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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3 10:57:05 发布

宁乡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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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宁乡县新型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政府采购编号:HNHGCG-2015-90委托代理编号:0003196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一五年十一月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3一、说明3二、投标文件的编写6三、投标文件的递交8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8五、开标和评标8六、评标方法及标准11七、中标及合同签订12八、质疑与投诉13九、法律责任14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16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组成17一、投标函1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0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22四、投标报价表23五、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24六、主要人员简历表25七、投标保证金26八、投标单位应提供的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26九、技术文件28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公告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乡县新型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资格预审,现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投标。一、项目名称: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二、招标编号:HNHGCG-2015-90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五、投标人要求:5.1投资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机构,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2014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1.8亿元人民币。5.2投资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3投资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或以上投资额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4具有足够的资本实力和相应渠道的融资能力,能履行建设义务:(1)投资人提供2012年、2013年、2014年度经审计后财务报表;(2)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并有满足该项目建设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3)其他能证明申请人有出资能力的文件。5.5市场声誉(1)投资人守法经营,近三年无不良营业记录;(2)投资人境内外业绩良好。5.6关联方约束具有关联方关系的投资人应当有一方回避。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8投标人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5.9本项目不接受未参与资格预审的其他投标申请人的投标。六、招标文件获取:1、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资人于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到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28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七、投标规定: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1、投标截止:2015年12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内),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八、投标保证金: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至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3、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投标保证金汇至: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宁乡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帐号:73102140000000024044、缴纳时间:投标截止前一天12: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5、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九、联系方式采购人:宁乡县新型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南路联系人:戴先生电话:0731-88980490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28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731-87887809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一、说明1.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1.1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1.2项目背景:“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是根据《宁乡县城污水专项规划》(2015-2020)近期建设要求,以解决目前宁乡县城排水系统不健全,排水设施不完善、不合理,排水设施规模与现有及未来县城发展规划不配比污水处理率不高、雨水排出不畅等问题,而规划建设的污水管道工程建设运营项目。1.3项目运作方式:以PPP合同为基础,授权宁乡县新型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投资人签署合资协议,以股权投资形式共同注资成立PPP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和经营。社会资本方如具备项目建设内容相应资质,有权与项目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1.4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主要通过各股东股权方式投入的注册资本以及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筹措。1.5项目建设内容1.5.1本项目包含新建县城截污管道工程(沩西民兵渠至新外滩)沿江风光带截污干管2公里(HDPE拉管)及一体化提升泵站;新建县城截污管道工程(沩东东河、曾家河流域、沙河片区)东城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网约10公里并进行沿河景观改造,采用玻璃钢管;新建县城截污管道工程(沩东官桥河流域夏铎铺片区、沩西民兵渠片区)污水管网约10公里并进行沿河景观改造,采用玻璃钢管;委托运营四溪一渠存量污水管网30公里及东沩溪污水提升泵站。1.5.2项目总投资约3.3亿元,其中建设成本投资约2.3亿元,具体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根据设计图纸确认审核的投资额为准。1.6 采购内容:中标人联合宁乡县新型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项目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工作。1.7合作期限:不少于10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2年。1.8回报机制和配套政策:1.8.1回报机制。项目总投资为建设费用和运营维护费用。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不超过8%(具体以中标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为准);运营维护费用的运营电费按实结算,其他根据同行业相关测算标准,引入调价机制和政府监督机制,在政府的绩效考核标准中,超额利润来源于高效管理出收益。运营期间的运营维护费用由县政府每年对服务进行绩效考核后逐年支付,并且2年为一个周期,根据上一期实际情况进行运营费用的调整。1.8.2配套政策。县人民政府同意在编制财政中期规划时,将本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统筹安排;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本项目标的服务的单位,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宁乡县新型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2投标人:投标人是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公司或其他组织。2.3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4成交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社会资本。2.5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颁发的《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采购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6日期:指公历日。2.7合同:指由本次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8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2.9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1.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3.1投资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机构,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2014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1.8亿元人民币。3.2投资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资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或以上投资额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4具有足够的资本实力和相应渠道的融资能力,能履行建设义务:(1)投资人提供2012年、2013年、2014年度经审计后财务报表;(2)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并有满足该项目建设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3)其他能证明申请人有出资能力的文件。