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 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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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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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总目录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格式、合同条款---------------------------------------5第零章投标邀请书------------------------------------------------------3第一章投标须知---------------------------------------------------------7第二章合同格式、合同协议书--------------------------------------18第三章通用条款--------------------------------------------------------20第四章专用条款--------------------------------------------------------42第二卷技术规范--------------------------------------------------------------------52第五章技术规范--------------------------------------------------------52第三卷投标文件--------------------------------------------------------------------85第六章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86第七章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90第八章辅助资料表----------------------------------------------------104第九章履约担保格式---------------------------------------------------113第四卷图纸-------------------------------------------------------------------------115第十章图纸---------------------------------------------------------------115附录评标办法----------------------------------------------------------------------117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格式、合同条款第零章投标通知书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格式合同协议书第三章通用条款第四章专用条款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投标通知书:(投标人全称)1.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各项准备工作已完成。我“监理中心”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招标。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通知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第标段的投标。2.请凭本通知书及你单位的介绍信、法人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于2002年4月23日至2002年4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到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即信阳市民权路和东方红大道交叉口西南角,亚细亚批发商场三楼,电话:0376-6226536或0376-6208395)二楼工程技术科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人民币:招标文件1500元,图纸费用200元,售后不退。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第12.1条规定提交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4.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工程现场勘察并召开投标预备会。现场勘察时间:2002年4月26日9时(北京时间)地点: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科(投标人自备车辆,费用自理)投标预备会时间:2002年4月26日15时(北京时间)地点:信阳市龙潭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北京路与南湖路交叉口)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02年5月16日9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于上述时间前递交至:单位: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信阳市龙潭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北京路与南湖路交叉口)联系人:李培红叶梦6.定于2002年5月16日9时(北京时间)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的代表出席。7.请立即以传真方式确认已收到此通知书。如果你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亦请尽快通知我们,谢谢合作。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地址:郑州市健康路159号发展大厦12楼1206房间邮编:450003电话:0371-3977314传真:0371—5905503联系人:叶梦胡世兴2002年3月28日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格式、合同条款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1、工程说明2、资金来源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4、投标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组成6、招标文件的解释7、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报价说明8、投标价格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10、投标文件的组成11、投标有效期12、投标保证金13、投标预备会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6、投标截止期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一、开标18、开标二、评标19、评标内容的保密20、资格审查21、投标文件的澄清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23、错误的修正24、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三、授予合同25、合同授予标准26、中标通知书27、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8、履约担保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规定11.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地点:信阳市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标准:优良要求工期:Ⅷ标段270天。招标范围:第Ⅷ标段:氧化沟(1个)、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沉沙池、污泥脱水间21.1合同名称: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第Ⅷ标段32资金来源:本项目计划总投资27083.34万元,政府自筹44.3%、国家开行贷款30.5%、日本国际协力银行提供25.2%,现已基本到位43.2投标人资质等级:建筑一级或市政一级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一级项目经理53.4本项目不采用联合体投标。68.2单价合同与费率报价711.1投标有效期为60天812.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15万元人民币913.1投标预备会:时间:2002年4月26日15:00时地点:河南省信阳市龙潭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北京路与南湖路交叉口)1014.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1115.4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信阳市龙潭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北京路与南湖路交叉口)1216.1投标截止期:2002年5月16日9:00时1318.1开标:时间:2002年5月16日9:00时地点:信阳市龙潭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北京路与南湖路交叉口)1424.2评标办法:见附录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和第2项所述。