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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3:36:15 发布

医疗活动中患者的隐私权保护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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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疗活动中患者的隐私权保护医疗活动中患者的隐私权保护毕业论文目录目录…………………………………………………………………………………Ⅰ中文摘要…………………………………………………………………………ⅢAbstract…………………………………………………………………………IV1前言………………………………………………………………………………11.1研究背景…………………………………………………………………………11.2研究现状…………………………………………………………………………11.3研究目的及意义…………………………………………………………………22我国患者隐私权受到侵犯的因素分析……………………………………22.1医院方面原因…………………………………………………………………22.1.1医院的管理不当………………………………………………………22.1.2医院部分制度不健全…………………………………………………22.1.3医院的经营理念问题…………………………………………………32.1.4医院环境不佳,医疗条件不能满足患者的需要……………………42.2医务人员方面原因…………………………………………………………42.2.1医务人员价值取向紊乱………………………………………………42.2.2缺乏系统的、规范的职业行为教育…………………………………52.2.3法律意识不足、观念落后,没有防范意识…………………………52.3患者方面原因…………………………………………………………………62.4法律法规方面原因……………………………………………………………72.5媒体方面原因…………………………………………………………………815 论医疗活动中患者的隐私权保护3完善患者隐私权保护的可行性对策………………………………………93.1改善医院管理,完善医院制度………………………………………………93.2加强医务人员的人文素质培养,增强法律知识……………………………103.3患者通过自身学习,改变固有观念,提高法律意识………………………113.4深化隐私权立法,完善法律体系,使患者隐私权的保护有法可依………113.5以严格的新闻纪律来引导媒体进行合理的舆论监督……………………12结论…………………………………………………………………………………13参考文献…………………………………………………………………………14致谢…………………………………………………………………………………151.1研究背景2010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明确提出要依法保护患者的隐私权,隐私权的保护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近年来,随着患者权利意识的增强,在医疗活动中因侵犯患者隐私权而引起的医疗纠纷逐年增多,使得医患矛盾逐渐加深。如何保护好患者的隐私权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隐私权是患者的一项重要权利,一直都受到广泛关注。通过对国内患者隐私权保护的现状的研究,发现问题并分析原因,为更好的保护患者的隐私权提出相应的策略和措施,以更好的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减少医患纠纷。1.2研究现状国内对于患者隐私权保护的综述在研究视角上,分别从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文化、教育等不同侧面和角度展开研究,丰富了对患者隐私权的理解;从内容上,涉及隐私权的定义与内涵、隐私权的保护及立法现状、保护隐私权的可行性对策与建议、隐私权保护的发展与改进措施等等。国内研究中存在着理论研究薄弱、研究分散、概念混淆、研究方法单一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本人试图从我15 论医疗活动中患者的隐私权保护国患者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出发,对近段时间来患者隐私权研究进程中的理论、观点进行整合分析、归纳总结,在以往零散分析基础上,分析患者隐私权频繁受到侵犯的可能性原因,更为深刻探讨患者隐私权保护的可行性对策,进一步减少医疗纠纷,和谐医患关系。1.3研究目的及意义本文通过对患者隐私权保护在国内外实施现状的描述,通过分析比较,同时着重分析了其中普遍存在的不足:医院制度不完善、管理上不够重视,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不强、不够重视,监管不力,患者自身问题,媒体的失真报道等。通过对以上的分析,结合国内现状,汲取成功经验,提出我国患者隐私权保护的可行性策略,为医疗改革提供理论依据。通过本课题的研究,从理论上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进行构建。通过本课题的研究,提出可供实践借鉴和参考价值的操作案例及对策措施,为更好的保护患者的隐私权提供一定的实践依据。2患者隐私权受到侵犯的因素分析2.1医院方面原因2.1.1医院的管理不当医疗服务是一种特殊服务,需者对供者具有依存关系,这是医者做好医疗服务的社会基础。