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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38:47 发布

供水管网施工合同(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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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编号:        供水管网施工合同(规范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武汉市富达置业集团监制年月日 供水管网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小区室外市政生活给水管网工程与室外市政商业给水管网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已到位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小区自来水公司总表之后起,至小区各栋生活及商业给水总阀与水表、室外各用水点总阀与水表为止的给水管网工程,包含管道及配件、阀门、水表、消火栓、阀门井、土方等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调试、验收等相关内容(即交钥匙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工程分二期进行,一期工程(D1-D3、C1、A1、A2、B1-B10及步行街用水范围内)开工时间:2011年11月1日, 二期工程(D4-D7、C2-C5、及会所用水范围内)开工时间:2012年12月5日。  竣工日期: 一期工程竣工时间:2011年11月26日,二期工程竣工时间:2012年1月1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2 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设计及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陆拾玖万元整(人民币)¥:690000.00元(交钥匙工程价)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投标书及其附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样本第三部分《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样本第三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审签机关意见(章)鉴证机关(章)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图纸;5、其他相关文件、材料明细单、预算报价书。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设计要求和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双方商定    3、图纸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2011年9月18日提供两套承包范围内图纸(**小区给水总平面图、**小区商业给水总平面图)。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双方商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  1.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专业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实施全过程监理。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设计变更和涉及到费用变更的现场计量与签证。  1.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现场工程师   职权: 代表发包人进行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材料和施工质量的监督等工作。  1.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无2、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 项目经理  3、发包人工作  3.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⑵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具备  ⑶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具备   ⑷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按工程需要提供   ⑸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已具备  ⑹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已具备   ⑺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进行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按工程涉及发生时协商  ⑼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无 3.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无 4、承包人工作  4.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协商   ⑵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向业主报施工进度计划表。  ⑶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根据施工需要设置。⑷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发包人协调由现场总承包单位提供。⑸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承包人负责。  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验收未交付前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  ⑺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国家相关规定。  ⑻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清理承包人施工产生的垃圾,保持现场清洁。  ⑼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三天提供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三天    1.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配合土建要求  2、工期延误  2.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无  四、质量与验收  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在24小时内完成。   2、工程试车  2.1试车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负责。  五、安全施工承包人承担由自身引起的安全施工事故全部责任。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1本合同价款采用 (1)方式确定。⑴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无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无  ⑵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  ⑶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无1.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发包人变更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增减,工程总价按报价单的单价进行调整。若报价单无此类单价,则按市场合理价格并经发包人确定后结算。2、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无  3、工程量确认3.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在完工验收后三日内向发包人提交报表。  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安装主材(达五万元起付点)进场后付该批安装主材价款的50%;工程分阶段水压试验合格后,支付经发包人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确定的该阶段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含已支付的安装主材料价款);在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并且承包人将技术资料移交给发包人后,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款的90%;办完结算审计后,留结算价的3%为质量保修金外,其余工程款在10日内支付给承包人;质量保修金在承包人信守保修合同状况下,质量保修期满退完。工程余款及质量保修金均不计息。  七、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⑴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由发包人负责⑵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   ⑶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由发包人认可     ⑷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由发包人负责    ⑸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由发包人负责      ⑹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由发包人负责         1.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的方法:双方协商  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合同总价包含材料设备的保管费、二次搬运费等各种费用,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八、工程变更: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经发包人认可,按报价单中的单价与江西省2001年定额计算,工程量增减只计取税金,不计管理费等其他取费。九、竣工验收与结算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负责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在验收合格并向发包人移交技术资料后办理结算手续。  1、竣工验收  1.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后十日内除向主管与存档部门外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的竣工资料一式肆份。    1.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隐蔽工程在施工完成后即时报验。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违约  1.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不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本条款全文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本条款全文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无   1.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每延期1天处合同价2‰罚款,总价不超过合同价的2%。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整个工程验收不合格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标准外,承包人处合同价2%罚款。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故拖延工期15天以上,或出现三次以上重大质量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本工程最终未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由此承包人全部赔偿发包人的所有相关经济损失。  2、争议2.1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工程分包1.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  2.1分包施工单位为:无   2、不可抗力2.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特大暴雨、大雪、台风、地震、战争、连续停电八小时以上,为不可抗力。    3、保险  3.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⑴发包人投保内容:    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⑵承包人投保内容:    无       4、担保  4.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⑴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无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⑵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⑶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5、合同份数  5.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合同副本捌份,双方各执肆份。  6、补充条款6.1承包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需保证安装期间每日在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否则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每少一天扣200元处罚。附件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材料设备品  种规 格型 号单位数量单价质 量等 级供 应时 间送 达地 点备 注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小区室外给水管网工程 (工程全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人对工程范围内设备材料及安装质量全责任保修。        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为 / 年;屋面防水工程为 / 年;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2年 ;  3、供热及供冷为 /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 年;5、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的按结算造价百分之叁计算(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零。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两年后14天内,将质量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