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资金来源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3.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人”)至少须满足前附表第4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3.3投标人应提供的合格资料如下:3.3.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3.2投标人在过去3年完成的类似本工程的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3.3.3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施工现场的管理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3.3.4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3.3.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包括最近2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投标人向开户银行开具的,由该银行提供财务情况证明的授权书。3.3.6有关投标人目前和过去2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购买的所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13条所述的投标预备会记录。5.2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送交招标文件截止期至少7天前以传真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在投标截止期5天前以传真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7.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7.4补充通知须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三、投标报价说明8、投标价格8.1投标价格: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8.2投标价格采用方式8.2.1单价合同与费率报价相结合即工程支付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进行工程量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未列入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由投标人按照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河南省现行预算定额和投标费率进行计算支付金额。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投标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8.3投标货币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8.4报价依据①参照《全国市政工程建设定额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ˊ97)、《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ˊ96),及相关配套定额。定额不含的子目参照“全国市政工程建设定额”。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②费率报价:依据河南省建筑工程取费费率定额自行填报,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社会统筹基金等不得作为优惠条件,中标后的预(决)算以河南省现行建筑、市政、安装、装饰及补充定额和投标时费率报价为准,材料调差采用信阳市工程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2001年第四季度价格信息和业主确认的价格为准。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书l投标书附录l投标保证金l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l授权委托书l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费率报价表l辅助资料表l资格预审的更新资料(如果有)l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工程荣誉证书,银行资信证明,类似工程施工合同等相关工程证明材料原件)10.2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第7项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11.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招标单位将以传真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传真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2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8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2.2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投标人应于投标前一天将投标保证金交至:开户名称: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信阳市农行东城支行五星分理处帐号:310080100281612.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2.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无息),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的14天。12.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后,予以退还(无息)。12.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2.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2.6.2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13、投标预备会13.1投标人派代表于前附表第9项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预备会。13.2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3.3勘察现场13.3.1投标人可能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3.3.2招标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3.4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13.5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的副本,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预备会而产生的对本须知中所列的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单位按照本须知第7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五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4.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将(投标)授权书附在其内。14.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14.4选择方案14.4.1投标人可根据本款规定对下列各项提出选择方案:A、财务性的(1)由招标人可能提出的选择项。B、技术性的(1)投标人在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基本方案的报价外,还可对图纸提出选择报价,该报价不作为评标依据。(2)选择方案应是投标人根据自己的经验提出,并据此编制施工方案和报价及附上必要的图纸、说明,选择方案一旦通过,就必须实施。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和“副本”。15.2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和地址、合同名称、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外层包封上除“密封”印鉴外,不得有显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志。内层包封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印鉴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15.3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5.4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16、投标截止期16.