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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33:31 发布

小店污水处理厂施工招标文件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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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第一卷3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总则132.招标文件153.投标文件164.投标195.开标196.评标207.合同授予20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9.纪律和监督2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附表一:开标记录表23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24附表三:问题的澄清2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6评标办法前附表262.评审标准322.1初步评审标准32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23.评标程序323.1初步评审323.2详细评审33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3.4评标结果3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5说明38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40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45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80第二卷84第六章图纸851.图纸目录852.图纸(另附)86第三卷8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8879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90目录92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93(一)投标函93(二)投标函附录9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6三、授权委托书97四、投标保证金98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0六、施工组织设计101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102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102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102附表四:计划开、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02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103附表六:垂直运输机械布置图103附表七:临时用地表103七、项目管理机构104(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104(二)主要人员简历表105八、资格审查资料108(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08(二)近年财务状况表109(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10(四)正在施工的和正在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11(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112(六)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113九、其他材料114(一)承诺书114承诺书(一)114承诺书(二)115承诺书(三)116(二)本单位出具的项目经理劳动合同。117(三)其他承诺(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做出的书面承诺)。117(四)有利于招标人的其它材料。11779 第一卷79 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编号:新工园招16-011号河南新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新乡市小店污水处理工程(二期)施工一标段及监理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工程的规模:本项目主要接纳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总规划污水处理规模5万吨/日;2、招标范围:标段1:施工,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标段2: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质量保修期的维护、维修等阶段的监理。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有资金、争取国家资金,已落实。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小店污水厂(一期)的西侧围墙外,新乡市小店污水厂(一期)厂址位于东三干渠与纬七路交叉口西北部5、标段划分:2个标段6、工期要求:标段1:90日历日;标段2:随新乡市小店污水处理工程(二期)施工全过程及质量保修期7、质量要求:合格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1.1施工及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1.2施工标段投标人:1.2.1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2.2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自2013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关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1.2.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2、2013、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2.4业绩要求:自2013年以来承担过相近规模及以上类似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1.3监理标段投标人:1.3.1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1.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须注册于现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1.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1.3.3业绩要求:201379 年以来承担过5万吨/日及以上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业绩(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3日8:30~12:00,15:00~18: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右侧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唐先生。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1日09:00;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1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单位及电话: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0373-3686158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373-3028801招标人:河南新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庞女士      联系电话:0373-3356887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1571373826179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2016年5月6日79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河南新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庞女士电话:0373-33568871.1.3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7137382611.1.4项目名称新乡市小店污水处理工程(二期)施工一标段及监理项目1.1.5建设地点新乡市小店污水厂(一期)的西侧围墙外,新乡市小店污水厂(一期)厂址位于东三干渠与纬七路交叉口西北部1.2.1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争取国家资金,已落实。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1.3.2计划工期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企业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自2013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关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79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2、2013、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业绩要求:自2013年以来承担过相近规模及以上类似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7、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其他要求:①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齐全,满足工程需要,自有设备以购买发票为准,租赁设备以租赁合同为准。②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拟对本项目配备的质检员、安全员、取(送)样员、材料员、施工员、造价员、标准员等相关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持证上岗。③本单位出具的项目经理劳动合同。④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的《个人信息和缴费资料表》。⑤企业出具的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等方面情况说明。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__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17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日15天前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2.1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图纸79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15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1日上午09时00分。2.2.3投标人书面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书面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承诺书。2.本单位出具的项目经理劳动合同。3.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的《个人信息和缴费资料表》。4.有利于招标项目的其他资料。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缴纳凭证附进投标文件。收款单位: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新乡建行城南支行(新飞大道中段136号)帐号:41001560710059000666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17:00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2012,2013,2014年度审计报告。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自2013年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自2013年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79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投标函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按招标文件格式在规定的地方签字或盖章。工程量清单报价加盖造价人员专用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电子版要求见本表10.4(包含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工程量清单报价以excel形式制作)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包括清单报价)、插入页码。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活页装订。