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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534-2004 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建设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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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B05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534—2004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建设技术规范2004-03-29发布2004-03-29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534-2004前言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是国家六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之一。为规范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建设技术要求,使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效,特制定《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建设技术规范》。本标准系主要规定了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内容、类型,提出工程规划、技术、管理和验收主要技术规定,明确了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建设标准。附录A、附录B是本标准的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D、附录E是本标准的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河北省林业局提出并组织制定。本标准由河北林业局防沙治沙工程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省林业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选瑞、范明祥、冯长红、张进献、张玉珍、任宝俊、殷成刚、李永宁I DB13/T534-2004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建设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的京津风沙治理工程林业项目建设与管理。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分区与建设重点;规定了京津风沙源治理林业工程管理程序、规划设计方法和要求;规定了京津风沙源治理主要林业技术措施标准;规定了京津风沙源林业治理工程检查验收和档案管理的指导性和原则性要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5162-1994飞机播种造林技术规程GB/T15163-1994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2-199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LYJ128-1992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SL190-1996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GB/T16453.116453.6-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8337.2-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DB/1300B611-1986河北省地方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标准DB/1300B641-1987河北省地方标准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国家林业局林沙发[2003]67号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建设技术规定(试行)3术语和定义3.1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以改善京津地区生态环境、遏制土地荒漠化对于该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为主要目的,通过实施林业建设、退化草地植被恢复、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措施,在京津主要风沙源地区按基本建设工程要求组织规划、设计、施工和检查验收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3.2生态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3.3生态公益林建设是指按照一定建设程序与建设标准,对规划用于生态公益林的土地和现有生态公益林进行营造、经营和管理的过程。1 DB13/T534-20043.4生态公益林营造借助自然力或人为措施形成生态公益林的过程。主要包括封山(沙)育林(草)、飞播造林(草)和人工造林(种草)三种营造方式。3.5封山(沙)育林封山(沙)育林(含育灌、育草)是对具有天然下种或萌蘖能力的疏林、灌丛、采伐迹地以及荒山、荒地、沙荒,通过封禁和人工辅助手段,使其成为森林或灌草植被的一项技术措施。3.6生态重要性是指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森林生态系统以及需要提供森林环境保护的濒危动植物种类和人类社会设施的重要程度。