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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关于学校地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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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关于学校地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2001招标人: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招标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5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0第五章工程量清单62第六章技术标准及要求6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520 第一章招标公告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关于学校地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2001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的委托,就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关于学校地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关于学校地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目二次2、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200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项目地点: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校内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7、工期要求:工期60日历天;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8、标段划分:1个标段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需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业绩要求:2012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建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提供1份,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7)信誉要求:良好,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3、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1、投标人请于2015年12月1日-1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C座20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20 2、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声明书、法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012年9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2012年以来近三年审计报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以上证件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23日上午9:30分整,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C座20层会议室);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一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于2015年12月1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人: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联系人:张科长联系方式:0371-23666956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0371-601518352015年12月1日20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联系人:张科长联系方式:0371-2366695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C座20层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371-601518350371-550561631.1.4项目名称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关于学校地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二次1.1.5建设地点河南省地方税务干部管理学校院内1.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1.2.1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1.3.3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需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0 (5)业绩要求:2012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建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提供1份,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7)信誉要求:良好,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4.3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4.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4.5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若有疑问,请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人,并将问题发至邮箱sxgcgl@163.com(邮件须注明单位名称、工程名称)1.4.6招标人说明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5分包不允许1.6偏离不允许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有疑问,请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人,并将问题发至邮箱sxgcgl@163.com(邮件须注明单位名称、工程名称)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发出后24小时内2.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发出后24小时内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投标需要的其他文件3.2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指定账户于2015年12月22日17:00前缴纳,并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附进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出示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18000.00元);20 开户名称: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帐号:600875528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心怡路支行3.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5.1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文件的编制3.5.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贰份3.5.3装订要求胶装4.1.1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C座20层会议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见招标文件开标程序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其余4人均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财政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至3名20 7.2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应向招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如合同双方协商决定在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前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单位未按上述时间支付履约保证金,视同中标单位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对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有权另行依法选择签约单位。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招标控制价962296.68元8.2“暗标”评审不采用8.3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提交电子版;①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全部投标内容的电子文档及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②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2份③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U盘④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8.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8.5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20 8.6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8.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8.8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8.9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8.10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8.11投标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20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次招标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次招标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20 (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获取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人。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20 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人须知;(2)评标办法;(3)合同条款及格式;(4)工程量清单;(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0 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优惠及服务承诺(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施工组织设计;(8)项目管理机构;(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由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指定账户于2015年12月22日17:00前缴纳,并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附进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时出示银行转账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20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含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文档二份(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提供Excel格式)单独密封递交。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5投标人在递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准备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原件备查。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介绍与会人员;(4)由招标人、投标人、监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投标人签到的逆顺序宣布投标文件;(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并记录在案;20 (7)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8)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其中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2/3人数。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最终审查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最终审查的权力。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且被推荐为前1-3的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进行资格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充分考虑中标候选人的机构、财务、技术能力、生产能力、业绩和商业信誉等。审查方式包括对资格证明文件的核验、考察企业及建设单位用户等。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20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7.4.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0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2招标最高限价为10.2.1本工程招标最高限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3)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4)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5)招标工程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及可能发出的补充说明;(6)主要材料价格按照《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计算,对于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价格采用市场价格计入;(7)其他相关资料;10.2.2招标最高限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予以拒绝。10.13其他相关费用10.13.1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控制价的1.0%可上浮20%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20 10.13.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0.13.3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0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签字盖章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报价符合第五章招标最高限价、预算编制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条款号评分因素内容20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40分施工组织设计:40分工期:2分质量:2分业绩和荣誉:9分服务承诺:7分2.2.2评标基准值的计算方法以招标控制价为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95%(含95%)-100%(含100%)范围之间的,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95%(含95%)-100%(含100%)范围之外的,则不参加计算评标基准值,但其报价仍参加下一阶段评标。评标基准值的计算公式:评标基准值=所有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招标控制价*50%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至招标控制价95%范围内的,则以招标控制价的95%作为评标基准值。2.2.3(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0分)评审方法: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基准分(40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基本分(40分)的基础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基本分(40分)的基础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2.2.3(2)工期满足得2分。2.2.3(3)质量合格得2分。2.2.3(4)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0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1-4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4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4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4分文明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4分工程进度计划与工期保障措施1-4分资源配备计划1-4分施工总平面图1-4分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1-4分确保报价完成工程建设的技术和管理措施1-4分20 此项目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各评委根据投标人技术标编制水平是否先进、科学、合理、可行等方面,逐项酌情打分,逐项分值之和为该评委对施工组织设计标的的分值。2.2.3(5)业绩和荣誉(9分)近三年以来已完类似建设工程的每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证书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开标时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原件为准,且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一致)2.2.3(6)服务承诺(7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结合投标人自身条件和潜力,对工程质量、安全措施、连续施工、工程进度和交工后回访、项目经理在场、保修及协调各方的关系所的的承诺。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实质性优惠进行量化打分(1-4分)。有服务承诺以外的其他承诺另外加1-3分。备注: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投标工期+投标质量+施工组织设计+业绩和荣誉+服务承诺得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2.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法则,取至小数点后3位,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2位。