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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1160-2009 城市门店牌匾设置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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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1.020P53DB13.卜、性竺,.,﹄刁省地方标准冫叫DB13/T1160-2009城市门店牌匾设置管理规范2009-10-12发布2009-10-12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1160--2009月ii舌本标准由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衡水市城建监察支队。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伟、王忠民、李铭。 DB13/T1160--2009城市门店牌匾设置管理规范1范围标准规定了城市门店牌匾设置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基本要求、管理与监督。本标准适用于省内城市门店牌匾的设置与管理(城镇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一于本标准。GB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W)GB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57-1994建筑防雷设计规范(2000版)CECS148-2003户外)’‘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河北省城市i仃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08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一本标准。3.1门店牌匾ShopSignboard指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共、白有或他人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建筑物控制范围内,设置的用于表明单位名称、标识的标牌、标志、指示牌、匾额、镂空字、霓虹灯等。4总体要求4.1城市门店牌匾设置以建设规范、有序、整洁、优美、和谐、文明的城市市容环境为目标,以《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划等为依据,努力将城市门店牌匾设置活动纳入规范化、法治化、现代化的轨道。4.2户外牌匾标识的设置应当符合本市有关市容市貌的管理规定,体现当地的文化传统及民俗习惯,适应街区的文化特点,与土体建筑风格和周边市容景观相协调,.与建筑整体风格相一致相统一,达到白大美化环境与夜晚灯光夜景相结合的整体效果。4.3门店牌匾应安装牢固、可靠,电气系统保证安全。4.4沿街门店牌匾原则上应一店一牌,建筑物侧墙及二层以上层与层之间不宜设置牌匾。4.5f一」店牌匾的设置应当安全、美观,与环境相协调,有利于美化市容景观、城市文明建设和方便人民生活,不应有下列情形:a)粗制滥造、残缺破损、污渍明显、缺少笔划,损害一市容市貌的; DB13/T1160--2009b)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城市容貌标准、户外)’‘告设置规划的;。)妨碍他人生产经营,或者影响居民生活的;d)妨碍交通、影响交通安全,或者造成环境污染的:e)影响建筑物采光、通风、消防等正常功能的;f)利用公共设施,III‘用公共场所、人行道、公共绿地的;g)形象R陋,或者有不良文化内容的:h)影响古建筑、仿古建筑风貌,影响名胜古迹外在形象、妨碍旅游观瞻的;i)其它不符合城’1有市容标准规定的。4.6对于特殊行业、商业连锁店、加盟店、世界知名商业机构、中华老字号、银行、邮政、电讯等有统一形象设计的商业机构及其各网点设置的牌匾应按照其统一要求按比例扩大或缩小设置。4.7多个单位或多个商家在一幢写字楼办公和经营需要设置牌匾的,可依次在一楼出入口有序设置铜牌或在一楼人厅内、门前设置字牌。仍无法设置的,经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可用铜质字、烤漆字或亚克力字等材料在建筑物立面上直接镶嵌。4.8对于只有一个门店的单独楼体,允许设置样式新颖、用材高档、采用新技术、新_.I:艺、有一定文化品位的个性门店牌匾。