用生态重要性等级表示,分为极端、非常、比较和一般四个等级。3.7生态脆弱性是指森林生态系统一经破坏后就难以恢复良性生态环境以及生态环境极易因自然条件改变而造成偶发或多发性自然灾害的程度。用生态脆弱性等级表示,分为极端、非常、比较和一般四个等级。4建设对象与内容4.1建设对象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对象包括:——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范围内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和苗圃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用于生态建设的宜林地,包括宜林荒山、荒地、荒沟、荒滩、荒沙地以及需要进行农田林网建设的耕地、牧地等;——其它根据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和防风固沙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调整为生态公益林地的农业用地(退耕地)、草牧场,以及其它土地。4.2建设内容包括人工造林(草)、封山(沙)育林(草)、飞播造林(草)、退耕还林、农田林网、苗木基地建设等内容。4.3配套基础设施为提高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建设质量,保障建设成效而同步建设的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分为森林管护、水利配套、营林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5规划与作业设计5.1一般规定5.1.1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必须以建设区或建设项目为单位进行前期工作,包括建设项目规划和作业设计。5.1.2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前期工作应在综合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建设内容和特点,对建设区进行广泛、详细、深入的本底调查和专业调查,调查资料归入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技术档案。5.1.3根据国家制定的《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规划(2001—2010年)》编制《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实施规划(2001—2010年)》,将治理任务和建设内容落实到工程区的县、乡、村。5.2综合调查2 DB13/T534-20045.2.1调查目的掌握建设区内的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情况,土地沙化程度、分布,以及生态环境建设现状、问题与要求等,为制定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规划与设计提供切合实际的依据。5.2.2调查的主要内容5.2.2.1基本情况调查对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自然条件、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条件等进行重点调查。5.2.2.2土地调查包括对建设范围内的所有无林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用于生态建设的宜林地以及其他根据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和防风固沙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调整为生态公益林地的农业用地(退耕地)、草牧场及其它土地的相关因子进行调查。调查的重点是与规划设计相关的指标,包括:土壤类型、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岩石裸露率、海拔高度、坡度、坡向、坡位等。调查方法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执行。5.2.2.3专业调查对与土地沙化密切的自然、社会经济与资源状况应进行深入的专业调查,主要包括:——灾害性气候调查。主要是干旱、暴雨、大风、冰雹等灾害性气候状况,如历年平均的大风天数与分布、干旱程度、暴雨天数或季内降水变率等;——土壤侵蚀和地质灾变情况调查。如土壤侵蚀方式、程度与分布,历年山体崩塌、滑坡及泥石流发生情况与分布,荒漠化类型、程度及分布状况等;——社会经济与生态要求调查。如建设区内具有重要生态地位或需重点保护的自然与文化遗产、大江大河、重要水体,以及路渠、厂矿与国防设施等范围、分布;当地社区对生态平衡与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等;——动植物资源调查。如植被类型、植物种类(重点是乡土树种)、适生植物群落、珍稀树种及分布区、有保存价值的生态系统、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及栖息地与繁殖地等;——森林灾害调查。重点是森林火灾发生条件;森林病虫鼠害发生程度、分布,发生发展及变化规律;人为破坏森林资源,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樵滥采及过度放牧、开垦等的区域、程度与原因等。——立地类型与土壤调查。参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封山(沙)育林、飞播造林和人工造林专业调查。执行GB/T15163-1994、GB/T15162-1994、GB/T15776-1995和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5.2.3调查因子的分级调查因子的分级采用生态脆弱性和生态重要性等级两个指标。5.2.3.1生态脆弱性等级具体选用坡度、植被盖度、岩石裸露率、土壤侵蚀程度、风力侵蚀程度、农田草牧场分布特点、海岸基质类型、海拔高度等指标衡量某一具体地段的生态脆弱程度,分为极端脆弱(1级)、非常脆弱(2级)、比较脆弱(3级)和一般(4级)四个等级,详见附录A。