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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3 10:56:43 发布

北碚城北片区临时污水管道工程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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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城北片区临时污水管道工程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2013XDCQCGDL-011招  标 人: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盖单位章)编制人: 蓝天 资格(章) NO:201100077审核人: 黄林 资格(章) NO:201100080二〇一三年四月-13-\n目  录第一卷1第一章招标公告21.招标条件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24.报名时间及方式25.招标文件的获取26.投标文件的递交37.投标人提交质疑的方式和提交截止时间38.发布公告的媒介39.联系方式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总则141.1项目概况14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4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5费用承担151.6保密151.7语言文字151.8计量单位151.9踏勘现场151.10投标预备会161.11分包161.12偏离162.招标文件162.1招标文件的组成162.2招标文件的澄清162.3招标文件的修改173.投标文件173.1投标文件的组成173.2投标报价173.3投标有效期173.4投标保证金183.5资格审查资料183.6备选投标方案193.7投标文件的编制194.投标19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4.2投标文件的递交19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3-\n5.开标205.1开标时间和地点205.2开标程序206.评标216.1评标委员会216.2评标原则216.3评标217.合同授予217.1定标方式217.2中标通知227.3履约担保227.4签订合同22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28.1重新招标22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239.纪律和监督23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3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3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49.5投诉2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29评标办法前附表292.评审标准332.1初步评审标准332.2详细评审标准333.评标程序333.1初步评审333.2详细评审33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3.4评标结果3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5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6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7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49附件一:合同协议书50第五章工程量清单601.工程量清单说明602.投标报价说明603.其他说明62※特别提示:63第二卷64第六章 图纸65-13-\n第三卷66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7第四卷68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69一、投标函部分71(一)投标函74(二)投标函附录75(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76(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8二、商务部分7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2三、资格审查资料84(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87(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89(三)项目管理机构90(四)近年财务状况表92(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93(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94(七)其他资料(如果有)95-13-\n第一卷-13-\n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编号:北碚城北片区临时污水管道工程招标编号:2013XDCQCGDL-01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碚城北片区临时污水管道工程已由北碚区发改委以碚发改【2013】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北碚城北片区2.2工程规模:该项目全长1321米,分为A、B两段。其中,A段长909米;B段长412米。2.3投资金额: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00万元。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为北碚城北片区临时污水管道工程,包含管道坑槽土石方开挖、回填,管道安装,检查井砌筑等工程施工招标,具体范围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0年1月到2012年12月)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类似市政管网工程项目业绩2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报名时间及方式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开标前(1个小时)内由投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在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指定窗口POS机上刷银行卡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13-\n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9日起在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jyzx.beibei.gov.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全部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5.3本次招标不采用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13年5月13日10时00分。地点: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收标点(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投标人提交质疑的方式和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jyzx.beibei.gov.cn)9.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重庆分公司联系人:赵爽联系人:张老师地址:北碚新城双元大道1号附13号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万达广场写字楼2栋7-4邮编:400700邮编:400060电话:023-68259979电话:023-62756372附件:(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下载)2013年4月17日-13-\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碚新城双元大道1号附13号联系人:赵爽电话:023-6825997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万达广场写字楼2栋7-4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3-627563721.1.4项目名称北碚城北片区临时污水管道工程1.1.5建设地点北碚城北片区1.2.1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经碚发改【2013】51号文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为北碚城北片区临时污水管道工程,包含管道坑槽土石方开挖、回填,管道安装,检查井砌筑等工程施工招标,具体范围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9月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3-\n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即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经有资质的单位审计的财务报告,无保留性或否定性意见且无亏损情况。(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类似市政管网工程的项目业绩2个。注:提供(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已完工程的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4.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被废标。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应在开标现场完成查询,并以开标现场查询的情况为准。交易中心应配备网络及电脑实现开标时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及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查询功能。(查询网址:http://jzzb.cqjsxx.com/CQCollect/Ry_Query/zcjzs/Wright_List.aspx)查询情况打印后报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2)近三年(2010年1月到2012年12月)已完成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类似市政管网工程的项目业绩1个。-13-\n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6.其他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①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复印件。(2)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复印件;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7.