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0.00 KB
  • 2022-04-22 11:41:41 发布

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与答案(合同法分则).doc

  • 12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习题与答案——合同法分则一、单项选择题 1.甲、乙企业于2004年4月1日签订一份标的额为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乙企业应于4月10日前到甲企业的库房领取全部货物,但由于乙企业的原因,乙企业于4月20 日才领取该批货物,但4月15日甲企业的库房发生火灾,致使部分货物受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乙企业应当自( )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A.4月1日 B.4月10日 C.4月15日  D.4月20日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技术开发合同中,对于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 A.委托人 B.研究开发人 C.委托人和研究开发人共有 D.研究开发人放弃专利申请权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委托人 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如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由( )。 A.第三人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行纪人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由第三人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行纪人承担 D.第三人和行纪人向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甲企业于2003年1月1日从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期限为9个月,但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支付利息的期限,在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情况下,甲企业支付利息的期限为( )。 A.每月的最后1日支付 B.每季度的最后1日支付 C.前6个月的最后1日支付2/3的利息,借款期限届满时支付剩余的1/3利息 D.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利息 5.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 )。 A.是委托人的代理人 B.是第三人的代理人 C.是委托人和第三人的代理人 D.不是委托人和第三人的代理人 6.技术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主张解除合同。该期限为( )。 A.15日  B.30日  C.45日  D.60日  7.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因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产生索赔的权利,( )。 A.出租人可以转让给承租人 B.出租人不可以转让给承租人 C.经出卖人同意,出租人可以转让给承租人 D.在不损害出卖人利益的前提下,出租人可以转让给承租人 8.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发现质量问题的,( )。 A.承包人负主要责任,发包人承担补充责任 B.发包人应当与承包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C.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D.由发包人承担主要责任,承包人承担次要责任 9.李某为甲单位工程师,2002年5月调到乙单位工作,甲、乙两单位商定,李某在甲单位承担的未完成的研究任务,由李在乙单位继续完成。2002年底,该项研究取得成果。该项成果应当由谁享有( )。 A.甲单位独自享有 B.乙单位独立享有 C.李某独立享有 D.甲乙两单位分享 10.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违反合同,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的,应当( )。 A.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B.支付违约金和报酬 C.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D.应当加倍赔偿 11.赵雨答应赠与刘佳800元,资助刘佳上学。刘佳只有15岁。赵雨在给刘佳500元以后,就不再给了,刘佳认为赵雨答应赠与就应全部赠与,于是向赵雨索要另外300元。则( )。 A.赵雨应再给刘佳300元,否则即违约 B.赵雨不应再给,且因刘佳未成年,赠与合同无效 C.赵雨可向刘佳要求返还已给的500元 D.赠与500元的合同有效,另300元的赠与不成立 12.某商店与某运输公司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由运输公司将一批瓷器从唐山运往北京,商店派一名押运员同行,途中停车吃饭,司机与押运员两人喝了一瓶酒,饭后继续上路,由于饮酒与劳累,司机要求押运员代其开车,押运员也没有推辞,在一转弯处,由于车速较快,不慎翻车,车上的瓷器全部毁损,对于该瓷器毁损应由( )承担责任。 A.商店 B.商店运输公司 C.司机与押运员 D.运输公司 13.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商品的,如果在行纪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 ( )。 A.委托人  B.行纪人 C.委托人、行纪人平均分配 D.第三人 14.甲因盖房急需用钱,2月4日向邻居乙提出借钱,并承诺支付一定利息。2月5日乙答复同意,2月6日双方立下字据,2月7日乙将钱交给甲。此借款合同生效日为( )。 A.2月4日  B.2月5日 C.2月6日  D.2月7日 15.甲乙两个单位共同开发研制出一项技术成果,甲单位声明放弃该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于是乙申请并获得了该技术成果的专利权。甲单位可以( )。 A.免费实施该专利 B.要求乙单位给予补偿 C.要求乙单位转让该专利时征求甲单位的同意 D.优先要求受让该专利 16.村民甲向村民乙借款人民币4万元,甲出具的借条上写明8个月后归还,并且双方口头商定不支付利息。借款12个月后甲欲归还所借款项。双方对归还4万元本金没有异议,但对是否要偿付利息发生争议,对于这一问题,以下意见中正确的是( )。 A.从借款之日到还款之日止支付利息 B.按口头约定,不支付利息 C.从8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利息 D.双方应另行商定是否计算利息二、多项选择题 1.甲、乙企业于2001年4月1日订立一份标的额为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企业于2001年4月10日交付货物,乙企业采取分期付款支付方式,付款期限为4年。2002年4月10日,乙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期货款2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企业可以要求乙企业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货款100万元 B.甲企业可以解除合同 C.如解除合同,双方应互相返还财产 D.如解除合同,甲企业可以要求乙企业支付货物的使用费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下列合同中,有关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有( )。 