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20 KB
  • 2022-04-22 13:32:12 发布

GA24.17-2005机动车登记信息代码第17部分:机动车状态代码.pdf

  • 4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ICS35240.99R82日I.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24.1^-24.17-2005GA24.19^-24.21-2005代替GA24.1-24.17-2001GA24.19-24.21-2001机动车登记信息代码Codeofvehicleregistrationinformation2005-12-13发布2006-03-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ICS35.240.99R82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24.17-2005代替GA24.17-2001机动车登记信息代码第17部分:机动车状态代码Codeofvehicleregistrationinformation-Part17:Codeofvehiclestatus2005-12-13发布2006-03-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24.17-2005目9舌本部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GA24《机动车登记信息代码》分为20部分:--一第1部分:获得方式代码;—第2部分:定期检验情况代码;—第3部分:使用性质代码;—第4部分:车辆类型代码;—第5部分:所有权代码;一一第6部分:业务登记代码;-一第7部分:号牌种类代码;—第8部分:车身颜色基本色调代码;--一第9部分:燃料(能源)种类代码;—第10部分:机动车来历凭证代码;—第11部分:进口凭证代码;—第12部分:国产/进口车辆代码;—第13部分:变更情况代码;—第14部分:注销原因代码;—第15部分:补/换领牌证原因代码;—第16部分:转向形式代码;—第17部分:机动车状态代码;—第19部分:补/换领牌证业务代码;—第20部分:身份证明名称代码;—第21部分:相关资料代码本部分为GA24第17部分。本部分代替GA24.17-2001《机动车登记信息代码第17部分:机动车状态代码》。本部分是对GA24.17-2001的修订,与原GA24.17-2001相比,主要变化为:一一将“违法未处理”代替了“牌证丢失”,“事故未处理”代替了“抵押,’;—增加了“强制注销”、“事故逃逸”、“锁定”等三个代码项。本部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出。本部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起草。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孙正良、蔡岗、是建荣、陈飞、何利利本部分于2001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GA24.17-2005机动车登记信息代码第17部分:机动车状态代码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核发号牌的机动车辆状态的代码。本部分适用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辆管理信息的处理与交换。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A24的本部分。机动车辆状态vehiclestatus表示登记的机动车当前所处的管理状态。3代码表机动车状态代码见表表1机动车状态代码表代码名称说明A正常除以下几种情况的B转出已不在本辖区内的C被盗抢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盗、被抢、被骗的D停驶已办理停驶登记的E注销车辆号牌已被注销或撤销的G违法未处理有违法行为尚未接受处理的H海关监管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I事故未处理有事故尚未接受处理的1嫌疑车一K查封被法院、检察院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L暂扣机动车因违法、事故被暂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M强制注销N事故逃逸0锁定2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