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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463-2003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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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ICS87.010G50备案号: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463-2003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Thesafetytechnicalspecificationofcoatingmanufacturer2003-12-15发布2004-01-15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DB33/463-2003目次前言…………………………………………………………………………………………………………Ⅰ引言……………………………………………………………………………………………………………Ⅱ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定义……………………………………………………………………………………………………………34基本规定………………………………………………………………………………………………………45安全生产……………………………………………………………………………………………………76三废处理……………………………………………………………………………………………………127安全管理……………………………………………………………………………………………………13附录A(规范性附录)涂料生产火灾危险举例………………………………………………………………14附录B(规范性附录)涂料生产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及粉尘容许浓度……………………………………15附录C(资料性附录)涂料生产的危险因素、有害因素……………………………………………………18I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DB33/463-2003前言本标准为规范涂料生产企业安全而编制。本标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170号国际公约)、《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373号令)及《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国际劳工组织第177号建议书)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职业安全标准制订,主要对涂料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以预防和减少人身伤亡事故,达到保证安全与健康的目的。本标准第4、5、6、7章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的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浙江省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省涂料工业协会。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原浙江省石油化工设计院)、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杭州市化工职业病防治所、宁波市寰球安全评价中心、杭州宝塔油漆有限公司、浙江环球制漆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天女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飞轮造漆有限公司、浙江艳阳颜料化工有限公司、杭州百合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兰歌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磐安造漆厂、舟山造漆厂、海盐乳胶涂料化工厂、温州造漆厂、舟山普陀造漆厂、浙江大学凯得丽化工有限公司、杭州近江化工有限公司、杭州塘栖日用化工厂、杭州传化涂料有限公司、杭州灯塔玻璃涂料有限公司、浙江华特实业集团华特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南方涂料工业有限公司、永康金闪漆业有限公司、永康佳丽化工有限公司、江山市漆业有限公司、浙江环达漆业有限公司、台州厦光涂料有限公司、温岭发达造漆厂、温岭奥尔霸漆业有限公司、浙江顺虎德邦涂料有限公司、新昌县万丰机械涂料有限公司、嘉兴小鸟油漆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土法、马新华、包晓跃、华永康、张雪铭、张振荣、丁志友。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包天雄、胡志成、姚生铭、李刚、陈福林、陈立荣、程外明、陈梅弟、叶光弟、叶晓秧、周克尧、姜方群、杨吉、胡志旺、王春伟、魏进。I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DB33/463-2003引言本标准是为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浙江省涂料工业的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而制定的。本标准着重从安全技术方面提出了涂料生产安全的基本要求。根据涂料生产易燃易爆的特点,结合浙江省涂料生产企业的实际,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工厂安全设计、消防安全设计、环境保护、设备、储运安全、电气、防雷防静电、防尘防毒、通风、安全作业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规定;对涂料生产的安全管理也提出了基本规定。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同行各单位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浙江省涂料工业协会,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II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DB33/463-2003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的基本要求。本标准规定了涂料生产企业的选址与整体布局、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静电、防噪声、防高温、通风、电气装置、储运、三废处理、防护用品,以及保证涂料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涂料生产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设计,以及现有涂料生产企业的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及评价。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境内从事溶剂型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粉末涂料等不同类型的涂料生产企业(包括危险化学品涂料和非危险化学品涂料的生产企业)。