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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14:29 发布

经济法课后习题答案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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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一、单选题   1、下列法的形式中,属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经济法的最重要的渊源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部门规章的是()。  A.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制定的《吉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B.国务院制定的《人民币管理条例》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D.财政部颁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在经济法的体系中属于()。  A.宏观调控法  B.市场规制法  C.金融调控法  D.计划调控法  4、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规章的是()。  A.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B. 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D.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5、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运输100台电视机的合同,由此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  A. 乙方承运的该100台电视机  B. 甲乙双方  C. 乙方承运电视机的运输行为  D. 甲乙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有()。  A. 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与商家发生的赔偿与被赔偿关系  B. 工商局局长与其干部发生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C.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发生的经济关系  D. 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发生的征纳关系7、 下列各项选项中,不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 修理行为  B. 摩托车  C. 嘉奖表彰  D. 空气  8、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的是()。  A. 发行公司债券  B. 承揽加工劳务23   C. 发行股票  D. 发生地震  9、下列不是经济法的渊源的是()  A 司法解释   B 国际条约  C 地方性法规   D 经济组织内部的规章10 行政法规的制定部门是()A 国务院部委    B 国务院直属机构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 国务院11、下列代理行为中,属于法定代理的是()A、未成年人的父母以监护人的身份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B、某建筑企业依据行政法规的要求聘请了一位法律顾问C、法院指定一名律师作为离婚诉讼中丧失行为能力的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D、某位先生由其夫人代理他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 简述题  1、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3、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第一章答案一 1C;2D;3A;4D;5C6B;7D;8D;9D;10D11、A二 见教材第三章一、单选1、甲、乙、丙分别出资7万元、8万元和35万元,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又吸引了丁出资现金10万元入股。半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价值15万元。又查明: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10万元。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正确的处理是( )A、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B、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C、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D、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23 A.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可以用劳务出资B.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出资的股东,应对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C.在公司登记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D.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1999年8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5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公司中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甲和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的是(  )。C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C如果甲乙均不愿意购买,丙无权将其出资转让丙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有权将其出资转让给丙4、王某依公司法设立了以其一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B.决定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C.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D.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定公司经营计划5、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有关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股东人数较少功者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监事B.一人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划董事的过半选举产生D.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6、 某区政府工业主管部门作出决定,把所属的A公司的两个业务部分立出再设B公司和C公司,并在决定中明确该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B公司承担。A公司原欠李某货款5万元,现李某要求偿还,你认为该债务应当如何处理?  A、由B公司承担债务  B、由A、B、C三个公司分别承担债务  C、由A公司承担债务采集者退散  D、由A、B、C三个公司连带承担债务来源:www.examda.com7、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杨某为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所能采用的最佳办法是什么?