A.买卖合同  B.借款合同 C.承揽合同  D.委托合同 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中,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是( )。 A.因赠与人故意,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 B.因赠与人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 C.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的财产有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  D.赠与人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 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试用买卖的当事人的下列行为中,视为买受人同意购买的有( )。 A.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 B.买受人已无保留地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 C.买受人将标的物出租 D.买受人将标的物出售 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融资租赁的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 )。 A.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B.要求支付全部租金 C.解除合同 D.要求赔偿损失 6.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无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赠与是否具有救灾、扶贫性质或者经过公证,赠与人均可以撤销赠与的有( )。 A.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 B.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 C.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D.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7.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购买乙公司一批大米。在下列情况下,甲公司有权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的有( )。 A.乙公司因正在进行某项技术改造工程而暂时无法按期发运大米 B.乙公司因正在办理与另一企业的合并事宜而暂时无法按期发运大米 C.乙公司因正在联系大米货源而暂时无法按期发运大米 D.甲公司因正在进行一场意外火灾后的恢复工作而无法接受乙公司的交货 8.上海某工厂向广州某公司购买一批物品,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发生争议,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上海某工厂付款给广州某公司,应在上海履行 B.上海某工厂付款给广州某公司,应在广州履行 C.广州某公司可以随时交货给上海某工厂,该厂不得有任何异议 D.广州某公司可以随时交货给上海某工厂,但应给该厂必要的准备时间 9.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下列各项中正确的认定方式有( )。 A.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 B.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买卖双方订立合同时已知标的物的所在地,为交付地点 C.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且不知标的物所在地的,应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 D.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且不知标的物所在地的,应在出卖人履行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 10.下列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支付价款或者报酬义务时,另一方可以依法对对方财产行使留置权的有( )。 A.仓储合同  B.承揽合同  C.行纪合同  D.货物运输合同 11.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包括( )。 A.技术开发合同 B.技术转让合同 C.技术咨询合同 D.技术服务合同 12.赠与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在下列各项中不得发生任意撤销的情形有( )。 A.汽车赠与合同已经成立,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B.已经将赠与的电脑交给受赠人的 C.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D.向灾区捐赠的救灾物品尚未交付之前 13.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A.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B.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C.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D.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14.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应当分别情形处理,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 )。 A.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B.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C.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D.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以交付之日为竣工日期转贴于:注册会计师考试_中国财考网【责编:xyys】三、判断题  1.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方应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卖方,买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符合约定。 ( )  2.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终止。 ( )  3.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 )  4.在保管合同中,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 ( )  5.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 )  6.在货运合同中,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即使收货人以后有证据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在运输过程中,也不得向承运人索赔。 ( )  7.