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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5061-1996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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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DesigncodeforlaboursafetyandindustrialsanitationofwaterconservacncyandhydropowerprojectsDL5061—1996主编部门: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管理局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批准文号:电技[1997]193号施行日期:1997年10月1日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om.cn 关于发布《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电技[1997]193号各电管局、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各有关单位:《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电力行业标准,经审查通过,批准为强制性标准,现予发布。其编号:DL50611996该标准自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请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并抄送电力工业部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力工业部水利部劳动部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二日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om.cn 前言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投产后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根据电力工业部、水利部、劳动部文件的有关规定,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管理局(水规机[1992]11号文)下达任务并组织编制了本规范。在编制中既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又密切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的特点和实际,并调查总结了已建大、中型水电站的实践经验。本标准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设计应遵循的技术准则和要求,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总则;一般规定;枢纽总体布置;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安全卫生设施。附录A和B均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管理局负责归口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殷勇、费伯新、黄贤鉴、王文新、高军华。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om.cn 1总则1.0.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项目投产后符合劳动安全卫生的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1.0.3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措施和设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且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1.0.4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除必须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规定。2一般规定2.0.1工程设计应考虑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等因素;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同于初步设计)阶段,应有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的专篇(章)文件,阐述安全与卫生的设计原则、设计方案和措施,并作出论证评价;招标设计和施工设计阶段,应对安全与卫生各项设施和措施予以优化和实施。2.0.2扩建或改建工程设计时,应对原工程项目中的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状况进行评述,并提出改进方案。2.0.3工程设计中所选用的设备和材料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有关标准的规定。2.0.4从国外引进的设备,应按本规范提出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装备的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部分应由国内设计配套。2.0.5在有关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制作、几何图形及颜色等应符合GB2894《安全标志》的要求。安全标志设置的场所及类型见附录A。3枢纽总体布置3.0.1枢纽总体布置应全面考虑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安全卫生设施、交通道路、环境绿化等因素,统一规划,合理安排。3.0.2应合理确定厂房、开关站等主体建筑物和主变压器场地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及消防水源。3.0.3枢纽范围内紧临交通道路、配电装置场地及各类建筑物的高边坡地段,应根据枢纽地质条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3.0.4泄洪时产生雾化区域内的交通通道(廊道)出入口,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设置安全标志。3.0.5挡水、泄水建筑物内的交通廊道、基础灌浆廊道,应设置自然通气的孔、洞及排水沟,廊道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3.0.6泄洪建筑物的掺气孔及进水建筑物的通气孔,不宜设置在工作人员经常通行的部位。3.0.7地下厂房、封闭式厂房设计中,应妥善解决通风、防潮、防噪声和照明等问题。地下厂房内污水、臭气以及垃圾的清除,应采取合理可靠的措施。3.0.8采用开敞式高压配电装置的独立开关站,其场地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实体围墙。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om.cn 3.0.9架空进、出线跨越水库及通航建筑物时,应提高安全系数,按大跨越的气象条件设计。3.0.10架空进、出线跨越门机运行区段时,应考虑对门机的电气安全净距,对于330kV及以上的架空进出线,尚应考虑减小门机上层通道的静电感应场强。3.0.11开关站架空进、出线初期投运时,应满足枢纽其它部位施工的安全。3.0.12根据枢纽总体布置,在建筑物的周围及道路两侧和其它适当地方,宜植树、种植花草,以绿化环境。