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8.00 KB
  • 2022-12-03 10:57:41 发布

宜阳县兴宜大道及锦龙大道电力管道工程第三标段

  • 77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宜阳县兴宜大道及锦龙大道电力管道工程第三标段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宜工交[2015]22号招标人:宜阳县市政管理局代理机构: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15年5月\n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总则102.招标文件123.投标文件134.投标155.开标166.评标167.合同授予1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89.纪律和监督1810、招标代理服务费18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0评标办法前附表20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23附件B:废标条件3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32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2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32第三部分合同附件格式40附件一:合同协议书41附件二: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44附件三:履约担保格式45承包人履约保函45附件四:质量保修书格式47\n第五章工程量清单47第六章图纸56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7第一节一般要求58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58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61目录63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6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6三、授权委托书67四、投标保证金68五、已标价的工清单清单68六、施工组织设计69七、项目管理机构74八、资格审查资料78九、宜阳县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自律告知书十、宜阳县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自律承诺书十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n第一章招标公告宜阳县兴宜大道及锦龙大道电力管道工程第三标段三次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宜阳县兴宜大道及锦龙大道电力管道工程第三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阳县市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兴宜路道路全长2462.041米,道路总体为由西向东走向,全线布置电力埋管。2.2招标编号:宜工交[2015]22号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4招标范围:兴宜路(骏马大道—创业路)电力埋管工程第三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以招标文件为准)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3.3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结果证明;(公告期间内)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30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报名需携带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n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宜阳县市政管理局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333880523招标代理: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12室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5537893102\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宜阳县市政管理局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33388052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12室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55378931021.1.4项目名称宜阳县兴宜大道及锦龙大道电力管道工程第三标段1.1.5建设地点宜阳县境内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详见招标公告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1.3.2计划工期3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资质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n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未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图纸、工程量清单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7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金额:三标段¥20000.00元交纳形式:转账(转账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户名: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开户银行:宜阳县农村商业银行文化路支行帐号:66121011600000036\n转账时表明所要转的用途(投标保证金),开标时须持转账凭据,以及开户许可证原件。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三年,指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三年,2012年以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三年,2012年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附录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其它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及要求签字盖章3.7.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盘)3.7.5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时间:2015年6月1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址: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15年6月1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址: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员检查其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完好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先后的逆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开标前24小时内,从相关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人数不得低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3个\n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汇票(不接受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招标人缴纳中标价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工程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无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10.2.1招标控制价三标段¥2149240.00元10.3.1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10.4.1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移动设备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及法人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5计算机辅助评标10.5.1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10.6.1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缺席或逾期不到,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10.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宜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予以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10.8知识产权\n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监督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3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3.1、招标文件1000元,图纸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10.13.2、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将不做出任何解释;10.13.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适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n(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本项目不适用)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适用)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n(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收据或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n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3)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它情形的;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建造师、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6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不适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n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盘”壹份。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U盘”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U盘”的字样。当电子版“U盘”与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U盘”应分开包装成三个包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投标文件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的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n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宣布招标控制价;(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n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按招标文件要求)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n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03)857号文件规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招标控制价超出招标控制价将按废标处理。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标:25分、综合标:15分、投标报价:60分、评委集体评议后的综合平均值,即为该单位最终得分。\n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投标报价应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报价的高低和合理性作为评分依据。(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3)评标基准价=X1当有效投标报价的家数大于等于5家时,X1为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的家数小于5家(不含5家),X1为所有评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4(1)技术标(25分)(如有漏项者此项得0分、如有不合理打分,评委应做出合理的解释)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1—3分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2分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3分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2分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3分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2分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1—2分8、施工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1—2分9、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2分10、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1—2分1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1—2分2.2.4(3)综合标(15分)业绩和荣誉1、2012年以来企业曾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2、2012年以来项目经理曾承担过类似施工经历者得1分,无类似工程经历者不得分;此项最高得1分。