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16.2招标单位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的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前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6.3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17.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7.3根据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六、开标18、开标18.1在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单位将于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持法人委托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18.2开标会议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18.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18.3.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18.3.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没有加盖企业印章或授权代表人印章;18.3.3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未按规定填写;;18.3.4逾期送达的;18.3.5无报价、质量等级、不报工期或超过工期要求、低于规定质量等级;18.3.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8.3.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8.4招标单位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费率报价)、工期、质量以及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七、评标19、评标内容的保密19.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工程标底情况都不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9.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单位和评标机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20、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人均已经过资格预审。21、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与比较,评标机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本须知第23条规定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22.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机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2.2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符合:对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必须响应。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必须响应;不得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单位的权力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不得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2.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3、错误的修正23.1评标机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3.1.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3.1.2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机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3.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24、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24.1评标机构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第22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24.2在评价与比较时将根据前附表第14项内容的规定,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企业社会信誉与业绩及服务承诺(含优惠条件)等综合评价。八、授予合同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5、合同授予标准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26、中标通知书26.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通知书中给出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工程的中标标价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26.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6.3在中标单位按本须知第28条的规定提供了履约担保并签约后,招标单位将及时将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27、合同协议书的签署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建设单位代表签订合同。28、履约担保28.1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签定合同协议书之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担保。形式为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招标单位名称: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信阳市农行东城支行五星分理处帐号:310080100281628.2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第27条或第28条的规定执行,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附表一标段内容投标人施工资质SYWS-Ⅷ标段氧化沟(1个)、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沉沙池、污泥脱水间建筑安装一级或市政一级第二章合同格式、合同协议书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报价单9、资格审查表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通用条款本工程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GF-99-0201)第四章专用条款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同通用条款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只使用汉语。3.2适用法律、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河南省及信阳市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招标文件列明为主,及相关标准、规范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发包人不提供标准图、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和设计单位协商确定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10天,6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提供给第三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监理委托合同》执行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期顺延和费用索赔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5天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提供一处接水、接电的位置,并协助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承包人自行安装计量表并承担安装费用和水电使用费用。(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无(4)工程地质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7天提供已掌握的资料。(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5天完成办理所需证件、批件。