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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24:32 发布

污水处理工程-标准安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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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污水处理工程设备安装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Ⅰ分包合同协议承包商:(以下简称承包商)分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分包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承包商决定将本合同1.2条所指的工程承包给分包商,分包商同意以本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格按期完成该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范围:详见Ⅲ《特殊条款》承包方式:除合同中明确规定应由承包商供应的设备及材料外,其余由分包商包工包料完成安装。1.2工期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3图纸承包商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分包商提供详细施工图____套。1.4本工程施工应遵循的标准与规范为:²《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5-82)²《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条文)》(HGJ207-83)²《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²《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T29-98)²《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²《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共13页第11页 ²《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²(附加)²²1.1承包商责任与义务1.1.1负责协调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保证现场水电满足施工需要,水电费用问题,如果施工分包合同报价中包含此项费用,则由分包商承担;如果施工分包合同中不含此项费用,则由承包商承担。1.1.2向分包商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进行现场校验。1.1.3开工前一周内向分包商做设计技术交底。共13页第11页 分包商责任与义务1.1.1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1.1.2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工地交通、施工噪音、污染等的管理规定。1.1.3负责保护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网、建(筑)构物,负责工程的施工成品保护。1.1.4分包商应服从承包商管理,不得拒绝承包商、监理的任何合理要求。1.2双方现场代表为了双方能够顺利履行合同和方便工作,双方各自授权一名现场代表。合同执行当中,只有现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的通知、指示、签证有效。承包商代表分包商代表施工期间,分包商代表必须每天在场。1.3合同价格:人民币元大写付款方式:分包商进入安装现场3日内承包商支付分包商合同价50%作为预付款,安装工程经承包商验收结束后10天内承包商支付分包商合同价20%,整个工程结束并通过验收后10天内分包商提供承包商正确发票,承包商收到发票后再支付分包商合同价25%,余款5%,质保期结束后一次付清。1.4其它约定事项(分包商提供的工程设备、承包商提供的工程材料以及分包商的履约保证、保险等事项,应在此处说明):1.5承包商及分包商各自供应的材料见本合同附件分包商《报价表》1.5.1承包商供应的材料必须按照分包商施工要求及时供应,其质量由承包商自行负责;因承包商原因造成材料无法及时供应而影响工期由承包商承担;1.5.2共13页第11页 除合同中明确规定由承包商供应的材料外,其余材料都由分包商供应;分包商采购材料应达到工程质量、设计及业主的要求,并附有质保书、合格证、出厂说明书和技术资料;如分包商供应材料不符合要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应由分包商负责。Ⅱ分包合同条件2一般义务与责任2.1分包商的一般责任分包商按照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精心和努力完成分包工程,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分包商在审阅分包合同、主合同,或在分包工程施工中,如果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远东存在任何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商。2.2履约保证如果合同规定分包商需要为履行分包合同提供履约保证(银行履约保函),则:银行保函格式及担保银行应经承包商同意,办理银行担保的所有费用由分包商承担;保函在分包商完成施工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之前一直有效,承包商应于主包工程移交业主(以工程竣工移交证书的移交日期为准)后7天内将该保函退还给分包商。2.3分包商应提交的进度计划开工前一周内以承包商合理规定的格式向承包商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未经承包商同意,不得开工。施工组织设计应至少明确施工安排、施工方法、进度计划等内容。如果承包商认为分包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计划进度的要求,分包商应对施工安排做必要的调整。2.4分包合同的转让未经承包商同意,分包商不得转让分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分亿合同下分包商的任何权利或利益。