3.5市场声誉(1)投资人守法经营,近三年无不良营业记录;(2)投资人境内外业绩良好。3.6关联方约束具有关联方关系的投资人应当有一方回避。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投标人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3.9本项目不接受未参与资格预审的其他投标申请人的投标。3.10符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3.11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3.1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建设由中标单位进行施工时,主体工程不得外包。1.联合体投标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5.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至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5.3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投标保证金汇至: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宁乡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帐号:73102140000000024045.4缴纳时间:投标截止前一天12: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5.5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5.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凭投标保证金银行受理回单五个工作日内退还。5.7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国库:(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三)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或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5.8履约担保的出具:中标人于PPP协议签署时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为现金和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不少于500万元的现金)。5.9履约担保的退还:在中标人向SPV公司投资的注册资本到位后的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履约担保的现金和保函。采购人不负担履约担保的一切费用及利息。3.投标有效期6.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6.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7.1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检查,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应在招标文件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单位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澄清,申请人如有需要请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预约联系。解答内容涉及到对本招标文件条款修改的,将对所有投标人予以发布。7.2采购单位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问题,将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作出澄清或修改,并主动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对所有投标人予以发布。7.3采购单位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对所有投标人予以发布7.4所有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发布的答疑纪要、对本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1.投标费用8.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8.2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二、投标文件的编写2.一般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9.2投标文件用中文编写。9.3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9.4投标文件采用纸制书面方式;由投标人按照本文件指定的投标地点进行现场投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投标。9.5以同一投标人名义,递送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3.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组成”。10.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0.3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包括下列内容:商务文件(含报价文件)内容:1、投标函;2、投标报价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5、主要人员简历表;6、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投标保证金;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8、其他材料;技术文件内容:1、融资方案:由资金筹措方案(含股权结构)、资金投入计划、还款方案三部分组成。2、项目公司的组织与管理,包括项目公司组建及管理方案、计划投入项目公司的主要人员情况两部分;3、施工管理,包括:(1)施工总承包组织与管理方案;(2)计划投入工程施工的主要人员情况;(3)施工计划及保证措施;(4)接口管理计划;(5)质量管理与保证方式;(6)施工安全与环境卫生维护方案;(7)施工人力与设备配置方案;(8)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招标方案;(9)紧急应变方案;(10)成本控制措施。4、配合方案,包括监管配合方案、施工监理配合方案、交工验收配合方案三部分。5、建设融资运营维护移交方案(资金筹措使用归还方案、SPV公司组建、建设施工管理方案、运营维护方案、移交方案)。6、《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合作协议》等合同响应方案。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11.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1)合作期限:不少于10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2年,运营维护期不少于8年。(2)本项目投资收益率不高于8%。年化融资成本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的30%,且最高不得超过8%。(3)本项目工程结算时,风险包干费率不高于4%,工程造价结算下浮率(投标优惠率)不低于2.3%。(4)工程结算按湘建价[2014]113号《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湘建价[2014]112号文《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中的综合人工单价执行,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宁乡建设造价》中的“预算价”执行,《宁乡建设造价》中缺项者按同期《长沙建设造价》中的“预算价”执行。工程造价结算最终以宁乡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计为准;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送达12.1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送达本文件规定开标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签收保存。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3.2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时,须向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13.3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本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并密封。13.4补充、修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5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可以在开标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通知放弃投标。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14.1按财库〔2014〕215号文第七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其中包含1名财务专家和1名法律专家。14.2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答复;(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四)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4.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义务(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六)配合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五、开标和评标5.开标程序16.1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在开标前向监委和投标人说明。(一)采购单位组织投标人、监委按规定签到。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二)采购单位介绍开标会议程序,宣读开标会议纪律。16.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可按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服务办法》第43规定,可经评委、监委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字认可,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5个工作日;也可废标后重新组织采购;也可按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服务办法》第43规定,经政府采购服务部门同意,所有评委(监委)签字认可,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6.3开标时,当众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监委、投标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优惠承诺、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6.4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优惠承诺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6.5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承诺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评标程序17.1评委按回避制度等规定,统一签署《评委承诺书》。