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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16:31 发布

财政税收财政研究毕业论文 非公有制经济的税收国民待遇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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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财政税收财政研究论文题目:非公有制经济的税收国民待遇问题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内容摘要:所有制结构的深刻变化,使得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仍存在着许多非国民待遇问题。本文着重从税收角度分析了非公有制经济的非国民待遇表现,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革税制、市场准入、调整优惠政策、改善投融资环境和外部经营环境等建议措施。    关键词:税收国民待遇非公有制经济        如何理解税收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原则体现在税收上,称税收国民待遇,它是指一国政府通过税制给予外国商人和外资企业的税收负担不高于同等条件下本国公民和内资企业的负担。税收国民待遇可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来理解:狭义的税收国民待遇,是指一缔约国的产品输入到另一缔约国时,不对输入产品直接或间接地征收高于本国相同产品的国内税或其他费用。也就是说,除了进口关税外,其他一切费用与同本国产品同等对待。广义的税收国民待遇,是指一缔约方国民在另一缔约方的税收负担,在同等情况下,不比另一缔约方国民的税收负担重,这里的“国民”泛指个人、法人、合资企业等。可见,税收国民待遇的基本精神是:无论在赋税、国内收费等方面,内资外资、国有非国有经济一视同仁,公平税负。市场经济要求公平竞争,这就要求市场主体之间竞争机会都要平等。税收国民待遇强调机会均等,一视同仁,即不分纳税人的“身份”,资金来源和所在地区一律平等对待,充分体现税收的“经济公平”原则和国际税收协定中的“无差别待遇”,满足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要求,符合国民待遇原则。因此,合理灵活地利用税收国民待遇,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税收环境十分重要。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吸引外资给外资企业广泛的税收优惠待遇,与内资企业相比,外资企业在税收上享受的是超国民待遇。这种超国民待遇在一定时期对吸引外资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长期对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也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据有关资料统计,外资企业所得税负担率在8%左右,内资企业负担率在22%左右,后者负担率是前者的近3倍。除了不利于外资企业、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之外,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还给逃税避税增加了可乘之机,造成了税收流失。据报道,我国已批准成立40多万家外资企业,相当部分外资企业利用关联企业之间转移利润手法,每年逃避企业所得税达300亿元(见2003年4月报8日扬子晚报文)。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非公有经济发展很快,形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非公有经济在GDP,投资、消费等方面的所占比重迅速上升,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非公有经济的蓬勃发展,也为税收增长提供了丰富的税源,成为国家税收的“半壁江山”。但面对WTO非公有经济也存在尴尬:一方面发展受阻存在非国民待遇,一方面税负偏低超国民待遇。为此,必须认真贯彻“十六大”提出的“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经济制经济”的精神,“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放宽国内民间资本市场准入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实现公平竞争”,重要一点就是给非公有经济以平等的税收国民待遇。        非公有制经济贡献越来越大    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例,1989年个体、私营经济产值为656亿元,2001年私营经济产值达25640亿元,增长了38倍。对GDP的贡献率,1989年为0.57%,2001年为20.46%。90年代以来平均每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八五”时期(1990-1995)我国工业总产值平均增长22%,而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分别增长48.6%和62.7%,“九五”时期尽管受一系列国内外环境影响,仍以10%以上速度增长。近10多年来,个私经济产值平均增长率在50%以上,1994年曾高达170.1%,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率。近20年为拉动经济增长做出了贡献,成为创造市场活力,拉动经济增长的基本力量。20多年来,我国约50%以上的出口交货值是民营企业创造的。与此同时,非公有经济的就业贡献也十分突出。2001年全国从业人员73025万人(含农村劳动力),其中,城镇就业人员为23940万人,私营企业从业人员2253万人,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4760万人,两者合计,占全国从业人员的9.6%,缓解了就业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创造非农业岗位2.5亿多个,其中私营、个体经济就吸纳了8000多万人(国营企业人员6400万人)。     税收贡献方面,个私企业税收收入增长迅猛,2002年入库税收945.58亿元,增长43.1%,是所有经济类型税收收入中增长幅度最高的。1998年至2002年年均增长54.9%,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比重由1998年的1.8%提高到了2002年的5.7%,提高了3.9个百分点。在大多数县(市)的财政收入中,个体、私营企业税收占当地财政收入的比重已超过1/3,在少数市县超过80%。据第五次中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报告,私营企业近三年的销售额、纳税额、交费额和税后净利润4个指标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24.02%、24.65%、22.74%和19.50%,其中纳税额增长最快。    但是从税收负担情况来看,1994-2000年全国公有制经济实现的GDP占总量的58.6%,提供的税收占税收总额的56.3%,非公有制经济提供的税收占税收总额的43.7%。以此推算,公有制经济的税收负担系数为1.36,非公有经济的税收负担系数为0.74,前者是后者的1.84倍。近两年非公有经济税收负担水平有所上升,但总体上仍低于公有经济的税负水平。        非公有制经济的“非国民待遇”表现    1.