5.2.3.2生态重要性等级根据河流、水体、公路、铁路、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受保护对象或区域的重要性与特殊性确定生态重要程度,分为极端重要(1级)、非常重要(2级)、比较重要(3级)和一般(4级)四个等级,见附录B。5.3规划3 DB13/T534-20045.3.1规划任务明确建设目标、范围、内容、规模与重点;统筹安排建设布局与进度;概算投资规模、合理安排建设资金,明确筹资渠道;分析与评价项目实施的综合效益。5.3.2规划程序5.3.2.1规划准备进行综合调查和其它准备。5.3.2.2规划编制进行规划并编写规划说明书。5.3.2.3规划审批由河北省林业局防沙治沙工程管理办公室组织对规划成果进行评审和审批,大中型建设项目应委托独立的中介机构对规划成果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书作为主管部门审批的主要依据。5.3.2.4建设任务书根据审批的规划成果编写建设任务书。5.3.3规划的主要内容总体规划应进行建设类型区区划,根据规划范围内各地不同的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情况、生态要求等划分不同的类型区,分别类型区确定各区的建设思路与方向、安排不同的建设内容与建设重点、建设类型的合理配置。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建设条件分析与评价;——规划指导思想、原则、目标(战略目标与规划期目标);——建设总体布局;——分区或分项规划,提出工程建设内容、重点;——建设进度安排;——环境影响评价;——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效益分析与综合评价;——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3.4规划成果5.3.4.1规划说明书京津风沙源建设规划说明书应简明扼要,包括基本情况分析、指导思想与原则、目标与任务、布局与重点、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保障措施等方面。5.3.4.2规划附件包括必要的附表、附件,有关专题论证报告和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图件等。规划成果的组成与质量要求具体执行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5.4作业设计5.4.1作业设计要求在京津风沙源治理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建设要求,细化和落实规划目标与建设任务,设计建设模式与技术措施,详细概算和安排建设资金,满足项目实施的技术要求。4 DB13/T534-20045.4.2作业设计任务作业设计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程建设任务为依据,在县级规划、实施方案基础上,以乡镇(国有林场)为单位,按村(林班)设计到小班地块,退耕还林任务应落实到具体地块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5.4.3设计的主要内容作业设计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承担,由于情况变化而变更设计,必须由原审批单位批准同意。作业设计主要内容包括:——落实规划确定的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年度目标;——分解规划确定的各项建设任务;——作业设计包括造林营林设计、防沙治沙设计、森林管护设计、配套基础设施设计、种苗生产供应、施工作业顺序与劳力安排、施工物资与材料和用工量测算等内容。并进行建设类型、建设模式和各项技术措施设计;——根据各专业项目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设计参数,详细概算建设投资,明确资金来源。5.4.4作业设计成果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作业设计应提供设计说明书、设计表(卡)、设计图、主要设备材料清单、投资概算明细和有关附件。内容组成和质量要求具体执行国家及河北省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纳入技术档案管理。6营造林技术措施6.1林种选择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属于生态建设工程,应以营造生态公益林为主。6.1.1水源涵养林主要考虑生态重要性指标,在河川上游、湖库周围及大中城市水源地集水区和水源保护地带(3、4级范围和其它地区由各地自行规定)均应规划为水源涵养林或水源涵养林用地。6.1.2水土保持林重点考虑生态脆弱性指标,包括坡度、植被盖度、岩石裸露率、土壤侵蚀程度等因子。上述因子1、2级的地段;有土壤侵蚀沟的坡面、土壤侵蚀沟等地,应营造水土保持林。其它地区由各地自行规定。6.1.3防风固沙林主要考虑生态脆弱性指标。包括风蚀等级、海岸基质类型等因子。在流动、半流动沙地(丘),风沙危害的沙化土地及受风沙危害的城镇、村庄、农田、牧场、工矿区、公路铁路、水利设施等周围,宜营造防风固沙林。6.1.4农田牧场防护林重点考虑农田、草牧场分布特点,以下地段应规划为农田牧场防护林:——农田草牧场面积较大,集中连片地区的农田、草牧场周围100m以内地段;——农田、草牧场交错分布地区的小片林木;——年均降水400mm以下的风蚀地区,5m/s以上风天数超过40天/年以上地段;——农田或草牧场与沙质地区接壤250~500m以内地段;6.1.5护路护岸林5 DB13/T534-2004以下地段规划为护路护岸林或护路护岸林用地:——公路、铁路两侧地段(3、4级两岸范围由各地自行规定)。——人工堤、渠、坝两侧各10m以内地段;——流程500km以上河流中下游固定河床两岸各100m,流程200km以上500km以下河流中下游固定河床两岸各50m(其它河流两岸范围各地自行规定)以内地段。6.1.6其它林种在立地条件较好且不易造成土壤侵蚀的地方,在保证整体生态效益的前提下,考虑农民增收和农民意愿,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适当发展经济林、用材林和薪炭林等。