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除开标程序中要求核查的身份证原件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外,其余人员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凡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的企业人员均需提供2013年1月-3月养老保险材料和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除外)。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3年4月24日17:00时前;提出问题的方式和方法详见本附表第2.2.1项;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3年4月25日17:00时前;获取书面答疑方式:在《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jyzx.beibei.gov.cn/)》下载,详见本附表第2.2.3项;-13-\n1.11分包不允许。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和区政府相关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结合现场踏勘,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漏、缺、错、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3年4月24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传真号:023-63220477。联系电话:023—63227503,联系人:付先生、李先生(过期不再受理),再由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澄清要求转交招标人。各投标人的质疑文件不得显示和隐含企业名称及个人名称。2.2.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获取补遗和答疑方式招标人接到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交的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澄清要求后,应将对问题和澄清要求的答复报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在2013年4月25日17:00时前,通过区交易中心将审查后的答复发布在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及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没有及时下载补遗和答疑,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对补遗和答疑已经知晓。招标人对澄清要求所作的答复不标明来源。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3.-13-\n3.2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价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6条的规定予以调整或不予调整。如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16条的规定可调整,则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第四卷第八章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系数或确认基准日期前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1.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1.10.2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5.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6.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总价最高限价和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在《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jyzx.beibei.gov.cn/)》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总价和各分部分项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7.1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定额费用、专项费用、按实计算费用三部分组成。7.2安全文明施工“定额费用”已在相应定额和费用中包括,不再单独计算。7.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汇总时列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规费”项前计入投标报价。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规定标准计算,“专项费用”暂定金额为   万元(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结算时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文之规定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7.4安全文明施工“按实计算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汇总时列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规费”项前计入投标报价。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规定,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按实计算费用”暂定金额为   万元(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定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中标人编制专项实施方案,经招标人批准后,以招标人批准的专项实施方案,根据经招标人签证确认实际发生的“按实计算费用”部分安全文明措施项目按实办理结算。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13-\n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2)开标前1小时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投标申请人代表必须是该企业的入渝分支机构负责人)持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交复印件)在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指定窗口POS机上刷银行卡缴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5月13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到区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窗口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取得备案手续后,招标人应书面通知区交易中心向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保证金。保证金退还至投标单位基本账户。(3)中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送区交易中心备案。施工合同备案后,招标人书面通知区交易中心向中标人退还保证金。保证金退还至投标单位基本账户。3、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凡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投标人被招标人及监督部门查实具有弄虚作假及围标串标行为的。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第1.4.1项和第3.5.1项至3.5.5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投标截止前三年,指2009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投标截止前三年,指2010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3.5.5投标截止前三年,指2010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13-\n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副本二份,商务部分电子光盘2张3.7.5装订要求1、本工程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注:电子文档(统一采用工程清单光盘提供的鹏业软件填报制作成格式为ptb的文件)刻录在光盘上,光盘必须贴上标签(写明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如投标文件中光盘无法读取或光盘内工程量清单文件格式未按要求制作导致该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部分无法评分,则商务部分无效,不予评分。两张电子光盘所填报的内容应当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用“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如果“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袋未按上述规定封装,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1.2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13-\n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双元大道1号附13号招标人名称: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在2013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接标处(北碚区城南大学科技园冯时行路308号三楼),具体请查看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将身份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装入投标函中,并须另外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在招标人和监督部门核验投标人身份程序结束前,投标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6.密封情况检查:招标人或者推选的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7.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8.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查询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并记录在案;-13-\n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电汇或转账)2.