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  C.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8、汪某与李某拟设立一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汪某出资60%,李某出资40%.在他们拟订的公司章程中,下列哪项条款是不合法的? A.公司不设董事会,公司的法人代表由公司经理担任B.公司不设监事会,公司的执行监事由股东汪某担任 23 C.公司利润在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并提取公积金后,由股东平均分配 D.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前,股东不得要求解散公司二、案例分析1、某甲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塑料产品的制造、加工和买卖,总资产1200万元,总负债200万元。因业务兴旺,董事会决定,即日起正式实施以下方案:(1)以甲公司名义投资300万元,与乙公司组成合伙企业;(2)以甲公司名义向丙电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50万元;(3)以甲公司名义发行150万元公司债券;(4)以甲公司财产为个体户张某的债务提供担保。请判断董事会的上述决定是否合法,依据何在?2、甲乙丙丁均为非国有企业,2002年2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依法设立华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2006年2月6日,华昌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做出如下两项决议:(1)更换公司两名监事:一是由乙企业代表陈某代替了王某;二是由公司职工代表李某代替了徐某;(2)决定于2006年4月发行公司债券1500万元,用于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1)股东会会议做出更换两名监事的决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2)股东会会议做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3)华昌公司总经理用公司资产为其亲属提供债务担保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如不符合,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3、甲、乙、丙三人相约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服装,约定甲出资100万元,其出资构成为:人民币30万元,甲的劳务作价20万元,土地使用权作价50万元。乙以其拥有的服装类注册商标“红星”出资,评估价为100万元。丙以机器厂房出资,评估价为50万元。经商定,三人决定分期缴纳出资,第一期缴纳注册资本的12%,由甲以货币缴纳。其余分三年缴清。若公司已成立,组织结构为:由甲乙丙三人组成董事会,其中甲担任董事长。同时约定不设立监事会,由乙为执行监事,丙为总经理。在公司运营中,甲从不召集董事会,独揽公司经营大权。并通过与其弟戊签定原料供应合同,以高出市场价5倍的价格买入面料,并长期占用公司原料款累计达80万元。同时,为帮助解决其弟戊资金需求问题,私自以公司名义为其向银行贷款50万元提供了担保。问题:(1)公司出资存在哪些问题?(2)丙可否以诉讼方式追究甲的责任?若可以,应按何种方式进行?(3)若丙想转让股权以退出公司,应按何种方式进行?4、宏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10日,以财务软件的开发、销售为经营业务,其股东为张某、李某、陈某、赵某、华某五人,其中张某为公司董事长。宏达科技公司自成立以来效益一直很好,然而,从2005年4月起,软件市场突然发生变化,宏达科技公司的产品开始滞销,其经营状况也日益恶化。23 此间,张某以公司名义与丽姿服装厂签订了一份服装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后又给公司造成6万元的损失。到2004年6月,宏达科技公司不仅欠华泰物业公司租金20万元,还有30万元的某银行到期贷款尚未偿还。为了摆脱困境,2005年6月10日,宏达科技公司股东会以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作出减资决议,并向工商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此后,宏达科技公司为了扭亏为盈,开始生产销售盗版软件。工商管理机关接到举报后进行调查,发现情况属实,于2005年7月18日依法吊销了宏达科技公司的营业执照。华泰物业公司和某银行见此情形,便认为宏达科技公司已经倒闭,无力清偿欠款,于是便以其股东张某、李某、陈某、赵某、华某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他们偿还欠款。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1)张某以公司名义与丽姿服装厂签订的服装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对于合同履行后的损失应当如何处理?(2)在本案中,减资决议的作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为什么?(3)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华泰物业公司和某银行的请求?为什么?第三章答案一、单选1-5BACCB6-8DDD二、案例分析答案:1、(1)不合法。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2)合法。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是董事会的职权。(3)不合法。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应是股东会行使的职权。(4)合法。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点评:(1)《公司法》第15条(2)根据《公司法》第47条的规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是董事会的职权。(3)根据《公司法》第38条的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应是股东会行使的职权。(4)《公司法》第16条第一款。2、(1)股东会会议做出,由陈某代替王某出任公司监事的决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而李某代替徐某出任公司监事的决议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前者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后者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2)符合。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就可以公平的享有发行公司债券的权利。而发行公司债券属于股东会的职权。23 (3)不符合。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提供担保的,责令取消担保,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将违法提供担保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的,由公司给与处分。3、答案:(1)存在如下问题:股东货币出资未达公司注册资本的30%;以劳务作为出资;股东的第一期出资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其余部分在3年内缴清的约定违法。(2)丙可以诉讼方式追究甲的责任,具体途径为:首先,可书面请求执行监事乙,以公司名义代表公司起诉甲,其次,若乙拒绝提起诉讼,则丙可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3)丙可将股权任意转让给甲、乙两人或其中一人,若转让给公司外的人,则应书面征求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若30日内未答复,则推定其为同意,但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4、 (1)有效。