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0.00 KB
  • 2022-12-03 10:57:37 发布

坞根镇下呈工业区到污水处理厂管道工程

  • 21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坞根镇下呈工业区到污水处理厂管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温岭市坞根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郭定锋联系电话:15888665777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文彪联系电话:13758676996日期:2017年10月\n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标底及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六)开标(七)评标(八)授予合同(九)其它第二章工程施工合同第一部份合同组成第二部份专用条款第三章技术规范第四章工程预算书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n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坞根镇下呈工业区到污水处理厂管道工程建设地点:温岭市坞根镇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标准:合格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造价:2537798元(可竞争预算造价:2437798元不可竞争预算造价:100000元)下浮率:-10%发包价:2294018元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管道工程。3工期要求:60日历天内(含60日历天)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05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温岭市范围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7有效投标报价:2294018元8有效投标工期范围:60日历天内(含60日历天)9投标有效期:90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算)10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贰拾伍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本票(仅限温岭市范围内)或银行汇票(以投标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户名:温岭市坞根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开户行: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坞根支行;账号:231000000958496;请在用途栏中注明“污水处理厂管道”。11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壹份;附件资料壹份,投标保证金壹份1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日下午1:30整递交地点:温岭市坞根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13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日下午1:30整开标地点:温岭市坞根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14评标办法:详见坞根镇下呈工业区到污水处理厂管道工程评标办法(附件四)15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金额:贰拾伍万元\n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工程说明详见前附表第1项所述1.1.1本工程为坞根镇下呈工业区到污水处理厂管道工程,主要内容有:开槽施工PE100实壁管DN200(0.6Mpa)长496米,牵引施工PE100实壁管DN200(1.0Mpa)长1555米,牵引施工PE100实壁管DN315(1.0Mpa)长2845米,2000*200沉井5座,φ1000马鞍井24座,φ700砖砌井18座,提升井1座等。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择优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工期及承包范围2.1本招标工程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2.2本招标工程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2.3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承包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管道工程。3.资金来源3.1招标人的资金已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4.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投标人企业资质等级应符合前附表第5项的要求。4.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应符合前附表第6项的要求。4.3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4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条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5.合格投标人的产生5.1经资格预审具备投标条件的施工企业,按照规定程序产生合格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5.2投标人提供的资格申请文件如有瞒报、漏报、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取得中标资格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本工程招标文件每份200元。6.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须按中标价的0.5%支付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二)、招标文件\n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第二章工程施工合同第三章技术规范第四章工程预算书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7.2除本须知7.1条内容外,按本须知第8、9条发出的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有残缺、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自相矛盾、多种含义等问题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提交投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给予确认。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断、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概不负责。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标底及投标报价编制依据\n10.计价依据取费标准10.1本工程计价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台州造价》(2017年9月份/温岭)。浙江省、台州市相关造价文件:浙建站计[2013]64号文件、台建[2016]52号文件、浙建站定[2016]23号、建建发[2016]144号、浙建站定[2016]54号、台建价[2016]31号等。10.2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料单价法计价。10.3取费标准:10.3.1管网工程:综合管理费按市政排水工程三类中值计取:企业管理费按16.98%计取,利润按10.5%计取;施工措施费按中值计取:工组织措施费仅计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10.19%,冬雨季施工增加费0.1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0.04%,工程定位复测费0.04%;规费费率7.3%,民工工伤保险费按0.195%计取,税金为11%。10.3.2人工价差:按台州市人工日工资价格信息进行调整,一类人工工日单价77元,二类人工工日单价84元,三类人工工日单价93元。10.4直接费清单编制说明:10.4.1本工程预算中大型机械进退场考虑履带式挖掘机1M3以内1台班;10.4.2本工程土方和泥浆运距按1公里考虑,结算按实调整;10.4.3因业主要求,本工程预算中不包括提升泵站周边绿化、流量井及井内的不锈钢格栅、电磁流量计、可曲挠橡胶接头的费用;10.4.4因业主要求,遒路修复费用暂估5万元,结算按实调整;10.4.5经业主市场询价后,水平定向钻牵引DN200管遒单价定为240元/米,包含人、材、机的费用,管遒品牌为钱江、鼎联、邦德;10.4.6经业主市场询价后,水平定向钻牵引DN315管道单价定为400元/米,包含人、材、机的费用,管道品牌为钱江、鼎联、邦德;10.4.7因业主要求,本工程预算中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的价格按信息价的价格乘以0,9计入,10.4.8因业主要求,本工程预算中原黄砂沟槽回填部分考虑部分管道沟槽原土回填,结算按实调整;10.4.9本工程暂列金额为10万元,由业主掌握使用;10.4.10沟槽土方开挖按综合三类土计算,本预算按机械开挖80%,人工开挖20%考虑;10.4.11管道沟槽湿土排水按挖方总量20%计算,结算不调整;10.4.12本工程暂定部分需由双方共同采购并按实调整;10.4.13提升井设备品牌型号需符合业主要求;10.4.14本预算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及业主提供的相关信息计入,结算数量若有出入,则按实调整。