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3、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递交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且在三日内凭付款凭证到招标人处换履约保证金收据,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依序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详见合同专用条款。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支付担保1.担保形式:银行保函2.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0%。招标人将在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中标人提交支付担保。10.2清单填报光盘本工程清单评标采用专家评审同评标软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一、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GB50500-2008)报价表书面形式应使用招标人指定的清单填报软件(鹏业软件)打印报表;二、投标人报送的清单填报光盘必须采用鹏业软件制作成*.PTB格式文档并在工程项目中输入投标人名称(如为多个单位工程,必须予以“合并”),否则招标人不保证其数据的可评性。电子文档刻录在光盘上,并对电子文档设置修改权限密码(但是不能对电子文档设置打开权限密码),否则,发生报价数据有变化,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光盘应粘贴标签注名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电子投标文件应与书面投标文件一致,出现不符时,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三、投标报价光盘需可读,若投标报价光盘数据无法读出,则-13-\n商务部分无效,不予评分。10.3相关费用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以中标金额按相关规定缴纳农民工保证金,按发包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供发包方办理发包方的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投标人自行纳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10.4行贿受贿查询在中标公示期内,在区检察院行贿受贿记录库中,有不良行为者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0.5招标代理费1、计取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价,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收费后按70%收取;2、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10.6中标公示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jyzx.beibei.gov.cn)上公示3日-13-\n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8-\n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8-\n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28-\n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交易二科。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jyzx.beibei.gov.cn/)公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本项目的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在《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jyzx.beibei.gov.cn/)》下载,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商务部分电子光盘);(5)待评审的20项主要清单项目报价表(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28-\n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网上公布形式(在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到区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窗口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发放经监督部门备案后的中标通知书,并抄送区交易中心,同时书面通知区交易中心向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保证金,保证金退还至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送区交易中心备案,合同签订之后,招标人书面通知区交易中心向中标人退还保证金,保证金退还至投标单位基本账户。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部分由中标人赔偿;(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凡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投标人被招标人及监督部门查实具有弄虚作假及围标串标行为的。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随身携带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及以下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主要人员简历表”:拟派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一人一表,表后随附执业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后审材料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文件中的各类证件提供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并盖投标人法人鲜章,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28-\n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8-\n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在评标过程中应保证评标委员会随时质询。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因故不能接受质询,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投标人已默认评标委员会对未能接受的质询所做出的结论。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将身份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装入投标函中,并须另外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在招标人和监督部门核验投标人身份程序结束前,投标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6.密封情况检查:招标人或者推选的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7.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8.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28-\n9.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查询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并记录在案;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名次并列时由招标人选择投标总报价较低的为中标人。-28-\n(2)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施工合同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或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不签定施工合同的,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依序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一与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的差额部分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若第二与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的差额部分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由第二中标候选人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28-\n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28-\n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n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质量目标工期项目经理备注签名现场抽取10项主要清单项目序号招标最高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28-\n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28-\n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8-\n附表四:中标通知书重庆市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我单位拟建的于年月日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中标额为¥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元,按实计算费用¥元)。中标工程范围:,工程规模为,中标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项目经理由担任。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日内到我公司签订承发包合同。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人:联系电话:签发日期:年月日-28-\n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本标段施工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4.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3.7款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2.1.2资格评审标准必要合格条件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63-\n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附加合格条件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它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如有)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5.