代理公司机构工作人员介绍评标会议程,宣读评标会纪律。17.2评标委员会推选主任评委,主任评委按规定程序主持评审工作。如项目重大或特殊经批准采购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评委不得担任主任评委。17.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一)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本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对本文件的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本文件中标的清单及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所投标段中的应标范围小于本文件对应标段要求的采购范围的;(2)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的;(3)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为重大偏离的;(4)不符合本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标注★)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7)未通过项目资格预审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重新组织采购。(1)符合专业条件的社会资本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社会资本不足三家的;(2)本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项目经延期公告或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后,有效投标人仍不足三家的,且未出现上述(2)-(5)款情形的,可按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服务办法》第43规定,经评委、监委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字认可,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四)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咨询与答复。(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咨询。(2)评委阅读招标文件、投标书,各自独立记录通过审查的各投标书情况,分别提出需咨询的问题。主任评委汇总整理形成书面咨询问题,发给投标人。(3)投标人对咨询事项作出书面答复,按规定时间报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的答复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17.4比较与评价。(一)评委根据咨询答复情况,按规定的评标方法,各自独立对除集体评议外的其他评审因素进行评比打分。(二)评委再根据评标委员会一致意见,对除投标报价外的集体评议评审因素统一打分。(三)主任评委再通报投标报价得分,汇总计算各投标人总得分,并按总得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17.5确定评审结果。(一)评标委员会统一签署《评标结论书》,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数量根据采购需要确定,并按顺序排列。(二)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解释说明;否则,可取消其候选资格,按排名顺序递补候选人,以此类推。1.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8.1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18.2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六、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9.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高低顺序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谈判小组依次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确定预中标人。19.2评标标准评分细则表(100分)序号评分项分值评分标准1工程造价结算下浮率20分工程造价下浮率等于2.3%的计10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下浮0.2%加1分,最多加10分。2年化融资成本15分年化融资成本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率30%的计9分,上浮率每下降10%加2分,本项最多计15分。3投资收益率15分投资收益率为8%的计9分,在此基础上每下降1%加1.5分,最多加6分。4投资人资金实力15分提供投融资能力在人民币2亿元的计5分,每增加1000万元加1分,最多加10分(投融资能力包括投资人的存款证明、银行出具的授信函额度或为本项目出具的贷款意向函金额之和)5运营期5分运营期限为8年的计3分,运营期限每增加一年加1分,本项最多计5分。6建设融资运营维护移交方案资金、筹措使用用归还方案4分资金筹措方案可行性,资金使用计划合理性、归还方案可操作性情况计0~4分SPV公司组建3分SPV公司组建、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运营模式等情况计0~3分。建设施工管理方案8分施工管理制度、工期质量造价控制、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主要材料设备安排等情况好的计6~8分,一般的计4~6分,差的计0~4分。运营维护方案4分运营收入、成本、运营维护方案等情况分别计0~4分。移交方案3分移交方案情况计0~3分。7合同响应方案8分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合作协议响应情况计0~8分。说明:1、工程造价结算最终以宁乡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计为准;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工程造价结算下浮率小于2.3%的;年化融资成本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的30%;投资收益率大于8%的;运营期限少于8年的;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合作协议核心条款不响应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3、当各投标人最后综合得分相同时,依次依据其“工程造价结算下浮率;年化融资成本;投资收益率”分项的得分高低确定其排名先后顺序。4、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1.谈判20.1谈判工作组20.1.1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文,本PPP项目采购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负责采购结果确认前的谈判和最终的采购结果确认工作。20.1.2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及数量由采购人确定,包括财政预算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代表,以及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20.2谈判方式20.2.1PPP项目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将按照评标报告推荐顺序,首先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的内容,以及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20.2.2如果采购人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达成一致意见,则谈判结束。如果在采购人确定的合理期限内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则采购人将选择排名其次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谈判,以此类推。20.2.3每轮谈判前,采购人将向参与谈判的中标候选人发出书面谈判通知,该中标候选人收到谈判通知后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是否参加谈判。如果中标候选人逾期或不回复的,采购人有权选择:(1)视为中标候选人同意项目合同,并与中标候选人签订该全部项目合同;(2)视为该中标候选人放弃投标,采购人与排名再次的中标人进行谈判。20.2.4每轮谈判中,参与谈判的中标候选人的授权代表必须全程参与。谈判中采购人将与中标候选人就每轮谈判内容签定谈判备忘录。谈判备忘录对谈判双方具有约束力,并作为最后签订法律文件的依据之一。20.3谈判内容可变细节:投资回报具体支付方式;部分违约条款;中标候选人的责权利的进一步细化。七、中标及合同签订2.中标通知21.1评标结束,经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确定中标人后,采购单位将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8080/)上公告评标结果。21.2公示内容包括中标结果和根据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忘录拟定的项目合同文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项目合同文本应将投标响应文件中的重要承诺和技术文件等作为附件,但项目合同文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不予公示。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21.3采购单位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21.4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质疑、投诉规定办理。1.合同签订22.1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可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进行真实性查验,凡有虚假的,其中标无效,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违法违规处理。22.2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根据《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项目PPP实施方案的批复》(宁政函[2015]174号)由宁乡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与中标人签订PPP项目合同。合同由采购人报政府采购服务部门登记编号、备案。项目数量增减、合同条款变更、预算追加等按规定报批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22.3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2.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2.5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采购人可以按中标候选顺序确定新的中标人并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进行采购。22.6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改变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22.7合同履行中,追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按规定报批后,签订补充合同。