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3.00 KB
  • 2022-04-22 11:17:15 发布

范县城区饮水第二水源供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doc

  • 50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范县城区饮水第二水源供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人:范县水利局招标代理人: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五年五月 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总则62.招标文件83.投标文件94.投标125.开标136.评标147.合同授予15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59.纪律和监督1610、其他内容17第三章评标办法181.评标方法182.评审标准183.评标程序204.评分标准22第四章合同书25第五章工程技术资料3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3一.投标函35二.授权委托书37三.投标保证金38四.投标辅助材料39五.技术文件40六.项目管理机构41七.资格审查资料44八.服务及优惠条件承诺书49九.其它材料49 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范县城区饮水第二水源供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范县城区饮水第二水源供水管网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范县水利局,现委托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名称:范县城区饮水第二水源供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2、项目规模:范发改【2015】14号文,管网线路全长约27.8千米;3、建设地址:范县;4、资金来源:县财政筹措资金;5、总投资金额:约8300万元;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7、计划工期:45日历天;8、招标范围: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的勘测、设计任务;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技术交底、工程竣工验收及报审等相关服务。9、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1)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企业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3个及以上(以合同签订和中标通知书为准);(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6、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市级(或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查询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后有效)。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三、报名须知1、请申请人与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范县名典假日宾馆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设计负责人职称证、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市级(或县)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贰套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四、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将施行资格后审。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地点为: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七、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为40000元(肆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入指定的账户内;单位名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行号:105502000357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分次分标段依次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公开发布。九、联系方式:招标人:范县水利局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949733007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焦先生电话:15518555155驻濮地址:濮阳市中原路阳光大厦对面容金国际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2015年4月29日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招标人名称:范县水利局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3项目概况(1)项目规模:管网线路全长约27.8千米。(2)总投资:约8300万元(2)资金来源:县财政筹措资金。(3)建设地点:范县。1.4招标范围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涉及实施方案、招标设计、水保方案、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内容;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技术交底、工程竣工验收及报审等相关服务。1.5设计周期45日历天1.6质量要求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要求。1.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8踏勘现场不组织1.9投标预备会不召开2.1分包不允许2.2偏离不允许2.3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等2.4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60天2.5投标保证金为40000 投标保证金元(肆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入指定的账户内;单位名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行号:105502000357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开标时提供投标企业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凭证等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另外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复印件一份)。注:转账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保证金。2.6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2.7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指输水、供水等类似水利项目)2.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2012年3月~2015年3月)2.9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3.2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拆封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地址:3.3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5日9时00分3.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递交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3.5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3.6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3.7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3.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5人,由招标人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其他内容3.9投标文件电子版无4.1原件提交4.2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招标控制价。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范围、计划工期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本次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收取办法按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详见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 1.5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踏勘现场1.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安排。1.8.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8.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8.4招标代理人(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不允许分包。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知识产权 中标人的投标方案,其著作权归中标人,其版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招标人有权在本项目建设中免费使用,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获得方案使用费的方案,其著作权归投标人,其版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该方案连同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还,招标人、中标人有权在本建设项目中免费使用该方案,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书(5)工程技术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投标辅助材料;(5)技术文件;(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服务及优惠条件承诺书;(9)其它材料。