6.2树种选择6.2.1坚持适地适树原则,根据宜林地立地条件与树种生态学特性的一致性及种源丰富程度,固沙效果和利用价值选择树(草)种,以乡土树种为主,优先选用乡土树种中的固沙先锋树(草)种。6.2.2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上,或年降水量在400mm以下的适宜地段,以乔木或乔灌树种为主;年降水量在400mm以下地区,以灌木或灌草为主。6.2.3乔、灌树种应选择抗逆性强,耐旱、耐寒、耐沙压、耐盐碱、耐瘠薄、根系发达,繁殖容易,抗病虫害,改良沙地见效快,能有效提供燃料、饲料、肥料、工业原料等,用途广、生态经济价值高的品种。6.2.4草种应选择多年生且抗逆性强,根系发达,防风蚀效果好,适应林下环境,固沙效果好,营养价值高的品种。6.2.5适播乔灌草种见附录C,适宜造林树草种见附录D。6.3营造林方式6.3.1人工造林适用范围和条件a)退耕地;b)年均降水量400mm以上,或400mm以下条件较好地段;c)受风沙危害的城镇、村庄、农田、牧场、工矿区、公路、铁路、水利设施等周围,需要尽快采取防治措施减轻或防止风沙侵袭和危害的地段。6.3.2沙(山)育林(草)适用范围和条件a)疏林地;b)盖度小于30%的灌丛地;c)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宜林地:22——有天然下种能力且分布较均匀的针叶母树45株/hm以上或阔叶母树60株/hm以上;22——有分布较均匀的针叶树幼苗、幼树600株/hm以上或阔叶树幼苗、幼树450株/hm以上;22——有分布较均匀萌蘖能力强的乔木根株450个/hm以上或灌木(丛)600个/hm以上;——条件适宜的沙丘、沙地,以及水土流失严重地段等经封育可望成林或增加植被盖度的地块。6.3.3飞播造林(草)适用范围和条件6 DB13/T534-2004a)具有相对集中连片的宜林(草)沙荒地和荒沙荒地,其面积不少于飞机一架次的作业面积,并且宜播种面积应占播区总面积60%以上;b)有适宜飞播造林种草的自然条件、地形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气候条件差的地区飞播应经过严格论证;c)飞播区一般应有5—10%的植被;d)风沙活动强烈地区应先设置沙障;e)播区土地权属清晰。注:播防沙治沙应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播防沙治沙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面积较小,不够一架次的作业区,以及特殊地段可采用模拟飞播方式(喷播、撒播等)。6.3.4设置沙障a)在风沙活动强烈的流沙地,如直接种植困难,应在播前、封前或人工造林前建立人工沙障,以保证工程治理成效;b)根据防护目的选择不同沙障类型。为造林、种子生长创造条件时,应因地制宜地选用半隐蔽式草方格沙障、黏土沙障、平铺式沙障等;以截持风沙流为主时,宜选用透风结构的高立式沙障,可选用枝条、秸秆等较易获得的材料;以道路防护为主时,宜选用高立式沙障、活动的高立式沙障;在条件适宜的地方,可选用柳、杨柴、蒿类等建立活沙障;c)沙障布局设置时应事先放样,严格按样线的走向设置。沙障材料要整齐均匀,立式沙障应有足够的埋深,一般不小于25cm;d)格式沙障的网络可按地形随势布设,网格大小应以网内不形成明显风蚀为原则。6.4人工造林6.4.1树种配置与结构a)工程建设提倡营造混交林,不宜营造大面积纯林。新造林单个无性系集中连片营造面积原22则上不得超过50hm,单块纯林面积不得超过200hm;b)提倡针叶树种和阔叶树种混交、乔木和灌木混交、深根性树种和浅根性树种混交、阴性树种和阳性树种混交,以形成多层次的复杂森林群落结构。在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严重地区,应加大灌木、灌草树种的比重,以灌草树种混交为主;c)混交方式上,带状混交适应于初期生长较慢的树种;块状混交适应于种间竞争较强烈的树种或地形破碎、立地条件镶嵌分布的地方;d)在干旱缺水的沙地上可采用簇式配置形式。6.4.2造林密度a)根据类型区、立地条件、树种生物学特性确定适宜造林密度。原则上立地条件较好地类的造林密度可比立地条件较差地类大些;同样立地条件,计划间伐的造林密度比不计划间伐的大些;灌木树种比乔木树种大些;针叶树种比阔叶树种大些;b)在年降水量400mm以下地区,且无灌溉条件、地下水又不能为树木根系利用的情况下,可适当稀植,(带状造林是灌木带间距不超过5—8m,乔木带间距不超过6—10m;在年均降水量400mm以上,或年均降水量400mm以下但有灌溉条件地区,密度可适当大一些),但不能低于附录E的要求;c)主要树种适宜造林密度见附录E。6.4.3种子和苗木7 DB13/T534-2004a)坚持苗木分级造林、选用良种壮苗的原则,工程造林苗木应达到GB6000和LY1000标准规定的一、二级苗木标准。造林种子品质达到GB7908规定的二级以上种子,检验林木种子质量执行GB2772的规定;b)在条件许可的地方,应尽量采用容器苗造林;c)要优先使用国家或省级审定的林木良种或种子生产基地生产的种子和苗木。采用的苗木必须具备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d)检疫合格证和标签。种苗生产基地须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良种使用证、种子质量检验证和植物检疫证等五证;e)未制定国家标准的苗木类型和树种,以及有条件或需特殊处理的种子、苗木执行地方标准;f)在工程区范围内,不使用未经国家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定或虽经审定但使用范围不包括本地区的苗木或种子。6.4.4整地a)整地时间具体要求包括:——在不形成风蚀的情况下,尽量在雨季前或雨季整地;——固定沙地(丘)、半固定沙地(丘)、流动沙地(丘)及风蚀严重地段、有冻拔害的地区可不预先整地;——流动沙地(丘)或风蚀严重的半固定沙地(丘)造林前先设置沙障;——营造乔木林,在无风蚀区和杂草丛生的草滩地、质地较硬的丘间地等,应于前一年秋末冬初整地,次年春季造林。营造灌木林时,可随整地随造林;b)整地方法包括:——人工造林治沙不应采用全面整地,提倡局部整地造林,保护原有地表植被。——地势平坦的地方一般用带状整地,有条件的可采用机械开沟作带,坡度虽陡但坡面平整的山地一般沿等高线进行带状整地。——土层瘠薄的丘陵、沟壑山地可采用水平沟整地;地形破碎程度小、坡面平整的造林地可采用反坡梯田整地。——在宜林沙荒地上造林,水蚀和风蚀严重地带,一般采用鱼鳞坑等整地方法。6.4.5造林a)直播造林具体要求:——种粒大、易发芽生根而且种源又较丰富的树种(如山杏等)可采用直播造林治沙。