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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3 10:57:53 发布

海门市区域供水四甲至常乐支线管道工程B标段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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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区域供水四甲至常乐支线管道工程B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人: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11年6月30日-80-\n招标文件备案表-80-\n编制人:日期:年月日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初审:复审:日期:年月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第一章投标须知-80-\n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海门市区域供水四甲至常乐支线管道工程B标段21.1建设地点悦来镇、万年镇、包场镇(施工图所示桩号位置)。31.1建设规模供水管道长约8公里。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主材由招标人提供)51.1质量标准合格工程,并且一次性通过合格标准验收。61.1工期要求约90日历天71.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81.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桩号J9+300~J18+623(除J15+157~J16+269)供水管道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915工程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1012投标有效期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8.4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万元1213踏勘现场自行踏勘地点:悦来镇、万年镇、包场镇(施工图所示桩号位置)。1317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1)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3)《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4);(4)《南通市市政工程补充计价表》(2004);(5)《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2007);(6)《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费率的通知》(海建定[2011]2号);(7)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其他计价文件;(8)《海门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3期);(9)若《海门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3期)中无指导价的材料的价格,则按照《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6期)执行,若《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6期)无指导价的材料的价格,则按市场价执行。-80-\n1418.16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费用汇总表、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等。1518.17招标控制价公布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1619.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备注:副本叁份由中标人在领取本工程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1720投标文件递交收件人: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截止时间:2011年7月21日8时30分递交地点: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1824开标开标时间:2011年7月21日8时30分开标地点: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1925.1评标委员会7人2023评标方法及标准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2135履约保证金施工合同价的10%(其中:工期保证金占比2%;质量保证金占比3%;安全保证金占比2%;考核保证金占比2%;竣工资料保证金占比1%。)22招标代理人单位名称: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人民东路小石桥花苑A座304室联系人:施艳电话:0513-83352336传真:0513-83351660-80-\n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概况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1.3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具备施工条件。(2)施工用水、电: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其费用列入投标报价。(3)场内外道路: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其费用列入投标报价。(4)其他: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工程建设有关协调工作。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3)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业绩要求: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管径300mm及以上压力管且工程造价为250万元及以上管道施工工程;(5)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贰级);(6)其他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3、投标费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80-\n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施工图纸第八章:投标人资格后审须知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行业快讯栏目海门市资格后审专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2011年7月2日17时前以不记名形式发至网上答疑信箱hmsggzyjyzx@163.com。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行业快讯栏目海门市资格后审专栏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须在2011年7月4日17时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不记名形式发至网上答疑信箱hmsggzyjyzx@163.com。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行业快讯栏目海门市资格后审专栏公布。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0-\n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6、招标文件的修改6.1招标专用光盘可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购买,地址: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光盘刻录内容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行业快讯栏目海门资格后审专栏中下载,投标人应按照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培训的方法进行刻录,如有疑问可向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咨询。如因光盘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评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6.2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补充通知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将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行业快讯栏目海门市资格后审专栏上发布。6.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内容均以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行业快讯栏目海门市资格后审专栏上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人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后果。6.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7、投标人应认真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废标处理。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8.1、8.2、8.3、8.4,其中资格审查文件包括8.1,技术标包括8.2,商务标包括8.3、8.4。-80-\n8.1资格审查文件(正本)8.1.1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详见第八章)8.1.2投标人资格后审须知中附件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6)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8)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9)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10)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11)资格审查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2)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复印件。上述(1)~(9)、(12)所需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查验,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人资格后审须知中附件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8.2技术标(正本)8.2.1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8.2.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8.2.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8.2.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8.2.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8.2.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8.2.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8.2.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80-\n8.2.9雨季施工、已有设备、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8.2.