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出具保函的银行必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且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及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详细评审标准投标报价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投标总报价:70分;2、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20分,-63-\n开标时,由招标人从20项清单项目中当众随机抽取10项进行评分,每项2分。【20项主要清单项目于开标前三天在《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jyzx.beibei.gov.cn/)》上公布】3.综合诚信评价:10分2.2详细评审标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所有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所有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同一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项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低价判定标准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低10%以上的。3评标程序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中的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计算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并计算出低价判定标准值;依据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计算方法计算出各项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2.初步评审前,按本章第3.1.3项的规定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对低价判定标准值以上(包括低价判定标准值)的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取前七名进行评审。3.对排在前七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至3.4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核查原件,并按本附表第3.2.1项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审计分,并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和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所得分值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在第七名之后的所有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4.如果未能评出三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则应从排名第八的投标人开始依次递补三名投标人并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至3.4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核查原件,直至评出三家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为止。5.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63-\n3.2.1详细评审方法投标总报价得分(A)1.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比评标基准价低10%(按照本附表2.2确定的低价判定标准)以上的,按废标处理,不参与后续评审。2、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以最接近低价判定标准值(包括低价判定标准值)的投标报价为合理最低报价,得最高分70分。3、其后对所有参评的投标报价均以合理最低报价为准进行评审计分,每增加1%扣2分,扣完为止。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得分(B)1.投标人所报某一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在低价判定标准值以下的得零分;在低价判定标准值及以上的投标报价,最接近低价判定标准值(包括低价判定标准值)的投标报价为合理最低报价,得本附表2.2规定该项分值的满分2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合理最低报价相比,每增加1%扣0.2分,扣完为止。2.同理计算出参评投标人所报每一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的得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2.1详细评审方法综合诚信评价分得分(C)按照《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暂行办法》(渝府发〔2012〕65号)规定7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计算公式:(某一投标人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参加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最高值)*10*100%。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以投标截止时间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分值为准,具体分值在开标时查询并按上述计算方法直接计算出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交评标委员会。投标人得分投标人总得分=A+B+C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63-\n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和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其它情形。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分。-63-\n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总报价低于低价判定标准的投标总报价时,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63-\n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3-\n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第一卷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41页至第81页)。-63-\n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为示范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仅供参考。招标人编制的专用合同条款仅需对通用合同条款中规定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内容集中予以说明,不得与本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发生冲突,否则,专用合同条款无效,按通用合同条款内容执行。]-63-\n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现场代表:1.1.2.3承包人:1.1.2.4项目经理:1.1.2.6监理人:1.1.2.7总监理工程师:1.1.3工程和设备1.1.3.2永久工程: 北碚城北片区临时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管道坑槽土石方开挖、回填,管道安装、检查井砌筑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括的所有内容。1.1.3.3临时工程:施工用供水、照明、临时设施等。开工前由发包人负责安装施工用水、用电表至施工现场附近并承担相关费用;水、电表后由承包人自行安装工程所需相关设施并承担其费用,并自行到相关部门缴费。同时,承包人还应负责发包人提供的临时接水、接电点的有关设备的安全及维护直至工程结束,且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以进行交接。所有合同期间内的用水、用电安装工作应保持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并应充分符合所有有关的规范和标准。该项费用应列入工程合同价相关项目中。1.1.3.4单位工程:/1.1.3.10永久占地:施工图所示占地线范围,范围、坐标详见施工图。1.1.3.11临时占地:承包人进场前明确。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2年。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通用条款执行。1.5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施工图三套。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种专项方案。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数量:开工前15日,一式三份。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文件7日内。1.6.3监理人签发图纸修改的期限:/-63-\n1.7联络1.7.2联络送达的期限:提前3日送交发包人指定的人员。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有关资料的时间:根据工程实施情况确定。2.8其他义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不采用。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行使的权力:详见监理合同。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提供行人、行车临时通道。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的处理方法:承包人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考虑,可能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4.2履约担保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按中标金额的10%将履约保证金划入发包人指定帐户。在承包人未违约情况下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4.3分包4.3.2分包的内容当事人约定某些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不允许。