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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1379-2011 带式输送机配件 滚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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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S53.040.10J95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1379—2011带式输送机配件滚筒2011-04-18发布2011-04-30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1379—201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保定市标准化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金金、宋海兰、徐静娴、杨志强、王书峰。I DB13/T1379—2011带式输送机配件滚筒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带式输送机配件滚筒的产品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带式输送机用滚筒,不适用于煤矿用带式输送机用滚筒。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699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T700碳素结构钢GB/T985.1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985.2埋弧焊的推荐坡口GB/T1348球墨铸铁件GB/T7324通用锂基润滑脂GB/T10595带式输送机GB/T11345钢焊缝手工超生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11352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3要求3.1使用条件3.1.1工作环境温度-19℃~+45℃。3.1.2工作环境允许存在淋水情况。3.2一般要求3.2.1滚筒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3.2.2滚筒所用原材料、外购件和外协件应具有能证明其合格的文件。3.2.3滚筒的基本尺寸应符合表1、表2的规定,可按用户要求生产不同规格产品。表1滚筒基本尺寸单位为毫米滚筒直径D2002503154005006308001000125014001600180020001 DB13/T1379—2011表2滚筒基本尺寸单位为毫米输送带宽度B50065080010001200140016001800200022002400滚筒长度L600750950115014001600180020002200250028003.2.4滚筒的焊接坡口的形式和尺寸应符合GB/T985.1和GB/T985.2的规定。3.2.5滚筒的铸件和焊接件应消除内应力。3.2.6滚筒的焊缝质量应符合GB/T11345—1989表6中Ⅱ级的要求。3.3零件要求3.3.1筒皮3.3.1.1筒皮可采用钢板,材料的机械物理性能不得低于GB/T700—2006表2中Q235-A和表3中Q235的规定,其他各项质量性能指标应保证成品符合本标准有关条款的规定。3.3.1.2筒皮加工后,筒皮最小壁厚应不低于其名义壁厚。3.3.2接盘3.3.2.1接盘可采用铸钢件或钢板焊接而成,材料的机械物理性能不得低于GB/T11352—2009表2中ZG230—450或GB/T700—2006表2中Q235—A的规定。3.3.2.2接盘的铸件应符合下列要求a)不允许存在长度大于3倍宽度的线性缺陷;b)单个点状缺陷不得大于φ6mm;c)两个相邻点状缺陷的间距大于其中较大缺陷尺寸时,按单个缺陷分开计算;间距小于其中较大缺陷尺寸时,两个缺陷合并计算,其缺陷当量总和不得大于φ6mm;2d)密集性缺陷面积不得大于90mm,缺陷总面积不得超过表3的规定。e)接盘圆周部分之间的回波高度差应小于12dB;f)当底波高度比原波高度降低25%,探测区域(检测长度)大于50mm,视内部有较大缺陷则不允许存在。表3缺陷总面积探伤部位厚度/mm≤15>15~40>40~602缺陷总面积/mm800165027003.3.3轴3.3.3.1轴的毛坯可采用钢棒或锻坯,材料的机械物理性能不得低于GB/T699—1999表3中45﹟钢的规定。3.3.3.2轴锻件为45﹟钢,经正火或退火热处理。3.3.3.3轴的锻坯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a)不允许有裂纹和白点;b)单个和密集性缺陷应符合表4的规定;c)单个缺陷的间距应大于100mm,在同一面积内不得超过三个。3.3.3.4轴粗车后应调质处理。2 DB13/T1379—2011表4轴的单个和密集性缺陷密集性能缺陷参数允许存在单个缺陷最大当密集区总面积不大于轴截滚筒轴直径/mm当量直径2量直径/mm面积/mm间距/mm面面积的百分比/%/mm≤2004————————>200~400615≥100<4<4>400825≥120<5<53.3.4轴承座3.3.4.1轴承座可采用铸铁件或铸钢件,材料的机械物理性能不得低于GB/T1348—2009表1中QT450—10或GB/T11352—2009表2中ZG230—450的规定。