2.5再次分包共13页第11页 未经承包商同意,分包商不得将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即使承包商同意分包,也不能解除本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分包商的任何责任和义务。2分包合同文件2.1语言本分包合同的主导语言为汉语。如甲乙双方因主合同的某些规定或要求而产生纠纷时,则应以主合同的主导语言的解释和说明为准。2.2适用的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2.3分包合同文件的优先秩序²分包合同协议;²分包合同条件;²变更及洽商;²图纸及技术资料;²分包合同协议中规定的施工标准及规范;²构成分包合同一部分的任何其它文件。3主合同3.1分包商对主合同的了解承包商应向乙提供主合同(承包商与业主或总承包商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的复印件(主合同的报价单、合同价格等商业细节除外),以便分包商能够详细了解主合同对分包工程的要求。3.2分包商对施工分包工程应付的责任分包商应承担并履行与分包合同有关的主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所有义务和责任,分包商在实施施工分包工程中,应避免与施工分包工程有关的可能导致承包商违反主合同的任何行为或疏漏。3.3分包商不得与业主或总承包商之间产生任何私下约定。共13页第11页 分包商违反施工分包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如分包商有任何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商应承担由此违约造成的根据主合同承包商将负责的任何损害赔偿费。此种情况如果发生,承包商可从本应支付给分包商的金额中扣除这笔赔偿费。如分包商剩余金额不足以赔偿承包商损失,则分包商应另行支付承包商赔偿费的差额。2开工和竣工2.1分包工程的开工和竣工分包商应在接到承包商开工通知后7天内迅速且不拖延地开始施工分包工程的施工。如果合同或合同附件中规定分包商须在某一具体时间内完成分包工程的任何区段时,分包商应保证这些区段在规定的时间内竣工。2.2分包商竣工时间的延长除非承包商违反施工分包合同或提出变更导致施工分包工程延期,分包商无权延期竣工分包工程。2.3承包商如果根据主合同规定从业主或总承包商处获得施工分包工程的延期,承包商有义务立即交此延期通知分包商。2.4分包商在试车期间的责任试车的分包商的责任。单机试车完成后,分包商应按承包商的要求完成联动试车,派出适当人员协助承包商完成系统调试,解决和协助解决试四和调试期间的机械、电气故障。3分包商的设备和材料3.1分包商用于分包工程的施工设备、机具,进场后使用前须经承包商批准。只要理由恰当,承包商有权不同意分包商使用己运至现场的施工设备、机具。3.2分包商用于分包工程的施工材料,使用前须经承包商同意,只要理由恰当,承包商有权不同意分包商使用己运至现场的施工材料。4指示、决定和变更4.1分包商只能且必须接受承包商的指示和决定,任何来自业主、总承包商的指示、决定和变更均应经承包商确认后通知分包商。4.2共13页第11页 分包商因遵守和执行承包商的指示、决定和变更而发生合同外的支出时,分包商有权从承包商获得合理的补偿,这种补偿应由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分包商接受业主、总承包商的指示、决定和变更而发生额外支出,分包商无权从承包商得到任何补偿。2安全保障2.1分包商的保障义务分包商因实施施工分包工程而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承包商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分包商应保障承包商免于承受与下述有关的全部损失:2.1.1任何人员的伤亡。2.1.2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2.2承包商的保障义务承包商应保障分包商免于承担由承包商、承包商的雇员或承包商雇佣的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分包商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损害。3质量缺陷及修补3.1移交前分包商的义务主合同规定的主包工程移交前,分包商应使分包工程始终处于主合同所要求的令承包商满意的状态,修补由于任何原因所造成的各类缺陷。3.2移交后分包商的义务包含施工分包工程的主包工程移交后,分包商应在质量保证期内修补施工分包工程中主合同规定承包商应负责修补的缺陷,质量保证期限及缺陷修补的条件应与主合同规定的承包商应负责的质量保证期及条件相一致。3.3如果分包商按照9.1款、9.2款所修补的缺陷是由于承包商、承包商雇员的行为或违约造成的,分包商有权为其修补上述缺陷从承包商得到适当的经济补偿、否则,分包商无权为其修补缺陷获得任何追加付款。共13页第11页 主合同的终止2.1对分包商雇用的终止如果在分包商全面履行了施工分包合同规定的义务之前,无论任何原因,承包商被业主或总包商停止雇用或主合同被终止,则承包商应在上述终止后的任何时间通知分包商立即停止按施工分包合同对分包商的雇用,终止分包合同。分包商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将其职员、工人和分包商自己的设备撤离现场。2.2终止后的付款上述分包合同终止后,分包商有权得到按照分包合同已经完成的那部分工作的付款,但应扣除承包商已支付给分包商的付款。2.3由于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的主合同的终止由于分包商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或总承包商停止对承包商的雇用或终止主合同,则本合同11.2款关于支付的规定不再适用。如此种情况发生,视为分包商违约,分包商应付的责任与12条违约的情况一样。3分包商的违约3.1分包合同的终止如果发生如下任何情况,则视为分包商违约:a)分包商停产或停业清理或其财产已被转让给债权人,或者分包商用于施工分包工程的货物被扣压;b)分包商违反本合同2.4款、2.5款;c)分包商已经否认本合同有效;d)分包商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5.1款开工或实施施工分包合同;e)承包商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要求分包商清除有缺陷的材料或修补有缺陷的工作的通知后,分包商拒绝执行或忽视此类通知;f)分包商无视承包商的书面警告,公然固执地忽视履行施工分包合同所规定的分包商的义务;g)由于分包商不适当行为,导致业主或业主工程师或总包商根据总合同通知承包商,要求承包商将分包商从主包工程上撤出;共13页第11页 发生上述情况时,承包商可根据施工分包合同,在通知分包商后,立即终止施工分包合同。