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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3 10:56:53 发布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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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T5072-201X通信管道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upervisionSpecificationofTelecommunicationsConduitEngineering(送审稿)201X-XX-XX发布201X-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n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upervisionSpecificationofTelecommunicationsConduitEngineeringYD/T5072-201X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施行日期:201X年XX月XX日XXXXXX出版社201X北京\n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信部通[201X]XXX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委员会、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及有关单位;部内办公厅、规划司、科技司、电信管理局、通信保障局、无线电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XXXXX》等XX项通信行业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以上通信行业标准由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负责组织出版发行(联系电活:010-62285938,网址:www.buptpress.com)。附件:项通信行业标准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二0一X年XX月XX日\n附件:项通信行业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废止实施日期\n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5]115号)的要求,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5072-2005《通信管道和光(电)缆通道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YD5189-2010《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本规范共分八章,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合同管理、监理文件资料管理。本规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负责解释、监督执行。规范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请与部信息通信发展司联系,并将补充或修改意见寄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主编单位: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张冰孙振威陈国权周忠荣参编单位:北京市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刘大权邵龙海刘铁旺吴雁涛20\n编写说明为规范通信管道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行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5]115号)的要求,对YD5072-2005《通信管道和光(电)缆通道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YD5189-2010《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进行修订。本规范适用于通信管道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本规范是依据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相关法规文件,以及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74《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现行标准,并结合通信管道工程特点进行编制。本规范编写过程中重点解决的问题如下:1.界定了施工监理范围。依据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本规范未包括“保修阶段”及“协调”方面的监理工作要求。2.明确了监理单位在安全方面应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相关要求。依据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即“三控两管一协调”,同时还要“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因此本规范未采用“安全控制”、“安全管理”、“安全监理”及“安全监督管理”的表述,采用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为章标题,与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5的节标题保持一致;内容上也考虑了监理在安全方面定位的变化。为便于本规范的推行,监理表格采用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的相关表格,取消了原规范附录A中的补充表格,同时未增加其他表格。20\n目次1总则42术语53一般规定73.1监理工作依据73.2项目监理机构73.3监理工作程序73.4监理工作方法74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84.1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84.2参与设计交底84.3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84.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85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95.1工程质量控制95.2工程造价控制125.3工程进度控制126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137合同管理148监理文件资料的管理168.1一般规定168.2监理文件资料的内容及归档16附录A本规范用词说明18条文说明2020\n1总则1.0.1为规范通信管道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行为,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监理文件资料进行管理,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特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通信管道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1.0.4通信管道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1.0.5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1.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0\n2术语2.0.1工程监理单位constructionprojectmanagemententerprise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2.0.2项目监理机构projectmanagementdepartment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2.0.3总监理工程师chiefprojectmanagementengineer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2.0.4总监理工程师代表representativeofchiefprojectmanagementengineer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2.0.5专业监理工程师specialtyprojectmanagementengineer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2.0.6监理员sitesupervisor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2.0.7监理规划projectmanagementplanning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2.0.8监理实施细则detailedrulesforprojectmanagement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2.0.9工程计量engineeringmeasuring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2.0.10旁站keyworkssupervising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的监督活动。20\n2.0.1巡视patrolinspecting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活动。2.0.2平行检验paralleltesting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2.0.3工程延期constructiondurationextension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长的时间。2.0.4监理文件资料projectdocument&data工程监理单位在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过程中形成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20\n3一般规定3.1监理工作依据3.1.1开展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1.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2.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等;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与其他合同文件。3.2项目监理机构3.2.1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任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建项目监理机构。3.2.2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工期、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配置监理人员,并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及工器具。3.2.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构成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3.2.4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应保持稳定,需要调整时,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3.3监理工作程序3.3.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必要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3.3.2项目监理机构进驻工程现场开展工作。3.3.3项目监理机构参与工程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验收监理意见。3.3.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总结。3.3.5项目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资料。3.4监理工作方法3.4.1项目监理机构应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式实施监理。3.4.2项目监理机构应采取措施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3.4.3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采用主动控制及被动控制相结合的工作方法。20\n4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4.1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4.1.