(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双方以书面形式提供并在开工前7天进行现场交验。(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天。(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无(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铺设指定地点至施工场地的水、电、通讯线路及施工便道和保护施工用水、电、通讯、道路等设施完好畅通和日常维护工作,费用施工单位自理。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如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提供的预备方案时,承包人应提供详细的施工设计。(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执行。(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设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和安全防护设施,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费用自理。(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见技术规范5.1.6要求。(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信阳市有关规定办理,重要地段、路口承包人应派专人疏通交通保证道路畅通,费用自理。(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如有特殊要求,另行协商。(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单位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资料,进一步详细调查,认真做好场地周围地下、地上各种管线和设施的保护工作,并在施工前做好对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费用施工单位自理,因调查不详造成防护不当的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负责。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通用条款,保证每日清理,符合当地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费用由承包方承担。(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拟派项目部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投标文件中拟在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并保证到位,其主要设备应为承包人自己的设备。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15天提供。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7天内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以主导工程为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无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执行。19、工程试车:闭水试验19.5试车费用的承担:按合同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五、安全施工承包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工程特点,提出安全施工措施保证安全施工,承包人承担因施工引起的全部责任和费用。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单价合同方式确定。(1)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包括一切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无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无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4、工程款预付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批复开工报告后5日内支付,金额为:按投标报价(扣除三材总价和暂定金额)的15%预付。扣回预付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每次付工程进度款时,按工程预付款比例扣回,工程结算前扣清。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0日前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支票转帐,按月进度支付(扣除三材价、保留金、预付款等其他费用),付款申请批复后14天内。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3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承包人验收合格后应妥善保管,保管费用自理。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发包人返还材料。(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由监理工程师与设计代表协商确定(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同意(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协商解决(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约定条件执行(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在不影响总进度的前提下,调整工序或进度,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无法调整时,按通用条款的约定执行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发包人供应的钢材、水泥、木材由于采用国际招标,三材供应可能滞后于施工,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先行垫付,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进厂后偿还。垫付材料的利息三个月内不予考虑,如垫付时间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后的利息由发包人按人民银行同期利率付息。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为保证工程质量,承包人在选定材料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前必须经发包方认可并按设计及有关标准采购八、工程变更29.1工程设计变更:需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商发出变更通知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资料六份,竣工后28天提供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监理工程师要求。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人民银行同期利率付息。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人民银行同期利率付息。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10000元/天处理。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费20万元,及其他责任。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信阳市调解委员会调解;(2)采取第一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信阳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分包施工单位为:无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灾害性的暴风、雪、洪、震和特大暴雨,视为不可抗力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承包人投保内容:按通用条款40.4的约定执行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现金、支票、银行汇票(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六份,各执三份47、补充条款:1、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2、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3、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第二卷第5.1.8条,为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提供设施不在此列)。附件1: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一: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1钢筋信阳火车站2水泥信阳火车站3木材信阳火车站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包人: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2年。