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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8 09:32:33 发布

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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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技术问题 第一章荷载 1.走廊,门厅,楼梯活荷载根据《荷载规范》,当人流可能密集时取3.5KN/m?,在具体设计时当楼梯活荷载取3.5KN/m?,与其相连的走廊活荷载是否也必须取3.5KN/m??答:人流可能密集时活荷载取3.5KN/m?,一般是指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中使用的消防楼梯。对走廊和门厅,设计和审查人员可根据具体工程的人员流量判断,可能密集时取3.5KN/m?。与消防楼梯相连的走廊作为消防通道时,活荷载应取3.5KN/m?。 2.住宅的储藏室活荷载是否需按《荷载规范》取用为5.0KN/m?,一些审图中心均按此控制。个人认为实际不会产生这么大的荷载需求。答:《荷载规范》条文4.1.1条,储存物品的仓库活荷载标准值取值为5.0 KN/m?,住宅的储藏室目前规范未提供可靠的统计数据,如无地方规定,建议参照《荷载规范》4.1.1条执行,取5.0KN/m?。如取3.0~5.0,可不作为违反强条。 3.露台活载取2.0KN/m?是否可以(不按阳台要求执行)?答:公共建筑中的露台活荷载应按其使用功能确定;住宅中的露台,活荷载不应低于阳台的取值。 4.根据《高规》3.2.2条及条文说明,高度大于60米的高层建筑可按10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作为基本风压,而《荷载规范》笼统说对于高层建筑基本风压应适当提高,因而对高度不大于60米的高层建筑基本风压取值存在异议。答:根据《高规》3.2.2条及条文说明,特别重要或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其基本风压应按10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采用。一般情况下,房屋高度大于60米的高层建筑,可按10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采用。高度不大于60米的高层建筑,基本风压可仍按50年重现期的基本风压值采用。 5.《石材幕墙技术规范》JGJ133-2001,阵风系数βgz=2.25,原《玻璃幕墙技术规范》JGJ102-96修改为新规范JGJ102-2003后,阵风系数βgz改按《荷载规范》执行,因石材幕墙技术规范未变,有关阵风系数能否修正?另建筑幕墙GB/T21086-2007对挠度规定等也与原规范不同,如何执行?页脚\n.答:各专业幕墙设计,应按现行、本专业幕墙规范执行。如专业规范中未有规定,阵风系数可按国标《荷载规范》执行。 6.当人防地下室为无梁楼盖时,能否按照《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简称《人防规范》)4.8.2条:当地下室顶板为梁板结构时表4.8.2取用顶板的等效静荷载?答:地下室顶板设计时,应当具有良好的整体刚度,以有效地将核爆荷载传递至所有抗核爆构件上。人防地下室顶板为无梁楼盖,配筋符合《人防规范》附录D时,顶板的等效静荷载可按4.8.2条确定。 7.地下室抗浮验算时,地下水位确定没有统一的规定,抗浮系数也无统一规定。设计抗浮水位与防水水位应如何确定?由谁确定?答:《地基规范》3.0.3-1-6)-(3)条规定,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计水位。一般情况下,抗浮设计水位宜取建成后的室外地坪下500mm。地下室整体抗浮稳定计算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取荷载的标准组合,水压力荷载分项系数为1.0。防水水位指控制防水的地下水水位,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3.1.3条:地下工程的防水设计,应根据地表水、地下水、毛细管水等的作用,以及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附近水文地质改变的影响确定。单建式地下工程,宜采用全封闭、部分封闭的防排水方式;附建式的全地下室或半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高度,应高于室外地坪高程500mm以上。 8.地下室强度和裂缝计算是否需按抗浮水位进行?答:地下室底板和外墙的计算,应考虑水压力(水浮力)的作用。承载力计算,水浮力按抗浮设计水位荷载效应基本组合,水压力分项系数取1.2;抗裂计算,水浮力可按常年地下水位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第二章地基基础 1.页脚\n.《地基规范》8.2.3条关于柱纵筋在基础中锚固长度要求,涉及到柱基础高度的取值是否满足该条文规定的问题,关键是柱纵筋在基础内的直段锚固长度取值如何定。在《混凝土结构构造手册》第三版P404页讲到:末端有直弯钩时可取0.7LaE,直段锚固不够时,允许弯折,但弯折前的直段长度一、二级抗震等级应不小于20d,其它情况可取15d。但《桩基规范》4.2.5-2条中要求柱筋在承台中的直段锚固长度不小于20d。两者存在一定差异,究竟如何执行?答:柱纵筋在基础中的锚固长度,应满足不小于LaE的要求。当基础高度较小不满足锚固要求时,应将钢筋向柱轴线方向呈90°弯折,弯折前的竖向长度应有限值,限值多少,地基规范没有明确规定,可参照《桩基规范》4.2.5-2条,弯折前的竖向段锚固长度取不小于20倍纵向主筋直径。 2.同一建筑单元是否可用桩基和天然地基的基础形式?答:《抗震规范》3.3.4-2条要求:同一结构单元不宜部分采用天然地基部分采用桩基。如要采用,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变形。 3.对于栋数较多,分期施工的小区,是否按照《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简称《检测规范》)3.3.5条,静载试验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1%,且不少于3根执行?存在的问题是单栋可能无静载试验检测桩,如何处理?答: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测。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竖向承载力的检测,《检测规范》3.3.5条要求:对单位工程且同一条件下的工程桩,静载试验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1%,且不少于3根。检测以单体工程为单位,每栋均应按照此规定执行。对于符合《桩基规范》5.3.1条要求的用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的试桩问题,对于栋数较多,分期施工的小区,如小区范围内地质条件相近,采用相同的设计条件和施工工艺,试桩数量可按总体数量的1%确定,每栋不宜少于一根。 4.抗拔桩的裂缝验算采用抗拔承载力特征值还是极限值?如果用特征值,试桩过程到达极限值岂不开裂?答:抗裂验算应采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不能采用抗拔桩的承载力特征值或极限值。试桩时可不验算桩身混凝土的裂缝宽度。 5.灌注桩的正截面受压承载力N值按荷载效应基本组合下的轴向压力设计值取值,当作试桩时,N取极限承载力,桩身强度很难满足,此时,强度是否可以取标准值?答:试桩时的桩身强度验算,桩顶轴向压力应取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材料强度可取标准值。 6.桩筏基础的桩基在轴心竖向力作用下的桩基竖向承载力应符合《桩基规范》5.2.1-1条。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是总的竖向力除以总的桩数所得的平均值还是根据柱(墙)竖向力按弹性地基梁板方法计算每根桩基竖向承载力,并且每根桩基满足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