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4.1.2封套上写明标明正副本:招标人名称:河南新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在年月日上午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1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1开标室5.2开标程序详见本章第5.2项“开标程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由招标人开标前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三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额的10%。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后五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79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不良行为记录:近年申请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10.2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日的7天前公布。10.3“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10.4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电子版一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以excel形式制作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5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6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10.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依法予以公示。79 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项目。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0监督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1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2.1中标人确定后,需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10.12.2企业工程业绩证明包括: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缺一项业绩无效(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包括: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缺一项业绩无效(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10.12.3投标人在标书中必须作出保证交纳中标价2%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同时在工程实施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按时发放的承诺,否则在评标时将实行“一票否决”,视为无效标。10.13评标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核验原件,投标单位提交原件时,应列明原件清单,并与提交的原件一一对应。10.14施工单位应承诺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的资质证件存放在招标人处,保存至工程完工后返还,中标人不得无故取回所押证件。10.15招标代理服务费:1)中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费执行国家规定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79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79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79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79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投标人需按照规范要求制定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方案,并进行观测,在施工期间和通水运行两年内的沉降观测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内。3.2.4投标人需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设置施工缝,施工缝需加装止水钢板,聚硫密封胶采用国内知名品牌,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相关费用,并计入投标总报价。3.2.579 投标单位需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以及现场踏勘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降水、排水。若需降水、排水,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编制详细的降水、排水方案(方案中包含降水井深度、个数、以及降水时间、泵型、排水的通道等所有涉及降水和排水的内容),并将该部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现场施工与投标方案不符时,费用不再调整。3.2.6投标单位需考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工程,并将该项费用计入本次报价。3.2.7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图纸要求确定钢筋的连接方式,根据现场情况,确需调整的,须经设计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但在投标时须综合考虑该项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内。3.2.8外加剂、地板砖(设暂定价)、墙砖(设暂定价)、乳胶漆、门、窗户等均需用国内知名品牌,需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使用。3.2.9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基坑开挖方案及其费用,实施过程中或专家论证意见需对投标文件中方案进行修改的,投标单位必须及时修改,相应费用不再增加。3.2.10为保证工程能够连续实施,投标单位需配备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相应功率的发电机组,并综合考虑其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内。3.2.11条:以上要求特定事项的费用全部包括在本次报价中,即便招标清单出现该漏项,价款也不再调整,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79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进新诚信档案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79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79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重申招标控制价;(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79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79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9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总报价(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评标报价(元)(投标总标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之后的价格)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标的(如果有)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79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79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79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及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需要提交原件:□是,√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需要提交原件:□是,√否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是否需要提交原件:□是,√否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是否需要提交原件:√是,□否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是否需要提交原件:√是,□否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是否需要提交原件:√是,□否以上证件投标文件中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财务状况、项目业绩及项目经理相关证件须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查验。2.1.3响应性评审标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汇出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投标人在标书中必须作出保证交纳中标价2%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同时在工程实施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按时发放的承诺。投标总报价低于(含等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9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企业及项目管理机构:12分投标报价:60分其他因素:8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商务标各部分分别计算,详见各分部评分2.2.3工程量清单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评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4评标报价评标报价为投标总报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之后的价格。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本项内容缺项不得分)(20分)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2分)根据内容是否完整,措施是否得当得1-2分,没有此项内容的,该小项不得分。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分)根据内容是否完整,措施是否得当得1-3分,没有此项内容的,该小项不得分。3.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根据内容是否完整,措施是否得当得1-3分,没有此项内容的,该小项不得分。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3分)根据内容是否完整,措施是否得当得1-3分,没有此项内容的,该小项不得分。5.资源配备计划(2分)根据内容是否完整,资源配置是否得当得1-2分,没有此项内容的,该小项不得分。6.施工平面图(2分)根据内容是否完整,布置是否得当得1-2分,没有此项内容的,该小项不得分。7.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2分)根据内容是否完整,措施是否合理得1-2分,没有此项内容的,该小项不得分。8.新技术的应用、合理化建议、工程风险分析、应急预案、工程难点及相应解决方案(3分)根据内容是否完整,建议是否得当得1-3分,没有此项内容的,该小项不得分。将各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已该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最后得分。79 2.2.4(2)企业及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2分)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1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得1分,中级职称得0.5分。其他不得分。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4分)自2013年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5万吨/日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的业绩,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注:同一工程的不同标段按一个业绩进行计算,须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人员配备(1分)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其他要求第②项,齐全得1分,缺一项不得分。企业资质(2分)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得2分,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得1分,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不得分。企业业绩(4分)自2013年以来承担过5万吨/日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的业绩,有一项得1.5分,最多得4分。