4劳动安全4.1防火、防爆4.1.1水利水电工程的防火设计应按现行的SDJ278—90《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执行。4.1.2挡水、泄水及通航建筑物的各类工作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防火措施和设施应与厂区相应部位一致。4.1.3对所有工作场所,设计中严禁采用明火取暖方式。4.1.4通航建筑物的闸室、渡槽两侧应设置消火栓。若设有专用的拖轮,应具有消防功能。垂直升船机的提升楼(塔),在靠近船厢两侧沿垂直方向应分层设置安全疏散通道。4.1.5油浸式主变压器及压力油、气罐应设置泄压装置。泄压面应避开运行巡视工作的部位。4.1.6压力容器的设计与选型,应符合现行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50《钢制压力容器》的规定。4.1.7蓄电池室及油系统房间的通风系统应符合SDJQ1《水力发电厂厂房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4.1.8厂外独立的油处理室、油罐室(露天油罐)及易燃材料仓库应在直击雷保护范围内,其建筑物或设备上严禁装设避雷针,应用独立避雷针保护,并应采取防止感应雷和防静电的措施。4.1.9防静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油罐室、油处理室的油罐、油处理设备、输油管和通风设备及风管均应接地;2)移动式油处理设备在工作位置应设临时接地点;3)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4)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与工程中的电气接地装置共用。4.2防电气伤害4.2.1配电装置的电气安全净距应符合GB50060《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对于110kV以上配电装置应符合SDJ5—85《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当裸导体至地面的电气安全净距不满足规定时,应设防护等级不低于IP2X的保护网。4.2.2屋外开敞式电气设备,应在周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5m的围栏。4.2.3对35kV及以下户内装配式的油断路器及隔离开关,在操作机构处应设防护隔板,防护隔板的宽度不宜小于0.5m,高度不宜低于1.9m。4.2.4厂(所)用干式变压器与配电柜布置在同一房间时,干式变压器应设防护围栏或防护等级不低于IP2X的防护外罩。4.2.5桥式起重机应采用封闭型安全滑线。若采用敞开式滑线,应布置在驾驶室对侧。4.2.6在初期发电过渡方案设计中,对人员可能触及的初期投运配电装置的带电部位应设置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om.cn 相应的防护围栏和安全标志。4.2.7电气设备的防护围栏应符合下列规定:1)栅状围栏的高度不应小于1.2m,最低栏杆离地面净距不应大于0.2m;2)网状围栏的高度不应小于1.7m,网孔不应大于40mm×40mm;3)所有围栏的门均应装锁,并有安全标志。4.2.8独立避雷针不应设在人经常通行的地方,避雷针及其冲击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出入口等的距离不应小于3m,否则,应采取均压等防护措施。4.2.9装有避雷针和避雷线的构架上的照明灯电源线、独立避雷针和装有避雷针的照明灯塔上的照明灯电源线,均需采用直接埋入地下的带金属外皮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的导线,电缆外皮或金属管埋入地中长度在10m以上,然后才允许与35kV及以下配电装置的接地网及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严禁在装有避雷针(线)的构架物上架设通信线、广播线和低压线。4.2.10水利水电工程的接地设计,应符合水力发电厂接地设计有关标准的规定。4.2.11低压电力网严禁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4.2.12对于误操作可能带来人身触电或伤害事故的设备或回路应设置电气联锁装置或机械联锁装置,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4.2.13高压开关柜应具有以下功能:1)防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2)防误分、合断路器;3)防带电挂地线、合接地开关;4)防带地线合隔离开关和断路器;5)防误入带电间隔。4.2.14用于接零保护的零线上不允许装设熔断器和断路器。只有当断路器动作时同时切断相线才允许装设断路器。4.2.15在远离电源的负荷点或配电箱的进线侧,宜装设隔离电器。4.2.16安全电压供电电路中的电源变压器,严禁采用自耦变压器。4.2.17下列使用的照明器应符合以下要求:1)供检修用携带式作业灯,应符合GB/T3805—93《特低电压(LEV)限值》的有关规定;2)水轮机室、发电机风道和廊道的照明器,当安装高度低于2.4m时,如照明器的电压超过《特低电压(LEV)限值》规定值时,应设有防止触电的防护措施。4.2.18事故照明设计应符合水力发电厂照明设计有关标准的规定。4.2.19单芯电缆的金属护层、封闭母线外壳以及所有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电气设备外壳和构架上,其最大感应电压不宜大于50V,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4.2.20电气设备的外壳和钢构架在正常运行中的最高温升,运行人员经常触及的部位不应大于30K;运行人员不经常触及的部位不应大于40K;运行人员不触及部位不应大于65K,并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4.3防机械伤害、防坠落伤害4.3.1机械设备防护安全距离,机构设备防护罩和防护屏的安全要求,以及设备安全卫生要求,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4.3.2起重机、启闭机用钢丝绳、滑轮、吊钩等应符合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4.3.3坝顶、通航建筑物、电站进水口、尾水平台等处的门机,在大车行走时,应设行车声光报警信号。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om.cn 4.3.4机修车间机床的布置方式不应使零件或切屑物甩出伤人,机床之间以及与墙、柱之间的净距应大于0.8m,机床的朝向应有利于采光,操作人员不应受眩光影响。4.3.5凡坠落高度在2.0m以上的工作平台、人行通道(部位),在坠落面侧应设置固定式防护栏杆。4.3.6水工建筑物的闸门(门库)的门槽、集水井、吊物孔、竖井等处,应在坠落面侧设固定式防护栏杆。当固定式防护栏杆影响工作时,应在孔口上设盖板,盖板应能承受2000N/m2均布荷载。4.3.7凡检修时可能形成的坠落高度在2.0m以上的孔、坑,应设置固定临时防护栏杆用的槽孔等措施。4.3.8桥式起重机轨道梁的门洞应设门,并应设置安全标志。沿桥机轨道设置的走道,宜设防护扶手。4.3.9桥机、门机轨道两端应设可靠的缓冲器。4.3.10需上人巡视的屋面应设置净高不小于1.05m的女儿墙或固定式防护栏杆。4.3.11枢纽建筑物的掺气孔、通气孔、调压井,应在其孔口设置防护栏杆或设置钢筋网孔盖板,网孔应能防止人脚坠入。4.3.12垂直升船机提升楼(塔)在靠近船厢两侧的安全疏散通道,应设仅能向疏散方向开启的防护栏杆。4.3.13活动式交通桥(通道),当其移开后形成的交通通道开口处,应设置相应的活动防护横杆或其它防护措施,并应设安全标志。4.3.14工程使用固定式钢直梯或固定式钢斜梯的场所,应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特点,考虑电气安全距离和水力冲击等的影响,并满足劳动者的工作安全。钢直梯应设护笼,并根据高度需要和布置场所条件设置带有防护栏杆的梯间平台。钢斜梯应设带有防护栏杆的梯间平台。4.3.15楼梯、钢梯、平台均应采取防滑措施。4.4防洪、防淹4.4.1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经论证可设置水情自动测报系统。