树脂、油墨、胶粘剂生产企业亦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90-19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T2705-2003涂料产品分类和命名GB2893-2001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标志GB4053.1-1993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2-1993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199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4-1993固定式工业钢平台安全技术条件GB/T4064-1983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5083-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T5206.1-1985色漆和清漆词汇第一部分通用术语GB6514-1995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6944-19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7231-2003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691-200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GB/T8196-2003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9750-1998涂料产品包装标志GB/T11651-19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2158-1990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463-1990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801-199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3392-19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T13491-1992涂料产品包装通则II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DB33/463-2003GB13495-1992消防安全标志GB15577-1995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7914-1999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8070-2000油漆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T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160-19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1999版)GB50316-2000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J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J140-19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1997年版)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HG/T2458-1993涂料产品检验、运输和贮存通则HG/T23001-1992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标准HG/T23002-1992化工企业安全处(科)工作标准HG/T23003-1992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定HG23011-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3-1999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23015-1999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6-1999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HG23017-19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HG23018-1999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JT3130-198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定JT3145-199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公布)《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170号国际公约)(1994年10月22日经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373号令)《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劳部发[1996]423号)《室内用涂料卫生规范》(卫法监发[2001]255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国际劳工组织第177号建议书)II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DB33/463-20033定义3.1涂料[GB/T5206.1-1985第1.1条]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如绝缘、防腐、标志等)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之总称。早期大多数以植物油为主要原料,故有“油漆”之称。现合成树脂已大部或全部取代植物油,故称为“涂料”。注①:在具体的涂料品种名称中可用“漆”字表示“涂料”,如调和漆、厚漆等。注②:涂料按形态分类可分固体涂料(即粉末涂料)、液体涂料(包括有溶剂和无溶剂两类。有溶剂的涂料又可分溶剂型涂料和水性涂料)。涂料也可按使用性能分如建筑涂料、家具漆、汽车漆等。我国GB/T2705-2003涂料产品主要按成膜物质分类,如油脂漆类、酚醛漆类、沥青漆类、醇酸漆类、氨基漆类、硝基漆类、烯树脂漆类、丙烯酸漆类、聚酯漆类、环氧漆类、聚氨酯漆类、橡胶漆类以及辅助材料等十八大类,又按使用性能分如建筑涂料、家具涂料、汽车涂料等。3.2合成树脂[GB/T5206.1-1985第1.23条]由简单的化合物(其本身没有树脂特性),通过化学反应(如加聚或缩聚等)制得树脂。注:树脂根据其形态可分液体树脂、固体树脂。液体树脂可分溶剂树脂、水性树脂(乳液)等。3.3生产过程指从原料进入生产领域到制成产品的全部过程。本标准中的生产作业指涂料生产全过程,包括树脂合成、兑稀、过滤、研磨(粉碎)、调漆、检验、包装、贮运等劳动过程。3.4涂料生产作业场所为涂料生产而专门设置的厂房或生产作业区域。3.5危险化学品GB6944-1986规定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3.6危险化学品涂料凡液体闪点<61℃(闭口杯试验)的涂料产品(含自用树脂)属危险化学品涂料。凡固体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放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涂料产品(含自用树脂)均属危险化学品涂料。注①:如溶剂型涂料等属于危险化学品第3类易燃液体。3.7易燃易爆物品[HG/T23003-1992第3.1条]GB6944-1986规定的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等类物品。在生产过程中存有可燃性粉尘和纤维,并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品,亦属爆炸物。3.8易燃易爆岗位(场所)II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DB33/463-2003系指生产、使用、贮存、装卸、运输符合本标准3.7条的物品,或符合GBJ16-1987(2001年版)中属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岗位(场所、车间、厂房、仓库、装卸站台等)。4基本规定4.1通用要求4.1.1新建、扩建、改建涂料生产企业(车间)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现有涂料生产企业,应制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通过安全技术改造达到本标准要求。4.1.2涂料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卫生状况,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应符合GB12801-1991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涂料生产厂(车间)应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职业卫生评价。