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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3 10:56:26 发布

洋浦-马村成品油管道工程澄迈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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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马村成品油管道工程澄迈段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洋浦-马村成品油管道工程经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澄迈段埋设管道长约28720米、建设阀室1座等。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2.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征地(含租赁土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按期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4.依法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二、工作机构为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步伐,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洋浦-马村成品油管道工程澄迈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该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黄富锦(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王昌(县国土环资局局长)潘思群(县工信局局长)成员:李道强(县财政局局长)\n颜为文(县住建局局长)王上明(县人社局局长)符司铭(县审计局副局长)王川山(县国土环资局副局长)王开武(县监察局执法室主任)符朝良(国营红光农场场长)岑军(福山镇镇长)刘青传(大丰镇镇长)吴先强(老城镇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征地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川山兼任,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项工作,草拟有关文件,做好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成员由王广秀(县土地估价与测绘所所长)、陈源(县国土环资局干部)、吴华文(县国土环资局干部)等组成。征地工作组负责实施项目征地工作,并协助中石化海南分公司做好临时用地的租赁及拆迁工作。三、征收土地和临时使用土地范围(一)征收土地。阀室建设拟征收土地位于福山镇头神村,用地总面积0.063亩,土地所有权属于福山镇头神村民小组。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以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为准。(二)临时使用土地。为线状地,长约28720米,宽8米\n,起自澄迈福山镇美若村村民小组与临高县交界处,沿西线高速公路南侧向东,至金马大道转向北至至马村油库止,途径澄迈县福山镇、国营红光农场、澄迈华侨农场(大丰镇)、老城镇马村片区,用地面积约344.6061亩,其中福山镇段92.1775亩、国营红光农场段91.0207亩、澄迈华侨农场(大丰镇)段101.0018亩、老城镇(马村片区)段60.3431亩(以实际用地核算为准)。四、土地补偿标准(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福山镇头神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补偿按照《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规定的片区标准执行,即48510元/亩。(二)临时使用土地补偿标准。临时使用土地的补偿按每亩每年2000元执行。(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洋浦-马村成品油管道工程澄迈段征地补偿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五、征地工作措施与时间安排(一)澄迈段用地拆迁工作拟按福山镇→国营红光农场→大丰镇(澄迈华侨农场)→老城镇依次推进,采取分段定界放桩,土地权属、地类、青苗及附着物等调查清偿工作顺次跟进的方式进行。阀室建设用地的征收工作由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组织实施,临时使用土地的租赁及其拆迁工作由中石化海南分公司组织实施。为确保完成项目用地征收和拆迁工作,初步拟定下列工作计划:1.任务与时间安排(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共计122天)。福山镇段(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0.063亩阀室建设用地和宽8米、长约7686米临时使用土地的调查和清偿拆迁,用时31天。\n红光农场段(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宽8米、长约7585米临时使用土地的调查和清偿拆迁,用时30天。大丰镇段(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宽8米、长约8417米临时使用土地的调查和清偿拆迁,用时31天。老城镇马村片区段(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宽8米、长约5029米临时使用土地的调查和清偿拆迁,用时30天。2.工作内容与责任单位。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备注定桩标界技术单位所在地镇政府负责组织农村干部和群众做好配合工作。做好土地权属、地类、青苗及附着物调查工作,核准并造册登记。阀室建设用地:征地工作小组;临时用地:中石化海南分公司。与相关单位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阀室建设用地:县国土环资局;临时用地:中石化海南分公司。青苗及附着物的清偿和拆迁。阀室建设用地:征地工作小组;临时用地:中石化海南分公司。(二)项目用地报批手续:由县国土环资局牵头,组织材料上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农业局、住建局、林业局、审计局等单位协助。(三)为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由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县财政局、农业局、国土环资局协助。六、建立联审监督机制\n由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征地拆迁全过程进行监督,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建立廉政机制,预防和查处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七、工作要求(一)要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二)要严守工作秘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关保密信息。(三)为保证工作连续性,工作组成员不得随意撤换。(四)各成员要以大局为主,密切配合,依法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