——对难发芽的种子,在播前要经过浸种、催芽或拌药等处理,以保证种子在造林地上及时萌发,同时减少鸟兽的危害。——条播和穴播种子应播在湿沙土层中,如风蚀严重,可由条播组成带。播小、圆、轻的种子需大粒化处理。b)植苗造林技术要求:——起苗、运输、栽植前做好保护措施,防止苗木失水。——栽植裸根苗应扶植栽正、根系舒展。栽植深度一般应略超过苗木根颈;风口造林,栽植深度应适当加深,并在植穴周边培植沙埂,增加地表糙度;干旱沙区、沙质土壤和能产生不定根的树种可适当深栽或采用截干造林、埋干造林等方式。——栽植容器苗或带土苗必须拆除根系不易穿透的容器,应埋实切不使介质松散。8 DB13/T534-2004c)扦插造林技术要求:——在水湿地、流沙等一些条件许可的地方可采用扦插造林,其它地方一般不采用扦插造林。流沙地扦插造林深度应大于50cm。——从健壮无病虫害的优良母树上选插条,于生长季结束到次年春树液流动前选割。——对采下的插条进行浸水、湿沙埋藏、生根粉催根等方法进行处理。6.4.6造林季节a)播种造林一般在春夏雨季,应尽量缩短种子入土到发芽出土之前的时间,以减免鸟兽及其它危害。雨季播种造林要适当提早,使长出的幼苗在越冬前能来得及木质化。干果类播种造林宜选在晚秋;b)植苗造林季节一般在土壤化冻后苗木发芽前的早春栽植,如需延期栽植,应对苗木进行特殊的抑制发芽处理。秋季植苗从苗木落叶至结冻前均可进行。春旱严重、雨季明显的地区可在雨季土壤水分充足时使用容器苗造林;c)扦插造林一般在春秋两季扦插,应随采穗随造林,干旱半干旱或其它土壤水分不足地区,应在秋季雨后土壤水分较好时插条造林。6.4.7造林地抚育管理a)松土除草应不引起风沙危害。风沙区应禁止全面松土除草。在植被破坏、风沙严重的沙滩、荒地,一般不除草松土,以防旱施肥为主;b)在沙质土地带,如有风蚀表土现象,应对幼树培土。造林初期只在树穴周围除草松土,在行间保留一条草带,待林带两侧灌木成长起来,起到固沙作用后,再除草松土;c)松土除草的深度应根据树种的土壤条件而定,一般松土深度为5—20cm为宜,以不伤害幼树根系,并为幼树生长创造良好条件为原则;d)松土除草应根据生长情况进行2—3年,第一年应当保证1—2次,第二年1次,第三年起可视情况确定;盐碱地抚育年限还应延长松土除草年限。6.4.8未成林地保护幼林应进行防寒、防霜冻、防冻拔、防日灼等气象灾害,防病、防虫、防鸟、防兽害等生物灾害,防火、防人畜危害等保护工作。6.4.9退耕地造林按照《河北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要求执行。6.5飞播治沙6.5.1固沙植物的选择a)优先选用乡土树种中的固沙先锋树(草)种,并具有丰富的种源,能满足飞播治沙对种子数量的要求;b)根系发达,繁殖能力强,具有耐干旱、瘠薄,种子易于附沙,吸水力强,发芽快,易成活;c)植物种子、幼苗适应流沙环境,能忍耐沙表高温。能适应风蚀及沙埋环境并能在短期形成优势群落,固沙效果好。6.5.2种子处理a)根据不同树种特性及飞播作业要求,应对种子分别进行风选、水选、包衣等处理,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鸟鼠驱避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拌种处理;b)对小粒种子和易漂移种子,应进行必要的大粒化处理;c)播前对种子采用人畜无害的药液浸种,防治鼠、兔、鸟、虫危害。9 DB13/T534-20046.5.3飞播作业a)有牲畜为害的地方,播前要对播区进行围栏封育;b)按照飞播规划设计进行作业;c)飞播作业时侧风角度不应超过40度。(小粒种子不应超过20度)。顺、逆风飞播大粒化种子,风速不应超过5m/s,播小粒种子不应超过4m/s;d)对飞机难以作业的宜播地块及时进行人工点播或撒播;e)沿航带中线及其两侧各20—25m处设接种点,摆设1m×1m接种样方,检查落种情况。播种质量合格标准为:实际播幅比设计播幅宽20—30%,播区落种面积率在90%以上,单位面积落种粒数为设计落种粒数的60%以上,漏播面积不得超过设计面积的15%。6.5.4播区管理封禁期间的管理和技术要求与封山育林相同,其他要求包括:——飞播后播区全封5-7年。要制定封禁条例,设置封禁设施,落实专人管护等管护措施。严禁放牧、割草、砍柴、挖药和采摘等人为活动;——播后根据落种、出苗情况辅以人工点播、补植等措施;——做好播区鸟兽病虫害防治工作;——全封期间,在灌草植被盖度≥50%的地方,可允许适度的人工割草,最后一次割草留茬不低于5cm,但不允许放牧。6.6封沙(山)育林(草)6.6.1封育类型根据地类、立地条件,以及母树、幼苗幼树、萌蘖根株等情况,将封育类型划分为乔灌型、灌木型和灌草型。a)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地段应封育为乔灌型:——因人为干扰而形成的疏林地;——立地条件较好,在年降水量400mm以上,或者400mm以下水分条件较好地段,符合封育条件且乔木树种的母树、幼树、幼苗、萌蘖根株占优势的无林地。b)达到封育条件,在年均降水量400mm以下或400mm以上立地条件较差地段,或灌木树种的母树、幼树、幼苗、萌蘖根株占优势时宜封育为灌木型。c)自然条件较差、立地条件恶劣的地块宜封育为灌草型。6.6.2封育年限乔灌型为5—7年,灌木型和灌草型为4—5年。在年均降水量400mm以上,或400mm以下但水分条件好的区域取下限,在年均降水量400mm以下区域取上限。6.6.3封育方式本工程采用全封方式。封育期内,在灌草植被盖度≥50%的地方,可允许适度的人工割草,当年最后一次割草留茬不低于5cm,但不允许放牧。6.6.4封育措施a)封禁措施要求:——封育区一般不小于50hm2;——封育区设置醒目固定标牌;10 DB13/T534-2004——为防止牲畜入侵,在划定的封育区边界上,设立网围栏等有效防护设施,并在邻近居民区及易遭人畜破坏的封育区设专人看护。b)按照封、育结合的原则,采用人工措施为天然下种和萌芽创造适宜的土壤、光照条件,促进植物下种和萌芽能力。对达到封育目标有一定难度的地方,应实施必要的人工补播、补植或其它人工措施。每公顷平均补植不少于450株容器苗,条件特别差或不适人工补植的封育区可以直播种子。c)封禁后期应采取除萌蘖、间苗、定株等人工辅助措施。林木接近郁闭或呈现出密度偏大时,可采用平茬、修枝、间伐等措施。6.6.5森林防护定期检查封育区的火灾、病虫害和人为破坏隐患,积极做好森林火灾、病虫害和人为破坏的预测预防。在火险等级高的地段要开设防火线。6.6.6监测每年对封育区植被恢复情况进行定位观测记录,记录植被覆盖度、生长状况、植物种变化、封育效果,有关材料长期入档保存;根据监测记录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人工促进或抚育措施。