损失首先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向张某追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中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合同有效。根据《公司法》63条,张某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2)减资决议的作出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作出减资决议依法应当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股东会特别决议的形式作出才可以。(3)人民法院不会支持华泰物业公司和某银行的请求。因为宏达科技公司仍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而张某、李某、陈某、赵某、华某作为公司的股东仅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本案的适格被告是宏达科技有限公司,而不是公司的股东,因此,华泰物业公司和某银行的请求不会被人民法院支持。第五章一、单选1、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2、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屋,份额相同。为提高该房屋使用价值,甲向乙、丙、丁提议拆旧翻新。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23   A.即使乙、丙、丁不同意,甲仍可以拆旧翻新  B.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C.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D.只有乙、丙、丁均同意,甲才可以拆旧翻新3、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约定2005年12月2日一次性还本付息。丙公司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作抵押。甲到期没有清偿债务,乙银行每个月都向其催收,均无效果,最后一次催收的时间是2007年3月6日。乙银行在下列哪一时间前行使抵押权,才能得到法院的保护?  A.2007年12月2日  B.2009年12月2日  C.2009年3月6日  D.2011年3月6日4、甲居于某城市,因业务需要,以其坐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值210万)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甲与乙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乙银行、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甲的公寓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乙银行、丙银行对拍卖款应如何分配?()A.乙75万,丙75万B.乙100万,丙50万C.丙100,乙50万D.丙80万,乙70万5、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末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到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  A.抵押、质押均有效  B.抵押、质押均无效  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6、甲为乙的债权人,乙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现甲为了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丙,丙不知此车为乙所有。下列()选项是错误的?A丙因善意取得而享有质权B因未经乙的同意丙不能取得质权C甲对电动车的毁损、灭失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D对电动车毁损、灭失,乙可向丙索赔7、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和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该案中的保证责任应如何承担?  A.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与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  B.丙企业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23   C.丙企业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于甲和银行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认  D.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合同无效二、多选1、赵某向钱其借款30万元,用价值15万元的汽车作抵押,同时又请孙某和李某对未抵押部分债务共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偿债期到后,赵某无力偿还。钱某获汽车拍卖价款10万元后,找孙某追偿其余债务。孙某承担责任并行使权利的方式有()  A.先代偿20万元,然后请求赵某偿付20万元  B.先代偿20万元,然后请求李某承担10万元,再请求赵某偿还10万元  C.先代偿15万元,然后请求赵某偿付15万元  D.先代偿15万元,然后请求李某承担7.5万元,再请求赵某偿还7.5万元2 、2009年11月5日甲向乙借款1500元,11月11日甲将一头受胎的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乙。后来母牛生下了一头小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2009年11月5日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2009年11月11日C、小牛应归甲所有   D、乙在接受还款前有权占有小牛3、甲因向乙借款而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且甲将该房屋的窗体顶端窗体底端产权证交付于乙,但因当地登记部门的原因而未登记。后甲又以该产权证的复印件与丙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逾期未偿还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对甲的房屋享有抵押权  B.丙优先于乙对甲的房屋享有优先权  C.乙优先于丙对甲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D.丙对甲的房屋享有抵押权4、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2万元,丙、丁、戍三公司为连带保证人。借款期届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债务,丙公司代为偿还了12万元。对此,丙公司可以取得下列哪些权利?()A、可以请求甲公司偿还12万元。 B、可以请求丁公司、戍公司偿还各自应负担的4万元 C、可以先请求甲公司偿还,不足部分再向丁公司、戍公司请求偿还 D、可以请求丁公司、戍公司偿还各自应负担的4万元,并可同时请求甲公司偿还4万元 案例分析题23 1、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该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甚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留置。请问:(1)冯与陈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2)冯与朱之间的质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3)冯无力支付县良种站的货款,合同中规定的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可否同时适用?为什么?(4)冯对县良种站提出不可抗力的免责抗辩,能否成立?为什么?2、张某欲开办一个酒店,但资金不足,于1999年以自己房屋4间作抵押向农业银行贷款8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之后张某把房屋中向西的两间租给了李某,在经营酒店的过程中,张某又向工商银行贷款4万元并以上面的四间房屋作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办理了登记手续,又用同一办法在建设银行贷款2万元,也办理了登记手续。