3、2012年以来项目经理获得过“国家级优秀项目经理”的得2分,获得“\n省级优秀项目经理”的得1分;同种奖项不重复计取,此项最多得2分(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颁发证件原件获奖时间为准)4、六大员(施工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齐备、专业配套、具有相关岗位证书:0-6分(每个证件1分,最高得6分,缺少任意一个本项不得分)注:开标时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获奖业绩提供获奖证书。承诺质量、工期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具体措施0-1分优惠条件的承诺1-3分2.5、投标报价(60分)投标报价得分60分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基本分50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的比例在基本分(50分)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加1分的比例在基本分(50分)上进行加分,最多加10分;评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0%的,每多1%扣1分的比例在满分(60分)上就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标+综合标+商务标。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和商务标得分进行汇总,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最终结果保留二位小数。条款号编列内容3评标程序评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3.1.2废标条件评见本章附件B:废标条件注明:以上涉及有关证书证件以原件为准。\n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些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标底(如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n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将指定专人负责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做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后,招标人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暗标记录公布前必须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5.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A2.5.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A2.5.3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A3.2资格评审A3.2.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A3.2.1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其中:(1)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n(2)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其中以评分方式进行审查的,其更新的资料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后,其得分应当保证即便在资格预审阶段仍然能够获得投标资格且没有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人构成不公平,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3.3响应性评审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的“拦标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拦标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拦标价的情形)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情形)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A3.5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A3.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n(1)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评审和评分;(2)项目管理机构(综合标)评审和评分;(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4)其他因素评审和评分;(5)汇总评分结果。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A4.2.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和评分。A4.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A4.3.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评审和评分。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仅按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A4.4.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A4.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并且经过评审认定为不低于其成本的投标报价的“偏差率”。A4.4.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按投标总报价中的分项报价分别进行评分)A4.4.1投标报价按以下项目的分项投标报价分别进行评审和评分:(1)投标总报价减去以下分别进行评分的各个分项投标报价以后的部分;(2);(3);…………A4.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分别计算各个分项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A4.4.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分别计算各个分项投标报价与对应的分项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之间的偏差率。A4.4.4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分项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分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汇总各个分项投标报价的得分。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n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对其他因素(如果有)进行评审和评分。A4.6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根据本章第3.2.4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4.7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8汇总评分结果A4.8.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A4.8.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A5.1推荐中标候选人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A5.2.2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A5.2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A5.3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n(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评标委员会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则评标委员会需将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提前到初步评审之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结果封存后再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完成后再公开暗标编码与投标人名称之间的对应关系。A6.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6.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3.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4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nA7.补充条款……\n附件B:废标条件废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B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5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B1.6投标文件里投标预算书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签字或加盖执业专用章的;B1.7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B1.8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B1.9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6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B1.10无宜阳县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自律告知书的。B1.11无宜阳县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自律承诺书的。备注:如果工程所在地管理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废标的投标文件说明废标情况的,应增加“废标情况说明表”格式,废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n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n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其他合同文件(现场签证等)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3日内,壹套施工图;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借转让。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执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的职权。\n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按照《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执行。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以发包人的授权书或委托书为准。(代表发包人协调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依照工程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中约定行使发包人的权利。)5.4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7.1中标单位投标单位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即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承包人如因不可抗力确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十四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更换后的项目经理应不低于前任项目经理同等的资质、业绩和能力,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7.2项目经理必须保证一定的到位率,到位时间不低于有效工期的75%,每周到施工现场不得低于四个工作日,关键施工阶段必须在现场。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水、电在合同签订日由发包人指定位置,承包人负责接至施工现场。发包人提供一处接水、接电的位置,并协助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已完成)。承包人自行安装水、电计量表并承担安装费用和水电使用费用。电讯及通讯问题承包人自行解决。(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现已符合要求。(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双方另行协商约定。(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开工报告等报建手续。(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由测绘单位与承包人、监理人、发包人共同进行现场交验。(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双方协商\n(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协商,另行约定。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双方协商,另行约定。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自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7日提供正式总进度计划表、详细的分部工程施工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一式伍份。以上计划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发包人。