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应委托有危险化学品专项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应由具有化工设计资质乙级以上的设计单位设计和具有建设(安装)资格的单位建设(安装)。新建、扩建、改建涂料生产厂(车间)的安全、卫生、环保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1.3对涂料生产物料的挥发性有机蒸气、粉尘等有害物质的防护应选择先进的生产工艺方法或从生产装置上采取措施,使生产作业场所的卫生和环境条件符合GBZ1-2002的要求。4.1.4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与本企业从事的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配备有安全上岗资质的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他们应熟练掌握本企业的生产工艺过程、设备性能和安全技术,并能指挥事故处理。有合成树脂生产工艺的企业,还应配备相当于大专学历并经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生产危险化学品涂料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危险化学品涂料生产企业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1.5参加生产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应进行体检,其健康状况应符合工作性质要求。有职业禁忌者,不允许从事涂料作业。按照GB7691-2003第18条规定对在岗人员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4.1.6参加生产作业人员应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锅炉工,起重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电焊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管理员、押运员等)应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作业场所使用化学品应向生产作业人员提供生产作业过程中使用有害化学品可能导致的危险的资料,可用于预防、控制及防护此种危险的方法,包括贮存、运输和废弃处理的正确方法以及紧急情况和急救措施的培训。4.1.7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应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4.2生产装置4.2.1生产设备应具备基本安全功能,符合GB/T4064-1983、GB5083-1999的通用安全要求。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生产设备,特别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动葫芦、供垂直运输物品的升降机、叉车等特种设备应由持有专业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制造、安装和检验。4.2.2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应当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技术规程要求,应当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4.2.3各设备之间、管线之间、以及设备、管线与厂房、建(构)筑物的墙壁之间的间距,应符合有关设计要求和建筑规范要求。4.2.4设备本身应具备必要的防护、净化、减震、消音。对有突然超压或瞬间爆炸危险的设备,还应II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DB33/463-2003具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泄压、防爆等装置。机械设备上安装的各种防护罩按照GB/T8196-2003。4.2.5在设备、设施、管线上有发生坠落危险的部位,应配置便于人员操作、检查和维修的扶梯、平台、围栏和系挂装置等附属设施。4.2.5.1扶梯、平台和栏杆的设置应符合GB4053.1-1993、GB4053.2-1993、GB4053.3-1993、GB4053.4-1993的要求。4.2.5.2易燃易爆生产作业场所建筑物内配置的钢质扶梯、平台等应覆盖耐火层。涂有耐火层的构件,其耐火极限时间不应低于1.5h。当耐火层选用防火涂料时,应采用厚型无机并能使用于烃类火灾的防火涂料。4.3防护用品4.3.1对作业人员应采取个人防护措施,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不允许以货币形式发放给个人。易燃易爆场所作业人员应配用棉布工作服、防静电鞋、防毒口罩、工作手套等。不同岗位作业人员配用劳动防护用品及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性能按照GB/T11651-1989。4.3.2生产作业场所应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不允许在生产作业场所饮食。4.3.3生产作业场所应配备呼吸防护器以及其他应急防护用品。呼吸防护器配备按照GB/T18664-2002。4.4消防设施4.4.1生产作业场所防火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装置等消防设施。4.4.2生产作业场所应有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利用天然水源时,应确保其最低水位时消防用水的可能性,且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4.4.3生产作业场所建筑物内消防系统的设置应根据其火灾危险性、操作条件、物料性质、建筑物体积及其外部消防设施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可燃液体、气体多层或单层厂房长度大于或等于30m时,应设立室内消防栓,消火栓的位置应保证有两只水枪的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4.4.4扑救汽油、甲苯、二甲苯、甲醇、丙酮、煤油等甲、乙、丙类液体应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生产区内每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两个。生产作业场所应按GBJ140-1990(1997年版)的规定根据火源及着火物质性质,配备适当种类、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保持有效状态。4.4.5涂料生产企业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和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漏报警装置,并可根据单位生产规模和实际,选择移动式或固定式检漏报警仪(设施)。4.4.6本标准第4.4条未规定的,生产作业场所室内室外的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应符合GBJ16-1987(2001年版)第8章的有关要求。4.5电气安全4.5.1火灾环境的电气安全火灾环境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应符合GB50058-1992第4章的要求。4.5.2易燃易爆环境的电气安全4.5.2.1易燃易爆环境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和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a)电气线路应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或远离释放源的地方敷设。