承揽人对属于自己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但对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可免除其偿付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 )  8.买卖合同成立后,因第三人对标的物提出权利要求造成买方损失的,应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  9.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10.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与原租赁合同相同。 ( )  11.在仓储合同中,仓单持有人提前提取仓储物的,应当减收仓储费。 ( )  12.谢某欲卖给李某某位画家的作品,双方订立了书面买卖合同。但该画在交付之前,因发生火灾被烧毁。谢某可以免除向李某交付该画的责任。 ( )  13.某学校与某服装厂订立校服承揽合同,由服装厂为某学校加工校服。承揽合同履行期间,某学校到服装厂检查生产发现校服质量不理想,于是提出解除合同。如果服装厂不同意,某学校则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 )  14.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归还寄存人,孳息可以与保管费相抵,归保管人。 ( )  15.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仍可对抗买受人。 ( )  16.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违法承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应在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 )  17.不具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订立的技术合同,未经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或认可,但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该合同受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承担责任。 ( )四、综合题  1.A空调生产厂与B科研所签订了一份技术合同,合同约定:B科研所将研制成功的空调制冷技术提供给A空调厂,A空调厂先支付价款10万元,其余的价款在空调上市后的获利中提取20%,从获利年度起5年后不再提取,5年后该技术归A空调厂所有。B科研所为空调厂使用该项技术提供必要的人员指导。A空调厂利用B科研所的技术后,制出的空调因为质量上乘,所以销路挺好,当年就获利。第二年,另一地的C空调厂看到后,找到B科研所,也想利用该技术。于是双方签订了一个同样的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3年,到期双方合同终止,B科研所收回该项技术。不料,这项合同被A空调厂得知,于是向B科研所交涉,要求解除与C空调公司的合同,因为该项技术已归其所有。B科研所说,该项技术4年后才归A空调厂所有;在此之前其有权与他人订立合同,况且合同在3年后就终止了。A空调厂交涉没有结果,就不再交纳提成费。B科研所遂以A空调厂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使用、赔偿损失。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A空调厂与B科研所签订的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吗?为什么?  (2)A空调厂与B科研所签订的合同中采用了哪种使用费计算方法?  (3)B科研所是否可与C空调厂签订一份与A空调厂相同的期限为3年的合同?  (4)若A空调厂在经营中将该技术泄露给他人,B科研所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5)假设B科研所与A空调厂签订的合同中约定A空调厂不得在B科研所的技术上发展新技术,该约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6)假设A空调厂在B科研所技术的基础上,获得了后续改进的新技术,则该新技术成果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7)若有关部门裁定A空调厂使用的技术侵犯了D公司的专利权,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规定:甲方委托乙加工6台仪表柜,制作报酬共计3000元,甲方负责提供原材料,限期五个月交货,以备科研急用。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提供了制作仪表柜所需的全部原材料,并支付了定金800元。乙方在检验原材料时,发现原材料质量不合格,但考虑到两单位的关系,未提出异议。乙方生产出4台仪表柜后,因其他任务较紧,怕无法按期完成定作任务,便自行将另外2台仪表柜的加工制作委托给丙方承揽加工。后丙方因发生火灾,全厂设备及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毁损,无法再加工仪表柜。合同到期后,乙方只向甲方交付了4台仪表柜,其余2台乙方无法如期交付。甲方收货后发现交付的4台仪表柜均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根本无法使用,双方为此发生争执。甲方要求:(1)乙方双倍返还定金1600元;(2)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应予解除;(3)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原材料在内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则称:(1)4台仪表柜不合格,纯系甲方提供原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应由甲方自己负责,甲方应按合同规定付报酬2000元;(2)同意解除合同;(3)所欠2台仪表柜系因丙方发生意外事故,原材料毁损不能再加工所致。属不可抗力,应免除责任。此外还表示,除不要甲方支付该2台仪表的报酬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后经查:乙方所交4台仪表柜质量不合格确实与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合格有关。  根据上述情况,请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已交货的4台仪表柜质量不合格,是哪一方的过错?应由谁来承担责任?为什么?  (2)对未发货的2台仪表柜是否应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为什么?  (3)此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3.2000年3月1日,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美新服装厂(以下简称美新厂),三人约定以相同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美新厂成立半年后,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决定引进一台机械设备,但苦于资金不足,于是9月20日同永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利公司)协商,由永利公司购买实华机械设备公司(以下简称实华公司)生产的设备后,出租给美新厂。  双方书面约定租期为2年,租金共计24万元;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美新厂;如发生合同争议提交某市经济仲裁委员会解决。9月22日永利公司根据与美新厂的协议,向实华公司购买设备。合同规定货到后的10日内付款。实华公司在发货前得知美新服装厂要散伙,永利公司的经营状况也严重恶化,因此立即通知永利公司解除合同,停止发货。永利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立即向实华公司表示,公司只是暂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经营状况并未发生严重恶化,同意向实华公司提供担保。