医疗服务具有非公开性,医疗对需求者来说,是不允许他人干扰的私事,涉及到人权问题、患者个人的隐私问题,在伦理道德上、法律上均不允许任何人将其张扬于世[1]15 论医疗活动中患者的隐私权保护。医院对于自已履行职务的过程中了解掌握的患者的隐私应当采取相关措施加以保密,不得泄露出去。但是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例子:某产妇刚从产房回到家里,就接到大量推销奶粉、保健等的电话,不胜其烦。某人刚从医院回来,同事、邻居就知道他患有性病或者有精神、心理方面的障碍,使得患者受到很大的伤害。据了解出现上述的问题皆因医院或医生将患者的消息提供给推销员,这种现象严重地影响了医院、医生的信誉和形象,同时给患者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医院旧的制度和习惯也造成患者隐私的泄露,例如床头卡,是医院挂在患者床头的用以标名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疾病名称、护理级别、病情等内容,这是医院沿用多年的入院制度之一,床头卡的设置在无意中暴露了患者不愿意外漏的信息,特别是某些生理病理缺陷、影响声誉的疾病等,这其中还包含医院的化验单、患者病历的不当管理,泄露了患者的隐私问题。据了解,我国担负有教学实习任务的医院,在将患者作为教学实习的对象时,按习惯的做法,一般都不提前给患者打招呼,全国各地的医院做法大致相同,我国的法律对此也没有明文的禁止性的规定。笔者认为这是严重侵犯患者隐私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医院的教学活动中,把患者作为教学上的“活教具”让学生观摩实习,尤其是在妇科,暴露患者的个人信息、身体的隐私部位等,此举伤害了患者自尊,同时也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2.1.2医院部分制度不健全在长期的临床医疗实践中,医院已经逐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实践证明这些制度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对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预防医患纠纷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落实好这些制度就是最好的防范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但是,在部分医院里,医院的防范措施不得力,对医院事故的监管不严格,导致医患因为侵犯隐私权的事件频发。如果预先有防范的措施或者医护人员心中有防范纠纷的准备,完全可以避免纠纷事件的发生。同时某些医院为了争先创优,争级别、上等级,在对自己医院评价方面报喜不报忧,发生医疗侵权时存在一味迁就包庇医务人员的现象。从表面上看是对医务人员的关心照顾,这种“关心”很容易使一些医务人员对侵犯患者隐私权在思想上不够重视,工作疏忽,不能有效的防范[2]。医院的这种做法不仅会扩大事件,还会使医务人员滋长不良意识,使他们相互之间失去应有的原则性,缺乏相互监督的风气,暗地里勾心斗角,致使不该出现的不良事件频繁发生。因此,医院应该注重自身的制度管理问题,努力健全医院制度,防范医疗侵权纠纷,维护医院的长期稳定发展。2.1.3医院的经营理念问题,医院重经济效益轻视服务质量效益是医院生存发展的基础。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医院必然要强调和重视经济效益。重视经济效益对医院来说无可厚非,但是过于注重则会导致不良行为的发生。近些年来,我国医疗机构作为市场经济环境中生存的经济主体,经营性质逐渐凸现,福利性与公益性的功能日益衰退。在日益强化的趋利性驱使下,医院为维持成本,制定了以经济利益为主的绩效考评制度,目前仍有部分医院对医务人员进行经济核算[3]15 论医疗活动中患者的隐私权保护。这种制度很容易出现负面医疗情况,易导致侵权事件的发生。如医生为了提高绩效,增加就诊量,减少接诊沟通时间,简化程序,三言两语问完病情,往往患者刚开始述说病情,下位患者便在诊室里面等候了,这种举动严重不尊重患者,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2.1.4医院环境不佳,医疗条件不能满足患者的需要医院环境就是医院的外在形象,它本身也是医疗服务的一部分,在医院的长期发展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牵制着医院的发展。就医环境的好坏深刻影响着患者的行为与心理。构建良好、和谐、舒适的医院环境,努力改进医疗条件是每个医院成长、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现代医院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包括要求医院环境要安全舒适、利于疾病的康复。如今仍有某些医院和农村的医疗诊所就医环境较差,不能满足患者的医疗需要,许多患者拥挤在一问诊室里看病,医生的问诊查体情况,其他患者听得一清二楚,有的医院给患者检查时,连最起码的挡板都没有,特别是像做心电图检查,即使是在一些大医院,也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的,令众多女患者十分难堪。在这样的医疗环境下,要想保护患者的隐私,其难度可想而知。2.2医务人员方面原因2.2.1医生的医德评价缺失、控制机制不完善,医德教育没有形成体系,医务人员价值取向紊乱人们对于什么样的行为符合医德,什么样的行为违背医德,没有一个普遍的认同标准,因此便没有统一的标准的医德规范来要求、约束医务人员的行为。