6.7防风固沙林带6.7.1建设区域受风沙危害严重的农区、牧区,以及城镇、村庄、工矿区、公路、铁路、水利设施等周围,应营造防风固沙林带形成防护网,以减轻风沙侵袭和危害。6.7.2林带结构林带结构类型和适用范围见表1。表1不同林带结构类型主要特点与使用范围表类型主要特点使用范围紧密结构一般由乔灌木树种组成,带幅较宽,行数较多,造林用作果园、种植园防护林,或风沙危害严密度较大。疏透度<0.3,透风系数<0.3。重沙区和农牧区风沙前缘,2—3个网格配置使用。疏透结构由乔灌木树种组成,行数较少,带幅较窄。灌木只在广泛用于风沙危害较轻的沙区和冬季有风林带外侧或内外两侧配置一行。疏透度0.3—0.4,透吹雪的农牧区内部配置使用。风系数0.3—0.5。通风结构一般由乔木组成,行少带幅窄。疏透度0.4—0.6,透用于风沙危害较重沙区和冬季多暴风雪的风系数>0.5。农牧区内部配置使用。6.7.3林带类型林带可以是纯林或混交林,提倡以针叶树或常绿树为主。混交林带类型分为乔灌混交、乔木混交、灌木混交、综合型混交四种,适用范围为:a)乔灌混交林带:乔木、灌木树种按比例组成,构成紧密结构或疏透结构林带,适于干旱与风害严重的地区。b)乔木混交林带:由两层乔木组成,上层为喜光树种,下层为耐荫的伴生树种。也可用两种喜光树种,分别配置于林带两侧,组成通风结构林带,适于农耕地。c)灌木混交林带:林带全由灌木组成,用作生物沙障或草牧场防护林带。d)综合型混交林带:乔灌混交和喜光、耐荫性、伴生树种混交的综合型林带。适于防风固沙基干林带和风口造林。11 DB13/T534-20046.7.4林带走向a)风沙危害地区的防护林带应成网格布局。在条件许可时,主林带走向应垂直于主风方向,0或呈不大于30的偏角。副林带与主林带相垂直;如因地形地物限制,主、副林带可以有一定偏角。b)低洼地区可以“林随水走”;平坦地区可以“林随路走”;风蚀山丘地区,主林带可沿等高线布设,副林带可和上下坡的路边、河边、沟岸造林互相连接,形成林网。6.7.5林带宽度根据防护要求和当地自然条件确定适宜的林带宽度。冠幅投影直径小于10米的树种应种植二行以上,乔木树种行距4米以内,灌木树种行距3米以内。6.7.6林带间距a)主林带间距——风沙危害严重地带,主林带间距应以当地林带成林树高的15—20倍为准;——有干热风危害的地带,主林带间距以当地林带成林时高度的25倍计算;——风害盐渍化地带,林带间距不应超过200m。b)副林带间距以按主林带间距的2—4倍设计为宜。如害风来自不同的方向,仍可按主林带间距设计,与主林带构成正方形林网。林网规格参见表2规定。表2林网规格技术指标表风沙危害程度和灾害主林带间距(m)副林带间距(m)严重100—200300—500较轻250—500400—6006.7.7林带营造要求a)一般采用穴状整地。在荒地或熟荒地的农田林网造林地可按设计林带宽度进行带状整地。在立地条件比较恶劣的地段,如有风蚀的固定沙地、半固定沙地、盐碱地、水湿地、道路、堤坡、水渠边坡等不宜机具工作或不宜全面整地的地方,宜采用局部整地方法。b)造林时一般应根据条件注重大坑、大苗。c)营造防风固沙林带应采用一级苗木。7林木种苗基地建设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包括良种基地、采种基地、苗圃、良种检验站、恒温库等建设内容。建设内容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进行作业。国家基建投资不超过总投资的70%。7.1良种基地7.1.1建设目的:根据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造林需要和适地适树原则,在某个树种的主要集中区内选育林木良种,建设林木良种基地,生产遗传品质得到提高的种子和优良苗木。7.1.2林木良种基地的主要建设内容12 DB13/T534-2004包括种子园、基因资源收集圃、良种繁殖圃、良种采穗圃、良种示范林、测定林。良种基地以生产建设为主,基本建设主要用于基地打井办电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道路的维修等,必要的农机具和试验仪器等。7.1.3林木良种基地的建设原则以科技求发展,以市场需求和国家要求为依据,建设服务于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以原有良种繁育基地扩建为主要内容,重点扩大种子生产和苗木繁育。生产上急需的树种,在其分布区内选择领导重视,班子强、管理好的单位建设。7.2采种基地采种基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疏伐、施肥、扩穴、区域标记、病虫害防治、附属设施建设等项内容。7.2.1为使现有林分逐步调整到母树林密度的标准,对现有密度大的林分进行疏伐。7.2.2为解决母树结实大量消耗树体养分而造成结实率低的现象,提高种子的产量和质量,进行必要合理施肥,促进种子产量和质量的提高。7.2.3通过扩穴清除杂草,减少养分和水分的消耗,能有效的清除和防治地下害虫。7.2.4区域标记及标志标语:为明确采种基地的范围,便于经营管护,对其进行必要的划界,并建立标志碑,树立管护标志标语。7.2.5保护母树不受病虫为害。7.2.6为便于采种基地管护工作修建护林房;为提高种子质量修建种子晾晒场和仓库。为方便种子运输和母树林管理在林区内修建林道。注意林内防火,设置防火隔离带,购置必要的防火工具。7.3苗圃建设7.3.1原则上只能用于现有苗圃的改造,不准新建。7.3.2苗圃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苗圃改土、施肥、打井及配套的防渗管道、电力设施、排水系统、喷灌设备、温室、质量检验设备和仪器、机械设备、良种引种、附属生产和办公用房、道路等。7.3.3加强苗圃内苗木病虫害防治。8验收标准8.1总体要求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的防沙治沙成效,年降水量在400mm以上地区,小班林草总盖度要达到75%,年降水量在400mm以下地区,小班林草总盖度要达到60%,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方可认为达到成效标准。8.2人工造林8.2.1造林成活率8.2.1.1造林成活率调查应在一个生长季节以后进行。一般春季造林应在当年秋季后调查,雨季造林于次年春末后调查,秋季造林于次年秋季后调查。8.2.1.2以造林小班为单位,采用随机抽样法抽取样地或样行调查造林成活率。成片造林面积在22210hm以下、10—30hm、30hm以上的,样地总面积应分别占造林小班面积的3%、2%、1%;且222210~30hm的样地总面积不小于0.3hm、30hm以上的样地总面积不小于0.6hm。