注:同一工程的不同标段按一个业绩进行计算,同一个业绩只能参加一次计分,须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1.工程量清单总报价(38分)(1)有效投标人: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2)评审原则:总报价应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总报价的高低和合理性作为评分依据。(3)评标报价,即投标总报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后的价格。(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投标人评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基本分33分。投标人评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加1分的比例在基本分33分基础上进行加分,最多加5分,评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超过5%的,每再低1%在满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评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的比例在基本分33分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79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10分)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为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对应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评委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抽取分量较重的10项清单项目。在评标基准价+5%至-10%范围内的综合单价,每项得1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本项共计10分。3、主要材料单价(8分)主要材料评标基准价为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对应的主要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评委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抽取分量较重的8-10项材料。在评标基准价+5%至-10%范围内的材料单价,每项得1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本项共计8分。4、措施费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4分)措施费评标基准价为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对应的措施费的算术平均值,在基准价-20%至+30%范围之内的得4分,低于基准价-20%的措施费报价得3分,高于基准价30%的措施费报价为2分。2.2.4(4)其它因素(8分)优惠及服务承诺(8分)(1)针对本项目,对投标人在确保工期和质量方面作出的承诺进行综合评价0-2分(无承诺或无利于发包方的承诺的不得分)(2)针对本项目,对投标人质量保修期内和质量保修期外做出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0-2分(无承诺或无利于发包方的承诺的不得分)(3)针对本项目,对投标人在其他服务方面作出的承诺进行综合评价0-4分(无承诺或无利于发包方的承诺的不得分)(其他服务包含施工期间负责协调周边环境关系、连续施工、避免产生劳务纠纷、保护环境及安全等方面采取的措施,(无承诺或无利于发包方的承诺的不得分))注:1、评标时,资格评审、企业及项目管理机构评审需核验原件,如果评委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文件有异议,投标人必须在评标结束前进行澄清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相关处理。投标人提供的原件需要与投标文件中对应的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所有评委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79 开、评标需携带的原件清单一、资格评审需核验的原件(必备项)序号原件内容核验明细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财务审计报告2012、2013、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自2012以来承担过的相近规模及以上类似市政工程施工业绩①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注:上述①-②缺一项业绩无效,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4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自2013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施工业绩①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②竣工验收报告备注:上述①-②缺一项业绩无效,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本单位出具的项目经理劳动合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5其他要求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的《个人信息和缴费资料表》二、企业及项目管理机构需核验的原件(得分项)序号得分明细核验原件内容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中级职称得0.5分。其他不得分。职称证2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自2013年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5万吨/日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注:同一工程的不同标段按一个业绩进行计算。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缺一项业绩无效,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79 3人员配备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其他要求第②项,齐全得1分,缺一项不得分。质检员、安全员、取(送)样员、材料员、施工员、造价员、标准员等相关人员的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持证上岗。4企业资质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得2分,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得1分,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不得分。资质证书5企业业绩自2013年以来承担过5万吨/日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有一项得1.5分,最多得4分;注:同一工程的不同标段按一个业绩进行计算,同一个业绩只能参加一次计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缺一项业绩无效,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79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79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在评标结束前,投标人未对评委的质疑进行书面澄清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相关处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荐列出各投标文件的投标偏差。有任何属于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应宣布为废标。有属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细微偏差的,应根据本办法第3.3条在评标结束前进行补正,拒不补正的,凡存在细微偏差的评分项目,最终评定分值应扣除应得分值或拒绝其投标。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遵从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等七部委颁发的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五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79 3.5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3.5.1关于审查活动暂停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审查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3.5.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3.5.3关于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产生方式另行确定代替者进行评标。3.5.4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3.6评标结果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6.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7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79 (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7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79 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79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79 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二、合同工期三、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七、承诺八、词语含义九、签订时间十、签订地点十一、补充协议十二、合同生效十三、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9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79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79 (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79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79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79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工程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矛盾时,以更严格的要求为准);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国家及省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法规、条例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1.4标准和规范79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工程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矛盾时,以更严格的要求为准);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及与图纸有关的图审变更。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另行约定;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另行约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79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自行考虑。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另行约定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借转让。发生泄露图纸的情况,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索赔费用不少于发包人为此支付给设计人的费用和成本。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另行约定。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另行约定。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79 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及协调各专业工程之间的设计、施工,控制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由发包人提供总电源、水源接口位置,临时线敷设及费用由承包人自理。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另行约定。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另行约定。(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另行约定。3.2项目经理79 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及协调相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工程。