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漏水),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管道、检修井等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质量保修金不支付利息。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按国家规定质量责任应为终身责任。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第五章技术规范5.1总则5.1.1工程范围5.1.2厂区现场自然条件5.1.3现场施工条件5.1.4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5.1.5工程量计量和支付范围5.1.6为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提供设施5.2土方工程5.2.1准备工作5.2.2基坑开挖5.2.3基坑回填5.3水池施工5.3.1一般规定5.3.2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5.1总则5.1.1工程范围Ⅷ标段:氧化沟(1个)、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沉沙池、污泥脱水间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5.1.2厂区现场自然条件(一)地形、地貌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位于信阳市平桥镇十八里村、紧靠平桥大道南侧,交通十分便利,地貌单元属于狮河二级阶地,微地貌形态为北东高、南西低,场地地面标高70.55—73.22米。(二)地震烈度信阳市地震烈度为6度。(三)地质施工场地内,地基土划分为5个工程地质层。第①层:耕土褐-黄褐色。厚0.8-1.2米,平均厚1.0米。主要成分为粉质粘土,根系发育,偶见碎砖瓦块和灰渣。第②层:粘土灰褐-黑褐色,厚1.7-7.8米,平均厚4.71米。含灰白色或深灰色高岭土斑块或脉纹,见黑褐色铁锰质结核或斑点。湿,可塑-硬塑。层底埋深2.5-9.0米。该层在氧化沟西南部强度较低。第③层:粉质粘土褐-黄褐色,局部青灰色-深灰色。厚1.0-5.5米,平均厚3.61米。该层局部表现为粘土或粉土混砂。含灰白色高岭土斑块和黑褐色铁锰质结核或斑点。湿,可塑,层底埋深4.0-13.5米。第④层:砾砂黄-褐黄色。在厂区西部和东部有砾砂呈灰白色。厚2.20-10.20米,平均厚5.8米,主要成分为长石、石英、石英岩、角砾岩等,该层具有明显的上细下粗的二元结构特征,上部为薄层粉细砂,中部为粗砂含砾石,下部为砾石含粗砂夹少量粘性土。该层在厂区西南部局部夹0.2米左右粘性土。饱水,中密—密实。层底埋深13.8-16.5米。第⑤层:风化砂岩棕红色。最大揭露厚度6.2米。主要为石英、长石、角砾岩等被泥质充填胶结形成。上部2.0米左右为强风化,近似红粘土混砂;下部为中风化,呈块状。根据调查场地内有水井和三个鱼塘,倘若在所属标段内时,基础施工时应注意清除水井、鱼塘内淤泥。详细地质资料请到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查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四)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勘探深度范围内地下水类型按其赋存条件分为上层滞水和孔隙微承压水。上层滞水赋存于耕土和粘性土中,主要靠大气降水和生活用水入渗补给,以蒸发方式排泄;孔隙微承压水赋存于砾砂中,主要靠降水入渗和迳流补给,以开采和迳流排泄。场地地下水位埋深:2001年3月21日至4月1日实测场区水井和钻孔混合水位为自然地面下,初见水位为地面下0.5~2.5米;设计采用的地下水位为69.00米。地下水位年变幅1.0米左右。试验结果表明:地下水对混凝土不具腐蚀性。(五)气象条件信阳地处北西热带向温暖带过渡地区,具有气候温和,降雨充沛,四季分明的气候特征。气温:多年平均气温15.1℃多年夏季平均气温26.6℃多年冬季平均气温3.1℃降水量:多年平均降水量1109.1㎜湿度:年平均相对湿度76%风速:年平均风速2.1m/s风向:主导风向北与东北风冻土深度:历年最大冻土深度8cm降水日数:历年最长连续降水日数11天5.1.3现场施工条件:(一)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征建设用地150亩(约360m×260m),厂区围墙已完成,场地已平整,场内已经修筑了宽6.0米的临时道路,其余施工便道,由各施工单位自行解决。由于厂区位于信阳郊区,施工基本不受市政环境干扰,周围无邻近建筑物,工程环境条件较好。(二)施工现场水、电已接至场内指定地点,,满足施工各种要求,业主提供的水、电均为有偿使用,各施工单位进驻现场后,应及时安装计量设备。接至施工现场的水管、电线及设备,由承包商负责,但必须按发包方要求提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三)通讯由施工承包单位自行解决,但必须保证能与监理和发包方的及时联系。5.1.4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除本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以外,所有材料和工艺应在一切方面都应符合下列规范(/标准)的要求并不仅限于此,倘若各行业规范(/标准)之间不一致,或规范(/标准)近期有修改时按监理工程师核准认可的规范(/标准)使用。1、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2、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污水处理厂工程)TBJ104-913、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JB99-103)4、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5、地下防水工程及验收规范(GBJ208-83)6、市政工程施工、养护及污水处理工程技术等级标准(CJJ18-88)7、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94)8、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9-85)9、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10、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1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12、砼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13、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95)14、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15、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16、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17、预制砼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90)1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84)19、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5.1.5工程量计算和支付范围5.1.5.1工程量及单价(一)总则1、工程量计算方法:除在工程量清单及其计算规则另有说明外,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全国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97)和《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96)及其他相关定额规定。计量单位均以法定计量单位计量。砼工程必须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制件及其它材料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不得单独计量。2、单价除另有说明外,每一项目的单价须包括: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定额所列工作的内容:(1)人工及所有有关费用;(2)材料、物品及所有有关费用(如:运输、交货、卸货、储存、包装、使用、提升、放置、安装等);(3)机械使用费;(4)所有裁切及损耗;2)使用商品砼及砼标号与定额不同所产生之差价;3)其他直接费、综合间接费、其它费用、利润、税金;4)采用定额与目前市场差价;5)建设期工料价格及政策性变动风险因素;6)为完成所要求之工作内容而必需及可能发生之费用。(二)土方工程(甲)土方计算1、挖土、填土、运走土方各以立方米计算,不分深浅、土质、方法、不加系数,按照设计和技术规范要求及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其他施工规范要求计量,有关费用计入综合单价内;2、所有挖土方及余土外运之数量均为开挖前之数量。回填量为固结后之数量。施工单位须在计价中考虑及包括开挖后之体积膨胀;3、池体等钢筋砼构筑物的土方体积垂直面宽度计算至底板外边线加0.3米工作面而深度计算至混凝土垫层底。任何因基坑围护设计方案或实际之施工空间所需的额外土方数量均不算在土方项目的体积内,其引致的费用应包括在综合单价内。(乙)单价(包干价)包括:1、所有挖土方及以后运走余土之包干价须包括:(1)在任何水平地面或斜坡挖土;(2)任何土质;(3)清除任何在挖土过程中所遇到之障碍物包括砖、结构混凝土、素混凝土及其它一切之障碍物;(4)使用压缩空气机械、劈裂机械或其他所需机械及器具或人工挖土;(5)放坡;(6)按指示或规定分阶段挖土;(7)挖出泥土之体积膨胀;(8)挖出残根等及清除旧排水管和将管线封妥;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9)修平和夯实挖土坑底部;(10)修挖土坑两侧;(11)以任何所需方法运走挖出土方;(12)所有挖土表面之铺板及支撑或斜撑;(13)挖土方地点及最后放置挖出土方地点间之多次搬运;(14)挖土进行中临时支撑现有给排水管、电缆等,并修复引起之损坏;(15)挖土超过指示深度时用混凝土回填,或浇注混凝土以代替修平泥土表面至准确标高;(16)保护工程免受恶劣天气侵害,修复任何沉降、滑泻或剥落;(17)其他为完成工作所要求之内容而必需及可能发生之费用。