医院管理层多次整顿医风的诸多努力在现实中显得苍白无力,并没有起到实际作用,离预期目标相差甚远。目前的高校教育中并没有系统、全面的对医学生进行医德教育,学校医德教育方面还是比较空白的。近些年来医务人员的思想活跃,诸如“价值论”、“补偿论”等各种观点很有市场;医务人员过于以自我为中心,忽视、不重视患者的权益,明知不对却仍为之。其价值观未形成整个行业的价值取向,从而影响部分医务人员的执业精神和医院的声誉。15 论医疗活动中患者的隐私权保护医学院校注重对学生技能的培养与训练,弱化了对学生道德的教育,新毕业的医学生唯我主义、自我价值第一的倾向较严重,而患者为“本”的思想淡化。实际上,院校教育阶段,是一个医学生从业观念形成的非常重要时期,如不在此阶段打好基础,一旦走上医师岗位,是很难矫正思想偏向的。如某些医务人员不顾场合公开讨论患者的病情,进行疾病会诊时不注意患者隐私权的保护。2.2.2缺乏系统的、规范的职业教育,医务人员缺乏服务的艺术性目前,医学院校没有开设正规的职业教育课。毕业后的医学生进入到临床岗位后,缺乏岗位行为意识、言谈举止与其他行业别无二致,使得外界人士、特别是患者对他(她)怎么也树不起“天使”形象。其实很多侵犯隐私权事件证明,这大多数是由于医疗过程中的非原则性问题造成的,缺乏社会及人文方面的素质修养。一个优秀的医生必须把技术、经验、人文伦理、社会知识、法治观念融为一体,否则难免会出现偏差,导致患者的不满,甚至引发医患侵权纠纷。医疗服务既要求有较强的技术性,还要求有技巧和技艺。在医院与患者的法律关系中,由于医护人员提供的是一种与患者的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医疗服务,医护人员的执业活动与病者的人身密不可分,上述这些特点决定了医生在对患者进行诊疗的过程中很容易了解到患者的隐私,如询问患者的既往病史、病症特征、平时的生活习惯等,对患者的血液、胆汁、排泄物等体液或身体的常规检查等等,这些都可能涉及到患者的隐私权,但是在医疗关系中医生对由于职业的原因所了解掌握的患者的隐私权的范围和使用是有特殊的限制的,如果医护人员对所掌握的患者的个人隐私进行了披露、宣扬、威胁以及治疗、科研目的的范围外的不当使用,则很明显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2.2.3行业风气不正,法律意识不足、观念落后,没有医患侵权纠纷的防范意识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医患关系时刻发生着变化,15 论医疗活动中患者的隐私权保护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学会了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社会大众的总体趋势。但是与此同时,医院里某些医务人员却落后于社会。这种相对落后和缺乏准备的心理,导致一旦发生侵权纠纷,往往是漏洞百出,应接不暇,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而使得侵权纠纷的另一方得以有机可乘,还有些医务人员盛气凌人、不尊重病人,诸如这些都是医务人员没有及时改变观念、缺乏法律意识的表现。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对于由于职业性的原因获知的患者的隐私在法律上具有不得泄露和不当使用的义务,如未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而过失的泄露这些信息,就会给患者的精神和物质造成损害,就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法定授权或患者同意的除外)。因此,从患者隐私权的保护的内容来看,患者就医时登记的一切身份情况、健康状况、患病的种类、程度和治疗的过程,医生确诊的状况,都是属于医患关系中应当保护的个人的医疗隐私的范围,都要是医疗隐私权的保护范畴。在医疗活动中,医务工作者既是患者隐私权的义务履行者,同时也是患者隐私权的保护者,在医疗活动中漠视、侵犯公民的自身形象、影响了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严重的侵害了就医人员的自尊。医务人员的观念难以转变,没有医患侵权纠纷的防范意识。在临床实践中医务人员普遍不重视患者的隐私权保护问题,认为无伤大雅。医生在进行教学活动时没有事先通知患者做好准备,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在问诊查体、查房巡视中忽视患者隐私权的保护。临床中的绝大多数医生认为,他们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病人所做的事情都是为了医治患者的疾病。医生在检查患者时,接触到患者的隐秘部位和生理缺陷是司空见惯的,这就如同工人对待机器一样平常,医生直言:“医生面前无羞处”,如果患者过分强调自己的隐私,就是对医生的不信任。可见,许多医务人员虽然懂得尊重患者,但对患者隐私的尊重意识却远没有到位,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去给病人检查,就容易忽视患者的感受,引起病人的不满[4]。2.3患者方面原因15 论医疗活动中患者的隐私权保护患者法律意识不强,不懂得维权。现代生物医学模式把患者作为一个整体,认为患者是一个集生物、心理、社会因素为一体的人。患者来医院就医不仅要求减轻病痛,身体得到康复,还期望医生多注重患者的心理活动,期望得到心理的安慰与满足。大多数患者的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知识懂得比较少,在医疗活动中不知自己是否被侵权,遇到侵权行为时不知道如何用法律进行维护。