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4.1.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规划,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4.2参与设计交底4.2.1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并对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进行会签。4.2.2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对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应通过书面形式提交建设单位。4.3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4.3.1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中总监理工程师应介绍监理工作的目标、范围和内容、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职责分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措施等。4.3.2项目监理机构应整理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各方与会代表会签。4.3.3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监理交底。4.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4.4.1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4.4.2施工组织设计需要调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查。4.4.3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3.人力、材料、机具、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0\n5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5.1工程质量控制5.1.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国家和行业的验收规范、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进行工程质量控制。5.1.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应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机构对已进场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应要求施工单位单独存放,限期将其撤除施工现场。工程材料、构配件报审表应采用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表B.0.6。5.1.3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和检测设备的检查和检定报告。5.1.4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应及时记录旁站情况。旁站记录应采用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表A.0.6。5.1.5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巡视。巡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是否合格。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5.1.6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专业要求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5.1.7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按表5.1.7中列出的各项质量控制点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20\n表5.1.7通信管道工程质量控制点序号检验项目检验内容监理方式1管道位置(1)管道路由及人(手)孔坐标(2)管道高程、坡度(3)管道与相邻管线或障碍物的最小净距(4)管道与铁道、有轨电车等的最小交越角巡视2管道沟槽(1)沟槽的宽度和深度(2)土质、地基处理(3)抽水及挡板的设置(4)冰冻层处理(5)浅埋保护(6)回填土、夯实(7)警告带、混凝土板、普通烧结砖、蒸压灰砂砖或蒸压粉煤灰砂砖巡旁结合3管道基础(1)基础位置、高程、规格(2)基础混凝土标号及质量(3)设计特殊规定的处理、进入人(手)孔段加筋处理(4)障碍物处理情况巡旁结合4铺设管道(1)管道位置、断面组合、高程(2)管口平滑清洁(3)胶水均匀、连接牢靠(4)管材标志朝上(5)接头错开(6)管道接续质量(7)管群捆绑或支架(8)管群断面和管位一致(9)抹顶缝、边缝、管底八字质量(10)填管间缝及管底垫层质量(11)包封质量(12)特殊地段管道与人(手)孔上覆的距离(13)管孔进入人(手)孔的长度(14)过桥及隧道三脚架的设置及安装巡视5管道封堵(1)管道进入建筑物防水(2)管道进入建筑物防可燃气体(3)管道进入人(手)孔做2m钢筋混凝土基础和包封(4)管堵头拉脱力(5)管道与燃气管交越处理(6)人(手)孔及建筑物内管孔封堵质量巡视6人(手)孔建筑(1)土质、地基基础处理(2)砌体质量及墙面处理质量(3)混凝土浇灌质量(4)管道入口外侧填充情况、质量(5)人(手)孔内可见部分的质量(四壁、基础表面、铁件安装、管道窗口处理等)(6)人(手)孔口圈安装质量、位置、高程(7)管道断面与人(手)孔托架和托板的规格、数量相配合(8)管道窗口位置巡旁结合20\n(1)积水罐、电缆支架、穿钉和拉力环安装质量(2)人(手)孔装置符合标准(3)人(手)孔规格、形状和尺寸符合标准7管道试通(1)直线管道管孔试通(2)弯管道管孔试通(3)引上管孔试通及固定安装(4)窗口断面(定向钻施工)旁站5.1.1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给予签认;对验收不合格的应拒绝签认,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对已同意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有疑问的,或发现施工单位私自覆盖工程隐蔽部位的,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对该隐蔽部位进行钻孔探测、剥离或其他方法进行重新检验。隐蔽工程报验表应采用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表B.0.7。5.1.2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或施工单位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监理通知单、监理通知回复单应采用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表A.0.3、表B.0.9。5.1.3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做出书面报告。工程暂停令应采用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表A.0.5。5.1.4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工程复工报审表和工程复工令应采用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表B.0.3和A.0.7。5.1.5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完工并自检合格后填报单位工程竣工报验申请表,申请竣工验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20\n单位工程竣工报验申请表应采用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B.0.10表。5.1.1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5.1工程造价控制5.2.1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收集反映现场实际工程量的有关资料,按施工合同约定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应不予工程计量。5.2.2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款支付报审表,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工程款支付证书应采用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表B.0.11、表A.0.8。5.2.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提出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同时抄送施工单位,并就工程竣工结算事宜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5.2工程进度控制5.3.1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5.3.2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发现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且影响合同工期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加快施工进度。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工期延误、工程延期风险。监理通知单应采用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表A.0.3。5.3.3在不影响总进度计划完成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可以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施工单位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时,应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情况报建设单位。5.3.4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实际进展情况。5.3.5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需要组织工程进度专题会议。5.3.6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建设单位审批。20\n6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6.0.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并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6.0.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重点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6.0.3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并应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同时应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根据季节条件和工程的情况检查施工单位的应急抢险组织机构的设置和物资的准备情况。6.0.4对人和环境可能造成危害和污染时,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环境保护措施。6.0.5遇有恶劣天气影响施工安全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6.0.6当施工作业可能对毗邻设施、管线等造成损害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提前制定好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6.0.7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建设单位;当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人员立即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6.0.8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合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参与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工作。20\n7合同管理7.0.1项目监理机构应收集建设单位与相关方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文件。7.0.2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合同管理,处理工程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解除等事宜。