22.8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给他人。八、质疑与投诉2.质疑23.1投标人对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23.2质疑书应按湖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中《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程序及文本》要求,列明理由、依据,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署名、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非书面形式的质疑,采购单位概不受理。23.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参与了所质疑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三)质疑书格式和内容均符合本通知规定;(四)质疑事项属于被质疑人组织的所质疑采购活动范围内的事项;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五)证据真实,来源合法;(六)财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23.4投标人无效质疑一年内累计超过两次(含两次)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示。23.5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但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除外。23.6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1.投诉24.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24.2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24.3投标人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24.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四)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4.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24.6投诉人对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财政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向宁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宁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九、法律责任2.法律责任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25.1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74条款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服务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投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5.2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5.3按照以上条款规定,经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规定,可按中标候选顺序重新确定,或重新进行采购。25.4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2)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3)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4)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具体见本项目《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合作协议》,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以采购人与中标人谈判确认,且经县法制办和县投融资办审核后的合同版本为准)请各投标人必须仔细研读合同卷条款内容并作出实质性响应。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组成说明:1.投标文件的制作1.1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制作,要求有目录、编页码,并装订成册。1.2在本文件格式样本或样本复印件上填写制作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1.3投标文件须由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按规定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无效(★)。授权代表签字非本人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2.投标文件的份数2.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每一份投标文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密封袋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政府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项目及“正本”或“副本”等,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3.2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之前(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3.3投标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密封袋接口无明显拆封痕迹、无法抽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视为有效密封。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一、投标函致(采购单位):根据贵方投标邀请(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已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签字代表宣布承诺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阅读采购招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及合同(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合同)文本,理解其实质性内容,同意承担其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2)投标人严格按照本文件的规定报价,全面履行合同。(3)在投标报价表中提供的投标价为:1.工程造价结算下浮率%。2.年化融资成本:年化融资成本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的。3.SPV公司的投资收益率:%;4.运营期:年。(4)投标有效期为90天;若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采购单位没收。(5)如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采购单位没收。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日期:年月日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年月日备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由法定代表人另外单独携带一份原件至开标现场。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_日备注: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需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另外单独携带一份原件至开标现场。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企业发展简史经营范围备注注:1、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开户许可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日期:年月日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四、投标报价表报价清单序号项目名称报价备注1工程造价结算下浮率%2年化融资成本年化融资成本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的3投资收益率SPV公司的投资收益率:%;:4运营期年说明:1、工程造价结算最终以宁乡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计为准;2、工程造价结算下浮率小于2.3%的;年化融资成本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的30%;投资收益率大于8%的;运营期限少于8年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五、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注:1、类似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六、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融资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其他人员附相关证件。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七、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名称):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注:1、附进账单复印件。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八、投标单位应提供的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1、对招标文件条款实质性响应的声明书。2、其他资料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n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招标文件九、技术文件1、融资方案:由资金筹措方案(含股权结构)、资金投入计划、还款方案三部分组成。2、项目公司的组织与管理,包括项目公司组建及管理方案、计划投入项目公司的主要人员情况两部分;3、施工管理,包括:(1)施工总承包组织与管理方案;(2)计划投入工程施工的主要人员情况;(3)施工计划及保证措施;(4)接口管理计划;(5)质量管理与保证方式;(6)施工安全与环境卫生维护方案;(7)施工人力与设备配置方案;(8)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招标方案;(9)紧急应变方案;(10)成本控制措施。4、配合方案,包括监管配合方案、施工监理配合方案、交工验收配合方案三部分。5、建设融资运营维护移交方案(资金、筹措使用用归还方案、SPV公司组建、建设施工管理方案、运营维护方案、移交方案)。6、《宁乡县城截污管道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合作协议》等合同响应方案。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