患者在医疗活动中处于被动地位,在权益受到侵犯时多数会选择沉默、忍受,而不会主动去争取、去保护自己的权益。如在教习医院中,男医生进行妇科检查治疗,妇女在治疗疾病时实习生不分男女、不顾患者感受可以自行走动观看,这严重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还有医生早晨查房时不尊重患者,往往带着十几个进修生、实习生、见习生等,把病人当成“活标本”让学生观摩,进行教学活动,然而医生的这种举动事先并没有得到病人及其家属的同意,病人都是被迫参与教学活动。患者的这一忍受、默认行为也致使医生的行为更加胆大,使得医生与学生更加忽视患者的隐私权,也导致侵权事件屡发不止。因此患者及其家属需要克服羞耻心理,提高维权意识,敢于站出来,勇于维护自己的隐私权,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2.4法律法规方面原因在世界范围内,隐私权已经经过了一百多年的历史发展而深入人心。纵观世界各国对隐私权的保护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保护,即承认隐私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可以作为诉因起诉至法院,例如美国;二是间接保护,隐私权只能附属于其他权利之中,须依附于其他诉讼才能使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得以追究,例如我国。我国现有立法虽未直接规定隐私权,但从立法精神和司法解释来看,对隐私权是加以保护的。公民隐私权作为公民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主要在通过民法的相关规定加以保护,但我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实质上把对隐私权的保护纳入到名誉权的范围内,以是否“公开”并“造成社会评价降低”作为判断侵犯隐私权的标准。从我国的隐私权立法来看,我国对患者隐私权的立法还处在比较落后的状态,对患者的隐私权缺乏立法保障,立法的层级较低、条文不完善;法律体系不健全、比较混乱;立法不规范不够系统全面。我国的法律长期未将隐私权明确的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权利从立法上予以确认,有关公民隐私权的规定只是散见于零碎的法律法规当中。而且我国隐私权立法存在显而易见的缺陷:它并未正确区分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缩小了隐私的界限,局限于“阴私”15 论医疗活动中患者的隐私权保护;长期将隐私权类推为名誉权进行保护,混淆了两种权利的性质,混淆了侵犯隐私权与名誉权的判断标准。这种状态不利于隐私权保护的完善和发展。2009年开始颁布和实施的《侵权责任法》在民事基本法律中提出了隐私权的概念,以一个完全法条的形式既对患者隐私权做出了正面规定,同时对侵犯患者隐私权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而完善了我国民法上的隐私权保护制度,相对而言改变了我国隐私权的立法保护较为落后的状况,为隐私权的确认和保护起到了相应的作用,也说明我国隐私权立法日臻完善[5]。2.5媒体方面原因媒体对社会不良现象具有监督功能,有利于规范人们的行为,良好的舆论导向有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作用。近年来,医疗纠纷一直是媒体比较关注的话题,各种媒体将医疗侵权事件作为吸引公众眼球的重要报道素材。不可否认,媒体在对医院侵犯患者隐私、乱开处方、收红包等现象进行大肆曝光、揭露,曾经产生过比较好的社会效应,推动了医院的医德医风建设,同时对公众也具有唤醒和警惕作用;但是在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媒体的局限性和片面性。许多影响较大、处理困难的医疗纠纷大多数与媒体过早介入和失真报道有关。少数媒体和记者为了争取新闻效应,未能深入调查事件便将其见诸报端,使用如“骇人听闻”等过激词语,用错误的方法引导舆论,有明显新闻炒作和哗众取宠的用意,这不但不利于事件的解决,反而增加了处理其的困难。另外,这还会给某些患者和家属树立了样板,诱使他们利用媒体的这种效应,达到不正当的目的。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种信息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大、直观性强。今年来各种宣传媒体都不同程度加大了对法律诉讼的宣传力度。有关患者隐私权侵犯的医疗纠纷在法治媒体的报道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有些报道是符合实际的,医务人员确实存在过失。如忽视患者隐私、不告知患者相应情况、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差等。这些是对的,是值得报道的,这种报道有利于引起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警觉,以便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促进和提高工作严肃性和工作质量。但是,也有一些对医务人员的报道是失真的、盲目的。有些报道没有听取相关专家的鉴定或是仅仅听取一面之词,就广泛的在媒体上传播。