\n10.5用于本工程材料价格由招标人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招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本工程投标文件由商务标、附件资料和投标保证金等三部分组成。12.1.1商务标由投标承诺书(附件一)、投标报价计算书(附件二)组成。12.1.2附件资料由投标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和身份证原件二部分组成。12.1.3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本票(仅限温岭市范围内)或银行汇票(以投标人名义提交)。12.2投标人须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表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及质量承诺13.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13.2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13.3投标承诺内容超出前附表中第7项、第8项规定的,质量承诺低于前附表中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视为无效标。13.4投标工期应是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工期表现,其应包括法定节假日等停工因素。13.5本工程报价方式采用明标暗投方式,即招标人公布本工程直接费、材料用量、材料单价、计费标准、费率和工程造价,由投标单位填写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承诺等。13.6投标人可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的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n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保证金采用形式:银行本票(仅限温岭市范围内)或银行汇票(以投标人名义提交)。15.2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0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作为投标文件组成一并向招标人递交。15.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5.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1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15.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5.6.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定标期间撤回投标文件的;15.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的;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1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16.2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投标文件商务标中的投标承诺书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6.3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或参加开标、询标的须同时递交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16.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确认。16.5投标文件中以文字表示的量与以数字表示的量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量为准。(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按要求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正确标明“商务标”并标明“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17.2密封袋封口接缝处封条粘贴,并在交接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7.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以直接递送的方式递交至前附表第12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17.4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n1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8.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18.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8.3到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9.迟交的投标文件19.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8.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20.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0.4根据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1.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21.1投标人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标准,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六)、开标22.开标22.1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带身份证和投标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会议迟到或缺席的,将丧失投标资格。22.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22.3开标程序22.3.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22.3.2\n本工程先开附件资料,附件资料及投标保证金评定结果出来后,再开商务标。投标保证金或附件资料评定为无效标的,则商务标不予开标。22.3.3招标人在开商务标前当众宣布投标保证金核查结果及附件资料的评定结果并宣布标底价。而后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承诺、质量承诺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22.4按规定递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22.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2.6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七)、评标23.评标办法23.1本工程根据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详见附件四)24.评标过程的保密24.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等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更改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投标文件符合性26.1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八)、授予合同27.合同授予标准27.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本须知第23条规定评出的投标人。28.中标通知书28.1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9.履约保证金\n29.1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贰拾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29.2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以中标人的名义提供合同履约保证金。29.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退还。30.合同的签订30.1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30.2中标人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场签约。30.3招标人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除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外还赔偿由此造成中标人的有关损失。30.4中标人拒绝在规定的时间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招标人的有关损失,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九)、其它31.其它须知31.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不得放弃承包、不得转包及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履约担保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赔偿。