4.4.2坝区(站区)地面水应有排水设施。4.4.3通向厂区建筑物外部的各种孔洞、管沟、通道、电缆廊道(沟)的出口,其位置应高于厂房下游洪水位,否则,应采取防洪措施。4.4.4机械排水系统的水泵管道出水口高程低于下游洪水位时,必须在排水管道上装设逆止阀。4.4.5厂房机组检修排水系统设计,应有防止水淹厂房的措施。4.4.6防洪、防淹设施应有二个独立电源供电,对特别重要且无法以手动方式开启闸门的泄洪设施,经论证可设第三个电源。任一电源均应能满足工作负荷的要求。5工业卫生5.1防噪声及防振动5.1.1水利水电工程各类工作场所的噪声宜符合表5.1.1所列噪声A声级限制值的要求。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om.cn 表5.1.1水利水电工程各类工作场所的噪声限制值(A声级)序噪声限制值场所类别号(dB)1夜班人员休息室(室内背景噪声级)55(1)中央控制室,开关站集控室,通信在机组60集中控制室值班室,计算机房段外和主要办公场(2)船闸、升船机、泄水闸、冲沙闸集2所(室内背景控室在机组70噪声级)(3)生产管理楼内办公室、会议室、试段内验室(1)机组控制室,空调控制室,深孔、底孔控制室一般控制室(2)配电柜室,继电保护屏室,直流柜室,通信设和附属房间3备室70(室内背景噪(3)电气试验室,电气检修间声级)(4)修配厂所属办公室,试验室,会议室(1)发电机(泵站机组)层,水轮机层,蜗壳层85(2)空压机室,风机室,水泵房,空调制冷设备室作业场所和(每天连续接4(3)变压器室,电抗器室,励磁盘室生产设备房间触(4)机修间,油处理室,修配厂车间噪声8h)(5)启闭机室,充泄水阀门室注1.未列入的场所可参考相类似的场所取噪声限制值。2.对于工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h的场所,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限制值增加3dB的原则,确定其噪声限制值,但最大值不超过115dB。3.本表所列的室内背景噪声级,系在室内无声源发声的条件下,从室外经由墙、门、窗(门窗启闭状况为常规状况)传入室内的室内平均噪声级。5.1.2工作场所的噪声测量应符合GBJ122《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的有关规定;设备本身的噪声测量应符合相应设备有关标准的规定。5.1.3工程设计,应选用噪声和振动水平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设备,必要时,应对设备提出允许的限制值,或采取相应防护措施。5.1.4工程设计应充分利用地形、声源指向性、绿化等因素合理布置有关设备和建筑物(房间),必要时应采取隔声、吸声、消声、隔振、减振、阻尼等综合防护措施。5.1.5水轮发电机组的盖板、进人门、引出线洞隔板均宜有减振、隔声措施。水车室与外界宜设有隔声措施。5.1.6自备柴油发电机组、空压机、高压风机应布置在单独房间内,必要时应设有减振、消声设施。5.1.7励磁盘中冷却风扇应选用低噪声风机。5.1.8控制室、计算机室、通信值班室和主要办公场所的室内空调装置应采取消声、减振措施。5.1.9中央控制室如设置在机组段的尾水平台上,应采取隔振、减振、阻尼措施。5.1.10发电机层、柴油发电机房、空压机室、高压风机室等场所,当需设置运行值班室时,应为隔声值班室。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om.cn 5.1.11噪声水平超过85dB,而运行中只需短时巡视的局部场所,运行巡视人员可使用临时隔声的防护用具。5.1.12瞬间噪声超过115dB的设备,布置时宜避免对重要场所值班人员的影响。5.2温度与湿度控制5.2.1水利水电工程各类工作场所的夏季、冬季室内空气参数应符合SDJQ1—84《水力发电厂厂房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5.2.2水力发电厂厂房的水轮机层、蜗壳层、主阀室等水下部位,应采用以排湿为主的通风方式。对于地下式厂房、坝内式厂房以及封闭式厂房,可视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工程布置情况,采取防渗、防潮措施。5.2.3地下厂房、封闭式厂房和采用空气调节的值班场所,当每个工作人员所占容积小于333320m时,每人每小时补充的新风量应大于30m;当每个工作人员所占容积为20m~40m33时,每人每小时补充的新风量应大于20m。当每个工作人员所占容积大于40m时,允许由门窗渗入的空气来换气。5.3采光与照明5.3.1采光设计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应以天然采光为主,人工照明为辅。5.3.2工作场所室内天然采光照度宜符合表5.3.2的规定。5.3.3人工照明应创造良好的视觉作业环境,各类工作场所最低照度标准应符合水力发电厂照明设计有关标准的规定。5.3.4进厂交通隧洞入口应设置过渡段照明,其要求应符合水力发电厂照明设计有关标准的规定。表5.3.2工作场所室内天然采光照度最低值工作场所名称室内天然采光照度最低值(lx)1.中央控制室,船闸调度值班室,集控室1502.计算机室1.一般控制室,空调控制室2.主机室1003.机修间,修配厂4.办公室,会议室配电装置室、全封闭组合电器室、母线室、变压器室50空压机室,风机房,水泵房25注:未列出的场所可按相类似的场所取值。5.4防尘、防污、防腐蚀、防毒5.4.1水轮发电机的机械制动装置,宜采取防止尘埃扩散的措施。5.4.2屋内配电装置室地面应采用坚硬的、不起尘埃的材料。5.4.3机械通风系统的进风口位置,宜设置在屋外空气比较洁净的地方,并应设在排风口的上风侧。尘埃、风沙严重地区的通风系统的进风口宜设置过滤器。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om.cn 5.4.4风沙严重地区的门窗应作密封处理。5.4.5变压器事故油坑及透平油、绝缘油罐的挡油槛内的油水,需经油水分离后,方可排入地面水体。5.4.6蓄电池室、酸室排出的废水应经处理至pH值在6.5~8.5后,才允许排入地面水体。5.4.7铅酸蓄电池室、储酸室等有腐蚀物质的房间,其设计应符合GBJ46《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其通风管路应采用防腐材料。5.4.8设备支撑构件、水管、气管、油管和风管应根据不同的环境采取经济合理的防腐蚀措施。除锈、涂漆、镀锌、喷塑等防腐处理工艺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35.4.9SF6全封闭组合电器室及检修室,其室内空气中SF6气体含量不应超过6g/m。室内必须装设机械通风,通风管道吸风口的顶部距室内地面不应大于0.3m,室内空气不允许再循环,且不应排至其他房间内。室内地面孔、洞应采取封堵措施。5.4.10储存CO2、卤化物灭火材料的房间应采用机械通风方式。5.4.11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应设置事故排烟设施。5.5防电磁辐射5.5.1330kV及以上的配电装置内设备围栏外的静电感应场强(离地1.5m空间场强),不宜超过10kV/m,少部分地区可允许达到15kV/m;配电装置围墙外侧处(非出线方向,围墙外为居民区时)的静电感应场强不宜大于5kV/m。5.5.2330kV及以上的架空进、出线跨越门机运行区段时,门机上层通道的静电感应场强不应超过15kV/m。5.5.3在接触微波(频率为300MHz~300GHz的电磁波)辐射的工作场所,对作业人员的辐射防护要求应符合GB10436《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6安全卫生设施6.1辅助用室6.1.1工程设计中应按照实际需要和使用方便的原则设置辅助用室。6.1.2辅助用室应根据枢纽总体布置和运行管理的需要统一考虑。辅助用室的位置应避免有害物质、病原体等有害因素的影响,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暖和排水设施,并易于清扫,设置的卫生设备应便于使用。6.1.3在工程主体建筑物内的主要检修场所附近宜设置适当的热水淋浴室。6.1.4工程中可不设置专用存衣室,存衣室可与休息室合并设置,或在值班室和其它适当地方存放工作服。6.1.5在工程主体建筑物的工作场所附近,应设置一定数量的盥洗室(水龙头),当条件许可时,应考虑一定数量的热水龙头。盥洗室(水龙头)的设置位置应结合休息室、淋浴室、厕所等统一考虑。6.1.6在工程主体建筑物的工作场所附近,应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休息室。