3.3.4.2轴承座铸件的重要部位不允许有影响强度的砂眼和气孔,次要部位上砂眼、气孔的总面积不允许超过缺陷所在面积的5%,凹入深度不允许超过该处厚壁的1/5,每个铸件上的缺陷不得超过三处。3.3.5润滑脂滚筒应使用锂基润滑脂润滑,其性能要求应符合GB/T7324—2010中锂基润滑脂的规定。3.3.6包覆层3.3.6.1滚筒为胶面滚筒时,其胶层应与筒皮表面结合牢固,表面应平整,不应有影响使用的明疤、起泡、缺胶和裂痕。3.3.6.2其他包覆层应符合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规定。3.3.7其他零件其他零件应符合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规定。3.4组装要求3.4.1所有零部件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配。3.4.2装配前各零部件应清洗干净。3.4.3滚筒内壁应涂防腐剂。3.4.4轴承安装要求如下:a)轴承配合面应无污物、无腐蚀和无损伤;b)轴承配合面上涂润滑剂;c)应采用压力机压装或热装的方法安装轴承。压装时压力变化应平稳;热装时加热温度应不高于120℃。严禁手锤直接击打于轴承套圈上;d)在轴承和轴承座腔中充以锂基润滑脂,轴承中充油量为轴承空隙的2/3,轴承座腔中应充满;e)左右两端轴承,一端轴承应轴向固定,另一端轴承与端盖之间加垫片,保留0.5mm~1mm的轴向间隙。3.5性能要求3.5.1滚筒装配后应转动灵活,所测得的滚筒静阻力系数值不大于0.02。3.5.2滚筒外圆直径偏差应符合表6的测定。3 DB13/T1379—2011表6滚筒外圆直径偏差单位为毫米滚筒直径≤400>400~1000>1000直径公差≤1.502.002.503.5.3滚筒外圆跳动应符合表7的规定。表7滚筒外圆跳动单位为毫米滚筒直径≤800>800~1600>1600光面滚筒0.611.5胶面滚筒1.11.523.6外观滚筒不允许有裂纹,工作面不允许有气孔、砂眼,侧截面不得有飞边、毛刺。滚筒加工出厂时,表面应光滑,无气泡、脱落、硫化。4试验方法4.1外观尺寸用精度0.5mm的直尺测量。4.2外圆径向圆跳动、探伤试验按GB/T10595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壁厚小于6mm的不进行探伤试验。4.3滚筒静阻力系数试验将装配好的滚筒水平地安装在支架上,将一根两端装有盘子的细绳在滚筒的中部缠绕三周,在两个盘子里预放相同质量的砝码,然后在一个盘子里增加砝码,直到滚筒旋转一周为止,测出此时增加砝码的质量△G,再按下式计算滚筒静阻力系数。△Gf=……………………………………………………(1)M式中:f——滚筒静阻力系数;△G——使滚筒旋转一周,在一个盘子里增加砝码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M——滚筒转动部分质量,单位为千克(kg)。4.4外观采用目测手感方法检验。5检验规则5.1出厂检验5.1.1产品应由本厂质检部门逐只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4 DB13/T1379—20115.1.2出厂检验项目:外观尺寸、外圆径向圆跳动、滚筒静阻力、外观。5.2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所有的检验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时;b)原材料、工艺有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长期停产(三年及三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d)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5.3抽样从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6件进行尺寸检验,抽取3件进行性能检验。5.4判定当检验结果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可重新抽取两倍量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仍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不合格。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志产品标识应有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b)厂名、厂址;c)商标;d)产品型号规格;e)生产日期、保质期;f)产品标准编号;g)注意事项。6.2包装产品包装应符合订货合同要求。包装中要随带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内容包括:a)生产厂名称;b)产品名称和型号规格;c)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和日期。6.3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要轻装轻放,以免包装破损。6.4贮存产品宜封闭存放,露天存放时应采用通风良好的不积水的包装,长时间存放应防止锈蚀,滚筒保质期为12个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