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1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工程设备:凡属工程范围内所需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保管,并对其品种、规格、质量负责。使用前必须经发包人现场代表和监理人对材料的质量、数量、品牌、规格等进行监督验收,并应按相关规定做相应检测。承包人若未按发包人确认的材料采购,发包人有权让承包人更换,由此产生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钢材采用包括但不限于重钢、达钢、威钢、攀钢等大厂钢材;水泥采用富丰牌或富皇牌。5.1.2承包人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实施前14日。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63-\n5.2.1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不采用。材料的交货方式、地点和日期:不采用。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不采用。工程设备的交货方式、地点和日期:不采用。5.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接收、运输与保管:不采用。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2发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费用的范围:不采用。临时占地的申请:不采用。临时占地相关费用:不采用。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不采用。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的办理人:承包人。相关费用: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7.2场内施工道路7.2.1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承包人。7.2.2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相关费用的承担: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承担:不采用。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的期限:开工前3天。施工控制网的测设:承包人。报监理人审批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期限: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3天内。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增加下列项:9.1.4发包人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增加下列项:-63-\n9.2.8承包人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3治安保卫9.3.1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承包人。9.3.3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承包人。9.4环境保护按通用条款执行,增加下列项:9.4.7承包人应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渝建发〔2009〕13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施工扬尘控制、文明施工等责任。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施工组织部署,施工进度计划,各分部、分项施工工艺、顺序,重(难)点施工方法、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所需包含的内容,以及各种专项方案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开工前15日。监理人批复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开工前5日内。11.开工和竣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不采用。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500元/天。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11.6工期提前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500元/天,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由于非承包人原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因发包人前期工作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按时顺延,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发包人不予承担,承包人也不能因此提出任何索赔。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增加下列项:13.1.4发包人、监理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应执行以下规定:(1)《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质[2006]192号)-63-\n(2)《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重庆市人大[2007]第34号公告)(3)《重庆市建设工程十项施工质量通病防治要点》(渝建发[2004]172号)(4)《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渝建发[2007]199号)(5)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的通知》(渝建发[2007]226号)(6)《重庆城市桥梁荷载试验管理暂行办法》(渝建发[2007]112号)(7)《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标[2002]212号)(8)《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预拌商品砂浆的实施意见》(渝建发[2008]30号)(9)《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用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建设工程技术用表(建筑节能工程)>的通知》(渝建发[2008]76号)13.1.5发包人、监理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应执行重庆市建筑工程相关地方标准。13.2承包人的质量检查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开工前15日。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变更的范围与内容:发包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对承包范围内需做变更、调整的,以及需追加的额外工作。15.3变更程序15.3.2变更估价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原则:承包人接到变更通知书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原则: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核价后报送发包人。15.4变更的估价原则变更估价的原则:1、变更项目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或类似清单子目的,单价套用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相同或类似清单子目的项目综合单价。投标报价时,某一子项的合价报价小于所报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量的乘积所得的合价,则结算时以该子项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程量清单量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2、变更项目无对应投标清单子目的,执行200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其中材料单价根据《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市场材料价格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共同核定为准,人工费单价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北碚区人工单价均价计取,总价下浮15%计入结算。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对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不采用。15.8暂估价15.8.1发包人、承包人在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时的权利与义务:不采用。-63-\n15.8.3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工程最终价格的估价人:不采用。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不采用。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1.3计量周期本合同的计量周期:不采用。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总价子目的计量方法:不采用。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预付款额度和预付方法:不采用。17.2.2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的提交时间:不采用。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预付款的扣回办法:不采用。17.3进度款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三份。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付款次数及编号,工程形象进度,本次应付款金额,已付总金额。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时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不采用。政府投资进度款支付方法:不采用。进度款支付方法:1、本工程无预付款。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完成工程量的50%经检验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经检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竣工验收后并经检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法定的审计部门按市政府第182号令(《重庆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规定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发包人在结算审计完成后1个月内按审定价款支付至工程审计金额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15日内无息退还。