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8.3商务标(正本)8.3.1商务标文件[(1)~(6)格式详见第五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则企业注册地在海门市外的投标人须提交企业注册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3)投标函;(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总说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价格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5)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6)诚信承诺书。8.3.2本工程商务标电子标书壹套(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注:上述电子标书必须使用由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加盖海门光盘专用章的电子光盘,其他形式的电子标书无效。8.4投标保证金8.4.1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帐户,帐户名: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海门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帐号:320625390120100000401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入帐,各投标人必须以自身的名义及经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提交备案的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帐户备案的投标人请速按有关规定至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本工程不接受未经备案帐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敬请各投标人在办理保证金银行汇款手续时,在相关汇出凭证上注明所投工程名称便于银行和监管机构核对。投标人凭该工程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参加投标,不得到银行或监管机构开具收据或者其他形式的确认单等,“-80-\n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须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的最后一页,原件在投标时随带备查,否则按未响应招标文件作废标处理。8.4.2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但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8.4.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凭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处开具的收据原件退还(无息)。8.4.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经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投标文件中有虚假材料;(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3)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5)若经查实,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9、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第五章)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统一采用A4纸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时只需提交一份正本,叁份副本由中标人在领取本工程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12、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内有效。13、踏勘现场13.1投标人可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80-\n13.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3.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3.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四)投标报价14、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15、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用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16、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17、标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17.1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17.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4)、《南通市市政工程补充计价表》(200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2007)、《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2010]494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费率的通知》(海建定[2011]2号)及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文件。17.3-80-\n《海门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3期)。若《海门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3期)中无指导价的材料的价格,则按照《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6期)执行;若《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6期)无指导价的材料的价格,则按市场价执行。17.4本工程类别:给水工程三类、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三类。18、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8.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18.2投标人应按本企业定额计价,若无本企业定额,则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并参照《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4)、《南通市市政工程补充计价表》(200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2007)及其他有关计价文件规定执行。18.3下列项目不列入本次投标报价中:(1)本工程中球墨铸铁管(含橡胶圈)、螺旋钢管、球铁平承、球铁平插、球铁弯头、球铁三通、钢法兰、闸阀、蝶阀、排气阀、伸缩接、钢制盲板及制作钢制弯头、钢制三通、钢制泄水三通、钢制排气三通、钢制大小头所需的钢管等材料(以下简称“甲供材料”)由招标人提供。(2)本工程中各项钢管、钢管件、钢配件的防腐及钢管、钢管件、钢配件施工焊缝处的防腐,由招标人另行专业分包。(3)施工过程中地下不明障碍物的清除及加固、沟塘移位等。(4)本工程中道路、场地、护坡等项目的恢复等。(5)本工程中配电箱及其配管配线等。18.4本工程除甲供材料外,其余所有材料(设备)均列入本次招标范围。18.5本工程中电磁流量计单价按暂估价列入投标报价(不下浮),工程结算时其材料价由招标人认质认价后按实结算。18.6本工程中道路、场地、护坡的拆除列入本次招标范围(其工程量为暂估量),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调整,综合单价不调整。18.7本工程中围堰所需的土方如为外购土,其外购土的数量结算时按实调整(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为暂估量),综合单价不调整。18.8下列项目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作为措施项目费用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施工围堰费用(不包括土方材料价);-80-\n(2)施工降水、排水费用;(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淤泥、垃圾土、建筑垃圾(含绿色垃圾)等项目的清理、堆放及外运费用;(4)施工临时道路、便道、便桥的修建、拆除及拆除后恢复原样的费用;(5)施工临时用电、用水、通讯等材料、设备及安装费用;(6)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损坏原有的给排水管道、电力线路、通讯线路、军事设施等修复及赔偿费用;(7)本工程的甲供材料由招标人负责运至招标人确定的集中堆放点,其甲供材料的卸车、搬运、堆放、保管、堆放场地租用及二次搬运等费用;(8)中标人为招标人(含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四间,面积不少于70㎡),其搭建或租房费用;(9)工程穿越农田、竹园、果园、菜园、花草树木等各类绿色障碍物时,其绿色障碍物的保护、清障、清理及土方回填费用(回填时必须达到当地复耕线)。18.9本工程中钢制弯头、钢制三通、钢制泄水三通、钢制排气三通、钢制大小头等(以下简称“钢制管件”)的自行制作(含开孔、制作、焊接、安装等)费用(但制作钢制管件的钢管由招标人提供),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8.10海门市区域供水四甲至常乐支线管道工程中A标段与原有供水管道的连接,由A标段中标人负责施工;A标段与B标段的供水管道连接及B标段管道末端处理由B标段中标人负责施工。其管道连接及末端处理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相关标段的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8.11凡因施工原因对施工地段的水系造成损坏、堵塞的,在本工程完工后,投标人须对此进行修复,确保水系的通畅。水系修复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8.12管道开挖或者非开挖(顶管、牵引管、拉管等)施工过程中发生道路、建筑物、构筑物开裂、塌陷等现象,由中标人承担所有处理费用,包括安全鉴定费、恢复原状、赔补偿、拆迁等费用。各投标人应将上述风险所引起的费用综合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8.13下列项目由投标人作为其它项目费用列入投标报价(不下浮),待工程结算时按实调整:-80-\n(1)本工程甲供材料的保管费暂估20万元,待工程结算时按照甲供材料费的1%按实调整;(2)施工图纸以外的沿线规划路口预留支管暂估10万元;(3)暂列金额30万元。18.14本工程“不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18.15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标准见下表:费率工程名称费用项目给水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计算基础工程排污费0%0%0%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0.19%0.19%0.19%社会保障费1.9%1.2%1.8%住房公积金0.34%0.22%0.3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1.1%1%1.1%分部分项工程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费)0.6%0.6%0.6%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励费)0%0%0%税金3.477%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18.16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费用汇总表、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等。