到《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标准》合格要求的,第一次提出批评,限期整改。以后检查中,每发生一次处罚承包人1000元,连续发生三次,安全文明施工视为不合格,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不能计取。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人民币(大写)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9.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公章)承包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荣昌县兴荣环境综合整治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按照有关管理规定经协商一致,对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招标范围内(含设计变更、新增项目)的全部工程内容。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项目保修期限约定: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至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质量保修金双方约定工程质量保修金扣留工程结算总额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一式十四份,发包人捌份,监理壹份。承包人伍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的计量规则编制。规范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投标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由承包人按本章1.1规定的计量方法,以发包人或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总价及合同中另有规定的发包人或监理人同意的单价和总价计算支付额。2.投标报价说明2.1不管工程量是否列出,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都应填报单价或总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承包人未填报单价或总价的子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额外的结算与支付。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价均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3按基准日期前的法律、法规规定,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缴纳的各种规费和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投标总价中。2.4工程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应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20.1款和第20.4款规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如无规定,则不需报价),并列入工程量清单中的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除工程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以外,所有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2.5单价和总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付款也按人民币支付。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2.1对工程施工和材料等的一般要求和说明,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完整重述或摘录,在填报工程量清单的每个子目前应参见合同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的相关内容。2.2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不应降低和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应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2.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是专用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强制要求采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其内容、计取标准和支付办法,应按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性规定执行,并作为暂估价由发包人专项列入工程量清单表中,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结算金额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计算方式确定,并按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2.4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扩大或延伸。当各部分和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2.5授予合同前发现的算术错误将由发包人按评标办法3.1.3条规定的原则予以更正。2.6暂列金额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暂列金额子目,除计日工外,投标人只需要直接将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纳入投标总价并计取规费和税金,不需要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以外再考虑任何其它费用。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并指明为“暂列金额”的子目应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人指示和决定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2.7计日工计日工属暂列金额,由监理人确定用于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计日工的估算数量已列入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表”,承包人在报价时只需按下列要求填报单价和合价,计日工数量不得更改。(1)人工费:用于计日工的人工工时计算,应从工人到达工作现场开始到离开现场为止,但应扣除用餐和休息时间。与工班一起工作的领班也应计入,但不得计入管理人员的工时消耗。承包人从事零星工作的人工费用应按计日工计价表中适用的人工单价乘以实际工时计算。此单价将被认为包括承包人开支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此)支付工人的工资、交通费用、超时工资、辅助工资和附加工资,以及任何其它费用或按法律规定以其名义支付的费用;还应包括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费用、监督费用、财务和保险费用;工时记录、行政和办公费用;消费品、水、照明和电力使用费;小型运输工具、脚手架、车间、储藏间、轻便电动工具、手工设备和工具等的使用和维修费用;承包人职员、施工员和其它监督人员的监督费用;以及与上述有关的所有其它费用。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2)材料费:用于计日工的材料消耗量应按实计量。材料费用将按计日工计价表中的单价支付,此单价已包括承包人的管理费用、利润以及材料原价加上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和保险费等,并应提供到现场仓库。材料由仓库和堆放地运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将按照计日工计价表中的人工和机械单价支付。(3)机械费:已进场并用于计日工的机械设备应按实际台班消耗量计量,设备从停放地至工作地点间的往返路程所花时间也应计算在内。设备费用按计日工计价表中的相应机械单价支付。此单价将认为已包括折旧费、大修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场外运费、燃料动力费、机上人工费和其它费用,以及所有管理费、利润、以及与所使用设备有关的协调费用。2.1暂估价(1)材料、工程设备的暂估价材料、工程设备的暂估价仅指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指定地点的价格,不包括这些材料、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必须的辅助材料、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搬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应包括在各相应子目的投标价格中。(2)专业工程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指分包人实施专业分包工程所有供应、安装、完工、调试、修复缺陷等全部工作的费用,包括管理费和利润,不包括规费和税金。3.其他说明4.工程量清单(另附)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1.图纸目录详见图纸。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2.图纸另册装订。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工程概况见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单。2、工程技术要求本工程技术要求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单、现行规范(标准)的规定及合同条款相关要求。3、依据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二、商务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四、资格审查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其他资料(五)其他格式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一、投标函部分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2.4姓名:2工期1.1.4.3天数:日历天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元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五)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必须以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资质为主)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二、商务部分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目录[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三、技术部分必须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制的06版施工方案面页。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目录[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一)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 名  称型号 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四、资格审查资料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其他资料(五)其他格式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说明:应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查验原件。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三)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项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主要负责人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安全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四)其他资料说明:应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认为应当附的其他证明资料。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五、其他格式86 荣昌县路孔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确认书致:(招标人名称)我单位参加工程的投标,对贵单位年月日发出的该工程招标文书及其相应的补遗资料、书面通知等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公司保证本工程中标后绝不转包和分包,一旦建设单位发现、查实我公司有转包挂靠行为,我公司甘愿承担违约责任或违约金。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