休息室可兼作学习、进餐等之用。当兼作进餐之用时,应设有洗手、洗碗、热饭等设备,并应考虑生活垃圾的存放和清扫方便。6.1.7厕所的设置应根据工程枢纽总体布置统一考虑。在电厂(泵站)厂房应根据运行人员的数量合理设置。所有厕所污水,必须经过处理后才允许排入地面水体。6.1.8妇幼卫生用室和医疗卫生用室既要符合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还要结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om.cn 合工程具体情况综合考虑。6.2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及配置6.2.1水利水电工程应根据规模大小及职工人数设置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其人员按职工总人数每千人2~5人配置。6.2.2安全卫生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配置声级计、温度计、照度计、振动测量仪、电磁场测量仪、微波漏能测量仪等监测仪器设备和必要的安全宣传设备。附录A(标准的附录)安全标志设置的场所及类型A1水利水电工程中安全标志设置的场所及类型见表A1。表A1水利水电工程中安全标志设置场所及类型标志安全设置场所标志内容名称色1.闸门门槽(门库)防护栏杆2.泄水(进水口)等建筑物的掺气孔、通气孔和调压禁止跨越井孔口设置的防护栏杆禁止标红色交通桥提起时禁志3.活动式交通桥当其移开后形成的交通通道开口处止通行4.电缆廊道入口处,油系统房间进人处禁止烟火5.泄洪雾化区域内的交通通道(廊道)出入口泄洪时禁止通行1.电气设备的防护围栏当心触电2.温升超过65K的设备外壳或构架当心高温伤人3.集水井、吊物孔周围的防护栏杆警告标4.进、出桥机轨道梁的门洞处当心坠落黄色志5.超过2.0m的钢直梯上端6.机修间、修配厂车间入口处当心机械伤人7.超过55°的钢斜梯当心滑跌8.主要交通道口当心车辆1.水轮机水车室入口指令标蓝色2.发电机风洞进人处带护耳器志3.高压空压机室消火栓1.消防设施灭火器提示标绿色消防水带志安全通道2.安全疏散通道太平门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om.cn 附录B(标准的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B1执行本规范条文时,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B1.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B1.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B1.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B1.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om.cn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DL5061—1996条文说明1总则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颁布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和劳动部劳安字[1992]1号文中有关《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的精神,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了本规范。以使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投产后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1.0.2本条指明本规范适用的范围。1.0.3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是主体工程设计的组成部分,因此,同主体工程设计一样,必须遵循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和技术经济政策,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合理确定设计方案,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设施。建设标准要符合国情,既不能标准过低影响安全运行,又不宜标准过高增加大量的工程投资,脱离当前的实际水平。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而制定。1.0.4设计一般原则。2一般规定2.0.1本条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阶段中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的工作深度。设计阶段按照电力工业部电计[1993]567号文《关于调整水电工程设计阶段的通知》划分。该文对原设计阶段进行了如下调整:1)增加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即可编报项目建议书;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原初步设计阶段与可行性研究两阶段合并,取消原初步设计阶段,深度按DL5021—91《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设计;3)招标设计阶段,按原技术设计阶段进行设计工作;4)施工设计阶段。各阶段设计深度系按照劳动部《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并结合水利水电工程各设计阶段的工作深度制定。对于仍按原设计阶段进行设计的水电工程在执行本规范时,应按调整后的对应阶段执行。2.0.2扩建或改建工程与新建工程同等对待,因此,设计中应包括对原有工程在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评述,在此基础上提出设计改进方案。2.0.3设计一般原则。设备和材料符合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的基础标准是保证工程投产后符合职业安全与工业卫生不可缺少的先决条件。2.0.4由于各国对安全卫生的规定不尽相同,若按本规范规定对引进设备提出相应的技术装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om.cn 备的要求时,可能达不到要求,或者增加很多费用,对此应分析比较,必要时由国内设计配套。2.0.5在易发生危险和存在不安全因素的部位设置安全标志,是为了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以防患未然。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为便于设计人员执行本条规定,在附录A中列出了安全标志设置的场所和类型。工程设计中,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设。3枢纽总体布置3.0.1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安全卫生设施和环境绿化等对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是十分重要的。如滑坡、滚石、雷电、暴雨、洪水、污染等均为主要的有害因素,总体布置中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尽量避开滑坡、滚石、污染源等,或采取相应的防护和处理,使危害因素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同时,应搞好环境绿化,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3.0.2为了限制火灾事故的影响范围,及时有效地消灭火灾事故及人员安全疏散,指出了枢纽总体布置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3.0.3为防止高边坡掉落石块、滑坡等引起的伤害事故,当紧邻高边坡地段下面有道路、建筑物和配电装置时,应根据枢纽地质条件和坡顶山体情况,必要时应采取砌石、喷锚、清除危石、孤石等各种防护措施,或坡顶设实体挡墙,其高度不低于0.5m。