18.17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招标控制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经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行业快讯栏目海门资格后审专栏发布,并报造价管理机构备查。18.18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不记名形式发至网上答疑信箱hmsggzyjyzx@163.com,经招标人复核确有错误的,招标人调整招标控制价并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时间4日前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行业快讯栏目海门资格后审专栏发布。-80-\n投标人对招标人的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3日前向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投诉。招投标监管机构组织的复核只进行一次,相关复核费用按江苏省建设工程等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明确招标控制价和招标价调整系数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价站(2009)2号)]规定分别承担。(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9.1投标人应准备壹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标明“正本”字样(备注:副本叁份由中标人在领取本工程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19.2投标文件应分四包密封,分别为: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查验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附材料目录)、技术标、商务标(含商务标光盘);并分别在密封袋上标明: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技术标、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商务标、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19.3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9.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2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第17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21、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则企业注册地在海门市外的投标人须提交企业注册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和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同时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进账单原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收齐,待投标截止时间期满后,统一到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处核对和开具收据)。注: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商务标中,一份由委托代理人随身携带,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80-\n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六)开标、评标和定标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24、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开标会议的全过程,中途未经允许不得离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并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的电子标书,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复制或者数据导入,供评标时使用,原始电子标书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日。25、评标委员会25.1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招标人只能派一名代表参与评标,且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并在抽取评标专家前向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备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必须全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25.2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6、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26.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2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6.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80-\n26.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6.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文件中不一致的;26.6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26.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26.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6.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26.10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26.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6.12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补充通知)中不一致的;26.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26.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26.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6.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26.1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6.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27、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并且按照《海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后审实施细则》有关程序进行。28、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80-\n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29、投标文件如果遗漏招标文件指定的清单项目,视为该项目单价已含在其他子目项内,不作调整。30、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1、电子标书与文本标书不一致时,以文本标书为准。投标报价四舍五入到“元”。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七)授予合同33、定标后,招标人应在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33.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33.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单独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34、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不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35、-80-\n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履约保证金专户。帐户名: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户行:江苏银行海门支行,帐号:89681015201110000237。36、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招标人将宣布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7、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招标人必须将合同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合同备案包括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身份证等信息以及廉政合同。38、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的期限在南通市建设工程网和有关网站上给予公告、公示。-80-\n第二章评标办法(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一、评标程序投标人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审查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技术标的评标。三、技术标评标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人的工期、质量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技术标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参加商务标评标。四、商务标评标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采取下列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一)评分采用百分制,从投标报价和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两方面进行评分。因光盘数据不完整影响清标的,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不得参加商务标评审。1、投标报价(95分)(1)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七日前(含第七日)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行业快讯栏目海门资格后审专栏公布,各投标人必须自行上网查询。(2)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小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3)确定最低控制价: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少于7家时,最低控制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再下浮一个比值;-80-\n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7家时,最低控制价为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再下浮一个比值。下浮比值(3%、4%、5%)由公证人员现场随机抽取一个。(4)确定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报价中不低于最低控制价的最低投标报价。