随后永利公司在5日内向实华公司提供了抵押担保。如果美新厂没有散伙,在9月28日合伙企业美华厂同意甲退伙,又吸收丁入伙,合伙企业继续生产经营。永利公司通过调整高层管理人员,从银行获得贷款,解决了资金周转困难。10月lO日实华公司向美新厂发货,美新厂验收合格,lO月18日永利公司以从其债务人安达公司获得的价值20万元的汇票背书转让给实华公司,汇票为见票后定期付款。第二天实华公司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并获承兑。汇票到期日为10月20日,11月1日实华公司向承兑人提示付款。美新厂收到设备后,按照与永利公司订立的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满1年时,向永利公司支付了第1年的租金12万元。之后,美新厂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是2001年12月向银行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1年。2002年10月租赁期间届满,如果美新厂已经支付了24万元租金中的18万元,尚欠6万元无力支付,永利公司为此要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到2002年12月还贷期限届满,美新厂由于经营失误,发生亏损,合伙企业剩余4万多元财产,合伙人私分了剩余的财产后散伙。银行在发现该合伙企业已经解散后,向合伙人追讨欠款。  根据上述情况,请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美新厂与永利公司之间的协议属于什么合同?这类合同涉及到几个当事人?美新厂、永利公司及实华公司属于何种当事人?  (2)你认为实华公司提出单方解除合同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3)实华公司能否要求付款人付款?如果被拒绝,能否对其前手行使追索权,为什么?  (4)永利公司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美新厂可以请求什么权利?双方若发生纠纷应以何种方式解决?  (5)美新厂欠银行贷款应如何偿还,银行可以向哪些合伙人追偿?银行贷款偿还后,合伙人应如何承担债务?习题答案单项选择题 1.「答案」B「解析」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2.「答案」B  「解析」(1)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2)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3.「答案」B 「解析」行纪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因此,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因此,第三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除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外,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答案」D 「解析」(1)借款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2)借款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在租赁合同中,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此相同。 5.「答案」D「解析」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不是委托人和第三人的代理人。 6.「答案」B 「解析」技术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30日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当事人在催告通知中附有履行期限且该期限超过30日的,在该履行期限届满后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主张。 7.「答案」A 「解析」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因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产生索赔的权利,出租人可以转让给承租人。 8.「答案」B 「解析」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发现质量问题的,发包人应当与承包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9.「答案」D 「解析」该项成果应当由甲乙两单位分享。 10.「答案」A 「解析」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违反合同,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11.「答案」D 「解析」《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任意撤销的规定)。 12.「答案」D 「解析」运输合同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合同,运输公司是承运人,其未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还给托运人造成了损失,当然应当承担责任。至于该事件的直接责任人一司机与押运员,应在运输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后,由他们承担民事责任。 13.「答案」A 「解析」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商品的,如果在行纪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14.「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借款合同的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15.「答案」A 「解析」《合同法》规定,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16.「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D 「解析」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相返还财产,出卖人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2.「答案」CD 「解析」(1)在买卖合同中,只有约定事由或者法定解除事由成就时,当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2)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3.「答案」ABCD 「解析」(1)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的财产有瑕疵或者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答案」ABCD 「解析」(1)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2)买受人已无保留地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的,视为购买;(3)买受人对标的物进行试用以外的行为(如出租、出售),视为同意购买。 5.「答案」BC 「解析」融资租赁的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6.「答案」ABCD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赠与的撤销。 7.