b)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电缆或钢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间墙外或楼板处的孔洞,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C)电缆应采用铜芯,在架空桥架上敷设时应采用绝缘或护套为不延燃材料电缆,电缆线路不应有中间接头。d)电线应套钢管,钢管采用低压流体输送镀锌焊接钢管。不应采用绝缘导线或塑料管明设。e)使用的电动机、低压变压器、低压开关和控制器(开关、断路器,控制开关及按钮,配电盘,控制箱,操作箱等)、照明灯具、信号报警装置等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4.5.2.210KV以下架空线路不应跨越易燃易爆场所的生产厂房、库房、储罐等爆炸性环境。电力架空II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DB33/463-2003线路与易燃易爆场所的厂房、库房、储罐等爆炸性环境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4.5.2.3合成树脂反应聚合系统的动力、仪表、照明和冷却系统等应有备用电源,并应具备防止停电的安全措施。4.5.2.4所有电器设备应进行有效接地。4.5.2.5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装置应符合GB50058-1992第2章的要求,爆炸性粉尘环境电气装置应符合GB50058-1992第3章的要求。4.6通风设施产生粉尘、可燃性气体烟雾的作业场所,应设通风排毒除尘或净化设施。通风排毒除尘或净化设施应采取避免产生火花的措施。通风空气不应循环使用。通风净化设施应符合GB6514-1995第2篇的要求。4.7防雷、防静电4.7.1防雷4.7.1.1生产作业场所的各类建、构筑物、露天装置、贮罐应设置防雷设施。防雷设施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和监测。4.7.1.2具有爆炸危险环境的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网)。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4.7.1.3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及防雷装置应符合GB50057-1994(2000年版)的要求。4.7.2防静电4.7.2.1对爆炸和火灾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物体应采取工业静电接地措施。4.7.2.1.1生产、使用、贮存、输送、装卸、运输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溶剂、树脂、溶剂型涂料、产生可燃性粉料等)的生产装置(反应釜、研磨机、贮罐、输送泵、灌注设施和过滤器、易燃液体管道等)、装卸场所以及产生静电积累易燃易爆的生产设施岗位都应有防静电措施,都应有效接地。各专设的防静电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Ω。4.7.2.2控制易燃易爆液体和有机粉料的投料速度以防止静电的产生。4.7.2.2.1在输送和灌装过程时,应防止液体的飞散和飞溅,以减少静电产生。从底部或上部入灌的注入管末端应设计成不易使液体飞散的倒T形状或另加导流板;或在上部灌装时,使液体沿侧壁缓慢下流。4.7.2.2.2易燃易爆液体溶剂应从槽车等大型容器底部注入,若不得以在上部灌装时,应将注入管伸入容器内离容器底部不大于200mm处,在注入管未浸入液面前,其流速应限制在1m/s以内。4.7.2.3装运危险化学品的汽车槽车装卸作业时应配带阻火帽、静电接地链等设施,按照先接地再作业的原则进行。装卸工作完毕后,应静置2min以上时间,才能拆除接地线。4.7.2.4如生产工艺条件许可,增加室内空气中的相对湿度至50%以上,或定期向地面洒水。4.7.2.5在爆炸危险场所工作的人员,应穿防静电导电鞋,以防人体带电,应敷设防静电地面或导电地坪。4.7.2.6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应设置人体导除静电装置(接地裸露金属体如栏杆、金属支架等)。4.7.2.7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内转动设备的皮带应采用防静电皮带。当皮带是绝缘性时,皮带的接头不应使用金属材料。皮带罩应接地,且固定牢固,不应与皮带有碰刮的现象。4.7.3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应符合GB12158-1990要求。4.8防尘防毒4.8.1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毒物应严加控制。以机械化和自动化代替直接操作,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杜绝跑、冒、滴、漏,防止和减少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溢(逸)散。对敞开盛器如调漆拉缸、废溶剂桶等应加不容易产生火花的盖。II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DB33/463-20034.8.2有毒作业应采用低毒原料代替高毒原料。不允许纯苯(甲苯、二甲苯除外)、铅白作涂料产品(包括稀释剂)的原料。限制使用红丹。室内用涂料产品配方不允许含有极毒和毒性物质、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不允许砷及化合物、乙二醇醚及其酯类、邻苯二甲酸酯类作室内用涂料产品的原料。室内用涂料产品的配方应符合卫生部《室内用涂料卫生规范》的规定。其他用途的涂料品种按照GB7691-2003第4条规定。4.8.3根据生产工艺和粉尘、毒物特性,采取防尘、防毒通风措施控制其扩散,使作业场所的有害物质的浓度符合GBZ2-2002要求。4.8.4对于毒性危害严重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应设计可靠的事故处理装置及应急防护措施。在有毒性危害的作业环境中,应设置必要的洗眼器、淋洗器等卫生防护设施,其服务半径应小于15m。并根据作业特点和防护要求,确定配置事故柜、急救箱或个人防护用品。4.8.5尘毒危害严重的厂房和仓库等建(构)筑物的墙壁、顶棚和地面均应光滑,便于清扫,必要时设计防火、防腐等特殊保护层及专门清扫设施,以便清洗。4.8.6剧毒品的使用、储存管理应符合国家要求。4.9防噪声对于生产过程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首先从声源上控制,以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代替高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如仍达不到,则应采取隔声、消声、隔振等综合控制措施,使操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时间8h,噪声不大于85dB(A)。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应符合国家标准GBZ1-2002要求。4.10防高温4.10.1当作业地点气温≥37℃时应采取局部降温和防暑措施,并应减少接触时间。4.10.2在炎热季节对高温作业的工人应供应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量为0.1%~0.2%)。4.11安全标志及管道的颜色4.11.1凡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按GB2894-1996的规定设置安全标志,或在建(构)筑物及设备上按GB2893-2001规定涂安全色。4.11.2生产作业场所的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置明显醒目的标志。生产作业区入口及其他禁止明火和产生火花的场所应有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4.11.3工业管道的识别色、识别符号、安全标识应符合GB7231-2003要求。4.11.4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GBZ158-2003的规定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4.12其他要求4.12.1生产作业区不允许吸烟。4.12.2易燃易爆场所不允许使用明火、一般电炉;不允许使用撞击会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允许使用铁质工具;不允许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裸露铁钉的鞋;桶装物品不允许在水泥地面滚动;不允许使用手机、传呼机等非防爆型移动通讯工具;应随时将粘有涂料等易燃物质的棉纱、抹布等物放入带盖的装有阻燃液体的金属箱(桶)内,当班清除,不允许乱抛。