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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3001—201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即食动物性水产品2014-09-01发布2014-12-01实施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DB33/3001—2014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发布。I
DB33/3001—201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即食动物性水产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鱼类、甲壳类或头足类水产品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预包装即食动物性水产品。不适用于该类产品的罐头制品以及即食生制动物性水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2733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5009.3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56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SC/T3012-2002水产品加工术语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即食动物性水产品以鱼类、甲壳类或头足类水产品为主要原料,经相应工艺调制、加热成熟的可直接食用的水产制品。包括即食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和其他即食动物性水产品。3.1.1即食动物性水产干制品调制过程中具有干燥工艺且产品水分含量在30%以下的即食动物性水产品。1
DBS33/3001—20143.2调制采用切制、成型、调味、渗透、干燥、熏烤、醉制、油炸、冷却等方法制作加工食品的过程。3.3多脂鱼鱼体内各部分肌肉混合后脂肪含量为8%以上的鱼类。[SC/T3012-2002水产品加工术语,定义3.13]4技术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鱼类、甲壳类、头足类水产品应符合GB2733和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规定。4.1.2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规定。4.1.3生产加工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1.4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相应产品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将试样平摊于白瓷盘内,在自然光组织状态组织软硬适度,无腐败、霉变、虫蛀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目测观滋味、气味具有相应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察色泽、组织状态和杂质,鼻嗅闻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气味,温开水漱口后品尝滋味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a水分/(g/100g)≤30.0GB5009.3b酸价(以脂肪计)(KOH)/(mg/g)≤130GB/T5009.37b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60(前处理按GB/T5009.56执行)a仅适用于即食动物性水产干制品。b仅适用于即食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多脂鱼类制品和油炸工艺制品。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4.5微生物限量2
DB33/3001—2014应符合GB29921和表3的规定。表3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30000GB4789.2大肠菌群/(MPN/g)≤0.3GB4789.3MPN计数法4.6兽药和农药残留限量4.6.1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相关规定。4.6.2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及相关规定。4.7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5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5.1标签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GB28050的规定,如产品为即食动物性水产干制品或采用熏烤、油炸工艺,应在标签上注明干制品、熏烤、油炸字样。5.2包装、运输、贮存5.2.1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规定。5.2.2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污染或按产品贮存温度要求采用专用冷藏车,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品质的物品混装运输。5.2.3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清洁、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库房或冷藏设施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品质的物品混贮,贮存温度根据产品特性而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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