2000年5月归还了农业银行4万元、工商银行2万元、建设银行1万元,张某将4间房屋中靠东的2间卖给了孙某,孙某知道房屋上设有抵押权,但又在靠东面的侧墙新建了一个大厨房。2000年10月,张某的酒店倒闭,此时仍欠农业银行4万元,工商银行2万元,建设银行1万元,在2000年7月,农业银行将2万元贷款的抵押权转让给了工商银行,现贷款已到期,张某无力偿还。问题:(1)农业银行将抵押权单独转让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2)设工商银行的债权先到期,农业银行的债权未到期,应如何处理?(3)前述抵押权人可否就4间房屋和1间厨房一并行使抵押权?3、、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千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一个月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法院查明:1.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2.甲公司的机床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月31日,保管费50万元。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如果10天内不付保管费,丙公司可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依据合同法和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3)丙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权?为什么?4、A市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2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6月1日,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精密机床作价1000万元,甲公司于6月30日前交货,交货地点在乙公司位于C市的生产车间;乙公司在收货后15日内付清货款;若甲公司的精密机床有质量问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乙公司交付违约金。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6月20日,甲公司与丙企业签订保证合同,合同未就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作出约定。6月21日,乙公司还以公司董事长王某的一祖传古董(估价为100万元)为甲公司设23 定质押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于6月22日将该古董交付于甲公司。其后,甲公司如约交付了机床,但乙公司未能如约清偿货款。甲公司因此直接要求丙企业履行清偿货款的保证责任。丙企业主张:甲公司应先行实现质权,对未获实现的债权再请求丙企业履行清偿责任。双方因此争执不下。后为防止纠纷扩大化,甲公司只好先通过拍卖古董实现质权,再请求丙企业清偿剩余末获实现的货款债权,丙企业履行了清偿义务。随后,在机床使用过程中,乙公司发现机床质量存有问题,与合同的约定严重不符,致使乙公司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并给其造成损失100万元。乙公司遂向c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由甲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300万元。甲公司在答辩中请求人民法院减少违约金数额。要求:根据上述情况与合同法、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于交货日前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的做法,属于行使什么权利?(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质押合同何时生效?简要说明理由。(3)人民法院是否应该支持甲公司减少违约金数额的请求?简要说明理由。5、甲钢铁厂向乙电机厂订购了一台DQ-338型电机, 双方约定: 由乙方办理托运, 交某铁路分局承运, 运费由乙方先行支付, 待甲方收到电机支付货款时一并结清。 乙电机厂按合同约定将电机交某铁路分局承运, 但一直未付运费。 后甲钢铁厂又将一批进口的铁矿砂交某铁路分局承运。 在甲方运输车队去取该批货物时, 某铁路分局扣住不给, 要甲方付清运费再运走。押运员向某铁路分局管理员出示了运费付讫的单据, 管理员说, 不是这笔钱, 上次托运电机,货已经拿走好几个月了,运费到现在还未付清,我们要行使留置权。问 题    (1)在货运合同中,托运人不履行债务,承运人能否行使留置权?    (2)在本案中,某铁路分局能否行使留置权?    (3)本案电机运费的支付人是谁?       第五章答案一、单选1-5ACCCB6-7BB二、多选1、AB2、BCD3、ABD4、ABCD三、案例分析1、(1)冯与陈之间的抵押关系有效。冯、陈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为书面形式的合同,且抵押物并非必须办理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林木等,当事人以其它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也可以不办理抵押物登记,故冯与陈之间的抵押关系有效。(2)冯与朱之间的质押关系有效。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立有质押字据,且质物已移交质权人占有,故冯与朱之间的质押关系有效。23 (3)不可以。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本案中,当事人职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而不能同时并用。(4)不能成立。其经营风险应由自己承担,不能作为免责事由。2、(1)将抵押权单独转让无效。根据《担保法》第50条之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从属于债权,只能随债权一齐转让。(2)根据《担保法解释》第78条之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工商银行的抵押权顺序在农业银行之后,因此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农业银行债权的部分受偿。(3)根据《担保法》第55条之规定,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厨房系对主房屋设定抵押权后新建,故不属于抵押物,但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屋时,可以依法将厨房一齐拍卖,但对拍卖厨房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考点集成]  抵押权人可以仍就抵押物为他人设定抵押,仍可转让抵押物,在抵押期间,抵押人抵押后,该财产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通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将其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人须将抵押的书面情况告知承租人,并且,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抵押权属于从权利,不得与债权分离单独转让或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抵押权的实现,其实现方式有折价、拍卖、和变卖三种。其清偿顺序为登记的优于没有登记的,登记在先的优于登记在后的。3、(1)、合同有效。根据《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至于董事长违反决议而签合同的行为,应由其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决议)责任。(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可以成立,这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安抗辩权的中止履行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3)、甲公司将机床既已提走,则丙公司无权行使留置权,只能依保管合同,追究甲公司的违约责任。