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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9 09:58:02 发布

图示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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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专业一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二“高规”、“建规”有关条文比较\n\n\n《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2注:2建筑层数的计算: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物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住宅顶部为2层一套的跃层,可按1层计,其他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n\n住宅设计防火要求《住宅建筑规范》9.1.6住宅建筑的防火与疏散要求应根据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注:1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2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m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m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m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n\n\n\n\n3.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n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等级\n建筑幕墙\n\n《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1.15当……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必须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时,最远房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9m。当必须布置在建筑物内首层、二层或三层以外的其他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2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1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厅、室的疏散门应设置乙级防火门;3应按本规范第9章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1.5A高层建筑内的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象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宜靠外墙设置,不应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和尽端,其最大容纳人数按录像厅、放映厅为1.0人/m2,其它场所为0.5人/m2计算,面积按厅室建筑面积计算;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n\n\n\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1.2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1.12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1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1.5B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1营业厅不宜设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2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4当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1.13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1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5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n2)防火隔间。该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n3)避难走道。该避难走道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的有关规定外,其两侧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且在局部连通处的墙上应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4)防烟楼梯间。该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n人流密集场所及儿童活动场所的设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3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当必须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1.7条的规定。1.不应超过3层或设置在4层及4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1.6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当必须设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单独出入口。\n\n4.2民用建筑防火间距\n\n消防救援与消防设施《住宅建筑规范》9.8,1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至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n4.3消防车道\n\n5.1防火与防火分区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表5.1.1的规定。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表5.1.1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类别建筑面积(m2)一类建筑1000二类建筑1500地下室500\n自动扶梯、开敞楼梯\n中庭\n\n\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1.1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6.1.1.1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6.1.1.2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单元和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超过十八层,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十八层以上部分每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屋顶可以不连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部分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n住宅的疏散楼梯•高层单元式住宅:(疏散楼梯通至屋顶)1.10、11层--开敞楼梯间,户门乙级防火门2.12~18层--封闭楼梯间,屋顶连通,单元之间防火墙。3.19层及19层以上--防烟楼梯间,连通。!户门甲级防火门,!窗间墙、窗槛墙>1.2m,!消防电梯。ò高层塔式住宅:10层及10层以上--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1.10~18层、8户、650m2--1座楼梯,通顶2.19层及19层以上--2座楼梯或剪刀梯,都通顶ò高层通廊式住宅:1.10、11层--封闭楼梯间2.12层及12层以上--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n公建的疏散楼梯•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梯:1.病房楼2.旅馆3.>2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公建4.>2层的内设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公建5.>5层其他公建6.<=32m的二类公建7.地下1、2层且高差<=10m的商店和内设歌舞的多层地下室ò防烟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梯:1.一类公建---消防电梯2.>32m的二类公建---消防电梯3.地下3层或高差>10m的商店(非营业厅)和内设歌舞的多层地下室4.高层地下室\n\n建规5.3.12---高规6.1.12.1•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安全出口和房间疏散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应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当平面上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1个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n\n\n\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1.4高层公共建筑的大空间设计,必须符合双向疏散或袋形走道的规定。6.1.7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他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n安全疏散距离\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1.5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1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n房间疏散门的设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8公共建筑和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中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该房间相邻2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置1个:1房间位于2个安全出口之间,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20m2,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m;2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外,房间位于走道尽端,且由房间内任一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小于等于15m,其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m;3歌舞娱乐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的房间。《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1.8公共建筑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60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m。公共建筑中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75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12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安全出口和房间疏散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房间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置一个疏散门;4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其中每个厅室或房间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当其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置一个疏散门;\n\n\n疏散楼梯间和楼梯\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2.2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6.2.21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6.2.2.2楼梯间应设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6.2.2.3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n\n示例某高层办公楼首层取消防烟楼梯间前室和与消防电梯的合用前室◇安全出口○防火门—疏散门1扩大前室容纳范围过大,扩大成整个防火分区;2高层人流与首层300座报告厅人流混杂在一起,一旦出现火情,必然造成疏散困难;3楼梯间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a过长;4扩大前室内未设置乙级防火门与其它房间隔开。5消防控制室未设置在首层靠外墙部位,无直通室外独立的安全出口。6消防人员出入消防控制室和消防电梯与大堂疏散人流冲突,延误救援工作。\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2.10室外楼梯可作为辅助的防烟楼梯,其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当倾斜角度不大于45°,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小于1.10m时,室外楼梯宽度可计入疏散楼梯总宽度内。室外楼梯和每层出口处平台,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在楼梯周围2.00m内的墙面上,除设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且不应正对梯段。\n消防水泵房的设计\n自动喷水灭火系统\n机械排烟设施\n1.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20m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60m的内走道。2.面积>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3.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12m的中庭。4.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1.5m。!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离最远点的水平距离<=30m。\n自然排烟•除1.建筑高度>50m的一类公共建筑2.建筑高度>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n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n8.2.3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n机械加压送风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前室2.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3.封闭避难层(间)\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