3.0.4泄洪时产生的雾化区域内会致人缺氧窒息,此时应对该区域内的交通通道(廊道)的出入口设置防止人员误入的安全措施。如设置栏杆,或另设安全通道。设置安全标志以引起人员注意。3.0.5根据国内已建电站的情况,坝体内廊道积水严重,空气污浊,致使埋设的监测设备难以运用,维修人员在此环境内的工作条件极差。因此,应从坝体廊道设计加以改进,如增加廊道坡度,使坝体廊道内排水通畅,设置必要的自然通气孔,保持廊道内空气流通。廊道内或两端设置出入口,便于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通行。3.0.6泄洪掺气孔在泄洪时有很大的负压,进水建筑物在进水时同样有负压,有可能把人或物吸进孔内,故应尽量避免设置在工作人员经常通行的部位。3.0.7国内已建的地下厂房和封闭式厂房内湿度和噪声一般都不满足要求,致使有些电站厂内电器设备受潮,绝缘下降,容易引起触电事故,运行检修人员患风湿性关节炎、神经衰弱、视力、听力下降等职业病。所以地下厂房、封闭式厂房设计中对通风防潮、防噪声和照度等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地下厂房、封闭式厂房由于无天然采光,因而照明是影响安全生产和身心健康的又一主要问题,同样应引起足够重视。地下厂房、封闭式厂房内污水、臭气及垃圾的清除,应引起设计人员的注意。国内已建地下厂房、封闭式厂房内辅助设施及生活设施普遍认为考虑不周,给职工工作和生活带来许多不便,设计中应采取合理可靠的措施。3.0.8对远离厂房的独立开关站,为避免山区居民误入有触电危险的场所,所以设置围墙主要是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人的举手高度一般为2.3m左右,2.2m高即能防止外人翻越围墙。3.0.9这些地区均为船舶通行区,航道内为船舶密集区,为避免断线引起的人员伤害事故,应提高线路设计的安全系数。3.0.10门机为活动式设备,本体尺寸较高,门机顶部的避雷针更高。当在门机运行区段内有架空进、出线时,为避免出现门机顶端电气净距不足或门机上层通道场强水平超标的情况,本条提出应考虑这方面的问题,以引起设计人员的注意。3.0.11开关站架空进、出线初期投运时,其它部位还需继续施工,这些部位环境往往比较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om.cn 杂乱,为了防止初期投运线路对这些施工部位发生电气伤害事故,因此,应满足其施工的安全。3.0.12本条对枢纽范围内的绿化问题提出了原则要求。4劳动安全4.1防火、防爆4.1.1SDJ278—90《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并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特点和使用条件,由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和公安部消防局共同主持制订的,已于1990年9月1日起执行。4.1.2本条明确了挡水、泄水建筑物和通航建筑物的各类工作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防火要求,按厂区相应部位考虑。4.1.3明火电炉取暖或用以薰烤受潮电气设备,容易引起火灾事故,国内某电站曾因此引起火灾。故工程设计中严禁采用。4.1.4通过通航建筑物的闸室、渡槽内的船舶有可能引起火灾,故应设置消火栓。有的工程中设置了专用拖轮,并对拖轮要求具有消防功能,增加投资很少,但有利于船舶消防。为了防止船舶经升船机船厢过坝时船舶失火,便于船舶内人员能安全疏散,故在船厢每侧应分层设安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层间距离考虑船厢至通道间架梯方便,不宜太高,结合通航工程情况,一般疏散通道层高不宜大于7m。4.1.5水利水电工程中,油浸式主变压器油箱、压缩空气储气罐、调速器油压装置、油压启闭机压力油箱等均为压力容器,都设有泄压装置,为此,提出设计时需注意泄压面应避开运行巡视工作的部位,以防止在设备故障时保护装置失灵,通过泄压装置释放内部压力时,避免伤害工作人员。4.1.6设计与选型的基本原则。4.1.7SDJQ1—84《水力发电厂厂房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定》中有关蓄电池室和油罐室、油处理室等油系统房间的通风系统设计,从防火防爆角度对风机和电动机的选型、通风设备布置、排风口的布置以及室内换气数等均提出了具体要求。4.1.8有火灾危险的建筑物或设备应在直击雷的保护范围内,以防止雷击造成可燃物着火或易燃物爆炸的严重后果。装设独立避雷针,以保护直击雷,避雷针位置与建筑物或设备要有足够的距离,以防止感应过电压引起同样后果。4.1.9从防火、防爆出发,对防静电设计提出要求。1)为了防止油系统房间的设备,包括油罐、油泵、油管及风管等,在生产过程中产生静电引起火灾事故,应将这些设备有效接地;2)移动式油处理设备,应在工作地点,如主变检修场地,设置临时接地点,以保证移动式油处理设备工作过程中不致发生静电引起火灾事故;3)静电接地电阻值,在SDJ8—79《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中规定不宜大于30Ω;4)工程中的电气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均小于30Ω,故无需另设防静电接地装置,可以直接与工程的总接地装置连接。4.2防电气伤害4.2.1配电装置布置中的电气安全净距问题是防止运行人员在操作维护中发生触电事故,保证运行人员安全的最基本问题。GB50060—92《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和SDJ5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om.cn —85《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中对电气安全净距均作了明确规定。GB50060—92和SDJ5—85除了在电压等级上后者延伸到500kV外,在电气安全净距规定上有一点区别:对于屋内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在C值取值上,后者按C=A1+2300选取,前者按C=A1+2300选取,但当C<2500时,取C=2500。本规范规定对这个问题按GB50060—92执行。当裸导体至地面的电气安全净距不满足要求时,为防止运行人员触及带电体,应设置保护网。IP2X的防护等级能防止直径大于12mm的固体异物进入保护网内,也能防止手指触及保护网内的带电部分。4.2.2屋外敞开式电气设备,是指设置在开关站以外的,如设置在主厂房顶部或坝后或尾水平台的变压器、隔离开关、避雷器、互感器等电气设备,为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配电装置场地,影响安全运行,应设置必要的围栏。以往的工程设计中往往没有考虑围栏,一般由运行单位增设,致使围栏不完全符合标准,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在设计时就应考虑围栏。对于开关站(变电所)内的配电装置,由于外侧设有围墙,因此,可以不再设围栏。4.2.3为防止操作时可能受到带油断路器喷油燃烧或爆炸的威胁以及隔离开关误操作产生的电弧对人员的伤害,增加运行人员的安全感,应设置防护隔板。4.2.4干式变压器本身不自燃,即使发生短路事故,亦无火灾扩大蔓延的危险,因而,常将干式变压器和低压配电屏布置在同一房间内,以节省场地和电缆。特别对容量较大的干式变压器,可用硬母排直接连接,比用电缆方便,可靠。因不是放在单独房间内,为防止运行人员触及,应设防护围栏或外罩。防护等级不低于IP2X的防护罩,能防止手指或直径大于12mm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4.2.5密封型安全滑线安装方便,使用安全,运行可靠,增加造价不多,应优先采用。当采用敞开式滑线时,为防止操作人员误触滑线,应布置在架驶室对侧。4.2.6初期发电其环境条件往往比较差,一部分设备投入运行,而另一部分设备继续安装,运行人员、安装人员、管理人员混杂,因此,初期发电期间的安全防护应更加重视。以往工程设计中对初期发电的安全防护问题方面考虑不够,致使初期发电期间曾出现人员触电伤亡及误操作事故。