个性门店牌匾应与本楼体及周围环境相协调。4.9在建筑物顶部设置的,应以镂空形式为主。每幢建筑物墙面设置单位名称的镂空字的数v原则上不超过2处(含人楼冠名);镂空字的色彩应与该建筑物外观主色调相协调(企业的统一标识除外)。镂空字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原则上要求亮化,且其配电等设施应当做隐蔽处理。4.10采用新材料、新_「艺、新技术制作,_巨质量、品位、安全性能较高的硬质门店牌匾的最长设置期限为3年;采用精通材料、_I:艺、技术制作的硬质门店牌匾的最一长设置期限为2年。5基本要求5.1材料5.1.1牌匾材料5.1.1.1门店牌匾应采用坚固耐用、防蚀美观、不易褪色的亚克力、铝塑板或其他硬质化材料作基板、面板、顶板、底板,不应使用框架加喷绘布、使用泡沫、即时贴和反光性强的材料制作。鼓励使用新材料、新_I:艺、新技术制作门店牌匾。5.1.1.2古建筑、仿一占建筑、传统老字号店铺,其门店牌匾的材料可采用木材、石材等传统材料加_I:,保持传统文化特色,并与建筑物风貌相协调。5.1.2牌匾的支架应当符合CECS148-2003的规定,不得裸露支架,外框不得使用反光材料包边。5.1.3外形框架结构用材料门店牌匾采用角钢、槽钢、方形钢管等作为框架结构用材料,采用电焊、螺栓或铆钉连接。5.1.4连接材料门店牌匾构架框架材料与墙体固定一般应采用以卜连接方式:a)采用预理螺栓连接;b)预理铁件,将铁件预理在墙体内,墙面露出一定面积的钢板,门店牌匾构架直接与预理铁板焊接}司定。c)用化学植筋螺栓与门店牌匾构架连接,不宜使用摩擦IM,胀螺栓。5.2规格与定位5.2.1设计规格5.2.1.1Iii店牌匾设置原则上应在一层店门上方,宽度不得超过建筑物三二层窗户下沿,长度不超过本店店面范围。 DB13/T1160一-20095.2.1.2沿街平房门店牌匾的高度一般不超过1.2m;建筑物载体高度在10米以下的,门店牌匾的高度一般应不人于1.6m;建筑物载体高度在10m以上的,门店牌匾的高度一般不人于2mo5.2.2定位5.2.2.1iJ店牌匾定位应以建筑楼体为单元,以不遮挡采光窗和影响建筑特色及不侵犯合法权益为原则,在店面上方依附建筑楼体外墙.立面定位设置。同一楼体门店牌匾应整齐划一、上下平齐、两线一面。5.2.2.2一层店面平行于建筑物外墙面设置的牌匾应设置在建筑物二层窗台线以’一卜,突出墙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0.3m。相邻店面的门店牌匾标识,在其规格、形式、高度及外挑距离等方面应当统一有序,相互协调。5.2.2.3一层以上垂直于建筑物外墙面设置的牌匾,同一建筑物上的,形式、高度应当统一;其底部一般与楼下窗户仁沿相齐,且距离地面距离不得小于3m,外挑距离原则上不得大于1.2m;四层(含四层)以__卜建筑物设置的垂直牌匾总高度一般不超过9m;建筑物的同一立面上设置数量一般不宜超过两块: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_匕不得设置。5.3内容5.3.1I1A牌匾字体的最人宽度、高度,不宜超过门店牌匾高度的二分之三,并应与牌匾的整体相协调。5.3.2f1店牌匾的内容为说明单位名称和标志,并应当与_!: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不应涉及营销、价格等内容,无)’‘告文字内容。5.3.3门店牌匾中使用的文字,应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基本的用语用字,!弓写应当规范准确,无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缺漏字。手书的门店牌匾和传统老字号门店牌匾中有繁体字、异体字的,必须在醒目位置配设规范汉字副牌。门店牌匾中的汉语拼音,应按照《汉语拼音正词法》X1,1确。门店牌匾中的外国文字、少数民族文字,应与汉字配合使用,汉字置于醒日位置,无乱译、错译现象。5.4色调5.4.1门店牌匾不得使用繁俗、低级的背景图案,做到简洁人方、素雅协调。同一路段的门店牌匾设置,要达到底色协调、简洁明快,体现现代城市风格与城市人文环境。5.4.2门店牌匾的色彩处理应根据行业范围不同而定,底板色彩可按照以卜规定配色(黑色、白色除外):a)家电、五金、汽配修理、电子、机电、化_「类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冷色系列,如蓝色、绿色、灰色、黄色色相。b)食品、餐饮、娱乐类的门店牌IA-底板一般用暖色系列,如暖黄色、暖绿色色相。C)时装、女装、儿童玩具、儿童服装类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高明度色系列,如白色、柠檬黄色、粉紫、粉青色色相。d)男十的服装、男十生活用品类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低明度色系列,如深蓝色、深灰色、深红、深棕色色相。