31.2本标书全部内容是工程签订承包合同依据之一。31.3本标书由招标人负责解释。第二章工程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组成本工程施工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等组成。其中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均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的格式。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本工程专用条款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的“通用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有矛盾时,应以本专用条款规定为准。本工程主要专用条款明确如下:13.工期延误\n13.1在施工有效期内,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签证确认,发包人盖章,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约定逾期支付工程款15天以上(含15天),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发生重大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确需增加工期;(5)白天连续停水、电4小时以上(含4小时)影响正常施工;(6)不可抗力;(7)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其它因素;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下列因素外的所有风险(包括除对《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执行规定外的政策性调整及除所有材料价格的涨跌因素等):A、设计变更部分;B、由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投标时有关清单数据的差错部分(不包括由承包人投标时计算部分)。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0%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A、因设计变更发生工程量增减,凭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联系单和发包人代表签证单位盖章,按实调整;B、工程师授权范围内签证的工程量变更;C、由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投标时有关清单数据的差错部分(不包括由承包人投标时的计算部分),其错误部分可调整。上述调整部份其结算方法不变,即定额、费率、指数、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比率(-10.00%)不变,变更部份的材料单价按标底材料单价结算。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不扣回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1)工程量完成约60%时十天内付合同价的3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付合同价的30%;(3)工程竣工结算经有关部门审定后1个月内付至结算价的95%。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外加材料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采购,按发包人签证的价格结算。(2)除共同采购材料外其余用于本工程的建筑材料由承包人负责采购。(3)采购材料必须符合图纸及国家规范要求。(4)本工程管道品牌为钱江、鼎联、邦德。\n31.确定变更价款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31.1.1本工程计价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台州造价》(2017年9月份/温岭)。浙江省、台州市相关造价文件:浙建站计[2013]64号文件、台建[2016]52号文件、浙建站定[2016]23号、建建发[2016]144号、浙建站定[2016]54号、台建价[2016]31号等。31.1.2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料单价法计价。31.1.3取费标准:31.1.3.1管网工程:综合管理费按市政排水工程三类中值计取:企业管理费按16.98%计取,利润按10.5%计取;施工措施费按中值计取:工组织措施费仅计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10.19%,冬雨季施工增加费0.1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0.04%,工程定位复测费0.04%;规费费率7.3%,民工工伤保险费按0.195%计取,税金为11%;31.1.3.2人工价差:按台州市人工日工资价格信息进行调整,一类人工工日单价77元,二类人工工日单价84元,三类人工工日单价93元。31.1.4直接费清单编制说明:31.1.4.1本工程大型机械进退场考虑履带式挖掘机1M3以内1台班;31.1.4.2本工程土方和泥浆运距按1公里考虑,结算按实调整;31.1.4.3因发包人要求,本工程不包括提升泵站周边绿化、流量井及井内的不锈钢格栅、电磁流量计、可曲挠橡胶接头的费用;31.1.4.4因发包人要求,遒路修复费用暂估5万元,结算按实调整;31.1.4.5经发包人市场询价后,水平定向钻牵引DN200管遒单价定为240元/米,包含人、材、机的费用,管遒品牌为钱江、鼎联、邦德;31.1.4.6经发包人市场询价后,水平定向钻牵引DN315管道单价定为400元/米,包含人、材、机的费用,管道品牌为钱江、鼎联、邦德;31.1.4.7因发包人要求,本工程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的价格按信息价的价格乘以0.9计入,31.1.4.8因发包人要求,本工程预算中原黄砂沟槽回填部分考虑部分管道沟槽原土回填,结算按实调整;31.1.4.9本工程暂列金额为10万元,由发包人掌握使用;31.1.4.10沟槽土方开挖按综合三类土计算,本预算按机械开挖80%,人工开挖20%考虑;31.1.4.11管道沟槽湿土排水按挖方总量20%计算,结算不调整。31.1.4.12本工程暂定部分需由双方共同采购并按实调整;31.1.4.13提升井设备品牌型号需符合发包人要求;\n31.1.4.14本预算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及发包人提供的相关信息计入,结算数量若有出入,则按实调整。31.1.5变更部分的材料价格(包括人工)按发包人标底材料价格(包括人工)结算,如标底材料价格无则按发包人签证价结算,下浮数按中标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的下浮比率(即下浮-10.00%)结算。31.2实际施工时,涉及到工程量的变更由发包人确定。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增加或减少部分工程量,承包人不得拒绝施工或要求调整任何单价。33.竣工结算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后56天内(不包括有关部门审定时间)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竣工结算经有关部门审定后1个月内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5%,留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33.3发包人在有关部门审定1个月后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则按应付款额的5‰月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33.4发包人在有关部门审定1个月后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有关部门审定3个月后仍不支付的,则承包人可按专用条款第37.1条款处理。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无。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第26条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则按应付款额的月5‰月支付利息,如逾期支付超过15天以上(含15天),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则工期予以顺延,并承担承包人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能按本专用条款33.3条约定拨付工程结算款,则按应付款额的月5‰支付利息,如发包人在合同约定拨付工程结算款期限后三个月内未付款的,则承包人可按专用条款第37.1条款处理。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则承包人按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并承担发包人由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本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则无条件返工至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不顺延,且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贰拾伍万元整。