2、土方回填或碎砖石填充(回填)之单价(包干价)须包括:(1)固结所需之额外材料;(2)回填到最后位置之多次搬运;(3)规定之修平、洒水、分层填充及充分压实;(4)边缘及斜坡之临时挡板,踏步台阶处、板下、墙后及类似位置之加厚处所需人工压实;(5)从施工现场运走不合用之回填土方及由施工单位提供来源经认可之回填材料代替;(6)因施工现场情况所需或限制,或顺应建造次序,从施工场地暂时运走及运回回填土方或以由施工单位提供来源经认可之回填材料代替;(7)传力带;(8)围护板桩与底板保护等一切措施;(9)其它为完成工作所要求之内容而必须及可能发生之费用。(三)钢筋工程1、钢筋按不同等级以重量分别计算,不分直径大小长短,包括施工图纸上表示的搭接、屈勾、屈曲的长度,但不考虑钢筋由于辊制时所产生的重量差别,亦不计算施工图纸上没有表示但加工时需要增加的搭接。预埋件按钢板的理论重量和钢筋理论重量计算,也不考虑因焊接所产生的重量差异。2、钢筋总重量按下列每米理论重量计算;3、任何因上述每米理论重量与运到工地钢筋或预埋件的实际重量有误差而要求的补偿,将不被考虑。5.1.5.2支付范围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本项目实行单价合同,即指在合同图纸所限定范围内的费用采用单合同加费率报价。(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任何支付项目所列的单价(综合单价)都应被认为是该支付项目所必不可少的全部作业的充分报酬,包括所有劳力、材料和设备的提供、安装和维修、临时工程的修建、维护和拆除、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等,均已计入工程量清单有标价的各项工程项目中。(3)工程量清单未列入的项目,其费用依据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进行工程量计量,按照河南省预算定额和投标费率报价,支付金额。(4)凡设计变更应予支付的且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入的项目,其支付依据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进行工程量计量,按照河南省预算定额和投标费率报价。(5)各支付项目应以该项目验收合格,具备监理工程师核准签字等手续齐全的工程量清单为条件,按该支付项目的投标价支付。5.1.6为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提供设施1、承包人应担负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驻现场的电力、供水等生活方面的服务费用。一个标段按业主代表2人和监理工程师3人考虑。2、按合同条件第九条规定,承包人为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提供办公、生活、交通等服务设施,其标准和数量见下面的列表所示。3、承包人应从开始提供上述设施之日起到工程竣工之日止,负责其日常维修、清洁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4、现场办公及生活设施①除会议室外,各办公室配二张办公桌、四把椅子、二个文件柜;二个标段合用一个会议室;会议室按容纳18人开会的会议桌、椅、饮水用具等;厨房应备冰柜、消毒柜等设施;餐厅应有供6人就餐的桌、椅等用品。其规格应事前征得业主意见后采购。②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各安装电话一部。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办公临时用房配备标准序号名称单位使用面积标准数量1业主代表现场办公室㎡20400元/㎡2监理工程师办公室㎡20400元/㎡3监理工程师办公及会议室㎡40400元/㎡4计算机、复印机室㎡20400元/㎡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5储藏室㎡20400元/㎡6男厕所㎡10400元/㎡7女厕所㎡10400元/㎡8厨房和餐厅㎡30400元/㎡9卧室㎡20400元/㎡10简易洗浴室㎡10400元/㎡11合计㎡200400元/㎡80000④为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配备其他设施序号内容费用(元)备注1其他设施20000每标段20000元5、第5.1.6所列费用均须征得业主意见之后实施,节余费用属业主支配,所有设施归业主所有。5.2土方工程5.2.1施工准备1、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有错误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2、施工前应根据施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充分掌握下列情况和资料:①现场地形及现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情况;②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③气象资料;④工程用地、交通运输及排水条件;⑤施工供水、供电条件;⑥工程材料和施工机械供应条件;⑦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资料;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冰凌的资料;⑧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的其它情况和资料。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施工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计划及施工总平面图等。4、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应包括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措施,并应根据施工特点,采取下列特殊措施:①对地下、半地下构筑物应采取防止地表水流进基坑和地下水排水中断的措施,必要时应对构筑物采取抗浮的应急措施;②在寒冷地区冬期施工时,应采取防冻措施;③在地表水水体内或岸边施工时,应采取防汛、防冲刷、防漂浮物、防冰凌的措施以及对防洪堤的保护措施;④对沉井和基坑施工排水,应对其影响范围内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5、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时,应按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顺序施工,并应防止各构筑物交叉施工时相互干扰。对建在地表水水体中、岸边及地下水位以下的构筑物,其主体结构宜在枯水期施工;对抗渗混凝土宜避开低温及高温季节施工。6、施工临时设施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设置,并作出总体布置。对不宜中途间断施工的项目,应有备用动力和设备。7、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②施工设置的临时水准点及轴线控制桩必须设在稳固地段和便于观测的位置,并采取保护措施。临时水准点的数量不得少于两个;③施工设置的临时水准点、轴线桩及构筑物施工的定位桩、高程桩,必须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④已建构筑物与本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及高程,开工前必须校测。8、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1的规定。施工测量允许偏差表5.2.1项目允许偏差水准线路测量高程闭合差平地山地导线测量方法角闭合差导线测量相对闭合差1/3000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直接丈量测距两次较差1/5000注:①L为水准测量闭合线路的长度(km)。②n为水准或导线测量的测站数。5.2.2基坑开挖1、施工排水应编制施工设计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排水量的计算;②施工排水的方法选定;③排水系统的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以及抽水机械的选型和数量;④排水井的构造,井点系统的构造,排放管渠的构造,断面和坡度;⑤电渗排水所采用的设施及电极。2、施工排水系统排出的水,应输送至抽水影响半径范围以外,且不得破坏道路、河坡及其它构筑物,不得损害农田和影响交通。3、在施工排水过程中不得间断排水,并应对排水系统加强检查和维护。当构筑物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严禁停止排水。4、施工排水终止抽水后,排水井及拔除井点管所留的孔洞,应立即用砂、石等填实;地下静水位以上部分,可用粘土填实。5、基坑开挖应编制施工设计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基坑施工平面布置图及开挖断面图;②挖土、运土采用的机械数量和型号;③基坑开挖的施工方法;④采用支撑时,支撑的形式、结构、支拆方法及安全措施;⑤坑上堆土位置和数量,多余土方的处置、运输路线以及土方挖、运、填的平衡。6、雨期施工时基坑开挖必须采取防止坑外雨水流入基坑措施,坑内雨水应及时排出。7、基坑开挖至接近设计高程,发现土质与设计不符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由施工、建设、监理、设计单位会同研究处理措施。8、地基不得扰动,也不得超挖。当局部扰动或超挖超过允许偏差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并做施工记录。