20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工期: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质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业绩及荣誉:见评标办法前附表;(6)服务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工期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质量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施工组织设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89 (5)业绩及荣誉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6)服务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总则”中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5)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有明显雷同的;(8)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89 (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工期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质量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D;(5)按本章第2.2.3(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经理业绩算出得分E;(6)按本章第2.2.3(6)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承诺计算出得分F。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十B十C十D十E十F。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一至三名为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8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89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89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89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89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89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89 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89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89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89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89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89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履约担保的期限: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应向招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如合同双方协商决定在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前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待工程材料进场完毕,完成工程量60%时退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89 (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89 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89 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5材料供应选择8.5.1承包人所选主材供应必须经甲方认知认价后方可投入使用。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9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89 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89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89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89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5决算审计费支付条款双方约定,项目完工后10日内,中标人应如实向发包方报送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发包方在对中标人所报工程结算书进行初审后提交决算中介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如中标人提交的工程结算书数额,最终被决算中介机构出具审减额达到10%以上的审计结论时,对审减额在10%以上部分的决算审计费用,则应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按本约定承担的决算审计费用,届时,直接由决算中介机构向中标人开具发票,发包方有权在中标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付支付给决算中介机构。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89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89 。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89 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89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89 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89 20.5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20.5.1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应在航空港实验区范围内开展该项业务的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0.5.2本工程工程款元。其中农民工工资性工程款(人工费)元,农民工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元。(农民工工资性工程款除月工期)20.5.3发包人于每月日前(8日)将上月农民工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0.5.4承包人每月日前(25日)上报本月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次月日前(10日)委托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银行支付上个月农民工工资。20.5.5工程竣工后,经实验区劳动监察大队确认无农民工工资拖欠,发、承双方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89 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4: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6: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履约担保格式附件8:暂估价一览表89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89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89 附件3: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89 附件4: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89 附件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89 附件6: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89 附件7: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89 附件8: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89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89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89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除非招标人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1.4招标文件提供了工程量清单,但该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子目的列项及各子目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对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提供该清单的目的是为投标人提供一个报价的共同基础、依据载体,并依次作为评标的基础。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计算工程量,并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对比。如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疑义的(包括缺项、漏项、错项、计量等),可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出质疑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对有疑义的内容进行复核,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复核结果。2.2投标人必须按规范完成合同图纸的标示全部内容(即工程量)。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视为按规范完成合同图纸的标示全部内容(即工程量)的报价,合同图纸标示的内容(即工程量)不予调整。2.3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4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勘察资料、设计图纸、施工合同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报价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一旦中标,除合同约定外,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等而得到调整。2.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及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2.6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3)企业定额或参考《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89 (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澄清文件、修改文件;(2)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3)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4)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5)投标报价中的不可竞争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严格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相关规定计取并单列。但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不计取。(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基本费按规定全部计取。(7)定额测定费不计取;2.7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量清单项目的单位综合费用,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2.8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2.9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2.10投标人必须对招标项目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则投标文件无效。3.其他说明3.1除本强制性规定外,投标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3.2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3.3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3.4施工用水用电,分别按施工现场水、电表测量数量结算。建设单位在给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时,扣除代中标人交付的水、电费;3.5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拖延工期而发生的措施费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乘担,招标人不另考虑。3.6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7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报价,并以人民币币种签约、结算。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4.工程量清单(另册装订)89 第六章技术标准及要求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的。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3)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建标[2003]102号4)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T27-2001J140-2001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6)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7)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8)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9)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11)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12)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1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1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5)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17)建筑工程施工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1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1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上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89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89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正/副本)(封面)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并签字)日期:年月日89 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优惠及服务承诺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七、施工组织设计;八、项目管理机构;九、资格审查资料;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89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第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对本工程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并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89 工程名称投标人项目经理级别编号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其中不可竞争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大写)(小写)规费(大写)(小写)税金(大写)(小写)扣除不可竞争费后的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措施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大写)(小写)投标质量等级投标工期备注: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并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89 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投标人:(盖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89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第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并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名称):89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第标段施工的投标,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自愿要求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本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可另页附)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并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89 五、优惠及服务承诺投标人名称: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并签字)日期:年月日89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9 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部分)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主要施工方法;(2)拟投入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3)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4)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5)施工总进度及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7)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8)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但不限于此),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若采用技术暗标评审,则下述表格应按照章节内容,严格按给定的格式附在相应的章节中。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图89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89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89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89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89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89 附表六:临时用地图89 八、项目管理机构89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专业年限89 (一)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应附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以及其他主要人员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89 九、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帐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89 (二)近三年财务状况表(2012年、2013年、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89 (三)自2012年1月以来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应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业主单位负责人及电话。89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类似工程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应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业主单位负责人及电话。89 (五)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89 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无行贿犯罪告知函;企业荣誉、奖项等其它相关材料)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