葛洲坝二江电厂初期发电时,曾因安装人员误爬上已带电的母线,当其走下母线时,因手触墙壁造成接地而遭电击倒下,落于母线电压互感器室,造成短路被电死;葛洲坝大江电厂初期发电时,因民工戳弄按压已投运的500kV隔离开关按钮,造成已投运的4台机组跳闸停机。因而,除了加强必要的运行管理外,在初期发电过渡方案设计中,对于那些投运设备应采取防护围栏分隔并设安全标志,使其位于安全区域之内,以免发生类似事故。4.2.7围栏包括栅状、网状和板状围栏。防护围栏的要求是根据GB50060《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制定。在电气布置中,栅状围栏至带电体的距离考虑允许运行人员手臂误入栅栏内,手臂长按750mm考虑,当栅栏高度在1.2m时,人已不能弯腰探入栅栏内,手臂误入栅栏内可保证不会超过750mm。网状围栏考虑允许运行人员手指误入围栏内,手指长加施工误差按100mm考虑,当网状围栏高度在1.7m时,能有效地阻止运行人员手臂误入围栏内。围栏内为带电区域,电气设备运行时是不能进入的,围栏的门装锁是一种简便可靠的安全措施。装设安全标志以提醒运行人员的注意。4.2.8独立避雷针设在人经常通行的道路或出入口等地方,当落雷时,对行走人员是很危险的,为防止事故发生,应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国外有关资料提出避雷针、线的接地引下线和集中接地装置与车间的门口及人行道的距离不小于2.5m就很安全,同时还要求避雷针应装设在行人不到或很少到的地方。国内有关过电压标准规定的这个距离为3m,一般还是能够做到的。当该距离不足3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工程中一般采取均压措施,或辅设砾石、沥青等高电阻材料的地面。4.2.9照明灯安装在装有避雷针(线)的构架上,或安装在独立避雷针上,或在照明灯塔上装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om.cn 设避雷针。当这些避雷针(线)落雷时,照明灯电源线上将感应很高电位。为防止人身和设备发生危险,照明灯电源线应采用金属外皮电缆或将导线穿入金属管中,并埋入地中长度在10m以上,使其衰减,才能与屋内低压配电装置或35kV及以下配电装置的接地网相连。并规定了严禁在避雷针(线)构架上装设通信线、广播线和低压线,以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4.2.10接地设计直接关系到人身安全,因而,应符合水力发电厂接地设计有关标准的规定。4.2.11低压电力网中,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将增加人身触电的危险性,这是不允许的。4.2.12误操作可能威胁人身安全,为避免出现这种伤害事故,应对可能因误操作引起伤害事故的设备和回路设联锁装置。4.2.13高压成套开关柜具有“五防”功能,能有效地阻止因误操作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是保障运行、维护人员人身安全的有效防护措施之一。4.2.14接零保护的零线是不允许中断的,否则,当中断零线的设备一相碰壳后,短路电流很小,保护电器不会切断电源,外壳长期呈高电位,容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4.2.15在远离电源的分电箱或负荷点的进线侧设置隔离电器,如隔离开关、插头等,给检修维护人员一种安全感,避免触电事故发生。4.2.16安全电压供电网络的电源变压器,它应保证无论在任何正常工作条件下,还是在故障条件下,都能在触及它的输出电压时,其值均不大于规定的安全电压值,安全电压应符合《特低电压(LEV)限值》规定的电压值供电电源的输入电路与输出电路必须实行电路上的隔离,自耦变压器的输入和输出在电路上是连通的,当绕组短路时,二次电压可能达到一次电压值,这是不允许的。4.2.17本条所列使用的照明器,一般而言是容易发生触电的,为防止人身触电事故,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因而,或采用安全电压照明,或采用220V电压带防护的照明器。1)检修照明一般采用随手携带的安全灯(行灯),这种灯因随手携带容易发生触电事故,因而,这种灯的电压应限制在《特低电压(LEV)限值》的规定值。2)水轮机室、发电机风道和廊道等场所,因环境条件限制,照明器的安装高度受到限制,对于水轮机室,往往比较潮湿,当照明器的安装高度较低时容易发生触电事故。按人举手所达高度2.3m,另考虑照明器具尺寸加0.1m,总高度为2.4m,当低于这个高度应考虑防护措施。采用220V电压照明时,应采取用带有防护罩的照明器。廊道中照明器的安装高度一般难以达到2.4m,且廊道范围一般较广,采用特低电压安全照明器难以实现。当采用220V电压的照明器时,应是带有防护罩的照明器。4.2.18事故照明用来维持工作人员继续工作或排除事故或人员疏散,水力发电厂照明设计有关标准对安装事故照明的场所和要求均作出了具体规定。4.2.19根据工程实践,单芯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封闭母线等的外壳感应电压取用不大于或等于50V已能满足工程安全可靠、可运行,且接方式简单合理。4.2.20温升相对环境温度40℃而言。本条提出的温升限值主要是参考GB5959.1—86《电热设备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制定的。该标准规定了伸臂范围的设备可触及部分在正常运行中的最高温度限值,可作为所有设备的最高温度限制,如下:需要接触的但非手握的部分,当为金属材料时,最高温度限制为70℃;当为非金属材料时,最高温度为80℃。正常操作中不需要接触的部分,当为金属材料时,最高温度限制为80℃;当为非金属材料时,最高温度限值为90℃。电气设备的外壳一般为金属的,故经常触及部位和不经常触及部位的温升分别取为30K和40K。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om.cn 4.3防机械伤害、防坠落伤害4.3.1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距离,防护罩,防护屏和设备本体安全对人身安全极其重要,因而,应符合GB5083—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12295—90《机械防护安全距离》、GB8196—87《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8197—87《防护屏安全要求》,有关标准的规定。4.3.2规定了起重机械设备应遵循的规程。4.3.3此类门机高度较高,操作室不易看见地面人员,特别在检修时,附近人员较多,为防止伤人事故发生,应设置行车声光报警信号。4.3.4水利水电工程中,根据工程规模不同,设置机修设备或修配厂,规模不一,各工种都有相应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标准,本规范难以一一列出,而机修是每个电站内部都有,故列出对机修间布置方面保证安全的原则要求。4.3.5坠落高度基准面指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高度在2m以上时应设防护栏杆是根据GB3608—83《高处作业分类》中规定2m以上属高处作业和GB5083—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中规定2m以上的平台必须设防坠落的栏杆、安全圈及防护板的规定制定的。防护栏杆应能阻止人员无意超出防护区域。因而,防护栏杆的高度应超出人体站立时的重心高度,一般应在1.05m~1.2m。同时,防护栏杆的立杆或横杆间距其中之一应能阻止人员无意滑落,这个尺寸不宜大于0.25m。防护栏杆还应有足够的强度,按照有关统计资料,单人的推、拉力一般在300N~400N,由于水利水电工程中人员并不集中,防护栏杆的承载能力一般可按500N/m设计。4.3.6水利水电工程中这些部位容易发生坠落伤人事故,因而,应设防护栏杆。设置的盖板可为钢盖板或铁栅盖板,并应设有供活动式临时防护栏杆固定用的槽孔等。4.3.7机组或其它设备检修时,往往会形成很多孔、坑,如发电机上盖板拿开后形成的机坑,为了避免在此期间发生坠落伤人事故,设计上应设有临时安装防护栏杆的槽孔,或在孔、坑内侧周围设螺栓等。以往工程中对此一般没有考虑。4.3.8由于桥机轨道梁一般比较窄,所以进出桥机轨道梁的门洞处很危险,特别当桥机偏离门洞时,为了阻止人员随意进出,而造成坠落事故,应设置门或防护栏杆,同时设置安全标志,以引起有关人员注意。