开工前5日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施工机械和人员使用计划、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每月25日前提交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及下月进度计划(包括工程量、工程进度、资金、人员、材料设备、施工机械等计划),提交后14日内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应确认。(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自行解决(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发包人协助,承包人自行解决(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应按宜阳县要求,争创文明施工工地,处理好与周边居民的关系,并承担费用(6)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资料,进一步详细调查,认真做好场地周围地下、地上各种管线和设施的保护工作,并在施工前做好对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相关费用发包人不再另外支付。因调查不详造成防护不当的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负责。(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自己造成的施工垃圾自行清运出施工场地,费用自付。(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n(a)承包人须按政府有关规定按时支付工人的工资,否则因此发生矛盾而影响工程工期,发包人有权停止对承包人的付款,并追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b)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七日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机械设备等,材料及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现场,清理标准应征得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在竣工结算时抵扣。(c)承包人负责协调施工周边关系,保证不得因周边关系的协调问题而延误工期。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进场前。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双方协商解决。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根据监理人要求和设计要求确定。19.工程试车19.1试车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五、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通用条款》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发生事故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责任。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安全防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1)\n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发包人要求的工程量增减,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及承包人共同确认的;(2)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材料、设备的价格调整;(3)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项目的实施及调整;(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3)招标范围外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按照投标时优惠费率结算24.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执行通用条款26.工程款支付26.1采用4+3+3的付款方式,第一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的40%,第二年付30%,第三年付30%。七、材料设备供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行政管理职能部门的要求办理,双方另行协商。八、工程变更执行通用条款及《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完工后20日内提供竣工图份,并附相关竣工资料。32.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会同监理人三方共同确定。33竣工结算33.1采用4+3+3的付款方式,第一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的40%,第二年付30%,第三年付30%。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推迟开工日期______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n如工程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合格工程,如拖延一日,将按违约处理,每拖延一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本罚款将从履约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工程款中扣除。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双方另行协商___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_承包人逾期交工的,每逾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_。承包人停工或怠于施工处于持续状态,经催告仍未恢复正常施工状态,造成工期迟延超过30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另行组织第三方施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为合同价款款的30%,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因周边关系协调不力而造成工期延误的,依照该条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工程质量未达到要求的,承包人应及时整改,直至达到质量要求,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从通知整改之日起超过10日不予整改或怠于整改,发包人可自行整改或委托第三方整改,费用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1、投标人中标后,不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标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擅自更换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另行组织第三方施工,发包人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2、投标人中标后,不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标书中明确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擅自更换的,每更换一人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擅自更换人数达到标书中明确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总数30%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另行组织第三方施工,发包人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3、拟定的施工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5日,如不经招标人同意擅离工作岗位,则每人处以500元/日的罚款;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对于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处以伍万元/人次的罚款;对于更换项目部其他技术人员,处以贰万元/人次的罚款;若项目经理和总工兼职,不能在工地工作5天/周,或不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和总工的,将处罚中标人施工合同价的10%。4、合同签订后,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贿赂发包人工作人员、监理人或与监理人恶意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的,每发现一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壹万元。37.争议\n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37.1.1、双方协商解决;37.1.2、若双方协商不成,由发包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双方协商、共同约定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l)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工作人员的保险由发包人投保。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自行办理,承包人的工作人员、外聘人员、原材料、机械设备由其自行投保,费用自行承担。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l)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不提供担保。(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作为其向发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若无违约情况,于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贰份,副本数量按发包人要求执行。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另定(其余副本有发包人用作办理手续用)47.补充条款\n第三部分合同附件格式\n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编号:发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发包人为建设(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n五、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合同形式。六、签约合同价金额(大写):投标总报价元(人民币)(小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公布的安全文明措施费元税金:元规费元暂列金额:元(其中计日工金额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七、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职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八、合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投标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n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约地点:\n附件二: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计划交货时间备注\n附件三:履约担保格式承包人履约保函(发包人名称):鉴于你方作为发包人已经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承包人申请,我方愿就承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承包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你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日内。你方与承包人协议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1)由我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使承包人继续履行主合同义务,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2)由我方在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你方的损失。四、代偿的安排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承包人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承包人违反主合同造成你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你方以工程质量不符合主合同约定标准为由,向我方提出违约索赔的,还需同时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五、保证责任的解除\n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承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承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承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承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承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符合主合同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如加重承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你方之日起生效。本条所称交付是指:。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备注:本履约担保格式可以采用经发包人同意的其他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违背合同约定的实质性内容。\n附件四:质量保修书格式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名称)签订保修书。一、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保修责任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三、保修责任1、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n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责任事项:。