(5)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相等的得95分;低于最低控制价的得0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1%扣1分计算。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5分)(1)确定综合单价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少于7家时,偏离程度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7家时,偏离程度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2)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偏离程度得分与偏离程度基准值相比较,误差在±15%(含±15%)以内的不扣分,超过±15%,每项扣0.1分,最多扣2分。(二)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商务标总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最高得分出现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五、若某投标人参加海门市区域供水星海公路管道(万年~海洪)工程、海门市区域供水包悦线管道工程(A标段、B标段)、海门市区域供水四甲至常乐支线管道工程(A标段、B标段)、海门市区域供水海门工业园区管道工程(A标段、B标段)四个工程的二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并且二个及以上标段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只能按照开标的先后顺序依次中一个标段,其余标段由该标段的下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依次类推。-80-\n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节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全称):(中标人名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海门市区域供水四甲至常乐支线管道工程B标段工程地点:悦来镇、万年镇、包场镇(具体以施工图所示桩号位置为准)工程内容:施工图所示桩号J9+300~J18+623(除J15+157~J16+269)供水管道安装工程。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海发审发[2011]38号资金来源:财政拨款2、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所示桩号J9+300~J18+623(除J15+157~J16+269)供水管道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5、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元)6、组成合同的文件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80-\n(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_____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节 通用条款(略)此部分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80-\n第三节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件;④专用条款;⑤通用条款;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⑦图纸;⑧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其他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及省、市有关规定。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上述标准、规范由承包人自行收集,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叁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露有关图纸内容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80-\n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范围以外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7、项目负责人 姓名:职务: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所需水、电、电讯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其费用已列入本合同价。(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负责施工道路的畅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在投标前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办妥相关开工手续。(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设计要求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现场交验。(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三天完成。(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通用条款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过程中具体协商。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施工过程中具体协商。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80-\n(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进场后一周内向发包人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采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按行政有关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和提供相应设施(如在道路、场地、管沟、管槽设置安全栏杆,在农田里设置警示桩等)以保护公共安全。由此发生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提供临时办公用房4间(面积不少于70㎡),并安装生活用水、电等设施,其建筑安装费及水、电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环保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①根据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由承包人办理交通、环卫、环保手续,负责协调和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周边地段民事纠纷,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②施工过程中排污、环保、市容、消防、治安、人口管理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因施工造成对临近居民的影响所引起的纠纷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现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必须定期清运,施工现场内雨水、废水、污水必须排入指定的排水沟或排水井内;保持道路畅通整洁。若污染城市道路和下水管网,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交付发包人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交付后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通用条款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①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食堂等每天进行清扫;②施工现场的污水、泥浆等进行处理后,才能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河流中;③施工现场材料、成品、半成品要分类、分期有序堆放;④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场外并运至有关部门规定地点。(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①-80-\n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七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所有的机械设备、材料、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现场,清理标准应征得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扣除;②负责协调和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周边地段民事纠纷,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③承包人应及时清理施工中占压的城市道路、绿化带。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在开工前三天提供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每月1日、15日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提供下半个月进度计划。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进度计划后3天内予以确认。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所有工程必须在中标工期内结束。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非承包人原因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不可抗力或由于设计变更、补充等原因影响工期的,承包人必须及时办理延期申请手续。否则,视为不涉及工期顺延。四、质量与验收15.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必须符合我国现行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且必须一次性通过合格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施工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有关要求执行。19、工程试车19.5试车费用的承担:/。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如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80-\n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承包人在工地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工程施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制定安全施工标准及要求,负责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工程施工前,承包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承包人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承包人应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及所施工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承担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及相关费用。发生人员伤亡、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没收全部工程安全保证金,处2万元罚款。