17.4质量保证金17.4.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最后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一次性扣留。17.5竣工结算17.5.1竣工付款申请单-63-\n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审计报告发出后14天内提交3份竣工付款申请单。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竣工结算审计总价、已支付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28天内提交3份最终结清申请单。18.竣工验收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资料内容: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完整竣工资料。竣工资料份数:一式三份。18.3验收18.3.5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合格日为准。18.5施工期运行18.5.1需要施工期运行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18.6试运行18.6.1试运行的组织及费用承担:/18.7竣工清场18.7.1竣工清场:按通用条款及相关合同条款执行。18.8施工队伍的撤离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及其临时工程撤离的要求:缺陷责任期满后,以及竣工验收合格交接后14日内。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7保修责任-63-\n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范围为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保修期限: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其它为两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抢修事故现场抢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或返修质量不合格,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工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均由承包人无条件返修,所发生的费用从所余质量保修金中扣除,若所余费用不足,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及时支付不足部份的费用。20.保险20.1工程保险投保人:按相关规定办理。投保内容:按相关规定办理。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按相关规定办理。20.4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按相关规定办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按相关规定办理。20.5其他保险需要投保其他内容、保险金额、费率及期限等:按相关规定办理。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保险条件:按相关规定。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中标通知发出后5日内。20.6.4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应由承包人和(或)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承包人自行负责。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的范围:按通用条款执行。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21.3.1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合同双方按以下方法承担:按通用条款执行。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争议的解决方式: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5、补充条款25.1关于工期:(1)凡双方认可的合理工期顺延,发包人不承担因工期顺延、停工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2)保证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其他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费用,工期不予延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费用,工期不予延长;因供水、供电部门的原因停水、停电导致的停工,连续超过24小时,工期顺延,发包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3)一般设计变更工期不予延长;重大设计变更由双方协商相应延长工期。-63-\n25.2关于安全文明施工:(1)承包人应遵守碚建发[2008]6号文以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结算时再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文件文件的合格标准予以调整。(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按实计算费用按招标文件及“渝建发[2010]158号”文件执行。25.3关于结算审计:(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承包人将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送到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后6个月内办清结算并提交审计局审核。若因承包人提交审计资料不完整、延迟及双方争议等原因造成审计工作不能按期完成的,审计时间顺延。(2)所有竣工和结算资料必须经两名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做为有效竣工和结算资料。(3)、工程造价审计由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法定审计单位。工程造价审减或审增(增减不相互抵消)与报审价相比小于5%(含5%)时,由发包人承担审计费用;工程造价审减或审增(增减不相互抵消)与报价相比大于5%(不含5%)时,由承包人承担审计费用。-63-\n编号: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63-\n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一、保修范围及相应的保修期限保修范围: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保修期限: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道路、桥梁(含人行道)为贰年;3、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含检查井)为贰年;4、其它约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二、保修责任及其它需说明的问题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天内派人修理。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抢修事故现场抢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或返修质量不合格,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工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其他:、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5%,保修期满后15日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退还。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均由承包人无条件返修,所发生的费用从所余质量保修金中扣除,若所余费用不足,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及时支付不足部份的费用。、本工程质量保修书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建设单位(签章):项目责任人:年月日施工单位(签章):企业法人:年月日-63-\n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63-\n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北碚城北片区临时污水管道工程,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人民币(大写)(¥元),安全文明按实计算费用:人民币(大写)(¥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时间:2012年月日-63-\n竣工时间:2012年月日9.本协议书一式拾份,合同双方各执伍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 银行:    开户 银行:帐   号:      帐   号:邮政编号:     邮政 编号:-63-\n附件二: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计划交货时间备注-63-\n附件三: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计划交货时间备注备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表所列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数量不考虑施工损耗,施工损耗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投标价格中。-63-\n附件四: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调整一览表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调整一览表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基准价格波动幅度范围(%)备注备注:1、人工及主要建筑安装材料的具体品种、规格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明确。2、人工及材料价格波动幅度:人工为5%,钢材、有色金属、水泥、木材、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制品、雷管、炸药、柴油、汽油、管材、线缆为5%,砂、石子、墙体砌块、墙面砖、地砖、装饰石材、门窗、吊顶龙骨、幕墙龙骨、装饰板材为8%,外墙涂料、防水材料、人行道板及广场方块、沥青及半成品、阀门、风口、卫生洁具、灯具为10%。3、人工及材料价格波动幅度=(报告期价格-基准价格)/基准价格。基准价格以投标文件中人工及材料价格进行计算,投标文件未明确的材料价格以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及材料信息价为基准价格计算。