市场准入受歧视。长期以来,由 于方方面面的原因,非公有经济在市场准入方面比如银行、保险、证券、电信等行业,受到许多限制。据统计,目前准许国有企业进入的行业有80多个,准许外资企业进入的有60多个,准许私人民营资本进入的行业只有40多个。    2.融资渠道困难。银行体系的信贷资源多是投向国企和政府工程项目,尽管有的国企和政府工程项目决策失误,浪费严重,造成资金大量损失,或长期亏损,也可以根据政府部门的指令继续从银行获得信贷,并享受种种特权。如由财政拨资金成立新的资产公司收购国企债务和银行坏帐的债权转股权的做法,正是国企特有的“解困”待遇。而长期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的资本来源却很难从银行得到贷款,只能依靠自由资金或借高利贷,或通过其他非法渠道得到。    3.权益保护未能“一碗水端平”。相对于政府部门大力保护国有资产,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神圣不可侵犯”似乎是天方夜谭。他们的财产与各项合法权益往往不能得到与国企、外资同等程度的保护。私有财产的损失在我国法律上称之为经济纠纷或民事诉讼,基本上属于民事的范围,这在实践中却往往是“说也说不清楚”。    4.外部经营环境不好。由于各级政府职能转变滞后,部门腐败现象不断发生,加之没有国企的靠山和外商的特殊身份,私营等非公有经济往往要面对更多的刁难和干扰甚至敲诈,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屡禁不止,使之遭受更多的非经营性损失。正如一家私企老板所说:“我们最苦恼的就是接待各级政府官员,一看到车子开到厂门口就紧张”。         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国民待遇的建议    1.充分认识发展非公有经济的意义。长期的计划体制造成了我们对私营等非国有经济的不信任感几乎是根深蒂固的。因而面对WTO,首先要更新思想观念,清除对非公有经济的思想障碍。私营经济等非公经济与国企、外资企业相比,目前仍属“弱势群体”,但其发展过程中已经显示其不屈不挠的生命力。“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经济制经济是“十六大”给非公经济企业带来的“定心丸”,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没有非公有经济的发展,就没有市场经济的发展,只有公有制经济是不可能建立市场经济的。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保证市场准入机会均等。要全面清理以所有制为依据的限制性政策,比如有的行业,公有制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可以进入,非公有制经济被禁止进入;有的行业准予外资而禁止民营企业进入。这些都不符合机会均等原则。一个行业是否准入,标准不是“公有”或“非公有”,而应是行业要求的技术、生态、卫生、福利条件和国家安全等。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行业,原则上应一律消除所有制歧视。加入WTO以后,金融、保险、证券、电信等许多领域将打破原有的垄断局面,对外资实施更多的准入和开放,也应给非国有经济创造机会,鼓励公平竞争,促进共同发展。“十六大”提出除了一些有关国民经济命脉的产业外,都欢迎民间资本参与,这将极大地有利于非公有经济的发展。     3.改革现行税制。(1)结合增值税改革,通盘考虑解决私营企业等的不公平待遇问题。建议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企业不分所有制,只要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资料齐备,有固定经营场所,都应享受一般纳税人的待遇。但考虑到改制对国家财政收支平衡的影响。可先对一些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中税负偏重的企业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到所有产业。(2)建立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不再区分内资、外资,国有、私营,也不论股份制、还是混合联营,各类企业执行相同的所得税制度。逐步实行各类企业所得税在税率、税基、及其它政策待遇方面的“一视同仁”。在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适当对非公有制经济给予照顾。原规定年利润在本3万元以下的企业减按18%3万至10万元的减按27%征收企业所得税,可改为设为15%和20%两个低档税率,继续体现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鼓励和扶持。对一些中小型非公有企业年利润额度的规定,适当提高标准,比如7万元以下,7万至15万元。    4.进一步改善非国有经济的投、融资环境。在投融资、税收、土地和外贸等领域一视同仁,实行平等待遇。要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企业化改组和股份多元化步伐,清理限制民间投融资政策。允许民间资本拥有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要按照市场原则配置金融资源和拓宽民间的投资领域。组建非公有企业银行、投资公司等。建立非公有经济发展基金,疏通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对地方非赢利性的私营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可实行免征营业税的优惠待遇,由3年时间增长到5~10年,为地方性私营经济等非公有经济发展提供更宽松的税收环境。     5.改善非国有经济外部经营环境。从税费改革角度看,要尽快出台清费立税举措,治理现行政执法环境,制止乱收费、费挤税现象。减轻个体、私营企业等非国有经济的税外负担。注意营造优良服务环境。①从实际出发简化办税程序,减少办税环节和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对私营个体不歧视、不刁难、不敷衍,真心实意地解决他们的困难。②加强税务人员素质教育,落实执法责任制,减少执法随意性。公开政务信息,不搞钱权交易,严格廉政纪律,制止乱收费现象。③做好咨询服务,通过公告、公示等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地开展税法、纳税义务宣传、咨询活动,提高私营个体纳税意识,融洽征纳关系,营造和谐诚信的税收环境。    6.加强税收征管。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变化是市场经济发展及宏观经济调控的必然结果,它必然在纳税主体、税源结构等方面给税收带来较大影响。税收要针对一些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并具体在税政管理、计划安排、征收方式上适应经济结构和所有制结构的变化,抓好非国有经济的税收征管工作,使非公有经济在迅速发展的同时,承担起与之相称的税收义务。要管更要帮,税务部门要转变观念,进一步研究和探索非公有企业税收征管的特点和规律,改进征收方式,区别不同纳税人实施灵活的征收方法,对个体私营纳税户,坚持建帐建制,查帐征收。对财务制度不健全的非国有企业除指定税务代理机构进行税务代理外,条件成熟的可实行“核定”与“查帐”相结合的征收方式。     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2020年中国:新世纪的发展挑战》指出,如果中国做好对非国有企业的纳税工作,其所能增加的税收份额,到2020年,可能达到GDP的10%。无论世行报告的可靠性如何,非国有经济的税收潜力随着迅速发展的态势,无疑是十分可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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