因为留置合法成立后,债权人若丧失对所留置的动产的持续占有,会导致留置权的丧失,因此丙公司已丧失对该机床留置权的行使。4、答案(1)不安抗辩权。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属于行使不安抗辩权。23 (2)质押合同于6月22日生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动产质押,质押合同自质押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本题乙公司董事长王某6月22日将该古董交付于甲公司。(3)应该支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本题甲公司给乙公司造成损失100万元,按合同约定违约金为300万元,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甲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人民法院应该给予支持。5、答案    (1)在货运合同中,托运人不履行债务,承运人能行使留置权。《担保法》第84条和《合同法》315条均有明确规定。    (2)本案中某铁路分局不能行使留置权。因为留置权成立,须以留置财产与债权有牵连关系为要件,本案中铁矿砂是铁矿砂运输合同的标的物,属另外一个法律关系,与电机运输合同无牵连关系。    (3)电机运费的支付人应是乙电机厂.因为甲钢铁厂与乙电机厂已经约定由电机厂负责托运,因此在电机运输合同中,电机厂是托运人,是运输合同当事人;甲钢铁厂只享有收货的权利,并不负担支付运费的义务。第六章(总则)一、单选1、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2、甲是乙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乙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随时对外签约。后甲因收取回扣被乙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收回。甲以此合同书与丙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效力应如何认定?A.不成立23 B.无效C.效力待定D.有效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王某自行以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精密机床作价95万元,甲公司于1o月31日之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遂提供丙公司作为保证人,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甲公司将机床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未支付货款。甲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表示无力承担。甲公司遂以本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重要财产的处置需经股东会议为由主张机床转让合同无效,要求乙公司返还机床,遭到乙公司拒绝。乙公司将该机床作价25万元转卖给李某,双方交货付款完毕。甲公司因索款未果,诉至法院。法院查明:(1)甲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重要资产的处置应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其中,重要资产是指价值超过50万元的公司资产;(2)李某系乙公司董事;(3)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现仅有债务人丁公司尚欠其到期货款30万元,此外别无资产,乙公司一直未向丁公司主张权利,也没有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方式追讨债权。  请回答3、4题: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机床买卖合同的效力为()。  A.无效  B.效力待定  C.有效  D.可撤销4、甲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提供担保的行为性质为()。  A.预期违约  B.行使不安抗辩权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行使先履行抗辩权5、甲乙订立一个合同购销特定的标的物,合同执行政府定价,2000年2月1日订立合同时该标的物价格为每千克1000元,合同规定2000年4月1日交货,交货后付款。但卖方直至2000年6月1日才交货,而政府定价于2000年5月1日调整为每千克1200元,买方应当按照每千克()元的价格向卖方支付货款。  A.900B.1000C.1100D.12006、周某与林某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林某抚养,周某每年给付1000元抚养费。离婚后,因林某将孩子由姓周改姓林,周某就停止给付抚养费。因这一年年景不好,周某就将卖粮仅得的1000元捐献给了希望工程,自己出去打工了。林某能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吗?A、不能,因为赠与物已经交付B、不能,因为是公益性捐赠C、不能,因为周某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D、能,因为周某逃避法定义务进行赠与7、甲乘乙危难之机提出不合理条件与乙订立合同,随后甲将其合同债券转让给丙,则()A.乙仍可以撤销合同B.甲构成不当得利,应向乙返还不当获得的利益23 C.乙、丙可共同向甲请求赔偿损失D.乙可以向甲请求赔偿因其向丙履行而遭受的损失8、甲公司与乙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货款为2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8%。同时,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5000元,后乙公司未履行合同,给甲公司造成实际损失2万元。乙公司应依法向甲公司偿付总额:()A、2万元B、3.6万元C、2.5万元D、3万元二、多选1、育红学校欲组建电脑教室,分别向几个电脑商发函,称"我学校急需电脑50台,如你公司有货,请速告知。"华夏公司第二日即派人将电脑50台送到学校而育红学校此时已决定购买另一电脑商的电脑,故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的电脑,由此发生纠纷。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育红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邀请B.育红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C.育红学校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电脑属于违约行为D.育红学校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电脑不属于违约行为2、甲于2004年5月10日因情况紧急而与乙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内容对甲显失公平。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A.甲有权通知乙撤销该合同B.该合同无效,甲乙双方应各自返还财物C.该合同的效力处于未定状态D.如甲在2006年5月10日后才申请撤销该合同,则人民法院不再保护3、债权人以对自己造成损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债务人的下列哪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A.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B.债务人无偿将财产赠与他人C.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但受让人不知该情形4、甲与乙签订销售空调100台的合同,但当甲向乙交付时,乙以空调市场疲软为由,拒绝受领,要求甲返还货款。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存这批空调  b.空调在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后,因遇火灾,烧毁5台,其损失应由甲承担  c.