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①国家政策性调整、材料价格涨跌、措施项目费;②工程实施期间,遇到发包人以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的阻挠施工所发生的费用;③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的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80-\n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视为投标人已预见上述合同价款中风险并足额把风险费用计入含有价格的项目中,在结算时一律不予计算此风险费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范围及方法:调整范围:①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格、暂估费用、暂定工程量;②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合同承包范围以内施工图修改及施工现场签证;③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工程量增加。调整办法:①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格、暂估费用、暂定工程量,根据发包人确认的施工现场签证按实调整;②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内施工图修改及施工现场签证、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合同范围以外与本工程相关的工程量增加,其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按如下规定调整:a.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执行(或参照)承包人投标时的综合单价;b.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则由承包人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4)、《南通市市政工程补充计价表》(2004)、《海门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3期)、《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6期)等文件计价,并根据承包人投标时的下浮率作下浮后报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后作为结算依据,下浮率=1-(中标价-不可竞争费)÷(标底价-不可竞争费)×100%。c.若在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的价格,且无计价依据的,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后确定。(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25、工程量确认-80-\n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开工后,工程量完成工程总量的50%时,付合同价的20%;工程全部完工时,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60%;余款(以审计价为准)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且符合质量保修要求后结算并付清(不计利息)。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1承包人应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合同生效后一般材料承包人应提前15天向发包人按实提交所需材料品种、数量、型号、规格、质量等级,如有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7.2非加工材料由承包人采购,承包人应对所有进场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把关,如果材料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全责,并赔偿相应的损失。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执行(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执行(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按通用条款执行(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执行(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执行(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执行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按实结算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除甲供材料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人按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采购与保管,材料设备进场后,须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但是:(1)凡是工程量清单中规定价格暂定的材料,承包人在采购前,应获得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价格的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80-\n(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并且材料进场时必须提供有效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并已进行必要的检测或试验。否则,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八、工程变更1、发包人变更设计:按通用条款29.1款规定执行。2、承包人提出变更:按通用条款29.2、29.3款规定执行。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1)承包人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供叁套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含竣工图、工程结算书等),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退还竣工资料保证金;若承包人不能满足此要求,则罚没全部竣工资料保证金,并且按延期每天500元加罚。(2)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提供由海门市测绘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地下管道竣工图。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2)若发生除39.1款以外的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造成工期延长的,承包人需办理延期手续,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顺延工期。(3)-80-\n若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超过合同工期20%的,则除全部工期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按下列标准处罚:延误工期10天(含10天)以内,每天罚3000元;延误工期超过10天,每天罚5000元。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监督,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因承包人原因被责令停工和返工,所造成的责任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2)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则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按每起500-2000元处罚。(3)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勒令退场,并罚没全部工程质量保证金。(4)承包人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不奖,达不到罚没全部质量保证金,并必须负责返工、修理,并承担修复至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所有费用;若所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经返工、修理后,仍不能消除质量缺陷或隐患,不能达到设计和施工要求的,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未支付工程款将不予支付,并且,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1)承包人必须指派投标书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承包人履行合同的代表,对合同约定的施工任务全面负责,不得随意更换。(2)若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2个条件:一是符合苏建招(2005)580号文件规定,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向本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部门备案;二是须提供继任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市政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3)若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未经施工合同备案部门备案,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则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罚款10万元,并在一年内不准参加海门市建设局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4)承包人必须指派投标书中承诺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参加施工现场管理,若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的,则按更换每人每次2万元处罚。-80-\n(5)从工程开工(以开工令为准)起,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其出勤天数不得少于实际工期的80%,每天在施工现场工作不少于8小时。发包人不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检查、考核,若检查时,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施工现场,则按每次1000元处罚,累计达到10次,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勒令承包人退场,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损失和责任。(6)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质量和安全等问题引起群众集体投诉、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则处罚款2万元。(7)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没收全部的安全施工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妥善处理善后直至允许开工的所有费用,并处罚款2万元。(8)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的,或在发包人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明显无法按期按标准完工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退场,没收全部的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按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50%款项结算,还处罚款2万元。