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路污水管道工程 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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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3 10:57:22 发布

城南路污水管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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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城南路污水管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GC2018-090招标人: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联系电话:58111925日期:2018年8月3日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n3招标文件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城南路污水管道工程2建设地点开发区3建设规模本工程造价约136万元。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质量标准文明施工要求合格、不创建张家港市、苏州市、江苏省文明工地。6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区,工程内容包括de400PE管约712米,各种污水井31座,DN300钢筋砼雨水管约10米,DN600钢筋砼雨水管约30米,沥青道路及砼道路面层及基层修复。7工期要求90日历天8资金来源自筹9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叁级以上企业;相应小型项目管理师、建造师二级或二级以上。10资格审查方式进行资格预审11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固定单价\n3招标文件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投标有效期为: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投标担保金额及递交方式开标时携带,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定标后仅中标单位缴纳,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帐号及名称,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苏州地区一律用转账支票;外地单位用汇票);中标后转履约保证金。14发标及踏勘现场发标时间: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7日,自行组织现场勘察;地点:张家港经济开发区东辅楼203室;15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参与评标16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17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张家港经济开发区东辅楼106开标室;时间:2018年8月9日15时18开标开始时间:2018年8月9日15时地点:张家港经济开发区东辅楼106开标室;19评标方法及标准本工程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本工程标底为1360430.07元,下浮率为18%,发包价为1146048.69元,投标人必须响应该发包价,不响应的按无效标书处理。20答疑于2018年8月8日9:00前以传真方式传真至0512-58986102,统一以书面形式回复。\n10招标文件二、投标须知1、投标报价1.1本招标工程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和规费、税金。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了风险因素;不管何种原因引起的材料上涨或下跌,原有的材料价格和中标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施工现场人员、机械设备、材料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商投保并支付费用,投标人报价中应含此费用。1.2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设计图纸的所有内容,涉及本工程的相关内容均属于承包范围之列。投标人报价前应仔细核对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发现工程量清单误差、漏项,投标人应于本工程招标答疑前向招标人提出修正,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核算,最后以招标答疑记要的形式作出书面通知,如投标人未提出异议,视为确认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1.3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接水接电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4本工程材料为乙供。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设备的规格、品质、品牌、型号自行询价、联系订购并自行确定投标报价。由投标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要求、招标文件规定和国家有关制造、验收方面的规程和规范和环保要求进行采购,不得降低技术标准。所有乙供材料在进场2小时前必须通知业主监理进行报验,报验合格后由监理通知施工单位将材料运入仓库。1.5承包方自行解决其本单位所有职工、管理人员的食宿场所,业主不予提供,承包方应在报价中自行考虑;1.6承包单位应当及时清理现场垃圾或残余物,并按照本市城管要求运至规定的地点(应在措施费用中单独报价),否则业主有权派人清除现场,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7本专业承包单位要做好其它专业和本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发生由于本专业承包单位原因引起的成品损坏的,则更换、修复、治理费用由专业承包单位承担。1.8工程涉及的规定范围内的相关试验、测试费用计入措施费的检验试验费中,试验应在国家认可的权威机构进行,对确需到其它实验室进行的试验,应报发包人及监理认可。未经认可的,发包人有权要求重新检测、试验。1.9本工程类别标准、工期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为无效标。\n10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的装订2.1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响应函、附表1、附表2,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原件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应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中标后,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原件必须押在开发区,直至项目竣工。3、投标文件的提交3.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4、开标4.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4.1.1投标单位代表人(包括法人代表或委托人)未准时出席开标会议;4.1.2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截止时间后送达的;4.1.3投标工期高于招标工期、投标质量等级低于招标质量等级的;4.1.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评标方法和标准5.1本工程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本工程标底为1360430.07元,下浮率为18%,发包价为1146048.69元。本工程不需要投标单位另行报价,只需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的发包价进行响应,作出投标承诺即可。5.2施工期间的所有安全、保卫、消防、卫生、市容、周围环境保洁、现场管理均由中标单位负责。6、合同价款结算及调整6.1本合同价款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招标文件中约束的全部内容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及其他一切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由承包人自行确定,结算时不予调整。6.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6.2.1综合单价执行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经澄清调整后的综合单价;6.2.2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n10招标文件(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2)设计变更或清单中没有的价格的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现行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计算的该项价款(材料单价按造价管理部门发布指导价的跨月施工阶段平均价,无指导价的材料由承包人按市场价提出,发包人确认)*(1-下浮率)确定,下浮率按照如下公式计算:下浮率=(1-中标价/标底价)*100%。(3)合同工期内材料差价不作调整;(4)本工程标底人工费按苏建函价[2018]156号文计算,合同工期内人工费不调整。6.2.3工程量清单中如某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整体没有实施,则其整个项目应全项删除,调整相应的规费及措施费;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6.2.4结算审计时如审差超过10%,审计费用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7、竣工结算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税务部门开具工程专用发票。8、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1、工程签订合同并开工后15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2、工程量完成60%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决算送审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4、决算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70%;5、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期满二年付清,不计利息。除注册在开发区的企业外,施工企业工程发票一律在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指定的部门开具。9、其他需说明问题1、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不创建张家港市、苏州市、江苏省文明工地。2、本工程所有的工程手续、材料检测及施工资料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办理。10、其他要求\n10招标文件张家港市以外的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在我经开区(杨舍镇)主管国税机关(张家港市国家税务局第一分局)按工程款2%的征收率预缴增值税,如果未按规定足额预交税款,甲方有权停止项目付款。附注:投标保证金填写的单位名称及帐号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管理站387670666010141000362交通银行城中支行苏州地区采用转帐支票,其它地区采用汇票。\n10招标文件附表1公司基本信息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1.企业基本信息单位名称企业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建造师姓名及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2.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人员类别姓名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简要业绩社会养老保险手册编号管理人员(如下所列)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技术负责人建造师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质量员注:1..表内列举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可随项目类型的不同而变化。2.以上人员(除公司分管领导)不得有岗位重复。3.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派往本招标工程的所有人员的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复印件)、岗位证书复印件。\n10招标文件附表2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M/H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n10招标文件投标响应函致: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1、根据你方的城南路污水管道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响应发包价: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价格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调整,综合单价及取费按照标底价下浮18%作为结算价(不可竞争费除外)。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工程。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