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1\n)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不得放弃承包,不得转包,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约定向台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为建设工程、运至施工场地内的甲供材料、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保险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由承包人采购的(共同采购的)材料及待安装设备,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负责。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履约保证金贰拾伍万元专户存入发包人账户,该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无息退还。46.合同份数46.1本协议书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7.补充条款(1)本工程管材须送杭州检测合格,检测单位由发包人指定。(2)外加材料共同采购,按实定价,结算下浮数同中标下浮数。(3)本工程的暂列金额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发包人批准后按照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未发生时则不予支付。(4)承包人按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提前竣工,不奖。(5)工程结算由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审核,结算核减率超过5%时,则超过部分审核费由承包人负责。(6)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删减图纸工程量,承包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要求追加任何额外费用。(7)本工程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年限保修。保修金在保修期1年满时退还(如有剩余),保修金不计息。未尽条款,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书规定在合同签订时协商解决。\n第三章技术规范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三通一平”已完成,具备进场施工条件。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的标准、规范的要求。第四章工程预算书1、本工程预算书是按本投标须知第10条要求及工程施工图纸编制的,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且签订合同,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本预算书应与投标须知、施工合同、工程规范和图纸一起使用。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本工程商务标中的投标承诺书(附件一)、投标报价计算书(附件二)、预算书格式由招标人统一提供预算书中由招标人提供的数据、计算程序是招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0条要求及第四章中工程预算书计算的结果,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在本次报价中不得擅自调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本工程附件资料中的投标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格式由招标人提供。\n附件一:投标承诺书致:温岭市坞根镇人民政府一、根据己收到的坞根镇下呈工业区到污水处理厂管道工程施工的招标文件,按照有关的规定,我单位经现场考察和研究上述工程的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玖万肆仟零壹拾捌元整(¥:2294018元整)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二、一旦我方中标,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前提下,我方保证:1、工期:60天(日历天);2、工程质量等级合格;3、人员设备按施工组织设计部署及时到位。三、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四、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五、我方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17年11月1日\n附件二:坞根镇下呈工业区到污水处理厂管道工程投标报价计算书单位:元(人民币)序号项目名称单位金额备注1可竞争项目预算造价元2437798不包括不可竞争项目预算造价100000元2下浮率(K值)10%3不可竞争项目预算造价元1000004发包价元2294018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本表金额结转至投标承诺书注:本工程不可竞争项目包括暂列金额(不含税)。投标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17年11月1日\n附件三:投标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参加坞根镇下呈工业区到污水处理厂管道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以本公司名义签署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询标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我承认代理人在上述活动中所签署的所有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2017年11月1日\n附件四:坞根镇下呈工业区到污水处理厂管道工程评标办法(一)评标组织招标单位据实际情况组成评标小组。(二)评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科学的原则。(三)评标办法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废处理:(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7)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2投标保证金审查投标人未按本投标须知第10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本投标须知第10规定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附件资料评审。3附件资料审查附件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商务标评审:3.1委托代理人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的;3.2投标文件其他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4商务标评审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1)商务标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投标承诺书的;(2)投标人的工期超出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范围的或未承诺的;(3)质量承诺低于前附表中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或未承诺的;(4)商务标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n(5)商务标中投标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报有两个或多个下浮数,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7)商务标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投标文件其他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5、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5.1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程序及方法:5.1.1未通过附件资料及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不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抽签;5.1.2按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顺序,由每个通过附件资料及商务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抽取、登记并确认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并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5.1.3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二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6、推荐中标候选人6.1招标人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经公示后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6.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四)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签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五)评标内容的保密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或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