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建设主管部门调解;(2)当采取第(1)种方式不能解决时,双方约定向海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工程不允许分包。38.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不得转包,一经发现承包人有转包行为的,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的承包资格,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且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由省辖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自然灾害。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80-\n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履约保证金。(1)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共计捌份,双方各执肆份,分送有关部门。47、补充条款47.1有关部门决定临时停水、停电,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且不能延长工期。47.2本工程中球墨铸铁管(含橡胶圈)、螺旋钢管、球铁平承、球铁平插、球铁弯头、球铁三通、钢法兰、闸阀、蝶阀、排气阀、伸缩接、钢制盲板及制作钢制弯头、钢制三通、钢制泄水三通、钢制排气三通、钢制大小头所需的钢管等材料(以下简称“甲供材料”)由承包人提供。承包人应在本施工合同签订、生效,并在本工程施工图会审后10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要货计划。要货计划应包括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及要货时间。47.3承包人自接收甲供材料之时起,凡是因保管不当或施工不当所造成的损失、损坏及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47.4下列项目由承包人负责,其费用均已包括在本工程合同价中,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施工围堰费用(不包括土方材料价);(2)施工降水、排水费用;(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淤泥、垃圾土、建筑垃圾(含绿色垃圾)等项目的清理、堆放及外运费用;(4)施工临时道路、便道、便桥的修建、拆除及拆除后恢复原样的费用;(5)施工临时用电、用水、通讯等材料、设备及安装费用;(6)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损坏原有的给排水管道、电力线路、通讯线路、军事设施等修复及赔偿费用;-80-\n(7)本工程的甲供材料由发包人负责运至发包人确定的集中堆放点,其甲供材料的卸车、搬运、堆放、保管、堆放场地租用及二次搬运等费用;(8)工程穿越农田、竹园、果园、菜园、花草树木等各类绿色障碍物时,其绿色障碍物的保护、清障、清理及土方回填费用(回填时必须达到当地复耕线)。47.5本工程中电磁流量计单价按暂估价列入合同价(不下浮),工程结算时其材料价由发包人认质认价后按实结算。47.6本工程中道路、场地、护坡的拆除工程量为暂估量,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调整,综合单价不调整。47.7本工程中围堰所需的土方如为外购土,其外购土的数量结算时按实调整(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为暂估量),综合单价不调整。47.8本工程中钢制弯头、钢制三通、钢制泄水三通、钢制排气三通、钢制大小头等的自行制作(含开孔、制作、焊接、安装等)费用已列入本合同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47.9下列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价中,待工程结算时根据发包人签证按实调整:(1)本工程甲供材料的保管费暂估20万元,待工程结算时按照甲供材料费的1%按实调整;(2)施工图纸以外的沿线规划路口预留支管暂估10万元;(3)暂列金额30万元。47.10海门市区域供水四甲至常乐支线管道工程中A标段与B标段的供水管道连接及B标段管道末端处理由本工程承包人负责施工。其管道连接及末端处理的费用已列入本合同价中,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47.11凡因施工原因对施工地段的水系造成损坏、堵塞的,在本工程完工后,承包人须对此进行修复,确保水系的通畅。水系修复费用已列入本合同价中,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47.12本工程“不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在工程结算时按海门市造价管理处核定为准。47.13工程结算审核费用的约定:(1)工程结算审计核减率在5%以内的,审计费由发包人承担;核减率超过5%的,超额部分审计费由承包人承担。-80-\n(2)工程结算初审核减率在5%(或超过100万元)以外的,超额部分的5%缴纳初审费。47.14管道开挖或者非开挖(顶管、牵引管、拉管等)施工过程中发生道路、建筑物、构筑物开裂、塌陷等现象,由承包人承担所有处理费用,包括安全鉴定费、恢复原状、赔补偿、拆迁等费用,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47.15每年年终,发包人根据市政建设组会同相关组室(部门)的每月考核结果对承包人进行综合评比,对成绩突出的施工项目部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1)对评为“优秀项目部”的,除颁发荣誉证书外,给予物质奖励:工程合同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000元,合同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奖励5000元;(2)工程质量获得南通市奖杯的,奖励20000元;(3)获得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奖励5000元;(4)施工工程因业绩突出,被上级会议观摩、推广的,奖励3000元;(5)对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建设组)布置的紧急任务及时贯彻落实的,奖励2000元。47.16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视情况予以处罚:(1)未经变更签证程序,擅自进行设计(工程量)变更的,扩大或缩小的工程投资不予认可;(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没收全部工程质量保证金,并承担修复至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所有费用;(3)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未按第一次工地例会明确的质量验收程序、要求通知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相关监管科室参加验收的,处2000元罚款;(4)工程施工期间,项目经理未以书面形式报请总监、业主代表批准擅自离岗,或未经业主代表批准,无故缺席市政组工作会议的,每次并处1000元罚款;(5)参加工程例会不正常、传达贯彻不及时(每月例会次数以第一次工地例会纪要要求为准)的,每次处1000元罚款;(6)未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试验或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未经检测而用于工程,每次处1000元罚款;-80-\n(7)擅自变更材料品种、规格的或需发包人认质而未认质的,责令返工,并处1000元罚款;(8)现场管理制度不规范、不健全、未上墙的,处1000元罚款;(9)工程存在安全隐患被责令停工的,处1000元罚款;(10)施工中占压城市道路、绿化带,未及时清理的,处1000元罚款;(11)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处1000元罚款;(12)因施工工程造成现场范围内公共设施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存在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的,处1000元罚款。(13)工程施工期间,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未以书面形式报请总监、业主代表批准擅自离岗,或未经业主代表批准,无故不参加工程例会或市政组工作会议的,每人每次处200元罚款;(1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处200元罚款; (15)施工现场的围挡、垃圾清运、防止扬尘、降低噪音、临时硬化等未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处200元罚款;(16)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交通防护设施的或安全交通防护设施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处200元罚款;(17)工程技术资料未及时整理归档,或弄虚作假、缺少资料或资料不全的,处200元罚款;(18)因承包人技术资料不全或不配合,影响工程建设手续办理的,处200元罚款。附件1-80-\n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全称):(中标人名称)为保证海门市区域供水四甲至常乐支线管道工程B标段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执行。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承包人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对质量保修范围的工程内容实行保修。质量保修内容的保修期限可自行约定:保修期为2年。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48小时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需紧急抢修事故(如:),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80-\n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额为施工合同价×5%,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不计息。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四节廉政合同-80-\n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发包人、承包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70条规定处理。2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3承包人义务3.1-80-\n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主合同结束之日止。7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共计捌份。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四章技术规范-80-\n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2、《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法监发[2002]161号;3、《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0-2002);4、《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J218-2002);5、《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T5037—2000);6、设计文件中明确的有关技术标准、规定;7、其它应执行的市政工程施工、检测、验收的相关规范。二、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1、《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2、《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三、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1、施工期间需注意周边环境,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安全,减少对行人、车辆行驶的影响。