由于工作需要,工作人员沿着轨道行走的情况是存在的,但走道往往又很窄很长,因此,应采取防护措施。在轨道梁上方的墙壁上沿走道设置防护扶手在工程中是可行的,如果布置位置许可,在走道坠落侧设防护栏杆更好。4.3.9桥机、门机轨道两端设缓冲器以防止桥机、门机因刹车失灵等引起越轨事故。4.3.10为防止巡视人员在屋顶边沿坠落,应设女儿墙或防护栏杆。4.3.11枢纽建筑物的掺气孔、调压井和通气孔会产生负压,为此,设防护栏杆或在孔口上设网孔盖板,以防止人员坠落伤亡事故。4.3.12垂直升船机提升楼(塔)在靠近船厢侧的安全疏散通道处设置固定式防护栏杆,有碍船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疏散,而正常情况下又确需防止人员坠落伤害事故,因而,应设置仅能向疏散通道方向开启的防护栏杆。4.3.13工程中在通航建筑物坝段往往设有活动式交通桥(通道),当其移开后,会形成无遮拦的开口,对于行驶的车辆或人员若不能及时刹车或停止通行,稍不注意,可能导致危险发生。特别对于处在弯道段的开口处,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采用防护横杆容易实现联锁运行,即交通桥(通道)移开时,横杆联锁落下,起着遮拦作用,交通桥(通道)复原时,横杆也移开复原。同时配安全标志,以引起行驶车辆及人员注意。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om.cn 4.3.14工程中有些需要上人的较高部位,但又不能设置常规楼梯,为了工作方便和安全,在这些部位宜设固定式钢直梯或固定式钢斜梯。由于这些部位往往比较窄小或附近有电气设备或在正常运行时有水流冲击,因而,应充分考虑电气安全距离或考虑水力冲击振动对钢梯的损坏等问题,以保证劳动者的安全。钢直梯攀登时危险性大,因而一般当攀登高度超过3.5m时,人的足部可能超过2.0m的坠落高度,应设护笼。当攀登高度更高时,为了攀登人员中间休息,宜设梯间平台,这些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考虑。另外,为了安全和方便,在梯上端应设扶手。钢斜梯和钢直梯均应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劳动者的安全。4.3.15一般设计原则。4.4防洪、防淹4.4.1水库的蓄水与泄水直接关系到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而水情测报系统是掌握水情资料的必要手段,设置自动水情测报系统及时掌握水情,以便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是,应根据工程特性等级规模,经论证后必要时可设置水情自动测报系统。4.4.2强调厂坝区(站区)的地面水应有排水设施,并应优先采用挡水分流的自流排泄方式。4.4.3将通向厂区建筑物外部的各种孔洞、管沟、通道、电缆廊道(沟)的出口位置高于厂房下游洪水位,就能防止洪水期间倒淹厂区建筑物。但由于工程中有些难以做到,对此,应采取防护措施。4.4.4防止下游尾水倒灌厂房的措施。4.4.5机组检修排水系统,除了考虑防止排水管道出水口倒淹厂房的措施外,还应视具体情况考虑由于排水阀故障引起水淹厂房的措施。4.4.6本条对防洪、防淹设施的供电电源提出了要求。5工业卫生5.1防噪声及防振动5.1.1本条根据GBJ87—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规定,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特点编制。表中数值是依据已有水利水电工程噪声实测值或采取一些措施后可以达到的数值而制订的。如主机段以外的中央控制室和主机段的中央控制室,应该尽量控制在60dB,但实际上主机段的中央控制室较难做到,根据实际情况作了适当放宽。噪声级采用A声级是因为A声级计权网路测量的数值在1000Hz以下有较大的衰减,其测量数值和人主观感觉量的相关性较好,所以对工业噪声和环境噪声通常采用A声级来评价。5.1.2由于设备的噪声测量在有关规范中均有相应的规定,如GB7894—87《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中规定:“额定功率大于12500kVA的水轮发电机在发电机盖板上距凸出部分1m处的平均声压级,应不超过85dB(A)”,变压器和电抗器的声级测定在相应国标中也作出了具体规定,因而,这些设备的噪声测量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工业企业一般采用Ⅱ型精度的声级计。5.1.3水利水电工程中,水轮发电机组、自备发电机组、空压机、风机、水泵、电动机、变压器、断路器等均为噪声和振动的重点防治设备,因而,首先应使这些设备的噪声振动水平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有的设备难以达到要求,或有的标准值较高,如水轮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om.cn 发电机组,国内标准规定的噪声已达85dB(A),国外有的达90dB(A),对此,必要时应提出相应允许限制值或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以满足工作场所的噪声要求。5.1.4一般设计原则。5.1.5水轮发电机组是一个大的振动及噪声源,因此,水轮发电机组有联系的设施采取减振隔声措施,能有效地降低周边的噪声水平。水车室的噪声相当严重,自身减低噪声难以做到,因此,宜采取隔声措施,如在适当处设门。当进入水车室的通道较长时,其本身若已具有隔声作用,也可无需再采取装门等措施。5.1.6柴油发电机组、空压机、高压风机布置在单独房间内,可以减小对周围其它场所的影响。当这些设备仍不能满足噪声和振动要求时,应设减振、消声设施。5.1.7励磁盘中冷却风机是励磁盘的主要噪声源,采用低噪声风机可以有效地降低其噪声水平,现在工程设计中一般均按此提出要求。5.1.8控制室、电子计算机室和通信值班室等一般单独装设室内空调装置,空调装置是一个噪声源,只有空调装置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后,这些室内的噪声限制才可能达到要求。5.1.9中央控制室设在尾水平台上,当机组运行时振动大,还会引起门、窗振动,为减少由此对运行人员带来的危害,应采取隔振、减振、阻尼措施。5.1.10发电机层、柴油发电机房、空压机房、高压风机房等噪声大的场所,当设置值班室时,设置隔声值班室可以减少对值班人员的危害程度,实施也比较容易。5.1.11某些局部场所,运行人员巡视时间少,可按巡视时间长短,噪声可允许大于85dB,但有的场所,如运行发电机的风洞内,可能接近噪声级最高限制值115dB(A),这种情况可采用配带防声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具的防护措施。5.1.12115dB(A)是卫生标准长时间噪声的最高限制值,超过此值,一般情况是不允许的。在水利水电工程中,对瞬间超过115dB的噪声是难以避免的,如有些断路器跳闸、空压机排放高压空气或设备事故爆炸,可能瞬时出现超过115dB(A)的噪声限值,从设备上采取措施又很难做到。但可将这些设备布置在单独房间内,或户外离开适当距离,噪声衰减较快,使有值班人员的重要场所的瞬间噪声小于115dB(A),根据已建电站的运行经验证明是可行的,不会影响重要场所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5.2温度与湿度控制5.2.1温度和湿度控制是从防暑、防寒、防潮湿方面,保障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及身心健康为目的的。水利水电工程各类工作场所的室内空气参数在SDJQ1—84《水力发电厂厂房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定》中都有明确规定。5.2.2水利水电工程中处于尾水位以下等水下部位(房间),这些部位一般是比较潮湿的,有的还有渗漏,采取防渗、排水、排湿等措施以改善这些部位的潮湿状况。本规范从防潮湿出发,对通风和土建设计提出原则要求。5.2.3依据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并结合水利水电工程具体情况制定。5.3采光与照明5.3.1一般设计原则。5.3.2工作场所室内天然采光照度主要依据TJ33—79《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并参照《建筑设计资料集》“建筑物房间天然采光分级表”,结合水利水电工程情况制定。