①地基因排水不良被扰动时,应将扰动部分全部清除,可回填卵石、碎石或级配砾石;②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地基超挖时,应采用原土回填压实,其压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的天然密实度;当地基含水量较大时,可回填卵石、碎石或级配砾石;③岩石地基局部超挖超过允许偏差时,应将基底碎碴全部清除,回填低强度混凝土或碎石。9、基坑开挖至设计高程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和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基坑验收后应予保护,防止扰动。10、基坑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天然地基应不被扰动;地基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②基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当开挖土方时,应为±20㎜,当开挖石方时,应为+20㎜;③底部尺寸不得妨碍构筑物的施工,并不小于施工设计规定。④边坡坡度应稳定;⑤支撑必须牢固安全。5.2.3基坑回填1、基坑回填必须在构筑物的地下部分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不做满水实验的构筑物,在其墙的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以前进行基坑回填时,其允许填土高度应与设计单位协商确定。2、支撑的拆除应自下而上逐层进行,当基坑填土压实高度达到支撑梁或土锚杆的高度时,方可拆除支撑。拔除板桩后的孔洞应用砂填实。3、雨期填土应经常检验土的含水量,随填随压,防止松土淋雨。填土时基坑四周被破坏的土堤及排水沟应及时修复。但雨天不宜填土。4、冬期填土,在道路或管道通过的部位不得回填冻土,其他部位可均匀掺入冻土,其数量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且冻块尺寸不得大于15㎝。5、基坑填土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回填土的压实度不应低于90%;地面有散水的,不应低于95%;道路通过的部位其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②填土表面应略高于地面、清理平整,并利于排水。5.3水池施工5.3.1一般规定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水池底板位于水位以下时,施工前应验算施工阶段的抗浮稳定性。当不能满足抗浮要求时,必须采取抗浮措施。2、位于水池底板以下的管道,应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3、水池施工完毕必须进行满水试验。在满水试验中并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漏水现象。水池渗水量按池壁和池底的浸湿总面积计算,钢筋混凝土水池不得超过2L/㎡·d;砖石砌体水池不得超过3L/㎡·d。试验方法详见本章5.1.5节。4、水池满水试验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①池体的混凝土或砖石砌体的砂浆已达到设计强度;②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的防水层、防腐层施工以及回填土以前;③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水池施加预应力以后,保护层喷涂以前;④砖砌水池防水层施工以后、石砌水池勾缝以后;⑤砖石水池满水试验与填土工序的先后安排符合设计规定。5、水池满水试验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①将池内清理干净,修补池内外的缺陷,临时封堵预留孔洞、预埋管口及进出水口等。并检查充水及排水闸门,不得渗漏;②设置水位观测标尺;③标定水位测针;④准备现场测定蒸发量的设备;⑤充水的水源应采用清水并做好充水和放水系统的设施。6、水池满水试验应填写试验记录。7、满水试验合格后,应及时进行池壁外的各项工序及回填土方,池壁亦应及时均匀对称地回填。8、水池在满水试验过程中,需要了解水池沉降量,应编制测定沉降量的施工设计,并应根据施工设计测定水池的沉降量。9、水泥砂浆防水层的水泥宜采用不低于325号的普通硅酸盐水泥、膨胀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砂宜采用质地坚硬、级配良好的中砂,其含泥量不得超过3%。10、水泥砂浆防水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基层表面应清洁、平整、坚实、粗糙及充分湿润,但不得有积水;②水泥砂浆的稠度宜控制在7~8㎝,当采用机械喷涂时,水泥砂浆的稠度应经试配确定;③掺外加剂的水泥砂浆防水层应分两层铺抹,其总厚度应按设计规定,但不宜小于20㎜;④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刚性多层作法防水层每层宜连续操作,不留施工缝。当必须留施工缝时,应留成阶梯茬,按层次顺序,层层搭接。接茬部位距阴阳角的距离不应小于20㎝。⑤水泥砂浆应随拌随用;⑥防水层的阴、阳角应做成圆弧形。11、水泥砂浆防水层的操作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且基层表面应保持0℃以上。12、水泥砂浆防水层宜在凝结后覆盖并洒水养护。其外防水层在砌保护墙或回填土时,方可撤除养护。冬期施工应采取冻措施。13、水池的预埋管与外部管道连接时,跨越基坑的管下填土应压实,必要时可填灰土、砌砖或浇筑混凝土。5.3.2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Ⅰ)模板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结构形式、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设计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模板的选型和选材;②模板及其支架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计算,其中包括支杆支承面积的计算,受力铁件的垫板厚度及与木材接触面积的计算;③防止吊模变形和位移的措施;④模板及其支架在风载作用下防止倾倒的构造措施;⑤各部分模板的结构设计,各接点的构造,以及预埋件、止水片等的固定方法;⑥隔离剂的选用;⑦模板的拆除程序、方法及安全措施。2、池壁与顶板连续施工时,池壁内模立柱不得同时作为顶板模板立柱。支架的斜杆或横向连杆不得与池壁模板的杆件相连接。3、池壁模板可先安装一侧,绑完钢筋后,分层安装另一侧模板,或采用一次安装到顶而分层预留操作窗口的施工方法。采用这种方法时,应遵守下列规定:①分层安装模板,其每层层高不宜超过1.5m,分层留置窗口时,窗口的层高及水平净距不宜超过1.5m。斜壁的模板及窗口的分层高度应适当减小。②当有预留孔洞时或预埋管时,宜在孔口或管口外径1/4~1/3高度处分层;孔径或管外径小于200㎜时,可不受此限制。③分层模板及窗口模板应事先做好连接装置,使能迅速安装。安装一层模板或窗口模板的时间,应符合本规范第31条关于浇筑混凝土间歇时间的规定。④分层安装模板或安装窗口模板时,应严防杂物落入模内。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4、在安装池壁的最下一层模板时,应在适当位置预留清扫杂物用的窗口。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将模板内部清扫干净,经检验合格后,再将窗口封闭。5、测量有斜壁或斜底的圆形水池半径时,宜在水池中心设立测量支架或中心轴。6、池壁的整体式内模施工,当木模板为竖向木纹使用时,除应在浇筑前将模板充分湿透外,并应在模板适当间隔处设备八字缝板。拆模时,应先拆内模。7、采用螺栓固定池壁模板时,应选用两端能拆卸的螺栓,螺栓中部宜加焊止水环;螺栓拆卸后,混凝土壁面应留有4~5㎝深的形槽。8、止水带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①金属止水带应平整、尺寸准确,其表面的铁锈、油污应清除干净,不得不砂眼、钉孔;接头应按其厚度分别采用折叠咬接或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咬接或搭接必须采用双面焊接;金属止水带在伸缩缝中的部分应涂防腐涂料。②塑料或橡胶止水带的形状、尺寸及其材质的物理性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裂纹,无气泡。接头应采用热接,不得采用叠接;接缝应平整牢固,不得有裂口、脱胶现象。T字接头、十字接头和Y字接头,应在工厂加工成型。9、止水带安装应牢固,位置准确,与变形缝垂直;其中心线应与变形缝中心线对正,不得在止水带上穿孔或用铁钉固定就位。10、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管、预埋件的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安装前应清除铁锈和油污,安装后应作标志。11、模板支架的立柱和斜杆的支点应垫木板或方木。12、整体现浇混凝土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1的规定。整体现浇混凝土模板安装允许偏差表5.3.1项目允许偏差(㎜)轴线位置底板10池壁、柱、梁5高程±5平面尺寸(混凝土底板和池体的长、宽或直径)L≦20m±1020m2,≦870梁≦870>8100拱、亮≦870>8100悬臂构件≦270>2100(Ⅱ)钢筋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5、钢筋的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搭接长度的末端与钢筋弯曲处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矩处;②受拉区域内,Ⅰ级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弯钩;Ⅱ、Ⅲ级钢筋可不做弯钩;③直径等于和小于12㎜的受压Ⅰ级钢筋的末端,以及轴心受压构件中任意直径的受力钢筋的末端,可不做弯钩,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0倍;④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⑤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表5.3.3的规定。