这在不同程度上对一些医疗纠纷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些患者面对医疗纠纷,如果医院方面态度不好,便会借助媒体的力量,以期引起社会重视,搏来公众的同情,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一旦有“成功者”,便会引来众人效仿,把其作为榜样。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媒体的误导使得医患双方的不信任程度增加,恶化医患关系,激化医患矛盾,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医疗纠纷案件的增多。不言而喻,媒体确实是社会舆论监督的有利的一部分,但是部分新闻工作者不明就里的报道医疗侵权事件,不但有违职业道德,还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事件的恶性发展[6]。15 论医疗活动中患者的隐私权保护3完善患者隐私权保护的可行性对策 隐私权是一项重要的人格权,是法律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是自然人绝对的、排他的、终生的权利,它是人类尊严的最后一道防线,隐私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并且逐渐的量化、细化。善待隐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方面的要求,也就意味着一种真正文明的人性化的生存方式的形成,而由于医患关系中医生职业的特殊性及目前我国医患关系的现状决定了切实保护患者的医疗隐私权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事实表明,患者隐私权侵犯事件多发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减少侵权纠纷,和谐医患关系,需要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这就需要我们从多方面着力对患者的隐私权进行保护。3.1改善医院管理,完善医院制度,摒弃经济指标至上的考核制度,改善医疗条件医院应该采用先进的管理理念,科学合理的进行可持续发展,改进临床医疗管理,弥补床头卡、检验单、病历管理的漏洞与不足,完善细节,从小处做起,切实保护好患者的合法权益。医院应该完善相关制度,提高预防意识,切实做好医疗侵权事件的防范举措,从源头上扼杀侵犯患者隐私权事故的发生。医院应当就对患者诊疗的主体、程序和方式制定详尽的工作规则,由医院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内部的管理和约束;同时医院和国家应当加强对医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其在医疗的过程中自觉的维护患者的隐私权,对自已在工作中所知晓的患者的隐私自觉的加以保密。加强对医疗侵权事件的管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处置相关医务人员,对医院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加强对医院诊疗行为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对医院侵犯患者医疗隐私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从而在行政上保障患者隐私权得到有效的保护。要做到不包庇、不纵容,严肃纪律,提高医务人员的防范意识与重视程度。医学教学活动中,15 论医疗活动中患者的隐私权保护一方面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学教学管理制度,使患者隐私权在医疗制度管理上得以保护。医院向患者提出实习教学要求,对于是否接受,患者或家属享有充分的选择权,避免不尊重患者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不断尝试新的实习教学方法,减少对患者隐私权侵犯的概率。绩效考核制度是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与热情度的必要环节,因此医院应该摒弃经济效益至上的绩效考核制度,采取先进的方法及制度进行绩效考核,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使他们关注服务质量与水平,尊重患者并关注患者需要,注重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医院应当对现有的医疗设施加以改进,加大对医院硬件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如设置心理科,关注患者的心理动态;设立单独的接诊室、会诊室;创建“私密式诊疗”等等,给患者提供一种安全、宽松、值得信赖、得到尊重的心理环境。总之,医院应当在硬件设施上最大限度的保障患者的隐私权。目前保护患者隐私,使患者得到尊重已经成为衡量医院是否现代化的重要标准之一。医院注重就诊患者隐私的保护,将更加有利于医院本身的长期发展。3.2加强医务人员的人文素质培养,增强法律知识在目前的医疗服务领域,患者法律保护意识的日渐增强,医护人员一旦侵犯了患者的权利,就有可能引起医疗纠纷,导致医患关系的进一步恶化。医疗服务的高风险性、医患关系的特殊性、社会发展的先进性,决定了医护人员增强法律意识的必要性。必须不断强化法律意识,把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提高到法律的高度来认识,其中有关医护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保护患者隐私等规定,应成为医护行为的准则。