提存费用应由乙支付  d.若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乙不领取空调,则归甲所有5、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屋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23 6、甲购买一辆汽车,在开回的路上,因刹车失灵而翻车受伤。在此情形下,他可以请谁承担何种责任?()A.请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厂家同时承担违约和侵权责任 C.请求厂家承担侵权责任 D.请求厂家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请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三、案例分析题1、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 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 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 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3)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 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 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  (4)乙应在何期限内行使该权利?2、乙欠甲债10万元,到期未还。问:(1)如乙无其他财产,但丙欠乙10万元,已到期。一日,乙对丙发出通知,免除丙之债务,丙不知道甲乙的纠葛。甲可否行使撤销权?为什么? (2)如乙之财产仅有一辆汽车而已,价值在15万元左右。一日,乙赠汽车与丙,丙不知甲乙之债情况。甲可否行使撤销权?为什么? (3)如乙以3万元将价值15万元的汽车卖与丙,丙不知甲乙之纠葛。甲可否行使撤销权? (4)如乙之汽车价值在15万元左右。一日,乙赠汽车与丙,但乙尚有银行活期存款10余万元。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为什么?3、甲公司向乙商业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合同期满后,由于甲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本息。但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20万元,甲公司不积极向丙公司主张支付货款,为此,乙商业银行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执行丙公司的财产,以偿还甲公司的借款。问:(1)法院是否应支持乙商业银行的请求?(2)若乙商业银行行使代位权花费3000元必要费用,此费用应由谁承担?4、23 2007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表明: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8月15日前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货进付款。  7月10日,乙公司复函称:如果A型号钢材每吨价格下降200元,我公司愿购买3000吨A型号钢材,贵公司如同意,须在7月31日前函告。  7月25日,甲公司决定接受乙公司的购买价格,在甲公司作出决定后。同日收到乙公司的撤销函件,表示不再需要购买A型号钢材。  7月26日时,甲公司正式发出确认函告知乙公司,表示接受乙公司就A型号钢材的购买数量及价格,并要求乙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乙公司于当日收到甲公司的该确认函。  乙公司认为其已给甲公司发出撤销函件,故买卖合同未成立,双方因此发生争议。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2007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简要说明理由。  (2)2007年7月1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是否构成承诺?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第六章(总则)答案一单选1-5BDCBB6-8DAC二、多选1、AD2、CD3、BC4、AC5、CD6、AC三、案例分析答案  (1)甲传真订货属于要约邀请,乙报价属于要约;甲回复报价行为属于承诺。  (2)该买卖合同成立。  (3)可行使撤销权。  (4)自其知道甲放弃其到期债权之日起1年内行使。  [解题思路]  本题四个设问考查了三个问题。一是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行为的性质,这涉及当事人的责任。二是合同形式与合同成立的关系。三是撤销权的行使。难点在于第(2)问即合同形式与合同成立的关系问题,请读者理解相关法条的规定,认真研习“法理详解”。  [法理详解]  (1)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乙的报价因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乙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因其内容与要约一致,且于承诺期内作出。 23   (2)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根据《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虽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  (3)、(4)《合同法》第74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由此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对撤销权的时效,《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2、(1)可以。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案中,乙在没有其他财产的情况下,免除丙的债务10万元,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故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可以。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案中,乙将仅有一辆价值15万元的汽车赠与丙,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故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3)不可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案中,债务人虽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了汽车,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但受让人并不知情,故债权人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4)不可以。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案中,乙虽将价值15万元的汽车赠与丙,但乙尚有银行活期存款10余万元,并未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故债权人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3、(1)法院应当支持乙商业银行的请求。因为此案符合代位权适用的五个要件,即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并届期满;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亦届期满;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即不具人身性;债务人有存在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事实;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已经危害到债权人的债权,有保全的必要。