「答案」ABC 「解析」D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一方无权要求解除合同。 8.「答案」BD 「解析」在买卖合同中,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9.「答案」ABC 「解析」因为在一般情形下,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及风险责任在交付时发生转移,所以如何理解交付,就是判断权利转移和责任承担的一个重要依据。 10.「答案」BCD 「解析」仓储合同中的保管人有提存的权利,而保管合同中的保管人享有留置权。 11.「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技术合同的概念。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四种。 12.「答案」BCD 「解析」本题为赠与合同任意撤销的情形。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汽车赠与的权利转让应当依法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所以在未办理有关手续前其财产权利不发生转让,所以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3.「答案」ABCD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无效合同。 14.「答案」ABC 「解析」ABC项为法律明确规定。D项为干扰项。判断题 1.「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质量检验期间。 2.「答案」×  「解析」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答案」√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建设工程合同优先权行使期限。 4.「答案」√ 「解析」保管合同属于专属保管,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否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答案」× 「解析」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6.「答案」× 「解析」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货物的初步证据,但以后收货人有证据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在运输过程中,仍可以向承运人索赔。 7.「答案」×「解析」承揽人应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给定作人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可要求赔偿损失。 8.「答案」√ 「解析」在买卖合同中,第三人的过错造成买方损失的,应由卖方来承担。 9.「答案」√ 「解析」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的财产有瑕疵或者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0.「答案」× 「解析」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11.「答案」× 「解析」在仓储合同中,仓单持有人提前提取仓储物的,不减收仓储费;在借款合同中,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12.「答案」√ 「解析」特定物买卖合同在特定物灭失后,通常当事人可免除实际履行责任。某画家的某件作品属于特定物。 13.「答案」× 「解析」《合同法》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这是承揽合同的一个特点。但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4.「答案」× 「解析」《合同法》规定,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15.「答案」× 「解析」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16.「答案」× 「解析」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违法承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17.「答案」× 「解析」不具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订立的技术合同,经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或认可,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的合同,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未经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或认可,但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该合同受益的,应当在其受益范围内承担责任。四、综合题  1.「答案」 (1)本案中B科研所与A空调厂订立的合同从表面上看是技术服务合同,实际上是技术转让合同,而且是包含了服务内容的附期限的专利权转让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本案的合同内容不符合这一定义。B科研所提供技术,A空调厂支付价款利用该项技术,实际上符合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定义,即专利权人作为让与人将其专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价款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只是技术转让后的延伸,故是技术转让合同。但从合同的内容看,A空调厂对于该项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在5年后才能获得,这样在这5年内合同又类似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本质上,双方的合同可以说是一个附期限的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在这5年的期限届满之前,B科研所保留技术的所有权,A空调厂只有使用权。既然如此,A空调厂就无权限制B科研所再与他人订立技术合同,因为双方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在这5年内A空调厂享有独占的或排他的使用权。B科研所与C空调公司订立的专利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并没有侵犯A空调厂的权益;因为此时A空调厂并未享有技术的所有权,况且B科研所与C空调公司的合同并未超过5年的期限。若超过了5年的期限,那么5年之后合同就侵犯了A空调厂的权益,因为A空调厂已获得了专利的所有权。 (2)技术合同的一个必备条款是价款、报酬和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一般由当事人约定,《合同法》规定了下面几种方式供当事人在约定时选择:(1)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一次总算、分期支付,即在合同中对于技术转让费、使用费、咨询费等规定一个总的数额,一次付清或分期付清。(2)提成支付,即预先在合同中规定一个比例,待有了效益后按比例提成。(3)提成支付加预付入门费,即合同订立时先付一定数额 "入门费",其余的按比例提成。本案中,A空调厂与B科研所之间的合同价款的支付方法即属于提成支付附加入门费的方式。 (3)《合同法》规定: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前面已经分析过,B科研所与A空调厂签订的合同在5年期间类似于一个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故双方当事人应受《合同法》的调整。