4.12.3机动车辆不允许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及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区。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帽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4.12.4不允许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4.12.5不允许用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5安全生产5.1涂料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防爆等级的划分5.1.1涂料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见表1,划分按照GBJ16-1987(2001年版)第3章第3.1.1.规定,并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II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DB33/463-2003a)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b)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类液体,应视为乙B类液体。表1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类别名称特征甲A液化烃15℃时的蒸汽压力>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B甲A以外,闪点<28℃乙A闪点≥28℃至≤45℃B可燃液体闪点>45℃至<60℃丙A闪点≥60℃至≤120℃B闪点>120℃5.1.2防爆等级的划分5.1.2.1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按照GB50058-1992第2章第2节。5.1.2.2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按照GB50058-1992第3章第2节。5.1.3涂料生产车间火灾危险性分类一、合成树脂生产车间溶剂型树脂、固体树脂和水性树脂(包括乳液)生产车间火灾类别为甲类或乙类,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属爆炸性气体环境;二、涂料研磨、包装生产车间a)溶剂性涂料研磨、固体树脂(粉末涂料)粉碎、包装生产车间火灾类别为甲或乙类,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属爆炸性气体环境;b)水性涂料(水性树脂及主要原料闪点>61℃)研磨、包装生产车间火灾类别为丙类,属火灾环境;涂料生产火灾分类举例见附录A。5.2设计要求5.2.1涂料作业区域地址的选择及其总体布置5.2.1.1涂料生产企业地址应符合GBZ1-2002要求。涂料生产企业地址离居民区边缘的卫生防护间距应符合GB18070-2000要求。5.2.1.2涂料生产企业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工厂的生产流程及各组成部分的生产特点和火灾危险性、污染状况,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按功能分区集中布置。工厂的生产、行政辅助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应互相妨碍。企业总平面应按照行政辅助生活区内设置行政办公用房、生活福利用房,生产区内设置生产车间和辅助用房的原则,行政辅助生活区应与生产区有明显的隔离带。厂区作业应按有害与无害分开的原则分区设置,生产作业场所单体的功能分区应明确。生产作业场所内不应设立职工宿舍。5.2.1.3生产作业场所的布置应保证人员有足够的安全活动空间。设备、工机具、辅助设施的布置,生产物料、产品和剩余物料的堆放,人行道、车行道的布置和间距,都不应妨碍人员工作和造成危害。5.2.1.4新建涂料生产厂区应根据生产性质、地面上下设施和环境特点进行绿化美化设计,其绿化用地系数应按有关规范并与当地规划环保部门共同商定。易燃易爆环境的绿化品种不应种植含油脂较多的树木,厂区绿化应符合GB50160-1992(1999版)第3.2.10条的要求。5.2.2工厂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5.2.2.1厂房防火5.2.2.1.1一座厂房或防火分区内,有不同性质生产时,其火灾分类,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质类别最高确定。5.2.2.1.2生产危险化学品涂料和生产合成树脂(包括危险化学品或非危险化学品,含自用或产品)的II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DB33/463-2003厂房离周围民用建筑物(包括厂区内独立的公共建筑,如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公共浴室等)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距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不应小于30m,距重要的公共建筑不小于50m。5.2.2.1.3厂房防火应符合GBJ16-1987(2001年版)第3章的要求。5.2.2.2厂房防爆5.2.2.2.1树脂(包括液体、固体树脂)合成车间、溶剂型涂料的研磨包装车间、粉末涂料的粉碎车间等有爆炸危险厂房的设置应符合GBJ16-1987(2001年版)第三章第四节要求。5.2.2.2.2易燃易爆厂房地面不应设地沟,如必须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实。使用和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厂房管、沟不应与相邻厂房的管、沟相通,该厂房的下水道应设有隔油设施。5.2.2.2.3易燃易爆厂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如必须贴邻本厂房设置时,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非燃烧体防护墙隔开或设置直通室外或疏散梯的安全出口,其门窗之间的距离应符合GB50058-1992有关要求。5.2.5加热炉5.2.5.1全厂性的锅炉等明火设备与甲类生产装置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5.2.5.2当甲B、乙A类生产装置的明火加热媒炉与该生产装置组成同开同停的联合装置时,设备之间设置非燃烧材料的实体防护墙时,其防火距离可小于5.2.5.1规定,但不应小于15m。实体墙的高度不小于3m,距加热炉不大于5m,并应有防止可燃气体窜入炉体措施。当生产合成树脂的厂房面向明火加热炉一面为封闭的实体防护墙时,加热炉与厂房的防火间距可小于5.2.5.1的规定,但不应小于15m。5.2.5.3电热媒炉(包括电锅炉房)可布置在装置的边缘同一建筑物内,其中隔墙应用非燃烧材料的实体防护墙隔离。其门窗之间的距离及电气设备应符合GB50058-1992要求。5.2.5.4树脂合成或其他工艺采用电直接加热,电器电线应有防爆措施,其电气设备应符合GB50058-1992要求。5.2.6管道布置5.2.6.1管道布置应满足工艺及管道和仪表流程图的要求。管道布置应满足便于生产操作、安装和维修的要求,采用架空敷设,规划布局应整齐有序。在车间内或不便维修的区域,不应将输送腐蚀性及易燃易爆流体的管道敷设在地下。易燃易爆流体的管道不应布置在室内的吊顶内及建构筑物封闭的夹层内。5.2.6.2管道中属于压力管道的,应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压力管道。输送易燃易爆液体、腐蚀性液体、有毒液体的管道应选用压力管道。5.2.6.3工业金属管道的布置应符合GB50316-2000的要求。5.2.7安全疏散5.2.7.1工厂主要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并位于不同方位。生产区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门应向外开启。甲、2乙、丙类房间的安全疏散门不应少于两个,门应为铁门或木质外包铁皮。但面积小于60m的乙B、丙类液体设备的厂房,可设一个。通道和出入口应保持通畅。疏散通道不应使用铁卷闸门及平移门。5.2.7.2可燃液体设备的平台或其他设备的框架平台应设置不少于两个通往地面的非燃烧材料梯子,作为疏散通道。