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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8 09:32:32 发布

2013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问题研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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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多高层混凝土结构)1\n主要内容多高层混凝土结构2\n1对于有三层地下室的高层建筑,若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嵌固端相关范围的地下室顶板厚度取不小于180mm,非嵌固端相关范围地下室楼板厚度取160mm还是取120mm或其它厚度?多高层混凝土结构3\n1对于有三层地下室的高层建筑,若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嵌固端相关范围的地下室顶板厚度取不小于180mm,非嵌固端相关范围地下室楼板厚度取160mm还是取120mm或其它厚度?多高层混凝土结构按JGJ3第3.6.3条,普通地下室顶板厚度不宜小于160mm;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顶板厚度不宜小于180mm。位于非嵌固端相关范围的地下室顶板,如位于室外(常年地下水水位以下?),应遵守GB50108-2008第4.1.7-1条要求,厚度不应小于250mm;如在室内,厚度不应小于160mm。对多层地下室的其余楼层(非地下室顶板),可作为一般楼面结构设计,楼板厚度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以下简称GB50010)第9.1.2规定的最小厚度即可。4\n2地下室嵌固的老问题:多高层混凝土结构上部结构设计应按GB50011第6.1.14条和JGJ3第5.3.7条的要求。应考虑底层地震力传递路径(高差范围)上各构件受力特性的不同采取相应的抗震措施。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端时,主楼地下室顶板和纯地下室顶板高低差分界线上的梁应具有足够的侧向(抗扭、剪、弯)刚度。目前一般的做法是楼板加腋。为保证节点处传力合理,对垂直于分界线的梁加腋,其加腋长度和加腋后梁高宜不小于高差。如高差过大,应将嵌固端下移。问题一嵌固部位上下层剪切刚度按GB50011第6.1.14条还是GB50007第8.4.25条计算?问题二大地下室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通常主楼地下室顶板和纯地下室顶板高差1m以上,有时为了走管道高差将近2m,如何加强顶板整体性?采用板加腋混凝土量太大,仅仅梁加腋是否可以?5\n2地下室嵌固的老问题多高层混凝土结构嵌固层设于地下室顶板(嵌固层位于上部结构的负一层)6\n2地下室嵌固的老问题多高层混凝土结构地下室顶板高差较大时一种设计方案7\n2地下室嵌固的老问题多高层混凝土结构适当降低主楼地下室顶板的标高,使之与周边地下室顶板高层不致过大8\n2地下室嵌固的老问题多高层混凝土结构9\n3对于有地下室的单体建筑,当地下室与地上一层的抗侧刚度比值大于2时,审图是否应提出必须按嵌固在地下室顶板设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按嵌固在基础设计做法偏于不安全。多高层混凝土结构上部结构地震作用如不按嵌固在地下室顶板计算,当地下室刚度较大时,需增加振型数才能提高有效质量参与系数,会使计算结果不合理。这种情况下,上部结构应按嵌固于基础和嵌固于地下室顶板包络设计。结构设计应避免偏于不安全的做法。GB50011第6.1.10条规定,如首层作为嵌固端,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当嵌固端位于地下一层的底板或以下时,底部加强部位尚应向下延伸至计算嵌固端。10\n4“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判断依据,JGJ3第5.3.7条、GB50011第6.1.14-2条与GB50007第8.4.25条各不相同,设计是否可按GB50007执行?多高层混凝土结构上部结构设计应按GB50011第6.1.14条和JGJ3第5.3.7条的要求。GB50007GB50011JGJ3刚度比1.50.52板厚(配筋率)180(0.25%)C30180(0.25%)C30相关范围30m(7、8度)20m(9度)不大于20m外扩三跨内柱配筋Mcu(梁+下柱)≧Mcu(上柱)As(下柱)≧1.1As(上柱)墙配筋地下一层边缘构件配筋不少于地上一层对应墙肢11\n5GB50011第6.1.3-3条: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与上部结构相同,此条款未明确相关范围;而JGJ3第3.9.5条: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部位,地下一层相关范围的抗震等级应按上部结构采用,此条款明确了相关范围为主楼周边外延1~2跨的地下室范围;另外GB50011第6.1.14条关于地下室顶板嵌固判定采用相关范围则为地上结构周边外延不大于20m。请问审查时“相关范围”如何把握?多高层混凝土结构本题所述两本规范、两个条文的“相关范围”,对应的内容不同。