-63-\n附件五:预付款担保格式预付款担保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于2012年月日签订的北碚城北片区临时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承包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八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63-\n附件六:履约担保格式履约担保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名称):鉴于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2013年月日参加北碚城北片区临时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八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年月日                   -63-\n附件七:支付担保格式支付担保                 (承包人名称):鉴于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发包人”)与     (以下称“承包人”)于2013年  月  日签订北碚城北片区临时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协议书,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就发包人与你方订立合同中涉及支付合同价款的履约责任和义务,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完成了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支付之日后30天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发包人违返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任何应付款项,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支付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八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63-\n 附件八:廉政责任书格式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                        承包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63-\n  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违约责任  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63-\n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的计量规则编制。规范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投标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由承包人按本章1.1规定的计量方法,以发包人或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总价及合同中另有规定的发包人或监理人同意的单价和总价计算支付额。2.投标报价说明a)不管工程量是否列出,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都应填报单价或总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承包人未填报单价或总价的子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额外的结算与支付。b)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价均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c)按基准日期前的法律、法规规定,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缴纳的各种规费和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投标总价中。d)工程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应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20.1款和第20.4款规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如无规定,则不需报价),并列入工程量清单中的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除工程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以外,所有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e)单价和总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付款也按人民币支付。f)对工程施工和材料等的一般要求和说明,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完整重述或摘录,在填报工程量清单的每个子目前应参见合同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的相关内容。g)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不应降低和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应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h)-63-\n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是专用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强制要求采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其内容、计取标准和支付办法,应按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性规定(渝建发〔2010〕158号)执行,并作为暂估价(在公布最高限价时同时公布)由发包人专项列入工程量清单表中,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结算金额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计算方式确定,并按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a)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扩大或延伸。当各部分和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b)授予合同前发现的算术错误将由发包人按评标办法3.1.3条规定的原则予以更正。c)暂列金额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暂列金额子目,除计日工外,投标人只需要直接将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纳入投标总价并计取规费和税金,不需要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以外再考虑任何其它费用。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并指明为“暂列金额”的子目应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人指示和决定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d)计日工计日工属暂列金额,由监理人确定用于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计日工的估算数量已列入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表”,承包人在报价时只需按下列要求填报单价和合价,计日工数量不得更改。(1)人工费:用于计日工的人工工时计算,应从工人到达工作现场开始到离开现场为止,但应扣除用餐和休息时间。与工班一起工作的领班也应计入,但不得计入管理人员的工时消耗。承包人从事零星工作的人工费用应按计日工计价表中适用的人工单价乘以实际工时计算。此单价将被认为包括承包人开支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此)支付工人的工资、交通费用、超时工资、辅助工资和附加工资,以及任何其它费用或按法律规定以其名义支付的费用;还应包括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费用、监督费用、财务和保险费用;工时记录、行政和办公费用;消费品、水、照明和电力使用费;小型运输工具、脚手架、车间、储藏间、轻便电动工具、手工设备和工具等的使用和维修费用;承包人职员、施工员和其它监督人员的监督费用;以及与上述有关的所有其它费用。(2)材料费:用于计日工的材料消耗量应按实计量。材料费用将按计日工计价表中的单价支付,此单价已包括承包人的管理费用、利润以及材料原价加上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和保险费等,并应提供到现场仓库。材料由仓库和堆放地运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将按照计日工计价表中的人工和机械单价支付。(3)机械费:已进场并用于计日工的机械设备应按实际台班消耗量计量,设备从停放地至工作地点间的往返路程所花时间也应计算在内。设备费用按计日工计价表中的相应机械单价支付。此单价将认为已包括折旧费、大修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场外运费、燃料动力费、机上人工费和其它费用,以及所有管理费、利润、以及与所使用设备有关的协调费用。e)暂估价(1)材料、工程设备的暂估价-63-\n材料、工程设备的暂估价仅指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指定地点的价格,不包括这些材料、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必须的辅助材料、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搬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应包括在各相应子目的投标价格中。(2)专业工程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指分包人实施专业分包工程所有供应、安装、完工、调试、修复缺陷等全部工作的费用,包括管理费和利润,不包括规费和税金。3.其他说明3.1投标人对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规定内容进行报价。并结合工程环境因素和工程特点及风险、企业自身经济实力自主报价。3.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技术措施费、成品保护、配合费及风险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按实计算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3.3工程计价3.3.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依据:以本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招标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9)、200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定额和文件以及投标人企业定额、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3.3.2、其他:(1)、投标报价应包含根据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完成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示工程内容施工的费用。