2、雨季施工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3、施工期间必须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设置交通防护、施工警示标志等设施。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80-\n(封面)工程标段施工投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80-\n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法人章):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80-\n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授权日期:年月日三、投标函:-80-\n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天内竣工。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四、我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汇入指定的帐户。五、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招(2006)372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那么取消我方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其标准为:。七、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人(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80-\n一、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投标报价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使用表格:投标报价使用的表格包括:封—3、表—01、表—02、表—03、表—04、表—08、表—09、表—10、表—11、表—11—1、表—12(不含表—12—6~表—12—8)、表—13、表—15—2。(二)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除承包人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外,投标报价若为造价员编制的,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盖章。(三)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施工现场及变化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特点、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2、投标报价的范围3、编制依据等。二、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由于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数量较多,投标人可只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三、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投标总价-80-\n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封—3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80-\n表—01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80-\n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合计注:本表适用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汇总表—02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合计表—03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80-\n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1分部分项工程1.11.21.31.41.52措施项目2.1安全文明施工费3其他项目3.1暂列金额3.2专业工程暂估价3.3计日工3.4总承包服务费4规费5税金投标报价合计=1+2+3+4+5表—0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80-\n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本页小计合计表—08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80-\n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定额单位数量单价合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综合人工工日小计工日未计价材料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明细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其它材料费——材料费小计——表—09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80-\n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通用措施项目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1.1基本费1.2考评费1.3奖励费2夜间施工3冬雨季施工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5临时设施6材料与设备检验实验7赶工措施8工程按质论价专业工程措施项目9各专业工程以“费率”计价的措施项目合计表—10-80-\n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通用措施项目1二次搬运2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3施工排水4施工降水5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6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专业工程措施项目7各专业工程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表—11-80-\n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项措施费用组成明细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定额单位数量单价合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综合人工工日小计工日未计价材料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明细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其它材料费——材料费小计——表—11-1-80-\n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2暂估价2.1材料暂估价—2.2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5合计表—12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123456合计—-80-\n注: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2—1材料暂估价格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合计表—12-2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80-\n合计—表—12—3计日工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元)合价(元)一人工1234人工小计二材料123456材料小计三施工机械1234施工机械小计合计表—12—4-80-\n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2发包人供应材料合计表—12—5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规费1.1工程排污费1.2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1.3社会保障费1.4住房公积金2税金-80-\n合计表—13五、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MH)备注-80-\n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机构项目工程师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总部项目主管技术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计划管理-80-\n七、诚信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参与(项目名称)投标,我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绝无借资质、挂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现象。2.我单位不参与任何串标围标等违法活动。3.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4.如中标,我单位将委派本公司所属的正式队伍进场施工。5.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投标文件中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九大类人员及时到位,且全面负责工作。6.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时进场,且投入正常的生产。7.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并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罚。对违反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我单位愿意承担。投标人(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80-\n第六章工程量清单详见“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行业快讯栏目海门市资格后审专栏该项目附件。第七章施工图纸详见“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行业快讯栏目海门市资格后审专栏该项目附件。-80-\n第八章投标人资格后审须知一、总则1.鉴于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拟建海门市区域供水四甲至常乐支线管道工程的招标人,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每个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二个标段提出资格审查。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3中说明。二、资格后审申请4.资格审查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企业。5.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4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及附表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6.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原件在开标时随身携带,否则,按照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7.投标人须回答资格审查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8.投标人须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9.按资格审查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中指明投标的标段。11.申请书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审查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三、资格审查评审标准-80-\n12.