我国已将患者隐私权、知情同意权列入《侵权责任法》范畴,因此医疗服务的从业者必须具有卫生法学、医学伦理学、人际沟通等融合而成的医学人文素质。医学教育应改变专业教育一统天下的局面,可以在医学生进行临床实习前一学期开设综合医学人文素质课程、职业教育课程等,课程里需要包括医事法学、医学伦理、人际沟通、患者心理学15 论医疗活动中患者的隐私权保护、日常礼仪等,以改变医务人员素质先天不足、沟通不佳的局面,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依法执业,减少侵犯患者权利的事件的发生。加强对在校医学生的法律知识培训是增强这些未来的医护工作人员法律意识的最佳途径。从长远的发展目标来看,这是改进医患关系的一个重要手段。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状况极不正常,不利于医务人员正常开展医疗业务,不利于我国医学事业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患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患者隐私权受到侵犯成为医疗纠纷增长的一个热点,无疑使紧张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而加强对患者隐私的保护,不仅可以减少医疗纠纷,改善医患关系,有利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患者就诊时,面对医生没有任何隐私可言,如述说病情,即便是属于非常隐私的或在亲人面前都羞于启齿的话题,也会一一道来;至于医生要检查“隐私部位”,也无甚顾忌。病史、病患属于个人隐私,患者在医生面前公开自己的隐私,是为了治疗疾病,医生理应替患者保密,严防私人信息泄露与扩散。在教习活动中,带教医生需要先告诉患者,使得患者知情同意,并有心理准备,予以配合;同时还要采取一些保护患者隐私的措施。医务人员要利用自身信息优势消除患者的质疑心理,应该充分尊重他们的隐私权与知情同意权,给予患者可选择的医疗方案,让患者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接受治疗。3.3患者通过自身学习,疏导不良心理,改变固有观念,提高法律意识21世纪是中国进入权利意识高涨的时代。保护医患关系中患者的隐私权不应仅仅是某个人的权利请求,而应是整个社会和全民族共同的意识和责任,在中国特殊的文化背景下,我们每个公民都应有意识的通过法律的途径及其他的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已的医疗隐私不受非法侵害,对于在诊疗过程中隐私权被侵犯的行为,都要勇敢的站起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已的权利,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从而做到患者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进而实现保护和尊重患者医疗隐私权从道德的法律化向法律的道德化的转变。患者要认真贯彻普法精神,以饱满的激情去学习法律,通过自身主动学习了解相应医学知识与法律知识,缓解自身认识局限,拓展视野与心胸,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与自身权利意识,依法办事,懂得适时、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遇到隐私权受到侵犯的时候应该努力克服自身心理问题,自我疏导不良心理,改变害羞尴尬心理,摒弃默默忍受、逆来顺受的固有观念,学会合理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同时在索取赔偿时应避免过激行为,合理使用维权机构来维护合法权益,做一名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合格公民。15 论医疗活动中患者的隐私权保护3.4深化隐私权立法,完善法律体系,使患者隐私权的保护有法可依我国立法机关应对患者的隐私权在法律上进行明确的规定,完善法律体系,明确规定医患关系中隐私权的内涵、外延及侵权的责任形式,这样保护隐私权才在法律上有了明确的依据。将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普遍的把侵害隐私权的侵权行为归入侵害名誉权行为范畴的间接保护变为将隐私权规定为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的直接保护。目前,我国对隐私权的保护落后于先进国家,为了满足人们的需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就必须对隐私权给予足够的重视。针对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尽快的制定与医疗活动中患者隐私权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民法、刑法、行政法、宪法等对隐私权的保护,建构一个比较完善的隐私权保护体系。在民法领域构建较为完善的隐私权保护制度,并以此制度落实宪法的有关原则性规定。在刑法中设立侵犯公民隐私权罪,以惩治较严重的隐私侵权行为。在行政立法中应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和《职业道德法》,在特殊服务领域,如医疗服务、心理咨询服务等强化对服务对象的隐私权法律保护,并明确其侵权责任。