e)星级饭店、行政企业、文化所属单位类的门店牌匾调色板一般用含灰度的色彩系列,如深红色、深蓝色、灰棕色色相。f)银行等金融业、医药、_R生类行业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制定的用色规范,如农业银行的绿色、中国银行的白色等。9)茶仆}¡¤饮品、茶馆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以绿色、褐色系列有颜色为主。h)中国传统经营行业、老字号店铺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含灰的中性色。i)房地产、)’一告、装饰公司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中明度色系列,适当强调应用对比色,具有企业识别系统的知名企业可以按照其规范用色。J)其他未尽类别不设立详细规定,具有企业识别系统的应按照其规范用色。5.5灯饰要求 DB13汀1160--20095.5.1新建的临街建筑物和土要街道、重点区域、夜间营业的门店,其门店牌匾的设置应当与夜景照明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_卜、同步使用,达到自犬美化、夜间亮化的视觉效果,符合绿色照明、一1y能环保的要求,并不得采用外打灯的方法实施夜景照明。5.5.2门店牌匾应当采用内置灯、背景灯和霓虹灯等形式亮化,灯具设置应兼顾自大景观效果。主干道、重点区域的牌匾灯饰鼓励采用排管霓虹灯、内置LED组合灯、铝塑板板面等形式配置,做到设计新颖、动静结合、突出夜间景观效果。5.5.3灯饰设施保持整齐完好。字体缺少笔划、亮化设施显示不完整要及时修复,难以修复的,要及时进行更新。5.6施工质量安全5.6.1门店牌匾标识应由具备建筑结构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不得粗制滥造。施_眨图纸应盖有设计单位图章:并应由具备建筑、安装资质的企业按图制作安装施_!:。5.6.2墙面固定,应安全可靠。牌匾构架应附着在承重外墙面上,如属非承重墙,应进行加固处理;端面结构为钢筋砼,可以直接预理和植筋。墙面结构为砖墙,应采用细石砼预理构件或采用隐蔽型夹板构造,亦可采用其它加固措施;木质墙面和其它强度较低的墙面,应采取特殊加固措施。5.6.3门店牌f`1荷载应符合GB50009的规定,并考虑高度系数。5.6.4门店牌匾采用钢结构的,应符合GB50017规定。5.6.5设置门店牌匾除考虑设施白身强度外,还应保证设施的载荷对原有建筑物没有安全影响,并满足其抗震构造要求。5.6.6设置门店牌匾设施应根据其所处环境,采取安全的防雷措施,包括防直宙击和防电磁波佼入,应符合GB50057规定。5.6.7门店牌匾标识设施应以低压配电,一般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确保接地和安全,并应符合JGJ/T16-2008的规定。5.6.8门店牌匾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其抗风问题,抗风能力不能少于8级。6管理6.1设置门店牌匾,应当事先报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设置。6.2设置门店牌匾的单位和个人,对牌匾设施负有安全责任。应按批准的时间、位置、朝向、形式、规格、内容、色调、进行设置,不得擅白变更。确须变更的,应按原中请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6.3设置门店牌匾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维护门店牌匾干净整洁,无锈蚀、污损现象,出现破损并难以修复的,要及时更换。6.4具有灯光设施牌匾的单位和个人设置单位要加强维护管理,保持整洁完好并正常开启,灯光显示不全的要及时维修更新。6.5经核准设置的门店牌匾,设置者因歇业、解散或注销的,应当停一伏使用该牌匾,并白行拆除,未拆除的山建筑物产权人无条件拆除,恢复建筑物原容貌。6.6新建的建筑物,需分户出租的临街房风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协助城市管理部门对各出租户的门店牌匾进行统一管理。6.7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巡查,发现图案、文字陈旧、污浊、脱色、损坏变形或灯光显示不全的,应及时督促设置人予以更新、修复或拆除。6.8设置期限届满时该设置仍然符合有关规定和安全要求的,可中报继续使用该门店牌匾。否则,按无证设置处理。 600刊109一一卜\门一国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