JGJ3第3.9.5条适用于确定地下一层抗震等级的相关范围,此时相关范围为主楼周边外延1~2跨的地下室范围;GB50011第6.1.14条则适用于地下室顶板嵌固判定的相关范围,此时相关范围为地上结构周边外延不大于20m。12\n5多高层混凝土结构裙房和地下室抗震等级2010版2001版13\n6JGJ3第3.4.6条有开洞后每侧板宽不应小于2m,常有此种问题,如何处理和计算可审查通过?多高层混凝土结构应考虑开洞后的薄弱部位能够有效传递地震力,开洞后的楼板宽度应与开洞长度相关。整体结构设计可以采用弹性楼板计算的结果,楼板处宜采用有限元软件做补充计算分析。14\n7为了控制位移比,设置少墙框架,剪力墙只在某一个方向设置是否合理?若为高层,是否可判断为不符合JGJ3的第8.1.5条?多高层混凝土结构对少墙框架结构,允许只在一个方向设置剪力墙控制结构的扭转位移,但应依据框架承担的倾覆力矩与结构总倾覆力矩的比值确定合理的位移控制标准。8.1.5框架-剪力墙结构应设计成双向抗侧力体系;抗震设计时,结构两主轴方向均应布置剪力墙。15\n8位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0.3g)、Ⅲ类场地,高度超过80m的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的抗震构造措施是否按特一级要求?剪力墙的抗震构造措施为特一级时,具体的抗震构造又有哪些具体规定?多高层混凝土结构抗震设防烈度8度(0.30g)、Ⅲ类场地,高度超过80m的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按JGJ3表3.3.1-1已属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其抗震措施应作专门的研究并应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当为B级高度的高层建筑时,剪力墙的抗震构造措施应按特一级设计,特一级的具体规定详见JGJ3第3.10节。3.9.7甲、乙类建筑按本规程第3.9.1条提高一度确定抗震措施时,或Ⅲ、Ⅳ类场地且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丙类建筑按本规程第3.9.2条提高一度确定抗震构造措施时,如果房屋高度超过提高一度后对应的房屋最大适用高度,则应采取比对应抗震等级更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16\n9错层结构的定义,在JGJ3第10.4.1条的条文说明里和《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细则》第5.4.4条第1款中,不完全一致,以什么作为审查判定为错层的依据?多高层混凝土结构JGJ3第10.4.1条条文说明:相邻楼盖结构高差超过梁高范围的,宜按错层结构考虑。结构中仅局部存在错层构件的不属于错层结构,但这些错层构件宜参考本节的规定进行设计。是否作为错层应根据地震力能否沿楼板平面可靠传递判断,如果仅是高低差分界线上的梁高大于高差,并不都能保证地震力沿楼板平面可靠传递。参第2(2)条。17\n10错层结构和夹层结构如何区别?如异形柱结构底层一半设为5.4米高商场,一半设为2.5米高车库和2.9米高住宅,如果定为错层,根据《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第3.1.4-2则此形式不应采用,如果定义为夹层,计算能够通过,则可行。多高层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第1.0.2条规定的适用范围为一般居住类建筑,带商场的建筑已超出适用范围。题中所说的结构其底层应采用普通框架结构,二层以上可采用异形柱框架结构或普通框架结构。夹层结构图示错层结构图示18\n11框架-核心筒结构,外框架中的其中一个角为弧形框架梁,此梁是否符合JGJ3第9.2.3要求外框架闭合?多高层混凝土结构符合。19\n12关于对框架柱箍筋加密区箍筋间距表中柱根的理解:GB50011第6.3.7-2条中柱根指底层柱下端箍筋加密区,JGJ3第6.4.3-2条中柱根指框架柱底部嵌固部位。请问若结构嵌固于地下室底板,地下室的柱底部是否符合“柱根”定义?多高层混凝土结构符合。对于有地下室的建筑,即便嵌固部位位于地下室底板,首层框架柱还宜按“柱根”要求设计。20\n13若一段剪力墙中间位置设边缘构件,请问两端边缘构件沿墙肢长度Lc计算时是按整段墙肢长度hw计,还是分段hw?多高层混凝土结构按整段墙肢长度hw计。21\n14多层剪力墙结构房屋,设计全部为短肢墙,且由于建筑设计竖向逐渐内收和切角,使得上部周边剪力墙同一墙肢部分为落地,部分为梁托墙。多层剪力墙设计有何要求?多高层混凝土结构多层剪力墙结构可采用短肢墙,但应避免采用一字墙的设计。设计时,宜参照以下要求:①《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结构(结构体系)第2.5.9条~第2.5.11条;②《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结构(混凝土结构)第五章第3节。1)《GB50011》墙肢长度不大于墙厚的3倍,按框架柱设计,墙厚小于300时,箍筋全高加密2)配筋率3)多层剪力墙结构应设置构造边缘构件抗震等级一、二级三、四级底部加强部位≧1.2%≧1.0%一般部位≧1.0%≧0.8%22\n15JGJ3第3.9.5条,地下一层以下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逐层降低一级,降低后按底部加强区还是非加强区执行?如原剪力墙二级,降低后三级,按三级加强区还是非加强区设置边缘构件?二者差别较大。多高层混凝土结构底部加强区范围从嵌固部位算起,嵌固部位向下延伸一层按加强区考虑即可,多层地下室的抗震构造措施按规范要求逐层降低后,可按相应的抗震等级确定抗震构造措施。