因此乙商业银行有权利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执行丙公司的财产。(2)此费用应当由甲公司来承担。因为该代位权的产生是由于甲公司怠于履行自己的到期债权所致,其自身存有过错,应当由其来负担所产生的费用问题。4、答案:  (1)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是要约。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具备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本题中,2007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具备订立合同的数量、价格、标的物品种、质量、交货方式等主要条款,并表明了经乙公司同意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23   (2)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不构成承诺。根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本题中,乙公司对要约内容中的价格条款进行了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因此不构成承诺,应为新要约。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下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本题中,乙公司7月25日发出的要约中已经确定了承诺期限(7月31日前函告),因此该要约是不得撤销的。第六章(分则)一、单项选择题1、2003年6月2日杜某将自己家的耕牛借给邻居刘某使用。6月8日刘某向杜某提出将耕牛卖给自己,杜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了价格,并约定3天后交付价款。但6月10日,该头耕牛失脚坠下山崖摔死。对于该耕牛死亡的财产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  )   A.杜某   B.杜某与刘某各承担一半   C. 刘某  D.杜某承担1/3,刘某承担2/3 2、甲方购买一批货物,约定于6月15日提货,但其因没有安排好汽车而未能提货。当天傍晚,出卖人的仓库遭雷击起火,货物被烧。你认为应如何确定损失的承担?  A、出卖人,因为货物是在其控制之下  B、出卖人,因为货物所有权没有转移  C、买受人,因为他未能按时提货  D、双方分提,因为谁都没有过错3、甲向乙购进一批玉米,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乙所在城市S市。5月1日乙为甲代办托运运往M县。在运输过程中,5月3日甲与丙签订协议,将将批玉米转让给丙,在M县火车站交货。5月4日由于遇到洪爆发,火车在运输途中出轨,玉米损失。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A、甲承担  B、乙承担  C、丙承担  D、甲与丙分担4、甲答应赠与乙800元,资助乙的一项发明。甲在给乙500元以后,就不再给了,乙认为甲答应赠与就应全部赠与,于是向甲索要另外300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应再给乙300元,否则即违约B.赠与合同无效C.甲可向乙要求返还已给的500元D.赠与500元的合同有效,另300元的赠与可以撤销23 5、老张因身体不便将自己的一辆自行车赠与邻居的中学生小李,让小李上学使用,但要求小李今后回家途中给其捎带一些生活必需品,小李同意。第二天小李上学路上因自行车刹车不灵造成摔伤。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A.对此老张不负责任 B.老张应负全部责任  C.老张应负部分责任  D.此事造成赠与合同无效6、某企业向银行借贷1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该企业使用借款10个月后,欲提前归还此项贷款。依照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  A.该企业可以提前还贷,银行应同意  B.该企业应在还款日前15夭通知银行方可提前还款  C.该企业需与银行协商一致后方可提前还贷  D.该企业不能提前还贷7、甲公司将所属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间,甲公司将用于出租的设备卖给丙公司。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BA、甲公司在租赁期间不能出卖出租设备 B、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C、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  D、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须经丙公司同意后方继续有效二、多项选择题1、2000年5月4日,易某将自家的耕牛租于刘某使用2个星期,5月10日,刘某提出要买下此耕牛,易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价格为1000元,并约定1个月后交付款项。但5月12日该耕牛被雷劈死。关于此案,以下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该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5月10日  B.该买卖合同中耕牛的交付时间是5月10日  C.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易某承担  D.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刘某承担  2、在以下()情况下,买受人应当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A.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收货物B.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发运,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C.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末前往提货D.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3、甲欲将一部分货物寄存在乙处,为此向吴律师咨询。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吴律师的以下意见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在签订仓储合同后交付货物前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乙双方没有约定保管费,乙有权依交易习惯请求甲支付  C.乙可以根据情况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  D.在有第三人对甲寄存的货物主张权利时,除了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执行的以外,乙应当履行向甲返还寄存的货物的义务4、甲公司与某希望小学乙签订赠与合同,决定捐赠给该小学价值2万元的计算机23 ,后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换,不愿履行赠与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法律行为,故甲公司可以反悔,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尚未交付设备,故可撤销赠与  C.乙小学有权要求甲交付计算机  D.若甲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乙小学不予赠与,则甲公司不再承担责任  三、案例分析题(一)1996年12月,村民甲与县肉联厂达成口头协议:自养的黄牛两头送县肉联厂宰杀,牛肉款按净肉每斤3元5角的价格结算,牛皮、牛头和牛下水归肉联厂,甲再付肉联厂宰杀费80元。在宰杀过程中,肉联厂的屠宰工人乙在其中一头牛的下水中发现牛黄,重100克,卖得价款5000元。甲知道后与乙、县肉联厂为牛黄款归属发生纠纷。现问:1、牛黄归谁所有?2、牛黄款该如何处理?(二)甲、乙于2001年4月1日订立一份租赁合同, 甲将自己所有的房屋租赁给乙,租赁期限为9个月。2001年7月1日,经甲的同意, 乙将该房屋转租给丙,期限为6个月。