各分部分项清单子项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除税金、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措施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按照有关规定,不再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2)、本工程人工费调整由各投标人参照近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并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所需材料由各投标人参照近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定价纳入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再调整。钢材采用重钢、达钢、威钢、攀钢等大厂钢材;水泥采用富丰牌或富皇牌。(3)、工程所需余土外运弃置点,由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考虑解决,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之中。(4)、本工程采用商品砼。(5)、措施费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措施费子目清单,由各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63-\n(6)、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施工图所示招标范围内的清单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属风险范围。变更估价的原则:1、变更或新增项目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或类似清单子目的,单价套用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相同或类似清单子目的项目综合单价。投标报价时,某一子项的合价报价小于所报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量的乘积所得的合价,则结算时以该子项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程量清单量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2、变更或新增项目无对应投标清单子目的,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9)、200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其中材料单价根据《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市场材料价格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共同核定为准,人工费单价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北碚区人工单价均价计取,总价下浮15%计入结算。(7)、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了报价,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如出现漏项、增项,其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某一子项报价为零或报价空白则视为该子项报价已包含在其它子项报价内,且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 4.工程量清单(另行成册)【工程量清单格式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渝建发〔2009〕27号文)表1至表12格式,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9和表10)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文件,仅需提交电子文档备查。※特别提示:1、工程量清单报价电子文档的制作要求:(1)、投标人参与投标的电子文件必须是(采用鹏业软件)组价后的PTB格式文件;制作PTB格式文件时,要求在工程总项目中输入投标人名称;如一个工程项目中有多个单位工程时,则分别对各单位工程进行报价后,必须对工程进行合并,合并后的数据才能导入到评标软件中进行计算得分,否则其不予评分。(2)、报送投标电子文件载体采用光盘。光盘应粘贴标签,标签上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3)、电子投标人文件中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与甲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相一致,不得出现多项、错项、漏项、排列顺序不一致的情况。对不能正常的参与评标的电子文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电子投标文件应与书面投标文件一致,当二者出现不符时。作废标处理。(5)、投标文件报送后,不得修改。(6)、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PTB格式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应设置修改权限密码,不得设置打开密码,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投标报价光盘需可读,若投标报价光盘数据无法读出,则商务部分无效,不予评分。(9)、关于填报软件的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鹏业软件公司。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以及工程量清单填报软件包均在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jyzx.beibei.gov.cn/)直接下载。不管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全部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3-\n第二卷-95-\n第六章 图纸(提供电子版本,各投标人自行在《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jyzx.beibei.gov.cn/)》下载)-95-\n第三卷-95-\n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按国家及重庆市现行相关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规范及标准执行。-95-\n第四卷-95-\n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95-\n目录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二、商务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待评审的20项主要清单项目报价表三、资格审查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近年财务状况表(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七)其他资料-95-\n一、投标函部分-95-\n(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分包)招标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95-\n目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95-\n(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分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暂定金额为   万元,安全文明施工“按实计算费用”暂定金额为   万元。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95-\n(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2.4姓名:2工期1.1.4.3天数: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1.1.4.54分包4.3.45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1见价格指数权重表……………………………………-95-\n(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95-\n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分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95-\n(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在开标时出示。-95-\n二、商务部分-95-\n(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分包)招标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95-\n目录[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95-\n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5-\n待评审的20项主要清单项目报价表工程名称: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量单位单价(元)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注:(1)报价时,所填写子目序号和内容顺序必须与本表相一致,且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该项目的报价相同。(2)此表附在商务部分最后一页。-95-\n三、资格审查资料-95-\n(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分包)招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95-\n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近年财务状况表(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七)其他资料-95-\n(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95-\n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分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95-\n(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95-\n(三)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95-\n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95-\n(四)近年财务状况表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95-\n(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95-\n(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说明: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95-\n(七)其他资料(如果有)-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