3.2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单位中标后为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供全套文件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成本、税金、利润等,并考虑了应由投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费用等全部工作所需支付的一切费用。(2)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5资格审查资料依据第三章第2.1.2条进行审查。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投标文件正本封面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不得用签名章、印签章代替)。副本可为签字盖章后的正本复印件(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按与正本一致的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副本应与正本保持同版一致。3.7.3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时,应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真迹,不能用印章或代签。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不得用签名章、印签章代替)。3.7.4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前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前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前附表3.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携带授权书)参加开标会议。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3)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名确认;(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7)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 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形。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所有投标文件封存不予退还。 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签订合同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7.3.3招标人不对未中标单位进行勘察投标补偿。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其他内容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应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规定;(3)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4)只能有一个报价;(5)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数量、标记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款规定;(6)投标文件的印刷与装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款规定;(7)投标文件的唯一性:对同一个标段,投标人不能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若编制了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书面声明哪一份有效。2.1.2资格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资格文件 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所提供的格式文件填写,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1)投标人基本情况,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的复印件。(2)近三年(2012、2013、2014)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每张表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4)已完成工程的获奖情况,应附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4)近三年(2012、2013、2014)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附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证明材料。(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5)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2.1.3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款规定;(2)设计周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款规定;(3)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款规定;(4)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条规定;(5)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书规定的权利义务;(6)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7)没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情形;(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分标准。2.2.2评分标准:见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l)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初步评审标准”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须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3.2.3投标人得分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评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301.1投标报价30报价基本分25分。投标人的报价等于基准价,得25分;每高出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每低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5分。2投标人的实力和信誉322.1投标人的业绩12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和经验有1项得4分,最多得12分。(类似项目指单项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输水或供水项目)2.2投标人财务6根据近3年投标人财务状况,一年盈利得2分,一年持平得0.5分,一年亏损不得分。(12、13、14年)2.3投标人获奖情况82012年3月1日以来完成的设计项目获得省厅级及以上优秀勘测(察)设计奖,有1项得2分,最高得8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同一工程以获得最高等级奖计算得分,不累计计分)。2.4信誉61.具有银行AAA等级的得3分;AA等级的得1分;AA以下的得0分。2.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或市政行业设计协会AAA等级的得3分;AA等级的得2分;AA以下的得0分。 3项目负责人6具有教授级高工得6分,高级工程师得3分。4专业人员配备84.1专业配备3根据投标人拟投入人员专业配备情况,在1~3分之间进行酌情赋分。4.2数量及职称3根据投入专业人员数量及职称的合理性及对工作需要的满足性,在1~3分之间进行酌情赋分。4.3随时可调用的后备资源2随时可调用的后备资源充足得2分,其余酌情赋分。5质量保证85.1设计进度保证措施3根据投标人编制的设计进度(完成各阶段设计所用时间)保证措施及对本工程要求的满足性,在1~3分之间进行酌情赋分。5.2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3根据投标人编制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在1~3分之间进行酌情赋分。5.3控制工程造价的建议和方法2根据投标人编制的控制工程造价的建议和方法,在1~2分之间进行酌情赋分。6设备配备齐全2设备配备齐全得2分,其余酌情赋分。7后续服务工作47.1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2根据投标人编制的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在1~2分之间进行酌情赋分。7.2后续服务工作保证措施2根据后续服务工作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在1~2分之间进行酌情赋分。8技术构思108.1勘察设计工作大纲3根据投标人编制的设计工作大纲的合理性及对本工程的满足性,在1~3分之间进行酌情赋分。 8.2整体规划思路2根据投标人整体规划思路的清晰性、合理性,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在1~2分之间进行酌情赋分。8.3勘察设计优化设想3根据投标人在对本项目理解和建设条件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的设计优化设想的可行性、优化思路把握的准确性,在1~3分之间进行酌情赋分。8.4勘察设计建议2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设计建议的合理性、可行性,在1~2分之间进行酌情赋分。合计100备注:1、最高限价(T)=招标控制价。2、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的9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T,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第四章合同书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设计人:签订日期:合同签订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包人: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等见下表:序号分项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长度供水量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说明第三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勘测设计方案、文本及电子版12合同签订后15日内对三条线路分别进行勘测设计并编制方案,向相关部门汇报后,由招标人确定最佳方案。2修改后的方案文本及电子版4合同签订后20日内对招标人确定的最佳方案及招标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深化及优化设计。 3确认初步设计报建图及电子版4合同签订后30日内4确认施工图并经审查合格及电子版20合同签订后45日内。第四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交付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第五条设计的费用以人民币结算。