79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执行本工程《监理合同中约定的职权》。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发布开(停)工令、工期顺延签认。不称职技术(管理)人员撤换建议权等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工程师的职权。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79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6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9 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配合发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的批件。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导至工期迁误的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9 (1)由于异常恶劣天气及政府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原因而影响工程施工的;(2)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3)施工遇到障碍物或古墓,文物等需要进行基础处理的。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79 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79 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国家、地方政府文件允许调整的按文件要求调整。11.2招标文件中第3.2.11条中明确的事项价款不再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发包方承担工程量清单中量的风险,乙方承担工程量清单中价格的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执行国家政策性文件。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10%。预付款支付期限:开工前7日。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分3-5次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79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照每月工程实际完成量的70%进行付款,工程完工付至已完成工作量的80%(且不超过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作量的85%,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金额的95%,留5%的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5年且经查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付清剩余合部价款(无息),每次付款时,乙方需提供有效发票。”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79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有关规定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79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审计结算结束后10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79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7)其他:发包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9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79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另行约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另行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另行约定。其他事项的约定:另行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另行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新乡市人民法院起诉。79 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79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79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79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79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79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79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79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79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79 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9:79 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79 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79 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79 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79 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79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79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79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详见另附的工程量清单。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本招标文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本次工程量清单工程特征描述;《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93 (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最新工程造价信息。(10)其他的相关资料。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明示或暗示约定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5“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2.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6.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2.6.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子目的组成,由投标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自主填写,所填写的子目视为已包含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所有工作内容,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工程量清单工作内容所包含的现场需要增加的工作内容和措施,视为投标中已优惠,不再进行调整。2.6.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2.7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豫建设标[2014]93 57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的通知)中费用的通知》及《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的规定计价,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不可优惠,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2.8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9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2.10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2.11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2.12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其他说明3.1工程量差异调整3.1.1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3.1.2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3.1.1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3.1.1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93 3.2其他补充说明3.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投标人须知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工程量清单必须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进行填写报价,不得做任何修改;投标人提交的电子版内容必须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基础上填写报价,格式和内容不得做任何调整和修改。3.2.3投标人必须完整地提交电子版。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单独设置一个文件夹,工程量清单必须采用excel格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及材料单价表按照顺序编制成一个excel表格,文件名设定为“(投标单位名称)清单及材料报价.xls”,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按照“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的顺序每项内容一个数据列,多余数据列删除,主要材料价格表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定的材料表填写(需注明品牌/厂家),可以增加材料项,但不得减少材料项。投标人在选用材料时,应选用国内知名品牌。投标人必须按照本款规定编制电子版。3.2.4本次招标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原则上不应超过取费范围和计费标准。投标人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特别是有关职责权利规定、计量计价规定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当使用经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测评合格的计价应用软件。3.2.5投标人应将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和理解,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3.2.6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图纸和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答疑补充等开标前的文件对照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全面复核,对发现的数量差额与缺项,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检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函或答疑补充的形式予以更正,所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不允许自行调整。3.2.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或拆迁原因而导致的费用增加、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8本工程签订合同方式为固定单价合同,投标单位需将风险考虑其中。(工程量清单另附)93 第二卷93 第六章图纸1.图纸目录93 2.图纸(另附)93 第三卷93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除非另有说明,本工程适用所有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均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或与合同其他内容存在不一致,承包人应书面请求发包人澄清,发包人未予澄清者,按其中最高的要求或最严格的标准执行。适用本工程的上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具体编号和名称则在本文件中有意空缺,由承包人依据上述原则自行收集。