但长度不大于8m的甲类、乙A或长度不大于15m的乙B、丙类液体设备的平台,可只设一个梯子。5.2.8消防通道5.2.8.1工艺装置区、可燃液体的储罐区、装卸区以及化学危险品仓库区应设环形消防通道;当地形条件受限制时,也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消防道路宽度不应小于3.5m,当道路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路面上净空高度不应低于4m。5.2.9贮存场所的要求5.2.9.1仓库和储罐区的设立应符合GBJ16-1987(2001年版)第4章的要求。II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DB33/463-20035.2.9.2甲类物品库房应建单层独立设置。储存甲类物品(溶剂及涂料产品闪点<28℃,储量≤10吨)的库房与民用建筑(包括厂区内独立的公共建筑,如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公共浴室等)、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小于25m。5.2.9.3甲、乙类液体的轻便容器(如桶、瓶)存放在室外时,应设防晒棚或水喷淋(雾)设施。甲类液体贮罐应设防日晒的固定式冷却水喷淋系统或其他设施,甲、乙类液体贮罐阀门冬季应有防冻措施。储存沸点低于45℃甲B类液体,应选用压力储罐。5.2.10涂料生产厂房、车间、仓库、贮罐等的布置、建筑结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爆和安全疏散措施等本标准第5.2条未作规定的,应符合GBJ16-1987(2001年版)有关要求。5.2.1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应符合GB15577-1995要求。5.3安全作业5.3.1用火、动火作业5.3.1.1生产作业区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内根据生产等需要需设立固定动火区的,应经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距易燃易爆区域不应小于30m。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5.3.1.2生产区域内易燃易爆场所动火应按照HG23011-1999执行。5.3.2设备内作业进入生产作业区内的各类釜、槽、罐、炉膛、管道、容器、下水道或其他密闭场所内进行作业,应按照HG23012-1999执行。5.3.3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体、液体、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照HG23013-1999执行。5.3.4高处作业生产作业区内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时,应按照HG23014-1999执行。5.3.5吊装作业生产区域内需进行吊装作业(即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时,应按照HG23015-1999执行。5.3.6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时,应按照HG23016-1999执行。5.3.7动土作业2挖土、打桩等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推放荷重50kg/m以上;使用推土机等施工作业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应按照HG23017-1999执行。5.3.8设备检修作业生产区域内的反应釜、稀释罐、研磨机、物料输送系统等生产设备停产检修时,应按照HG23018-1999执行。5.4工艺的控制及操作一般规定5.4.1涂料生产应制定产品工艺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涂料生产应按照产品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涂料生产的产品工艺技术指标和中间控制指标,制订时要反复核对、严格控制,重要厂控指标应设管理控制点。更改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对生产所用原材料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符合标准。未经检验或不合格品,不允许投入生产使用。5.4.2生产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原料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应放在同一区域,应分隔清楚。车间生产所领取的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仓库。原料桶要堆放整齐,不应阻碍道路。使用的各类溶剂原料容器盖要盖好。II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DB33/463-20035.4.3加热设备、分散设备、辅助设备(过滤机、离心机、各类泵、空气压缩机、通风机、电动葫芦)等生产设备的操作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5.4.4在搅拌机工作时,不允许在不停搅拌机的情况下,用手去打捞容器里的杂物等。5.4.5当班用的料当班应研磨,未经研磨的色浆不应在车间存放。若出现当班配好的华兰、炭黑、铬黄等色浆不能进行研磨时,在下班前应对配好的色浆采取防散热措施,以免引起火灾。5.4.6煤焦沥青的装卸、搬运应在夜间或无阳光照射的情况下进行。石油沥青及铁桶装的煤焦沥青装卸、搬运可在白天进行,但炎热的中午不应进行。5.4.7易燃固体物质的粉碎、研磨、筛分、混合以及粉状物的输送;输送易燃液体;有着火爆炸危险装置,设备的停产检修处理,应根据介质特点,选用二氧化碳、氮气等惰性气体或蒸汽等介质置换或保护。5.4.8不允许树脂生产使用明火直接釜底加热不安全工艺。在树脂合成反应操作过程中,如采用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格隔绝措施。5.5树脂合成岗位安全操作一般规定5.5.1投料5.5.1.1应按照产品工艺技术规程的要求操作。配料计量要准,应按照产品工艺技术规程的要求注意投料顺序、加料速度,轻拿轻放,防止液体物料四溅或固体粉料飞扬,保持岗位的环境卫生。5.5.1.2反应釜的装料量不应大于釜体容积的70%,以防物料涨溢出釜。反应釜最低液面应高于反应釜壁的加热面,搅拌时液面要有效淹没温度仪接触点。5.5.2控制温度5.5.2.1反应温度应按产品工艺技术规程严格控制温度,不超过所用主要原料的自燃点温度。采用蒸汽加热方式时,在操作时要经常检查蒸汽压力,使压力控制在规定的工艺指标范围内。5.5.2.2发生物料溢锅时,应立即进行处理。轻者可加适量硅油,破坏表面张力,使生产恢复正常。物料溢锅严重,应停止加热降温,进行处理。5.5.2.3生产过程发生物料胶化,或发生停电、停水等情况时,应采取紧急降温处理措施,使温度降低,物料发生胶化时还应加解聚剂等措施中止胶化的发生,待生产情况恢复正常后才能继续生产。5.5.3树脂出釜(锅)树脂物料在出反应釜(锅)前,应进行冷却,出料温度应符合工艺技术指标规定。待树脂反应釜(锅)内物料放完时,应根据生产安排及时进行配料或放入清洗液,以防止反应釜(锅)壁残存物料发生自燃。树脂物料出反应釜(锅)不应用压缩空气置换。出料管不应使用塑料管或橡皮管。5.5.4稀释树脂5.5.4.1树脂稀释时应注意控制温度,兑稀温度不超过所用稀释溶剂的初沸点。如工艺有特殊要求高温的,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5.5.4.2稀释罐(又称稀释釜或兑稀罐)的装料量不大于稀释罐(釜)容量的80%,以防止物料冒罐。5.5.5安全装置5.5.5.1凡有放空的设备均应设放空装置。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应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离地面3.5m以上,不应将导出管置于下水道等限制性空间,以免引起爆炸。放空管应选用金属材料,不应使用塑料管或橡皮管。放空管上应设有阻火器,应静电接地。管口上应有挡雨、阻雪的伞盖。5.5.5.2使用玻璃管液位计应加护套保护措施。易燃易爆液体不应使用玻璃管液位计。5.5.5.3树脂反应釜温度仪应使用两套,并定期校验。树脂反应釜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应完整、齐全、有效。树脂反应釜(工作压力≥0.1Mpa表压;或真空下工作;或工作温度≥标准沸点等)属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应定期校验、检修、记录。