防护林带应抽取总长度的20%林带,每100m检查10m。8.2.1.3造林成活率按下列公式计算:——植苗造林和播种造林,每穴中有一株或多株幼苗成活均作为成活一株(穴)计数。13 DB13/T534-2004——平均成活率(%)=Σ(小班面积×小班成活率)/Σ小班面积×100%——小班成活率(%)=Σ样地(行)成活率/样地(行)块数×100%——样地(行)成活率(%)=样地(行)成活株(穴)数/样地(行)设计株(穴)数×100%8.2.1.4以造林小班为单位进行合格评定,合格评定标准见表3。表3人工造林治沙评定指标表林种区域合格补植失败防护林、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上地成活率≥85%成活率在41%—84%成活率在40%以下用材林、区及灌溉区薪炭林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下地成活率≥70%成活率在41%—69%区经济林成活率≥85%成活率在41%—84%8.2.2灌草覆盖度8.2.2.1一般在着叶状态下调查灌草覆盖度。28.2.2.2对人工种灌草的小班,随机布设1m×1m的样方调查覆盖度和合格样方,1hm以下的小班2(地块)调查样方的数量不少于30个;1hm以上的小班(地块)调查样方数量不少于50个。8.2.2.3在样方内种草成活株数符合规定株数的样方或覆盖度≥60%为合格样方;合格样方率≥80%的小班为当年种灌草合格小班。8.2.2.4合格样方率=合格样方个数/调查样方个数×100%8.2.3沙障有效等级在经过一个完整的冬春使用后进行沙障防沙固沙效果检查评定,评定指标见表4规定。表4沙障固沙效果评定指标表项目优良差沙障的保存完好率≥85%70%—84%<70%保苗率≥80%60%—79%<60%8.2.4成效标准a)造林3-5年后调查。以造林小班为单位,调查、计算方法同人工造林成活率调查。b)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分布较均匀的小班为合格:――郁闭度≥0.2;――灌木盖度≥30%;――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下地区,株数保存率≥65%,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上或有灌溉条件的地区,株数保存率≥80%;――经济林树种保存率≥85%。8.3防沙固沙林带验收标准14 DB13/T534-20048.3.1随机抽取主、副林带各20%,每条主林带调查长10m的样方4个,每条副林带调查长10m的样方3个。8.3.2防风固沙林带造林成活率调查,应在一个生长季节以后进行。春季造林于当年秋季调查;秋季造林于次年秋季后调查,合格标准见表5规定。8.3.3造林3年后检查防风固沙林带的成效,同时满足表5中保存率、完整度和林网化程度的抽检单位为合格单位。表5防风固沙林带合格技术指标表类型区成活率保存率完整度林网化程度年均降水量400mm以上或400≥80%≥75%≥85%≥85%mm以下有灌溉条件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下≥70%≥65%≥80%≥80%注:林网完整度指每块农田、草牧场是否四面都有林带,可随机抽取1/4-1/3的地块,逐块进行网格调查。林网化程度指已实现林网化的土地面积与需实现林网化土地面积之比。8.4飞播造林8.4.1成苗标准8.4.1.1夏播于当年秋季进行飞播区成苗调查与评定。28.4.1.2模拟飞播以小班为单位调查。采用2m样圆调查飞播树种出苗情况。在区划的宜播小班22内随机或机械布设样圆,小班面积小于5hm的摸拟小班不少于20个样圆,5-10hm的小班不少于2230个样圆,10-20hm的小班不少于40个样圆,大于20hm的小班不少于50个样圆。28.4.1.3飞机播种以播区为单位调查。采用10m样圆调查飞播树种出苗情况。在播区内垂直于播带设调查样线,每隔1-2km设一条样线,在样线上每20-30m系统布设一个样圆,最少样圆数应符合表6规定。表6最少样圆数量指标表设计宜播面积占播区面积比重样圆数60%-70%≥65个>70%≥45个8.4.1.4生长趋于稳定的飞播或天然更新的健壮苗木均为有效苗木。小班宜播面积内有效苗木达2到3000株/hm以上,分布均匀,或有苗样圆频度大于50%时为合格。8.4.2成效标准8.4.2.1飞播治沙成效调查,乔木树种于飞播后7年进行,灌木树种于飞播后5年进行。8.4.2.2小班成效调查以宜播小班为单位,按郁闭度或成苗标准调查方法进行抽样调查,小班满足表7所列条件之一,且分布均匀时为合格。15 DB13/T534-2004表7飞播造林治沙小班合格指标表类型合格条件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下地区1小班郁闭度≥0.2;2小班灌木盖度≥30%;3小班乔灌木覆盖度≥30%;4小班每公顷有乔灌木株数900株(丛)以上。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上地区1小班郁闭度≥0.2;2小班灌木盖度≥40%;3小班乔灌木覆盖度≥40%;4小班每公顷有乔灌木株数1050株(丛)以上。8.5封沙(山)育林(草)8.5.1封育区合格标准8.5.1.1封沙(山)育林(草)应于当年进行封育区合格检查。8.5.1.2检查内容包括封禁措施、监测措施、封育制度和管护设施等方面的完成情况。8.5.1.3满足下列条件的封育区为合格:——符合封育条件之一;——有合理的封育规划和作业设计;——设置了醒目固定标牌;——实施了封禁措施;——建立了管护措施;——制定了封育制度;——已实施或准备实施其它封育措施。8.5.2封育成效标准8.5.2.1封育期满后进行封育成效检查。8.5.2.2以封育小班为单位,按照设计的封育类型评定,小班满足表8所列条件之一,且分布均匀为合格。表8封育小班合格技术指标表类型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上地区年均降水量在400mm以下地区乔灌型郁闭度≥0.2;或小班平均每公顷有乔木株数郁闭度≥0.2;或小班平均每公顷有乔木株数750株900株(含原有乔木)以上;或小班每公顷有(含原有乔木)以上;或小班每公顷有乔灌木株数乔灌木株数1350株(丛)以上;或乔灌木总覆1050株(丛)以上;或乔灌木总覆盖度≥30%。盖度≥40%。灌木型小班灌木覆盖度≥40%,或小班平均每公顷有小班灌木覆盖度≥30%;或小班平均每公顷有灌木灌木1050株(丛)以上。900株(丛)以上。