依《合同法》受让人不得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技术。但是,作为出让人能否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技术要视第一个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性质而定,若为独占性或排他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出让人不得许可第三人实施该技术;若为普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则出让人有权许可第三人实施该技术。本案中未交待B科研所与A空调厂的合同性质,应依法推定为普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故出让人B科研所有权许可第三人C空调公司使用实施该技术。 (4)《合同法》规定: "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本案中,A空调厂违反合同约定,将合同项下的技术秘密泄露给他人,侵犯了B科研所的权益。对此,《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A空调厂违反合同,泄露合同项下的技术秘密,B科研所可以依据《合同法》规定,可要求A空调厂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继续履行与本合同的性质不符)。 (5)不合法。《合同法》规定: "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6)《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在本案中,A空调厂与B科研所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因此,A空调厂在B科研所基础上获得了后续改进的新技术,该新技术成果应当属于A空调厂。 (7)B科研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规定: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技术的合法拥有者。 2.「答案」  (1)已交货的4台仪表柜质量不合格是乙方的过错,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规定: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本案中乙发现原材料质量不合要求后,却怕伤害双方的合作关系,没有及时通知定作方更换,且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作不符合要求的仪表柜,因此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2)对未交货的2台仪表柜不能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对未交货的2台仪表柜,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务,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所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加工任务委托给丙方加工,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这样的行为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其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虽然丙方发生了火灾这种意外事件,但丙方可以免除对乙方的责任。然而,乙方对甲方应负的责任却不能免除,因为该意外事件并没有发生在甲方和乙方的合同关系之中,因此,乙方对未发货的2台仪表柜应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法》规定:承揽人支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按照这一规定,乙方已交的4台仪表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调换,经过修理或调换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因逾期交付或拒付造成的损失,乙方都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因原材料的原因已无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无法修理和调换,此加工承揽合同应视为客观上完全没有履行。因此,此案可作如下处理:第一,乙方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1600元;第二,乙方承担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提供的全部原材料的价款及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第三,解除双方的加工承揽合同。 3.「答案」 (1)美新厂与永利公司之间的协议属于融资租赁合同。这类合同关系涉及三方当事人,其中美新厂是承租人,永利公司是出租人,实华公司是出卖人。 (2)实华公司负有先履行合同的义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它有确切证据证明水利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并应及时通知对方。但对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担保的,合同应当恢复履行。因此实华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是不正确的。 (3)实华公司有权要求付款人付款,但如被拒绝付款则无权对其前手行使追索权。因为该汇票已在提示承兑期间获得承兑。《票据法》规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如果持票人未在上述法定期限内为付款提示的,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持票人丧失的追索权仅限于其前手,而对于承兑人并不发生失权的效果。本案中,持票人实华公司持有的票据到期日是10月20日,但该公司于11月1日提示付款,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提示付款期限,因此,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又因该汇票已得到承兑,所以,有权向付款人请求付款。 (4)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由于美新厂与永利公司已约定了租赁物期满归美新厂,并且美新厂已支付了24万元租金中的18万元,据此,永利公司收回租赁物,美新厂可以要求部分返还租金。若双方发生纠纷,应当根据双方书面合同中的约定,提请公司所在地经济仲裁委员会裁决。 (5)美新厂欠银行的贷款首先应当用该企业的财产偿还,即应追回合伙人私分的4万多元财产,以及永利公司因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而返还给该企业的部分租金和其他费用。如果上述两部分财产,仍不能还清银行贷款,则应当由合伙人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因为该笔贷款发生在甲退伙后,所以甲对此不承担偿还责任。而丁作为新人伙的合伙人,法律规定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也应承担连带责任。在银行贷款偿还后,合伙人乙、丙、丁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平均分担责任。已经承担责任的合伙人有权向没有承担或者没有足额承担责任的合伙人,追偿他们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应当承担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