5.1设计费按合同金额分阶段支付。设计费支付进度: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30确认提出的设计方案15日内第二次50提供审查过的施工图15日内第三次20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三条规定交付设计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70年。6.2.3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有关结构验收及竣工验收。6.2.5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6.3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应得到业主认可。6.4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业主紧密配合,业主对设计方案的合理修改意见设计人应予以采纳。 6.5设计过程中业主要求设计人员一同前往外地考察,设计人应予以配合。设计人员的路费、住宿费由设计人承担;餐费及其它费用由业主负担。6.6设计人设计施工图纸时应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服务,平常每月至少到施工现场巡视一次,出现关键性技术问题时,应随叫随到。6.7设计人应保证,发包人使用该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在施工图审查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自行审查并向发包人提交自查报告。7.4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无偿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7.5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其它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对发包人提供的三条线路勘察设计比较分析后择优选择最终一条线路,经发包人同意后进行设计并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设计人应予支持。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不另收工本费。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合同签订地点仲裁委员会仲裁。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8.8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肆份,设计人肆份。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8.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1其它约定事项:发包人名称:(盖章)设计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第五章工程技术资料1、项目规模:管网线路全长约27.8千米。2、总投资:约8300万元3、资金来源:县财政筹措资金。 4、建设地点:范县5、计划工期:45日历天6、质量要求: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要求。7、工程项目情况:水源及管线走向:取水水源为中原油田水厂,从水厂引出,分三个线路:第一线路,穿总干渠,沿总干渠东侧向北至豆庄闸,穿农田走辛庄镇北至牛桥西到八里庄支渠,穿总干排沟,沿总干排沟与辛杨干渠之间向北至新铁路,沿新铁路北侧,进入长泰路,沿长泰路南侧至福寿路,沿福寿路西侧至板桥路北侧,进入自来水厂。全长约29.8公里。第二线路,穿总干渠,沿总干渠东侧向北至豆庄闸,穿农田走辛庄镇北至毛王公路,沿毛王公路西侧向北至新铁路,沿新铁路南侧至总干排沟,穿新铁路,沿新铁路北侧,进入长泰路,沿长泰路南侧至福寿路,沿福寿路西侧至板桥路北侧,进入自来水厂,全长约29.5公里。第三线路,穿总干渠,沿临黄堤淤背堤角至辛庄镇毛王公路向北,沿毛王公路西侧向北至新铁路,沿新铁路南侧至总干排沟,沿毛王公路西侧向北至新铁路,沿新铁路南侧至总干排沟,穿新铁路,沿新铁路北侧,进入长泰路,沿长泰路南侧至福寿路,沿福寿路西侧至板桥路北侧,进入自来水厂,全长约29.3公里。说明: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选择其中一条线路进行编制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方案 作为投标文件的方案。此招标文件另附《范县城区饮水第二水源工程管网规划图》。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范县城区饮水第二水源供水管网勘察设计工程投标文件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 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投标辅助材料六、技术文件七、项目管理机构八、资格审查资料九、服务及优惠条件承诺书十、其它材料一.投标函投标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1、我单位认真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合同编号:),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承担并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人全部责任和义务。2、我方愿以招标控制价的百分之(大写)(小写%)的投标勘察设计费进行报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由招标人确定的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的勘测、设计任务;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技术交底、工程竣工验收及报审等相关服务,并承担相关的责任。3、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投标文件。4、随同本投标报价书已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我方投标的担保。5、若我方中标:(1)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报价书提交的投标资源配置中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保证在合同签署后开始勘察设计工作,保证投入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计,由担任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勘察设计工作。(4)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本次招标代理费用。 6、我们理解不需要招标人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的原因和理由。7、(其它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四.投标辅助材料5.1现场服务5.1.1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5.1.2工地代表安排计划。5.1.3在设计和工地服务各阶段,为确保设计人员的稳定和质量的其他保证措施。5.2质量保证5.2.1设计进度(完成各阶段设计所用时间)保证措施。5.2.2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5.2.3控制工程造价的建议和方法。 五.技术文件6.1勘察设计工作大纲6.2总体规划设计思路6.3勘察设计优化思想6.4勘察设计建议6.5技术创新6.6组织及技术服务保障6.7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及资料 六.项目管理机构6.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拟投入本次设计项目人员汇总表序号岗位名称姓名职务职称注册执业资格专业名称一项目负责人二专业负责人1()专业2()专业3………三后续服务负责人123………四投入本项目其他设计及后续服务人员123………注:本表可加页,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均应列入本表,专业负责人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实际需要设立。项目主要负责人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各专业负责人均应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 6.2主要设计人员情况表主要设计人员情况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设计工作年限注册执业资格名称本项目中拟任职设计主要经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起讫时间该项目中任职项目评价情况…获奖情况目前承担的设计任务注:本表可加页,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均应填写本表;本表后应附有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如有)、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如有)复印件或扫描件、设计经历证明(如有)、获奖证明材料及在获奖项目中任职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提供,如有)。6.3计划用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设施 计划用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设施序号设备名称规格或型号使用年限数量备注注:以上表格不够时可另附页。 七.资格审查资料7.1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电话传真成立时间单位性质上级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出生年月职称技术负责人姓名出生年月职称单位资质等级员工总人数(人)法人营业执照号技术人员总人数固定资产(万元)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人数流动资金(万元)高级工程师人数开户名称中工程师人数银行帐号助理工程师人数注:本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7.2近3年财务状况表“近3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7.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表 序号工程名称工程等别(级)发包人范围项目负责人备注注: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或扫描件。7.4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序号诉讼或仲裁事项诉讼或仲裁中的地位缘由结果备注一诉讼事项二仲裁事项注:后附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证明材料,如无,则在表格中填写“/”。7.5已完成工程的获奖情况已完成工程设计获奖情况一览表序号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等级颁发单位、时间及有关证明 注:表格后附对应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7.6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八.服务及优惠条件承诺书注:格式自拟。 九.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