5.6硝化棉溶解岗位安全操作一般规定II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DB33/463-20035.6.1硝化棉溶解岗位应按照产品工艺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配料计量要准。生产中应使用铜质、铝和木工器具。硝化棉溶解罐的加料口应用铝皮包边,操作人员不应随意去掉。硝化棉溶解罐周围的地面应敷设铝板或防静电橡胶等防静电材料保护,以防止与地面摩擦静电火灾。5.6.2硝化棉溶解时应控制好加料速度,轻拿、轻放,做到边加料,边溶解,投料不应过快,以防止引起静电火灾。5.6.3硝化棉要做到随用随领,不允许在车间存放,要及时送回仓库。5.7热媒炉岗位安全操作一般规定5.7.1热媒炉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5.7.2热媒炉所用导热油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5.8产品包装、检验、运输与贮存5.8.1产品包装5.8.1.1产品的包装按照GB/T13491-1992。5.8.1.2灌装包装场地环境应平整、无油迹、保持清洁、通风良好。易燃易爆物品包装场地不应设地坑,作业人员不允许在地坑中进行灌装包装。5.8.1.3危险化学品涂料的运输包装材料应符合GB12463-1990要求。5.8.2产品包装标志5.8.2.1产品包装标志按照GB/T9750-1998。5.8.2.2危险化学品涂料应在包装上标注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应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栓挂与包装内涂料产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应在包装内附有与包装内涂料产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5.8.3检验、运输与贮存5.8.3.1产品的质量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属危险化学品涂料产品的企业标准,应向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应有满足产品质量标准检测的场所设施和仪器,检测场所应有符合安全使用的分析室、恒温恒湿室、高温室、精密仪器室(天平室)等,质检人员应持证上岗,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都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附有合格证。5.8.3.2产品运输和贮存按照HG/T2458-1993。产品贮存应按其性质分类,分批堆放,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夏季温度过高应采取适当的降温措施。5.8.3.3危险化学品的贮存5.8.3.3.1列入GB12268-1990的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的仓库中。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场所建筑、结构、电气安装、通风或温度调节、消防设施贮存安排及贮存量限制等应符合GB15603-1995、GB17914-1999要求。5.8.3.3.2危险化学品仓库不应与生产车间、行政办公楼、职工宿舍及辅助设施同一幢建筑物内。危险化学品仓库内不应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允许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内进行产品分装。5.8.3.3.3硝化棉(干的或含水或乙醇≤25%;或含增塑剂<18%)不应与其他类物品同贮,仓库应单独隔离限量贮存。仓库不应建在城镇,还应与周围建筑、输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间距。5.8.3.3.4剧毒品应在专用仓库内单独隔离限量储存。应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5.8.3.4危险品运输应符合:a)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应符合GB13392-1992要求。专车专用,应设有消防安全设施,并有明显标志。b)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应符合JT3130-1998、JT3145-1991要求。c)本标准未规定的,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6三废处理II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DB33/463-20036.1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有毒、有害废气、废水(液)、废渣和废弃物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要求。6.2生产作业场所的排水应实行清污分流,含有可燃液体及有害物质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应排入污水处理装置,经处理后,符合当地环保部门排放标准后,再排入指定位置。7安全管理7.1生产企业应实施以保证生产作业安全、卫生为目标的现代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实际制定、修改和检查、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7.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安全生产责任制;b)安全教育制度;c)安全作业证制度;d)安全检查制度;e)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f)事故管理制度;g)危险物品管理制度;h)设备管理制度;j)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k)安全、卫生评价制度等。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按照HG/T23001-1992、HG/T23002-1992。7.3危险化学品涂料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学物质性质,Ⅰ、Ⅱ级(极毒、高毒)毒物的特性,及在生产、使用、储存的量来分析确定危险源,确定事故扩散范围,制订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II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DB33/463-2003示例(规范性附录)涂料生产火灾危险举例名称类别涂料生产场所火灾危爆炸或火灾环境险类别溶剂型树脂油脂、天然、酚醛、醇酸、氨基、硝基、环氧、烯类、丙烯酸、甲爆炸性气体环境树聚酯、聚氨酯、橡胶等易燃液体树脂固体树脂环氧、酚醛、聚酯、石油树脂等固体树脂甲或乙水性树脂聚乙烯醇、丙烯酸、醋酸乙烯、聚氨酯、硝基等(乳液或水性甲或乙脂分散体)①油脂漆类、天然树脂漆类、酚醛漆类、沥青漆类、醇酸漆类、甲或乙溶剂型氨基漆类、硝基漆类、烯树脂漆类、丙烯酸漆类、聚酯漆类、涂环氧漆类、聚氨酯漆类、橡胶漆类、辅助材料(催干剂、各类稀释剂)等水性[液体闪点>61℃(闭口杯试验)]乳胶漆、水性聚氨酯漆、水性丙火灾环境丙烯酸漆、水性硝基漆等料粉末涂料粉碎、包装乙爆炸性粉尘环境仓液体易燃液体危险化学品涂料产品仓库、易燃液体原料仓库及贮罐甲或乙爆炸性气体环境库区、废溶剂回收与固体易燃固体原料仓库甲或乙爆炸性粉尘环境贮固体树脂、粉末涂料产品仓库乙存水性[液体闪点>61℃(闭口杯试验)]乳胶漆、水性聚氨酯、水性丙丙火灾环境烯酸漆、水性硝基漆等水性涂料产品仓库注:以上均指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的工作状态。①水性树脂(乳液)最终产品本身[闪点<61℃(闭口杯试验)的除外]不属于易燃液体危险化学品,但生产时所使用的主要原料属危险化学品易燃液体,生产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因此按本标准5.1规定确定为甲或乙类火灾危险性,仅指生产过程。