23\n16连梁宽度常规同剪力墙厚,如设计方坚持宽度小于墙厚,需要采取什么构造措施?同一楼层连梁底部和顶部配筋可不相同吗?多高层混凝土结构连梁是剪力墙的一部分,其宽度一般应与剪力墙的厚度相同,受力明确且便于施工。当采用连梁宽度与剪力墙厚度不同的布置时,应考虑梁、墙轴线偏心的影响,并明确连梁的构造。同一楼层连梁底部和顶部配筋可不相同。24\n17住宅小区,空旷部位全部建成地下室,通过连通口与各住宅楼相连,平面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长,问:(1)这些地下室是否要满足GB50011第14.1.3条:“地下建筑的建筑布置应力求简单、对称、规则、平顺……”的要求;(2)超长地下室在设计、审图中注意要点有哪些?部分工程长度已超300m,且有多栋高层住宅位于其上,未设沉降缝分开,仅设置后浇带,未进行收缩及温差应力分析,应如何控制?多高层混凝土结构(1)利用住宅小区空旷位置建成的地下室,应满足GB50011第14.1.3条的要求。不规则的地下结构应按GB50011第14.2.3-2条“宜同时计算结构横向和纵向的水平地震作用”,以及第14.2.4-2条“尚应进行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抗震变形验算”。收缩及温差受环境变化的影响较大,难以精确计算,即使计算,其结果也是建立在许多假设的基础上的,只能作为参考。超长地下室设计还是应从概念设计出发,提高抗裂性能、减小环境影响。25\n18GB50011第3.9.2-2-2条规定: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且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1)剪力墙结构中的连梁、楼梯的纵筋是否一定要满足此要求;(2)砌体结构中楼梯的纵筋是否也要满足此要求?多高层混凝土结构GB50011第3.9.2-2条要求的构件为框架梁、框架柱、框支梁、框支柱、板柱-抗震墙的柱,以及伸臂桁架的斜撑、楼梯的梯段等。26\n1918层的高层住宅是否可以不设地下室?如可以不设,应采用什么措施保证高层的嵌固?嵌固点从哪里起算?多高层混凝土结构JGJ3第12.1.1条:“高层建筑宜设地下室。”不设时,需验算埋深、整体稳定和基底零应力区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嵌固点从基础顶面算起。27\n20剪力墙结构构造边缘构件箍筋配置在符合自身构造要求的同时是否不应小于所在剪力墙水平钢筋的计算值。边缘构件箍筋直径和间距是否不应低于剪力墙水平分布钢筋的要求?多高层混凝土结构不再另行配置水平筋的墙段箍筋直径和间距不应低于剪力墙水平分布钢筋的要求。28\n21JGJ3第7.1.2条:“…各墙段的高度与墙段长度之比不宜小于3,…”这里墙段的高度是指墙段的总高度还是楼层间的高度?多高层混凝土结构指总高度。墙高度与长度之比太小时,墙以抗剪为主,不能体现弯曲效应。29\n22JGJ3第7.1.5条:“楼面梁不宜支承在剪力墙或核心筒的连梁上。”如果楼面梁支承在规程第7.1.3条所述跨高比不小于5的连梁上是否也应适用该条?多高层混凝土结构不适用。结构布置难以避免时,应采取一定的加强措施。30\n23JGJ3第7.1.3条:“…跨高比不小于5的连梁宜按框架梁设计。”这里框架梁纵筋在相邻墙体中的锚固长度应如何确定?是否应参照框柱的要求?多高层混凝土结构摘录图集13G101-11(施工常见问题答疑图解)第3-9页:31\n24梁板结构,设计为十字梁或井字梁,网格的长宽比例达到多少时,梁能起到共同作用?多高层混凝土结构应根据各梁的支承条件和刚度确定,不是简单的比值关系。32\n25四级剪力墙轴压比规范没有规定,按轴压比不大于0.7控制是否合适?多高层混凝土结构规范无要求,满足承载力计算要求即可。33\n26连梁超限,设计进行了处理,如对梁刚度折减等,但仍超限,对此问题该如何处理?多高层混凝土结构参见JGJ3第7.2.26条。1、正常使用状况的计算(含抗风设计)2、“超限”连梁失效的小震二次承载力验算34另参见高规JGJ3-2010第11.4.18-3条\n27抗震墙结构的竖向分布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GB50011第6.4.4.3条;以及框架抗震墙的分布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GB50011第6.5.2条。是否仅适用于当采用一级钢筋作为分布筋的情况?当采用高强度钢筋时是否可不执行?多高层混凝土结构规范规定的钢筋最小直径与钢筋强度无关,应执行。35\n28《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细则》第5.3.2.6条,“带有长翼线的L型和T型抗震墙的短肢抗震墙部分,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可比JGJ3(短肢剪力墙的全部竖向钢筋的配筋率,底部加强部位一、二级不宜小于1.2%,三、四级不宜小于1.0%;其他部位一、二级不宜小于1.0%,三、四级不宜小于0.8%。)的要求少0.2%”的怎么理解?需按此执行吗?多高层混凝土结构应按JGJ3的要求配置。36\n29异形柱框架7度区肢高,省标要求不宜小于600mm,国标无此规定,仅要求不应小于500mm,如何掌握?多高层混凝土结构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钢筋混凝土异形柱框架结构技术规程》(DB32/512-2002)主要依据国家89系列规范编制。目前宜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37\n谢谢!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