2001年10月1日,甲在未通知乙的情况下以2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卖给丁,10月8日丁要求丙在24小时内搬离该房屋,遭到丙的拒绝。10月10日,乙向甲提出自己希望以20万元价格购买该房屋,遭到甲的拒绝。根据以上事实和《合同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经甲的同意, 乙将房屋转租给丙后, 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否终止?  (2)丁要求丙在24小时内搬离该房屋的主张是否成立?  (3)甲在未通知乙的情况下将该房屋卖给丁,并拒绝乙购买请求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三)2003年1月10日,四川a公司与江苏无锡b制衣厂签订了一批布匹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卖给b制衣厂布匹10万米,b制衣厂收到布匹后5日内检验,检验合格后10日内付款,总价款30万元,货物由a公司代办托运。2003年2月5日,a公司在自己的住所地将货物交给b制衣厂指定的承运人。2月7日,在运输途中,b制衣厂将该10万米布匹中的4万米以每米3.5元的价格卖给某服装个体户王某。王某依合同约定立即支付定金2万元。2月10日,b制衣厂和王某到车站提货。王某见到布匹上有霉点,拒绝取货,并要求b制衣厂双倍返还定金。b制衣厂收到布匹后,一直未向四川a公司付款。a公司打电话催问,b制衣厂称,由于路上遇雨,全部布匹已受潮并开始发霉,故拒绝付款,并要求a公司派人处理这些布匹。a公司经理张某于4月15日到达b制衣厂查看布匹,确认是因路上遇多年未遇的特大暴雨而受潮发霉。但张某认为,货物既已发出,a公司即不再承担责任,故b制衣厂仍应依约付款。双方协商不成,a公司遂起诉至无锡市某法院,要求b制衣厂支付货款,并承担王某到无锡查看布匹的一切费用。江苏b制衣厂则反诉a公司,要求a公司立刻处理这10万米布匹,并支付保管费用。在审理案件时,法院认为多年未遇的特大暴风雨构成不可抗力。问题:(1)布匹由四川a公司办理托运运交江苏b制衣厂,a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货交承运人以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为什么?23 (2)设双方约定由四川a公司办理托运手续,并负担运输费用,则布匹遇雨潮霉的损失应由谁负担?为什么?(3)法院判决b制衣厂向a公司支付货款是否正确?为什么?(4)王某是否应承担该批货物的损失?为什么?(5)从2月5日起,合同中约定的10万米布匹归谁所有?为什么?(四)2、甲公司将一幢自有二层楼房租赁给乙公司作为经营用房,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月5000元,在每月初的前3天支付上月的租金。合同未约定房屋维修责任的承担以及是否可以转租等问题。2007年3月,甲公司有意出售该租赁楼房,因乙公司无意购买,甲公司遂将租赁楼房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所有权后,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向乙公司表示要解除租赁合同,乙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但愿意每月增加租金1000元,丙企业表示同意。2007年8月,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乙公司要求丙企业修理,丙企业丙一直未予理睬,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为此支付维修费用4000元。  2007年10月,乙公司另购买了一办公大楼。遂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丙企业于2008年1月3日得知转租事实后,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支付上月未交付租金6000元,乙公司表示,维修费用可以抵销4000元租金,只愿意再支付2000元,但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所有权后,可否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2)丙企业可否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3)乙公司可否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简要说明理由。  第六章(分则)答案一、单选1-5CCCDC6-7AB二、多选1、ABD2、CD3、BCD4、ABD三、案例分析题(一)答案1、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本题中甲有将牛肉卖与肉联厂、将牛皮、牛头和牛下水送给肉联厂的意思表示,但并没有将牛黄送给肉联厂的意思表示,所以甲与肉联厂之间没有买卖牛黄的意思表示,牛黄的所有权应当属于甲,乙与肉联厂对该牛黄没有所有权。2、23 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题中由于甲并没有将牛黄送给肉联厂的意思表示,’肉联厂无权得到牛黄,肉联厂对牛黄的占有构成不当得利,肉联厂应当将该牛黄款归还给合法所有权人甲。(二)[答案]  (1)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2)该主张不成立。  (3)甲的做法不合法。  [解题思路]  本题着重考查租赁合同制度。(1)问考查转租及其效力。(2)问考查租赁合同的形式及不定期租赁的效力。(3)问考查“买卖不破租赁”原则。(4)问考查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四个设问四个考点均属司法考试对租赁合同的考查重点。解题的关键在于对法条的理解和灵活运用。  [法理详解]  (1)根据《合同法》第224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题中,乙转租行为经过甲的同意,因而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2)根据《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实行“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在本题中,尽管甲在租赁期限内将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丁,但并不影响甲乙之间租赁合同、乙丙之间转租合同的效力,因此丁的主张不成立。  (3)根据《合同法》第230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而题中,甲在出卖房屋前未通知承租人,且拒绝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因而甲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三)答案:(1)应由江苏b制衣厂承担货物的风险责任,因为此时货物的交付已经完成。(2)应由四川a公司承担。因为在送货的交货方式下,运输途中交付尚未完成,应由出卖人承担风险责任。(3)正确。因为这是江苏b制衣厂应负的法律义务。(4)王某应当承担该批货物的风险。因为买卖在途货物,风险自合同签订时即发生转移。(5)布匹的所有权已经转归江苏b制衣厂。(四)答案:  (1)不可以。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将租赁楼房售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所有权后,不能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解除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2)丙企业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乙公司未经出租人丙企业同意,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因此丙企业可以解除合同。(3)乙公司可以维修费用抵销423 000元租金。根据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本题中,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丙公司一直未履行维修义务,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的费用4000元应当由出租人丙企业负担,乙公司可以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