本工程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地址: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n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兴宜路(骏马大道——创业路)电力埋管工程量清单序号项目单位 工程量单价总价一基价    1挖管沟土方m³6438.97  2管沟回填中粗砂m³749.03  3C15砼基础垫层m³124.56  4原土打夯㎡2167.79  5铺设φ200HDPE管道m14235  6回填土m³5246  7余土外运m³1192.97  8C15砼管道全线包封 m³403.65  9管道φ10钢筋T1.46  10接地极L50*5*2500根33  11接地扁钢-50*5m1993  12拆除路口砼路面㎡100  13DN800砼管道顶管m759  14电力检查井座33  15砼路面恢复㎡100  二利润    三税金    四工程造价           其他补充说明\n第六章图纸(图纸另发)注:由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据此进行报价及施工。\n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n第一节一般要求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如下:。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中如果出现了参考品牌或规格型号,其目的是为了方便承包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承包人应当参考所列品牌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相当于或高于所列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2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选型允许的偏离如下:序号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技术指标允许偏离范围备注12……1.3本工程施工现场所用混凝土或砂浆的供应方式为。2.特殊技术要求2.1除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外,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如下:。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本工程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及相应使用和操作说明如下:\n。4.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n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6)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1)《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1987);(2)《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1996);(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4)《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2008);(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6)《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80/1-2004)土建工程;(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10)《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以上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n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n正本(副本)(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n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五、施工组织设计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资料八、宜阳县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自律告知书九、宜阳县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自律承诺书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n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若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标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我方承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邮政编码:年月日\n(二)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投标人标段项目经理级别证书编号投标范围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投标质量等级投标工期日历天保修期限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n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n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n四、投标保证金附投标保证金有效证明资料:五、已标价的工清单清单\n六、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4)施工安全措施计划;(5)文明施工措施计划;(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7)施工环保措施计划;(8)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10)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若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评审,则在任何情况下,“项目管理机构”不得涉及人员姓名、简历、公司名称等暴露投标人身份的内容);(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拟分包的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的规定)、材料计划和劳动力计划;(12)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13)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14)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15)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1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n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n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n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n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n七、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n(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n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应附注册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要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性别毕业学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执业资格编号专业职称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n附3:承诺书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n八、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n(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1、类似项目指市政工程。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n(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n(五)、承诺书投标人优惠条款及服务承诺内容: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n(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七)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2、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3、其他备注: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当结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定义的范围填写。2、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投标人近年所承接工程和已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非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果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等等。(八)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说明:“主要人员简历表”同本章附件七之(二)。未进行资格预审但本章“项目管理机构”已有本表内容的,无需重复提交。\n九宜阳县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自律告知书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制止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的发生,促进工程项目建设廉洁优质高效,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严格遵守工程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三、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四、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设计变更、质量认证、安全生产等各项规定;五、严禁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六、严禁向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有关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不直接或变相行贿搞商业贿赂;七、加强内部监督,并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对工程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八、严格执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并向县委、县政府作出廉洁自律承诺。违反上述告知事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条款,并代表所属单位严格遵守。法人代表签名:单位:日期:\n十宜阳县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自律承诺书为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督促相关单位严格遵守廉洁从业有关规定,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的发生,确保把工程项目建设成为廉洁工程,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为工程建设的相关单位,特向县委、县政府做出如下庄严承诺:一、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定,将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的各项要求贯彻始终,不插手和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正常开展或干扰正常的监管和执法活动,廉洁自律,加强监督,保证将工程建设成为廉洁工程。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合规参与竞争,努力推进诚信建设,不从事任何不正当竞争和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三、建立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责任制,健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在工程报批立项、招标投标、资金运用、物资采购、设计变更、预算决算、质量认证、工程验收和设计、施工、监理过程中不以任何形式以权谋私、以工程谋私、索贿受贿,直接或变相行贿搞商业贿赂。四、建立工程质量监管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各项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从事设计、施工、监理,确保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质量监理全部依法合规。五、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保证体系。按照国家各项相关法律和技术规范,在工程建设中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确保施工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生命及人身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六、遵守财经法规,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开支,最大限度地压缩工程费用,节约资金。七、定期不定期地对工程建设中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同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依纪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各种问题。八、如在工程建设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自愿接受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承诺单位:法人代表:时间:年月日\n十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