5.3.3水力发电厂照明设计有关标准对水利水电工程各类工作场所的照度值作出了具体规定。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om.cn 5.3.4在进厂交通隧洞的进口段,洞外与洞内光照的亮度和照度差别很大,突然变化对进出隧洞人员或汽车司机的眼睛很难适应,因而出现行人相撞,甚至汽车相撞,因此在隧洞进口段设过渡段照明,从亮到暗,以适应进出隧洞人员的视力变化。水力发电厂照明设计有关标准对此提出了具体要求。5.4防尘、防污、防腐蚀、防毒5.4.1根据电厂运行经验,当机械制动装置投运时,会产生较多的尘埃,有的刹车材料中还含有石棉制品,石棉制品遇高温分解会产生有害物质,为此,设计中应优先选用耐磨性能好、尘埃少的机械制动瓦,或采用吸尘装置。国内已有电厂装设吸尘装置以后,尘埃减少,既减少污染又有利于发电机绝缘。5.4.2对地面材料选择的原则要求,一般采用高标号混凝土或水磨石地面即可以满足要求。5.4.3防止通风系统空气污染的具体要求。5.4.4风沙严重地区空气污浊,门窗作密封处理可防止空气污染。5.4.5水利水电工程中凡是有油的部位,不允许直接排入地面水体。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对地面水水质卫生要求规定“水面上不得出现较明显的油膜,最高含油允许浓度≤0.3mL”,当经过油水分离,符合以上卫生要求后方可排入地面水体。5.4.6这些室内的废水中主要含酸,采用加水稀释的方法较简单,用碱中和的办法相对麻烦一些,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对地面水水质卫生要求规定了pH值在6.5~8.5范围内。5.4.7一般设计原则。5.4.8设备支撑构件、水管、气管、油管和风管产生锈蚀,不仅影响本体寿命,而且,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工程中一般采取除锈、涂漆、镀锌、喷塑等防护措施。5.4.9纯SF6气体是无毒、无味、不燃并有优良的冷却特性,其绝缘强度大大高于传统的绝缘气体,用于电气设备可免除火灾的危险,但在电弧作用下,SF6会发生分解,形成低氟化合物,如SF2、S2F2、SF4、S2F10及HF,这些物质有毒,若由于密封不严或大修解体,室内SF6气体含量也不允许超过标准允许值,因此,应采取相应排风措施。室内空气中SF6气体含量是按照GB8777—88《车间空气中六氟化硫卫生标准》中规定3的最高允许浓度为6g/m制定的,监测检验方法采用气相色谱法。室内必须装设机械通风,且室内空气不允许再循环,以保证室内空气中的新鲜程度和限制SF6气体含量。由于SF6气体密度为6.164g/L(1bar,20℃时),比空气大得多,可能泄漏出的SF6气体沉淀在地面上,而且可能是有毒气体,考虑到工作人员巡视和检修时,头低下的位置一般在0.3m以上,因而,室内通风管道吸风口的顶部距室内地面应在0.3m以下,以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同理,对于室内地面的孔、洞应封堵,以防止SF6气体渗漏到其它房间。5.4.10和5.4.11防毒的一般要求。5.5防电磁辐射5.5.1超高压电场对人体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人体神经系统、血液循环系统、生殖系统、血微量元素及生化代谢等功能有一定影响,但在目前最高为500kV电压等级下还不能造成对人体器质性变化的影响程度。目前,我国尚未制定超高压电场卫生标准,国际上尚无统一标准与规定。1980年意大利专家代表国际大电网会议工作小组作的报告中,提出关于电场对生物的影响,认为10kV/m是一个安全水平。前苏联提出,电场强度为10kV/m、15kV/m、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om.cn 20kV/m时,作业时间应分别限制在3h、1.5h和10min以内。我国近年来对330kV~500kV变电所静电感应场强水平作了大量的实测、模拟与计算工作,实测结果,大部分场强水平在10kV/m以内,10kV/m~15kV/m场强水平在2.5%以下,各电气设备周围的最大空间场强大致为3.4kV/m~13kV/m。配电装置内设备周围一般为运行人员巡查和操作地段,工作时间是有限的,因此,电场强度定为10kV/m,少数部分地区允许达到15kV/m,对人体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围墙外的静电感应水平,是从对生活在该区居民的影响考虑的。按330kV~500kV变电所静电感应实测试验,空间场强在3kV/m~5kV/m以下,一般对人的麻电感觉的机会已没有或很小了,另一方面离330kV~500kV带电体20m~30m以外的地区,静电感应场强通常已降低到3kV/m~5kV/m以下。5.5.2当330kV及以上的架空进、出线跨越门机运行区段时,门机上层通道处的静电感应场强水平可能较大,对此提出限制值,以引起设计重视。5.5.3设计一般原则。6安全卫生设施6.1辅助用室6.1.1辅助用室主要包括生产卫生用室(淋浴室、存衣室、盥洗室),生活用室(休息室、厕所),妇幼卫生用室和医疗卫生用室。水利水电工程类型各异,规模不同所处地理位置和环境也各有差别,因此应视具体情况按实际需要和使用方便的原则确定如何设置辅助用室及其规模。由于水电厂生产值班人员不多,妇幼卫生及医疗卫生用室,在生产场所一般只设简易用室和用品,主要在城镇生活区由城镇统一解决。6.1.2水利水电工程中的主体建筑物有的相距很远,有的工程中设有集中的生活管理区,所以,辅助用室应根据枢纽总体布置和运行管理统一考虑。辅助用室是工作人员生产、生活所必需的,辅助用室应具备良好的卫生环境。6.1.3一般工程中的主体建筑物内往往没有设置专用淋浴室,有的工程结合厕所设置了冷水淋浴头。如果在主要检修场所附近,如安装场,设置热水淋浴室,对于改善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消除工作疲劳是有利的。6.1.4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特点,生产场所的卫生特征等级按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分级可为4级,因此,不必设置专用存衣室。6.1.5工程中的主体建筑物内的盥洗水龙头以往一般是在厕所内设置,对于在运行现场用餐后洗碗、洗手就显得不卫生,而且很容易堵塞下水道,如果能将厕所使用的洗手水龙头和其它生活用水龙头分开设置,就可以改善这种状况。最好在休息室内设置,如结合厕所考虑,宜与厕所分开设置。6.1.6休息室作为两方面之用:其一,提供工作人员工作之余(午间休息)的休息场所;其二,为工作人员进餐之用。当作为进餐之用时,对于防止餐食垃圾乱扔乱倒,改善工作场所的卫生环境是有利的。6.1.7厕所的设置,在以往工程中往往偏少,这对于值班和维修工作人员工作和生活都不方便,本条根据已建工程的经验对厕所做出了要求。厕所等的污水则必须经过污水处理符合有关标准后,才允许排至地面水体。6.1.8妇幼卫生用室和医疗卫生用室,既要符合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还应结合工程规模,生产值班和维修人员数量,以及工程地理位置与城镇相距远近,工程自动化管理程度等情况综合统一考虑。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om.cn 6.2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及配置6.2.1安全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工程项目投产后的安全卫生方面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是工程运行中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的必要保证。6.2.2配置监测和宣传设备是管理工作所必需的。附录A(标准的附录)安全标志设置的场所及类型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的具体情况,从防患未然和事故后便于快速疏散为目的,提出了水利水电工程中需要设置安全标志的主要场所,这些场所主要为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场所或发生事故后需要疏散的通道。安全标志的类型以及制作应符合现行的GB2894《安全标志》的要求。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