随后承包商可占有分包商带至现场的所有材料、分包商的设备及其它任何物品,并可由承包商或承包商雇佣的其它分承包商将上述物品用于施工和完成分包工程以及修补任何缺陷。只要理由适当,承包商也可将上述全部或部分物品出售,并将所得收入用于补偿分包商因违约应支付承包商的款项。2.1承包商的权力承包商可不根据本合同12.1款发出终止通知,而仅从分包商手中接过该项分包工程的一部分,由承包商自己或承包商雇佣的其它分承包商实施并完成此施工分包工程的剩余部分并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在此情况下,承包商可从分包商收回其实施此施工分包工程的费用,或从应支付给分包商的款额中扣除此项费用。3承包商的违约3.1缓付款的利息如果承包商未将到期应支付给分包商的款项支付给分包商,或者根据本合同10.2款、10.3款缓付分包商工程款,则承包商在接到分包商索取利息的通知后,按承包商根据主合同从业主或总承包商处获得的上述到期未付款额的利息支付给分包商。3.2如果承包商宣布破产,分包商有权终止施工分包合同,并根据国家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法规从承包商的破产清算中得到承包商尚未付给分包商已完成的那部分工作的付款的适当补偿。4争端的解决4.1无论在分包工程施工期间或竣工之后,如果承包商与分包商因分包合同或分包工程的施工而产生的任何争端,双方可就此类争端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设法在56天内友好解决争端,可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按照仲裁章程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仲裁期间,双方不得以正在仲裁为理由而拒绝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各自的义务。4.2共13页第11页 如果承包商与业主或总承包商因为主合同或主包工程而产生任何争端,无论双方正在友好解决此类争端,还是已经申请或正在仲裁,只要承包商认为此类争端与施工分包工程有关,分包商应按承包商的通知要求提供与上述争端有关的资料并出席有关有会议。2不可抗力2.1不可抗力是指承包商和分包商无法控制的事件,这类事件使合同一方的履约变为不可能或非法。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a)天灾(地震、暴风雨/雪、非责任事故的火灾、瘟疫等);b)战争、敌对行动、战时动员、征用或禁运;c)暴乱、叛乱、社会动乱、内战。2.2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合同中的义务无法履行,则承包商和分包商均不应被认为违约或毁约。2.3如果分包商认为某一事件已构成不可抗力并可能影响其履行义务,则分包商应立即通知承包商代表,并尽力继续履行义务,尽力保护分包工程成品,使承包商的损失降至最低。2.4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使工程遭受损失和损害,分包商有权得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按照合同所完成工程的付款。2.5不可抗力事件持续180天以上,甲乙双方可根据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协商终止合同。当不可抗力事件在180天内结束,且主合同继续履行时,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并就工期、修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缺陷所需款项等问题形成协议。Ⅲ特殊条款3分包商工作范围:3.1分包商应在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加承包商组织的安装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安装方案和进度计划,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力量,搭建临时设施,做好材料、机械设备等进场安装准备;3.2分包商应严格执行安装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安装,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辅助承包商编制工程竣工图;共13页第11页 2.1承包商所定购设备进入厂区后所有卸车、搬运及设备材料的保管等工作都由分包商完成;2.2本工程中所有设备吊装、就位、安装(包括设备底脚螺栓、螺母、垫圈、灌注水泥、砂浆及基础校平)等工作都由分包商完成;2.3本工程中所有工艺要求的管道、穿线管、线槽安装及所需材料及附件(如弯头、三通、异径管、法兰、支架、管卡、螺栓、螺母、垫圈、垫片等),除双方有明确约定由承包商供货外,其余都由分包商提供并完成安装;2.4安装过程中如需要挖管沟,此部分工作应由承包商完成,包括开挖、回填;如需要在池壁上开孔,此部分工作应由分包商完成,包括开孔、预埋防水套管、填补水泥砂浆等,要求防渗、防漏;2.5本工程中所需全部电缆都由分包商供货并完成铺设;2.6承包商所有机电设备及控制柜均由分包商完成接线工作;2.7设备管道安装完毕,所有设备、管道的试压都由分包商完成;2.8承包商在调车过程中如需要分包商人员配合,分包商应派出足够人员,此项费用已涵盖在本合同范围内;2.9工程竣工未移交承包商之前,分包商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2.10分包商在保管及安装过程中造成承包商设备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并承担由此造成延误工期之损失。综上所述,本工程从进水口至出水口之间所有涉及到的工作,除土建工程及明确规定由承包商购买的设备外,其余都有由分包商完成(包括材料供应),其费用已涵盖在本合同总金额内。3质保期:3.1质保期为本工程验收后12个月。4违约处罚:4.1分包商必须在竣工日期之前完成安装工程并交付承包商调试,如果分包商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完成,应向承包商支付双方认可的违约金,此违约金为每延迟一天按合同额1%计算,但累计不超过合同额的10%。共13页第11页 合同有效期合同于签约双方最后签字日期生效,有效期贰年,除非合同中另有其他时间规定提前终止。承包商分包商地址地址邮编邮编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共13页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