对投标人资格审查,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进行评审。13.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14.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个投标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投标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时,才能通过资格审查。一、联合体15、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本工程招标不予接受,其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将被拒绝。二、利益冲突16.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人应:16.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16.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审查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16.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三、资格审查文件的提交17.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须于2011年7月21日8时30分前送达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迟到的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18.投标人应提交资格审查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正本壹份(备注:副本叁份由中标人在领取本工程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19.资格审查文件的编制19.1资格审查申请书的正本需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副本可以复印。-80-\n19.2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1-6)、附件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证明材料、其他有关材料。请投标人按照要求编制及装订,否则,按照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20.投标人在提交资格审查文件的同时,应提交附件1中提出需查验的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否则,按照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21.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22.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技术标和商务标开标、评标。一、附件23.附件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24.附件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25.附件3:《资格审查申请书》。26.附件4:《资格审查文件真实性承诺书》。27.附件5:《无在建工程承诺书》。-80-\n附件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80-\n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2010年度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企业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6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①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必须有劳动部门备案章);②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③拟派项目负责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必须附有2010年1-6月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①劳动合同书(必须有劳动部门备案章);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确认的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0年1月至12月社保缴费清单;③拟派项目负责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必须附有2010年1-6月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8企业业绩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管径300mm及以上压力管且工程造价为250万元及以上管道施工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须三证齐全,且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自行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检察院办理。10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11资格审查文件真实性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无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12投标保证金由经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复印件。13备注:上述序号1-9、12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查验;上述序号10-11须提供原件。附件2-80-\n招标工程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1、项目位置:海门市悦来镇、万年镇、包场镇2、地质与地貌:长江冲积平原3、气候与水文:亚热带海洋性气侯4、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齐备二、工程描述1、项目名称:海门市区域供水四甲至常乐支线管道工程2、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标段,相应施工范围如下:A标段:施工图所示桩号J0+000~J9+300供水管道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B标段:施工图所示桩号J9+300~J18+623(除J15+157~J16+269)供水管道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3、建设工期:约90日历天。4、设计标准、规范:按本工程施工图规定的有关设计、施工规范执行。-80-\n附件3(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资格审查申请书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日期:年月日-80-\n附表1投标人一般情况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件6注册地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7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主营范围1.2.3.4.……………………………10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11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80-\n附表2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投标人名称:近三年工程营业额财务年度营业额(单位)备注第一年(应明确公元纪年)第二年(应明确公元纪年)第三年(应明确公元纪年)注:1.本表内容将通过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2.所填的年营业额为投标人每年从各招标人那里得到的已完工程施工收入总额。-80-\n附表3近二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序号工程名称监理(咨询)单位合同金额(万元)竣工质量标准竣工日期12345……注;1.对于已完工程,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已签发的工程竣工证书。2.投标人应列出近二年所有已完工程情况(包括总包工程和分包工程),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3.在建工程投标人必须附上工程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不填“竣工质量标准”和“竣工日期”两栏。-80-\n附表4财务状况表一、开户银行情况开户银行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及职务:传真:电传: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财务状况(单位)近三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1.总资产2.流动资产3.总负债4.流动负债5.税前利润6.税后利润注:投标人请附最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三、为达到本项目现金流量需要提出是信贷计划(投标申请人在其他合同上投入的资金不在此范围内)信贷来源信贷金额(单位)1234注:投标人应提供财务资料,以证明其已达到资格审查的要求。-80-\n附表5类似工程经验投标人名称:1合同号合同名称工程地址2发包人名称3发包人地址(请详细说明发包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4与投标申请人所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工程性质和特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工程合同内容,如长度、高度、桩基工程、基层/底基层工程、土方、石方、地下挖方、砼浇注的年完成量等)5合同身份(注明其中之一)□独立承包人□分包人□联合体成员6合同总价7合同授予时间8完工时间9合同工期10其他要求:(如施工经验、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注:1.类似现场条件下的施工经验要求申请人填写已完或在建类似工程施工经验。2.每个类似工程合同须单独具表,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无相关证明的工程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80-\n附表6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招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80-\n附件4资格审查文件真实性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公司参加贵单位(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的资格审查,现我公司向贵单位慎重承诺:我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全部真实,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欺骗行为,我公司放弃收回该工程投标保证金的权利。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80-\n附件5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参加你方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投标的申请,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招(2006)372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那么取消我方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