同时在宪法中增加宪法对隐私权法律保护这一原则性规定,有利于强化社会对公民隐私权的尊重和重视,增强公民维权意识,强化司法机关的保护力度。3.5以严格的新闻纪律来引导媒体进行合理的舆论监督新闻媒体伸张正义,支持和同情患者的好心可以理解,应当得到支持,但是,作为有责任感的新闻工作者,在报道医疗纠纷事件时,最好能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在既遵循法律又符合医理的情况下进行报道。决不能用感情代替法律,用自我感觉代替严肃的科学事实,否则将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新闻的生命力在于基于事实的报道。近年来涌现的多是一边倒的医疗侵权纠纷报道,特别是在真相未明时就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负面报道,这不但伤害了医务人员的职业情感,而且使“医疗卫生行业的低社会评价正在渐变成一种社会的普遍心态”[7]15 论医疗活动中患者的隐私权保护。作为新闻监管部门应严格新闻纪律,改变媒体对医疗界的思维定势,促使以事实为依据的舆论回归,创造和谐的舆论环境,让公众看到真实客观的新闻报道,真正实现新闻媒体公正有效的舆论监督。同时,医疗机构也可以合理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为患者提供可靠安全的信息,营造和谐的就医环境。结论切实保护好患者的隐私权使之不受非法侵犯,这需要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改善医院的管理,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以人为本”的科学管理;改进并完善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摒弃经济指标至上的绩效考核制度,采用先进考核办法,提高医务人员为患者服务的热情;加大改善医疗条件的力度,优化医院自然人文环境,为患者营造安全的就医环境,根据各科室实际情况,合理适当的做些隐私保护措施,满足患者的需要;加强医务人员的人文素质培养,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认识,尊重与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患者自己可以通过学习,改变固有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正确使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国家可以深化隐私权立法,完善法律体系,使患者隐私权的保护有法可依;同时还要以严格的新闻纪律来引导媒体进行合理的舆论监督。通过以上各方的努力,将有利于使患者隐私权得到有力的保护,有益于缓解当前医患的紧张关系,从而达到减少医患纠纷、和谐医患关系、稳定社会等的目的。15 论医疗活动中患者的隐私权保护参考文献[1]王亚平.医患权益与保护[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3(10):49-51.[2]刘振华.医疗纠纷防范与应对[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9):38-42.[3]黄培.医务人员职业倦怠影响因素及对策研究[J].卫生经济究,2009(9):15.[4]于京珍,栾成允.患者的隐私权及其保护问题探讨[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5,25(2):22-23.[5]孟强.论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的患者隐私权[J].广东社会科学,2011(1)252-246.[6]钱亚芳,汪琴娟.患沟通多重阻碍因素分析及可行性对策[J].中国医院,2013,17(3):46-47.[7]杜淑英,吉训明,李作兵.医务人员职业自尊消失的隐忧及对策[J].中国医院,2008,12(4):38.15 论医疗活动中患者的隐私权保护致谢历时一个月的时间终于将这篇论文写完,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遇到了无数的困难和障碍,正是由于老师和同学的帮助,我才得以顺利完成本文的写作。尤其要强烈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本论文是在老师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完成的,他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老师在学业上给我以无私的指导和帮助,不厌其烦的帮助进行论文的修改和改进。他不仅精心指导,同时还在思想、生活上给我以无微不至的关怀,在此谨向老指导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另外,在校图书馆查找资料的时候,图书馆的老师也给我提供了很多方面的支持与帮助。在此向帮助和指导过我的各位老师表示最衷心的感谢!感谢这篇论文所涉及到的各位学者。本文引用了数位学者的研究文献,如果没有各位学者的研究成果的帮助和启发,我将很难完成本篇论文的写作。感谢我的同学和朋友,在我写论文的过程中给予我了很多你问素材,还在论文的撰写和排版过程中提供热情的帮助。由于我的学术水平有限,所写论文难免有不足之处,恳请各位老师和学友批评和指正!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