灌草型小班灌草综合覆盖度≥75%,其中灌木覆盖度小班灌草综合覆盖度≥60%,其中灌木覆盖度≥20≥30%;或每公顷有灌木900株(丛)以上。%;或每公顷有灌木700株(丛)以上。9档案管理9.1建档要求16 DB13/T534-20049.1.1京津风沙源林业治理工程档案是京津风沙源治理各个时期的历史记录和资料数据库。是了解建设过程,制订建设措施,分析建设成效,监测和评价建设效果和预测动态变化趋势的基本依据。9.1.2工程档案应以经营小班为基本单元逐级建档。人工造林治沙按造林地的最小单位(小班)建立档案。飞播造林治沙在播区经营区划的基础上建立技术档案。封沙(山)育林(草)以封育区为单位建立档案。档案格式、数据、标准由河北省林业局统一制定。县级以上(或国营林业局、场)应配备专人、专机负责档案管理并定期审计。9.1.3技术档案由建设单位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以备查用。对每块造林地从整地造林开始建档,连续记载经营管理活动、林木生长情况和防沙治沙成效情况,每次幼林检查和成林调查结果也需登记到档案中去。9.2主要档案材料9.2.1档案分类工程档案分为技术档案和管理档案两类。技术档案包括资源档案、经营档案等。管理档案包括财务档案、制度法规档案和权益档案等。9.2.2主要建档材料9.2.2.1资源档案包括林地区划、规划、设计等技术资料及全部属性数据、图形数据资料;资源调查和复查资料;地方资源监测资料;检查期内历年统计年报表、统计台帐等资源更新资料。9.2.2.2经营档案包括京津风沙源林业治理工程设计文件、图表;京津风沙源林业治理工程档案各阶段(植被建设、管护、更新、利用)全部建设过程的技术资料;病虫鼠害、森林火灾、乱砍滥伐调查资料;施工或作业检查验收情况,各工序用工量及投资情况以及各种科学研究资料等。9.2.2.3财务档案包括经济投入与支出、补偿与收益等。9.2.2.4制度法规档案包括京津风沙源林业治理工程法规与规章、规定与制度等管理档案;施工单位、权属、施工日期;施工与监理、监督、评估的组织、管理与结果报告等。9.2.2.5权益档案包括京津风沙源林业治理工程经营体制、产权与各类合同契约、林权台帐等。17 DB13/T534-2004附录A(规范性附录)A.1生态脆弱性等级划分因子及其域值表生态脆弱性等级因子1234坡度>36°26~35°16~25°≤15°植被盖度≤0.20.3~0.40.5~0.6>0.7裸岩率>51%41~50%21~40%≤20表土层无保留,心土层表土层保留厚度<1/2,心土表土层开始受剥蚀,心表土层完整土壤侵蚀程裸露,受剥蚀。沟壑密层和母质层完整。沟壑密度土层和母质层完整度22度>2km/km,沟蚀面积<2km/km沟蚀面积<15%>15%极强度风蚀(广布沙丘、强度风蚀(有流动或半固定中度风蚀(常见半固轻、微度风风蚀风力侵蚀程沙垄,流动性大)性沙丘或风蚀残丘)定、固定的沙地、沙垄度或沙质土)农田牧场分面积大、集中连片面积较大,但交错分布零星分布布特点18 DB13/T534-2004附录B(规范性附录)B.1生态重要性等级划分因子及其域值表对生态重要性等级象1234流程500km以上河流和一级支流程200km以上河流和一级支流发源其它河流发源地汇水区其它河流中下游河流发源地汇水区地汇水区,以及500km以上河流一级及中上游两侧两侧流支流上游两侧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地段333饮用水源水库周边自然地形库容1000万m~1亿m湖库周边自库容10~1000万m湖库库容10万m3以下湖中第一层山脊以内和平坦处然地形中第一层山脊以内和平坦处周边湖库周边库500m以内地段500m以内地段山重要分水岭的山顶、山帽或山其它山体的山顶、山脊山体中上部下部与山谷体脊生态脆弱性等级2级以上山区国道、县、乡村及以下级公路两公省主干线两侧一面坡以内,生态脆弱侧路性等级2级以下山区和风沙区国道、铁路省道两侧100m以内;平原地区两侧6-12m以内地段国家级森林公园、风景名胜省级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国家级地市级森林公园、国家级县级森林公园、、保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自然保护区缓冲区、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省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护区、世界级自然与人文遗产地核心区范围内地段;地级市周边10km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县政实验区。其它镇政等级范围内地段;省会周边20km范围内地段。府所在地市(镇)周边府周边一面坡范范围内地段。5km范围内地段。围内地段。注:生态重要性3、4级的河流、水体、道路的两侧范围由各地自行规定。附录C(资料性附录)C.1京津风沙源区主要适播乔灌草种项目名称乔木树油松、;落叶松、樟子松、侧柏、蒙古栎、辽东栎、槲栎、白榆、桦、山杨、胡桃楸、紫丁香、华山松、种刺槐、槐、旱柳灌木树胡枝子、沙棘、黄刺梅、刺五加、毛榛、榛子、树锦鸡儿、小叶锦鸡儿、柠条锦鸡儿、紫穗槐、紫丁香、种山杏、杨柴、柠条、花棒、踏朗、梭梭、白梭梭、蒙古沙拐枣、毛条、沙柳、绣线菊、虎榛子、黄蔷薇、柄扁桃、胡颓子、白刺花、山楂、荆条、黄栌、六道木、金露梅、黄荆、酸枣、柽柳、杞柳、照山白、杜鹃、尖叶锦鸡儿、驼绒藜草种早熟禾、黑麦草、紫羊茅、苜蓿、艾蒿、沙参、羊草、隐子草、冷蒿、沙蒿、沙打旺、草木樨、牛筋草、蒿草、蓼、紫花针、羽柱针茅、苔草19 DB13/T534-2004附录D(资料性附录)D.1京津风沙源区主要造林固沙植物工程区乔木树种灌木草种坝上农牧交错带旱柳、白榆、小叶杨、柠条、花棒、紫穗槐、沙地沙打旺、小冠花、草木樨、鹰嘴紫沙化土地治理区钻天杨、樟子松、二白柏、杨柴、黄柳、沙柳、山云、杂花苜蓿、扁蓿豆、无芒雀麦、杨等杏等披碱草冀北、冀西北山刺槐、侧柏、落叶松、柠条、沙棘、胡枝子、丁香、沙打旺、针茅、苜蓿、无芒雀麦等地水土流失治理油松、黄栌、旱柳、小小檗、杜梨、小叶锦鸡儿、区叶杨、四倍体刺槐酸枣、绣线菊等附录E(资料性附录)E.1京津风沙源区主要造林树种初植密度表22树种(组)密度(株或丛/hm)树种(组)密度(株或丛/hm)油松≥1665沙柳、柠条、柽柳≥1240落叶松≥1665沙棘、紫穗槐≥1650樟子松≥1240山杏、山桃≥600侧柏、柏木≥1650苹果、梨、山杏≥450刺槐≥1650花棒、扬柴≥1240榆树≥1240杨树≥1110注:上表中未列树种参照地方标准对照执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