II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DB33/463-2003示例(规范性附录)涂料生产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及粉尘容许浓度表B.1涂料生产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及粉尘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时间加权平均短时间接触CASNO序号品名浓度容许浓度容许浓度333(mg/m)(mg/m)(mg/m)(一)生产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品名按照拼音开头字母A、B、C、D顺序排)1氨7664-41-7—20302苯(皮)71-43-2—6103苯乙烯(皮)100-42-5—501004吡啶110-86-1—410*5丙醇71-23-8—2003006丙酮67-64-1—3004507丙烯酸(皮)79-10-7—615*8丙烯酸甲酯(皮)96-33-3—2040*9丙烯酸正丁酯141-32-2—2550*10丙烯酰胺(皮)79-06-1—0.30.9*11抽余油(60~220℃)—300450*12滴滴涕(DDT)50-29-3—0.20.6*13丁醇71-36-3—100200*141,3-丁二烯106-99-0—512.5*15对苯二甲酸100-21-0—81516对硝基苯胺(皮)100-01-6—37.5*17二丙二醇甲醚(皮)34590-94-8—60090018二甲苯(全部异构体)1330-20-7;—5010095-47-6;108-38-319二氧化氮10102-44-051020二氧化氯10049-04-40.30.821二氧化碳124-38-990001800022二异氰酸甲苯酯(TDI)584-84-9—0.10.223二月桂酸二丁基锡(皮)77-58-7—0.10.224氟化物(不含氟化氢)(按F计))—25*25镉及其化合物(按Cd计))7440-43-9—0.010.0226汞7439-97-6—金属汞(蒸气)0.020.04有机汞化合物(皮)(按Hg计)0.010.0327钴及其氧化物(按Co计)7440-48-4—0.050.128环己酮(皮)108-94-1—50100*29环己烷110-82-7—250375*II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DB33/463-2003表B.1(续)30环氧丙烷75-56-9—512.5*31环氧氯丙烷(皮)106-89-8—1232甲醇(皮)67-56-1—255033甲苯(皮)108-88-3—5010034甲酚(皮)1319-77-3—1025*35甲基丙烯酸79-41-4—70140*36甲基丙烯酸甲酯80-62-6—100200*37甲醛50-00-00.5——38间苯二酚108-46-3—2040*39糠醛(皮)98-01-1—512.5*40苛性碱氢氧化钠1310-73-22——氢氧化钾1310-58-32——41邻苯二甲酸二丁酯84-74-2—2.56.25*42邻苯二甲酸酐(苯酐)85-44-91——43硫酸钡(按Ba计)7727-06-0—1025*44氯苯108-90-7—50100*45马来酸酐108-31-6—1246煤焦油沥青挥发物(按苯溶物计)65996-93-2—0.20.6*47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7439-96-5—0.150.45*48萘91-20-3—507549尿素57-13-6—51050铅及无机化合物(pb计)7439-92-1铅尘0.05——铅烟0.03——51氢化锂7580-67-8—0.0250.0552氰化物(CN计)(皮)460-19-51——53溶剂汽油(油漆溶剂油)8032-32-4—300450*54n-乳酸正丁酯138-22-7—2550*55三氯乙烯79-01-6—3060*56三氧化铬、铬酸盐、重铬酸盐(按Cr计)7440-47-3—0.050.15*57砷及其无机化合物(按As计)7440-38-2—0.010.0258石油沥青烟(按苯溶物计算)8052-42-4—512.5*59四氯化碳(皮)56-23-5—152560松节油8006-64-2—300450*61碳酸钠(纯碱)3313-92-6—3662铜(按Cu计)7440-50-8铜尘—12.5*铜烟—0.20.6*63纤维素9004-34-6—1025*II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DB33/463-2003表B.1(续)64氧化锌1314-13-2—3565一氧化氮10102-43-9—1530*66一氧化碳(非高原)630-08-0—203067乙二胺(皮)107-15-3—41068乙二醇107-21-1—204069乙醚60-29-7—30050070乙酸64-19-7—102071乙酸(2-甲氧基乙基酯)(皮)110-49-6—2040*72乙酸丙酯109-60-4—20030073乙酸丁酯123-86-4—20030074乙酸甲酯79-20-9—10020075乙酸乙酯141-78-6—200300时间加权平均短时间接触容许(二)涂料生产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CASNO容许浓度浓度(上限值)33(mg/m)(mg/m)1沉淀Si02(白炭黑)(总尘)112926-00-85102二氧化钛粉尘(总尘)13463-67-78103酚醛树脂粉尘(总尘)6104硅灰石粉尘(总尘)13983-17-05105硅藻土粉尘游离Si02含量<10%(总尘)61790-53-26106滑石粉尘(游离Si02含量<10%)14807-96-6总尘34呼尘127铝、氧化铝、铝合金粉尘7429-90-5铝、铝合金(总尘)34氧化铝(总尘)468膨润土粉尘(总尘)1302-78-96109石膏粉尘10101-41-4总尘810呼尘4810石灰石粉尘1317-65-3总尘810呼尘4811炭黑粉尘(总尘)1333-86-44812稀土粉尘(游离Si02含量<10%)(总尘)2.5513云母粉尘12001-26-2总尘24呼尘1.5314珍珠岩粉尘93763-70-3总尘810呼尘48备注:上表中物质数据摘自GBZ2-2000表1、表2。、*数值系根据“超限系数”推算的。II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DB33/463-2003附录C(资料性附录)涂料生产的危险、有害因素C.1危险因素C.1.1火灾火灾发生必须具备氧气、可燃物质、着火源三个条件。C.1.1.1可燃物质a)各类有机溶剂、在存放、清洗、稀释、加热、研磨、包装时挥发、蒸发的易燃易爆蒸气;b)生产作业过程中所用可燃、自燃原材料的存放使用等。如各类油脂、松香、合成树脂、硝化棉、丙烯酸、苯乙烯、铝粉浆等化学原料等。c)污染有机溶剂涂料的废布、纱头、工作服等。C.1.1.2着火源a)明火:树脂加热明火、作业场所内部或外部带入的烟火、照明灯具灼热表面,设备、管道、电器表面的过高温度、气焊割明火、机动车排气管喷火、烟囱飞火花等;b)摩擦冲击:机械轴承发热,钢铁工具、铁桶和容器与地面相互碰撞或与地坪撞击,带钉鞋与地坪撞击等;c)电器火花:电路开启与切断、短路、过载,线路电位差引起的熔融金属,保险丝熔断、外露的灼热丝等;d)静电放电:有机溶剂(涂料)设备、容器、管道静电积累或容器、管道破裂,倾倒有机溶剂、有机粉料等;e)雷电;f)化学能:自燃(桐油、亚麻油、硝化棉、炭黑、漆垢、色浆、沾污涂料的废纱头堆积蓄热),物质混合剧烈放热反应(树脂反应),加热树脂添加有机溶剂,铝粉受潮产生氢气放热自燃,硝化棉受潮产生氮气放热自燃等;g)日光聚焦。C.1.1.3增加燃烧危险因素a)密闭空间富氧状态;b)火灾时继续通风;c)盛装易燃易爆液体的压力容器、管道破裂与容器倾复后的流淌和扩散;d)比空气重的有机溶剂蒸气积聚的地方(如地沟等);c)室内气温高。C.1.2爆炸密闭空间及通风不良处所,易燃气体及粉尘积聚达到爆炸极限,遇到火源瞬间燃烧爆炸。C.1.3设备所致触电C.1.4设备所致人身事故C.1.5酸、碱溅落灼伤、烫伤C.2有害因素C.2.1生产性粉尘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可造成尘肺等呼吸道疾病等。a)无机粉尘:滑石粉、碳酸钙、氧化铁红、高岭土等作业;b)有机粉尘:固体树脂、粉末涂料等的作业。C.2.2生产性有毒物质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侵入人体。有的可刺激粘膜(上呼吸道),有的可引起过敏反应或皮II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DB33/463-2003炎,有的造成急、慢性中毒,有的可以或可能致癌、致突变等。a)有机溶剂:树脂合成、研磨、包装等作业;b)含有有毒物质的粉尘(苯酐、炭黑、红丹、柠檬黄、铅、铬、镉等):树脂合成、配料等作业;c)其他有毒作业:煤焦沥青、TDI、甲醛、苯乙烯、丙烯酸、环氧氯丙烷、三聚氰氨等作业。C.2.3有害物理因素a)噪声、振动:生产作业中所使用的某些设备,如空压机、搅拌机、电动机、砂磨机、球磨机、真空泵等设备转动;b)高温:树脂反应、烘房等作业。——————————II免费标准下载网(www.freebz.net)无需注册,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