钢筋绑扎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表5.3.3钢筋级别受拉区受压区Ⅰ30d020d0Ⅱ35d025d0Ⅲ40d030d0低碳冷拔钢丝(㎜)250200注:①d0为钢筋直径。②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除应符合本表要求外,在受拉区不得小于250mm,在受压区不得小于200mm。③当混凝土设计强度大于15Mpa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按表5.3.3的规定执行;当混凝土设计强度为15Mpa时,除低碳冷拔钢丝外,最小搭接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增加5d。16.受力钢筋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在受力钢筋直径30倍且不小于500mm的区段范围内,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受拉区不得超过50%;二、受拉区不得超过25%;但池壁底部施工缝处的预埋竖向钢筋可按50%控制,并应按本规范的受拉区钢筋搭接长度增加20%。17.当底板钢筋采取焊接排架的方法固定时,排架的间距应根据钢筋的刚度适当选择。18.预埋件、预埋螺栓及插筋等,其埋入部分不得超过混凝土结构厚度的3/4。19.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4的规定。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表5.3.4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受力钢筋的间距±102受力钢筋的排距±53钢筋弯起点位置204箍筋、横向钢筋间距绑扎骨架±20焊接骨架±105焊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3水平高差±36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基础±10柱、梁±5板、墙±320.现浇混凝土应标志施工设计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及外加剂的选择;②混凝土的搅拌及运输;③混凝土的分仓布置、浇筑顺序、速度及振捣方法;④预留施工缝的位置及要求;⑤预防混凝土施工裂缝的措施;⑥季节性施工的特殊措施;⑦控制工程质量的措施;⑧搅拌、运输及振捣机械的型号与数量。21、水池主体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应使用同品种的水泥拌制。当不能满足全部主体结构混凝土的需用量时,底板、池壁、顶板等应采用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22、配置现浇水池的混凝土,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当掺用外加剂时,可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冬期施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有抗冻剂要求的混凝土,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宜采用火山灰质水泥。23、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大于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不得大于钢筋最小净距的3/4,同时不得大于40mm。其含泥量不应大于1%,吸水率不应大于1.5%。当采用多级级配时,其规格及级配应通过试验确定。24、混凝土的细骨料,宜采用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25、拌制混凝土宜采用对钢筋混凝土的强度耐久性无影响的洁净水。26、配置混凝土时,根据施工要求宜掺入适宜的外加剂,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钢筋混凝土水池的混凝土中不得掺入氯盐。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7、混凝土配合比的选择,应保证结构设计所规定的强度、抗掺、抗冻等标号和施工和易性的要求,并应通过计算和试配确定。28、配置坍落度大于5厘米的混凝土时,应掺用外加剂。29、混凝土的浇筑必须在对模板和支架、钢筋、预埋管、预埋件以及止水带等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30、采用振捣器捣实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应使混凝土表面呈现浮浆和不再沉落;②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捣实混凝土的移动间距,不宜大于作用半径的1.5倍;振捣器距离模板不宜大于振捣器作用半径的1/2;并应尽量避免碰撞钢筋、模板、预埋管(件)等。振捣器应插入下层混凝土5cm;③表面振动器的移动间距,应能使振动器的平板覆盖已振实部分的边缘;④浇筑预留孔洞、预埋管、预埋件及止水带等周边混凝土时,应辅以人工插捣。31、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当需要间歇时,间歇时间应在前层混凝土凝结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出到次层混凝土浇筑压茬的间歇时间,当气温小于250C时,不应超过3h,气温大于或等于250C时,不应超过2.5h;如超过时,应留置施工缝。32、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已浇筑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2.5N/mm2;②在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应凿毛和冲洗干净,并保持湿润,但不得积水;③在浇筑前,施工缝处应先铺一层与混凝土配比相同的水泥砂浆,其厚度宜为15-30mm;④混凝土应细致捣实,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33、混凝土底板和顶板,应连续浇筑不得留置施工缝。当设计有变形缝时,宜按变形缝分仓浇筑。池壁的施工缝,底部宜留在底板上面不小于20cm处,当底板与池壁连接有腋角时,宜留在腋角上面不小于20cm处;顶部宜留在顶板下面不小于20cm处,当有腋角时,宜留在腋角下部。34、浇筑大面积底板混凝土时,可分组浇筑,但先后浇筑混凝土的压茬时间应符合本规范第31条的规定。35、浇筑倒锥壳底板或拱顶混凝土时,应由低向高,分层交圈,连续浇筑。36、浇筑池壁混凝土时,应分层交圈,连续浇筑。37、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根据现场气温条件及时覆盖和洒水,养护期不小于14d。池外壁在回填土时,方可撤除养护。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8、在日最高气温高于300C热天施工时,可根据情况选用下列措施:①利用早晚气温较低的时间浇筑混凝土;②适当增大混凝土的坍落度;③掺入缓凝剂;④石料经常洒水降温,或加棚盖防晒;⑤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及时覆盖养护,防止曝晒,并应增加浇水次数,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39、评定混凝土质量的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强度试块:①标准养护试块:a、每工作班不应少于一组,每组三块;b、每拌制100m3混凝土不应少于一组,每组三块;②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根据施工设计规定按拆模、施加预应力和施工期间临时荷载等需要的数量留置。(二)抗渗试块:每池按底板、池壁和顶板留置每一部位不应少于一组,每组六块。(三)抗冻试块:根据设计要求的抗冻标号、按下列规定留置:①冻融循环25次及50次:留置五组,每组三块;②冻融循环100次及100次以上:留置五组,每组三块;(四)冬期施工,应增置强度试块两组与水池同条件养护,一组用以检验混凝土受冻前的强度,另一组用以检验解冻后转入标准养护28d的强度;并应增置抗渗试块一组,用以检验解冻后转入标准养护28d的抗渗标号。40、混凝土的抗压、抗渗、抗冻试块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评定:①同批混凝土抗压试块的强度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评定;②抗渗试块的抗渗标号不得低于设计规定;③抗冻试块在按设计规定的循环次数进行冻融后,其抗压极限强度同检验用的相当龄期的试块抗压极限强度相比较,其降低值不得超过25%;其重量损失不得超过5%。41、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应能满足冷却前达到要求的强度,并宜降低入模温度。42、当室外最低气温不低于-15℃时,应采用蓄热法养护。对预留孔、洞以及迎风面等容易受冻部位,应加强保温措施。43、采用蒸汽养护时,应使用低压饱和蒸汽均匀加热,最高温度不宜大于30℃;升温速度不宜大于10℃/h;降温速度不宜大于5℃/h。60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44、采用池内加热养护时,池内温度不得低于5℃,且不宜高于15℃,并应洒水养护,保持湿润。池壁外侧应覆盖保温。45、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不宜采用电热法养护。46、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施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6的规定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施工允许偏差表5.3.6项次项目允许偏差(㎜)1轴线位置底板15池壁、柱、梁82高程垫层、底板、池壁、柱、梁±103平面尺寸(底板和池体的长、宽和直径)L≦20m±20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