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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7 09:28:12 发布

中俄原油管道工程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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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原油管道大兴安岭段工程环境监管实施方案依据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试点的通知》(环发[2002141号),我地区环保局对中俄原油管道漠河-大庆段工程进行全过程环境监督检查,为确保此次监督检查行为合法、有序、高效的实施,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地区环保局应按照有关文件的精神,按照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方案和工作重点开展工作,确保管道施工、站场施工、穿跨越施工以及施工场地、料场、施工便道等符合环保要求,监督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制止,严重的予以处罚。二、工作重点及要求(-)对管道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管该管道工程的施工期是对生态环境影响最大的时期,为确保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地减轻施工作业对环境的影响,我地区环保局将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全程监管。1、对路段管道施工过程中生态环境破坏行为的监管主要检查是否限定施工活动范围、减少施工作业对土壤和植被的扰动和破坏、保护动植物等生态保护措施,具体检查包括:1建设单位是否和黑龙江省或国家管理部门进行了协调,施\n工方案是否征求管理部门的意见。\n2是否注意尽量减少夜间施工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3施工挖掘地表时是否注意保护原有地表植被,尤其是在药材保护区内,管道施工是否尽量利用已建的道路进行施工,是否注意缩小活动范围,以减少对地表的破坏。4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是否尽快恢复植被,尽可能减少工程完工后人为因素对当地植被的再度扰动、破坏。2、对路段管道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管主要检查是否有减少施工扬尘、粉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废气排放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具体检查包括:1施工现场是否设围栏或部分栏,以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2遇有大风时,是否避免进行挖掘、回填等大土方量作业或采取喷水抑尘措施。3运输路线是否尽可能地避开村庄,施工便道是否进行夯实硬化处理,以减少扬尘的起尘量。3、对路段管道施工过程中水体污染物排放的监管主要检查是否减少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放,是否加以妥善处理,是否有防止污染地表水环境的措施,在地表水源保护区施工时是否采取有针对性地保护措施;管线穿越水源地保护区时,为保护水体不受污染,应特别注意以下方面的检查:1施工生产废水(包括泥浆分离水、管道试压水、管沟开挖的渗水以及滋工机械废水等)是否存在随意排放的现象,是否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当地环保部门认可的指定地点。\n2是否采取了一定的水体保护措施、临时防护措施。3施工住地是否远离水库和保护区的陆域,设立在保护范围之外,生活垃圾是否及时清理。4除施工限定场地外,施工人员是否有擅自进入水库内的现象。5施工时所产生的废油等物是否有倾倒或抛入水体的现象,是否有在水体附近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的现象。4、对路段管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的监管主要检查是否有降低施工机械及车辆噪声、施工噪声,以及在噪声敏感区是否设置隔声设施等防治噪声污染的措施,具体检查包括:每天22点至次日凌晨6点是否按要求禁止高噪声设备作业,是否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是否有居民投诉。5、对路段管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监管主要检查是否具有施工废渣、生活垃圾等处理处置措施,具体检查包括:1粉状材料堆放时是否设蓬盖。2施工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存放地点是否合适。3施工中是否有随意抛弃建筑废料、残土和其他杂物的现象。4施工期产生和生产垃圾是否集中收集,是否运至地方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安全处置。(二)对管道运营工程中的环境监管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包括日常环境管理及事故情况下的环境管理两方面的内容。1)对企业日常环境管理主要包括:\n(1)是否定期进行环保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达标排放。(2)是否制定日常环境监测计划、事故时环境监测计划,以及对重大环境因素的监测计划和方案,以便及时掌握环境状况的第一手资料,促进环境管理的深入和污染治理的落实,消除发生污染事故的隐患。(3)是否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定重大环境因素的整改方案和计划检,并查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环保设备台帐,制定主要环保设备的操作规程及安排专门操作人员,建立重点处理设备的“环保运行记录”等。(4)是否制定各种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的应急计划,定期进行演练。1)事故环境管理在管道运行期,环境管理除抓好日常站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等工作外,工作重点应针对管线破裂、站场储罐着火等重大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上。(1)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护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对污染事故隐患进行监护,掌握事故隐患的发展状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2)事故应急管理除应在方案选择、工程设计、生产运营中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防范措施外,是否还制定各类环保事故,以及其他事故引发的二次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是否编制应急响应计划、是否建立应急机构,应急机构是否设有专门的值班人员,是否配备有足够的专业器材和车辆。三、主要工作措施(-)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此次施工过程全程监管实行地\n方政府负责制,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确保监管任务顺利开展。我局将成立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环保局。各县区环保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实施对监管行动的领导,要认真组织开展输油管道施工建设及运营期的检查工作。(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县区环保局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漠河县环保局重点对首站场站的建设以及运营期间40万立方米储油罐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塔河县环保局重点对中间泵站的建设以及运营期间700立方米的紧急泄放油罐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新林区、松岭区重点对靠近居民点的管道施工建设进行监管,主要包括:对夜间施工噪声的监管,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废水和固废的排放情况进行监管;加区环保局重点对中间泵站的建设以及运营期间700立方米的紧急泄放油罐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三)把握政策,依法整治。各县区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在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试点的通知》(环发[2002141号)文件的规定,切实履行好环境监管责任。监察人员要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检,每周至少检查1次〜2次。对存在重大环境问题的施工区域要进行跟踪检查,并详细客观(以文字及现场照相或摄像的形式)地记录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口头通知或下发环境整改通知书的形式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在环境敏感区域内若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监测,并提供监测数据,必要时,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监测,依据监测结果,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治理;听取工程附近居民及有关人员的意见,及时了解公众对环境问题的看法,提出解决的建议,并向地区环保局做出汇报。(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将宣传工作贯穿此次\n监管行动的始终。要结合本地整治重点,制定宣传方案,并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造声势,畅通监督渠道,引导公众积极监督、检举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环境监管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公布工作进展情况,营造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环保局二OO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