7.0.3在施工过程中,如需暂停施工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暂停施工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与建设单位协商后,按照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签署工程暂停令。在具备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工程复工报审表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审批后及时签发工程复工令。工程复工报审表应采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表B.0.3。7.0.4当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并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约定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提出监理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7.0.5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单应采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表C.0.2。7.0.6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施工合同与约定的期限和程序公平地处理索赔,签署索赔意见。7.0.7项目监理机构处理施工合同争议时应进行以下工作:1.了解合同争议情况;2.及时与合同争议双方进行磋商;3.提出处理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4.当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出处理合同争议的意见。7.0.8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合同争议处理过程中,对未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条件的,应要求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20\n7.0.1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7.0.2因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20\n8监理文件资料的管理8.1一般规定8.1.1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宜设专人管理监理文件资料。8.1.2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监理文件资料。8.1.3项目监理机构宜采用信息技术进行监理文件资料管理。8.2监理文件资料的内容及归档8.2.1监理文件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工程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它合同文件;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3.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文件资料;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文件资料;6.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工程开工或复工报审文件资料;7.工程材料、构配件报验文件资料;8.平行检验文件资料;9.工程质量检查报验资料及工程有关验收资料;10.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11.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资料;12.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与监理报告;13.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14.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15.工程质量或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文件资料;1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监理文件资料;17.监理工作总结。8.2.2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整理、分类汇总监理文件资料,并应按规定组卷,形成监理档案。20\n8.2.1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规定,保存监理档案,并应向有关单位、部门移交需要存档的监理文件资料。20\n附录A本规范用词说明本规范条文中执行有关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A.0.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A.0.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A.0.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A.0.4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20\n引用标准名录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YD5103-2003《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20\n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upervisionSpecificationofTelecommunicationsConduitEngineeringYD/T5072-201X条文说明2026\n目次1总则223一般规定233.1监理工作依据233.2项目监理机构234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244.1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244.3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245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255.1质量控制256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2626\n1总则1.0.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规定,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26\n3一般规定3.1监理工作依据3.1.1开展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是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重要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等包括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补充文件、补充说明等;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直接依据;其他合同文件是指建设单位与其他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也是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重要依据,一般包括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3.2项目监理机构3.2.3下列情形项目监理机构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工程规模较大时,可根据需要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2.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包含多个相对独立的施工合同,可按施工合同段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3.工程地域比较分散,可按工程地域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26\n4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4.1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4.1.1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监理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3.监理工作依据;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5.监理工作制度;6.工程质量控制;7.工程造价控制;8.工程进度控制;9.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10.合同与信息管理;11.组织协调;12.监理工作设施。4.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通信管道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工序。4.3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4.3.1项目监理机构在建设单位组织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上未能全面阐述监理工作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施工单位召开监理交底会。监理交底会一般应要求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相关职能人员参加。监理交底应包含以下内容: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成及分工;2.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3.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4.相关文件资料的报审要求及工程资料的管理要求;5.针对通信管道工程建设特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理要求。26\n4.3.3“必要时”是指针对工程规模大、工序较复杂的项目,或者易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5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5.1质量控制5.1.2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包括:管块、管材、管接头、胶水、管支架、混凝土、砖、钢筋等。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以及施工单位的质量抽检报告等。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事先约定平行检验的项目、数量、频率、费用等内容。5.1.4项目监理机构应将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的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部位及其施工过程作为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本专业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包括:混凝土浇筑、回填土、管孔试通。5.1.8项目监理机构可要求施工单位对已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进行钻孔探测、剥离或其他方法重新检验,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建设单位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期,并支付施工单位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施工单位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26\n6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6.0.5恶劣天气是指气温超过40℃或低于-20℃(根据气象台天气预报),雨雪、雷电、沙尘暴,风力在6级及以上的天气及高处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它情况。6.0.6强调施工过程中为保证毗邻设施、管线的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6.0.7从施工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和发生安全事故时的两个层面规定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采取的措施,以保证在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防止其发展成安全事故;发生安全事故时,防止事故扩大。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