本工程执行以下但不限于以下所列规范、标准、文件的最新版本:《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111-9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9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GB50009-200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200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93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设计规程》(CECS117:2000)《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程》(CECS138:2002)《市政地下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DGJ08-236-2006)《市政管道、排水管道成品与半成品施工及验收规程》(DGJ08-87-2009)《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GJ08-220-96)《给水排水工程顶管技术规程》(CECS246:2008)93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93 封面(正/副本)(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93 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管理机构八、资格审查资料九、其他材料93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93 (二)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投标人项目经理专业及级别注册编号投标范围投标总报价(元)(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大写:小写:评标报价(元)(投标总报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之后的价格)大写:小写: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足额计取,不得优惠)大写:小写:规费大写:小写:税金大写:小写:措施项目费用合计(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大写:小写:措施项目费用合计(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大写:小写:投标质量工期投标有效期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计算)保修期限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价的2%承诺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规定足额计取,并不得优惠。2.我公司接受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合同条件及合同协议书中所有合同条款,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愿意按该合同条款签订施工合同。117 3.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一定按照本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修要求实行保修,同时我公司承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0号令规定的保修办法。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补充填写,可另附页。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1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117 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本证件需直接扫描正、反面,插入文档,不允许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本证件需直接扫描正、反面,插入文档,不允许粘贴)117 四、投标保证金117 保证金回执格式保证金交纳证明(附保证金支付回执单复印件)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缴纳凭证附进投标文件。收款单位: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新乡建行城南支行(新飞大道中段136号)帐号:41001560710059000666特别提醒:1、缴纳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必须和投标人信息库中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如果不一致会导致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缴纳情况,且如投报多个标段的必须按标段分别缴纳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后,请务必返本页面查询保证金到达交易中心账户情况;如未查到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的信息,请及时与办理业务银行联系;经查询系统显示保证金已到账,请务必点击页面右侧“绑定”按钮,进行该标段保证金绑定,并按系统提示打印保证金回执单。3、每个标段的保证金必须一次性全额转账,分次转账的保证金将无法绑定。4、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缴纳保证金,可能导致投标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确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绑定的,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确认,可凭办理业务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该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具有同等效力。附件:保证金生成打印页面:(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格式以此为准)117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投标人提交的标价工程量清单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及主要材料价格表填报单价及合价,任何投标人不得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及内容进行修改及调整。2、如投标人提交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及主要材料价格表与招标人提供的格式不一致,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3、投标人提交的电子版必须与招标文件中一致,并且为excel格式,按照分部顺序合并为一个excel表格。117 六、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按照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5)资源配备计划(6)施工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住宿、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并且现场生产(活)设施规划有序,整治卫生,职工宿舍能满足现场施工需求)及垂直运输机械的布置(投标人应递交一份垂直运输机械布置图,绘出现场垂直机械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垂直运输机械的位置、数量、吨位等情况和布置);(7)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8)新技术的应用、合理化建议、工程风险分析、应急预案(9)工程难点及相应解决方案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垂直运输机械的布置图附表七临时用地表117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来源备注备注:“来源”分为“自有”和“市场租赁”两种情况,正在使用中的设备应在“备注”中注明何时能够投入本项目。自有设备须提供原始购买发票的复印件,使用情况和停放地点的说明文件;租赁设备须提供租赁意向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117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并且现场生产(活)设施规划有序,整治卫生,职工宿舍能满足现场施工需求。附表六:垂直运输机械布置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垂直运输机械布置图,绘出现场垂直机械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垂直运输机械的位置、数量、吨位等情况和布置。附表七: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注:如果发生,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费用。117 七、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117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以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证明(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缺一项业绩无效,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项目经理需提供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的《个人信息和缴费资料表》。项目业绩仅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级建造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117 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质检员、安全员、送(取)样员、材料员、施工员、造价员)等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主要业绩须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缺一项业绩无效(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其他管理人员应附有效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及养老保险复印件。以上人员需提供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的《个人信息和缴费资料表》。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执业资格专业职称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117 附3:证明(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17 八、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17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备注:在此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117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缺一项业绩无效,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117 (四)正在施工的和正在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合同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117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申请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117 (六)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2、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3、其他备注: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当结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定义的范围填写。2、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投标人近年所承接工程和已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非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果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等等。117 九、其他材料(一)承诺书承诺书(一)(招标人名称):鉴于我方参加(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特承诺: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投标本工程招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的资质证书在签订合同之前由招标人暂为保管,保存至工程完工返还。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17 承诺书(二)(招标人名称):鉴于我方参加(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特承诺:如果我单位中标,保证交纳中标价2%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同时在工程实施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按时发放。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17 承诺书(三)(招标人名称):鉴于我方参加(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特承诺:如果我单位中标,在施工过程中,如有违反合同中关于工期、质量、安全的相关约定,招标人有权将我单位承担的相关工作交由其他有资质的合格承包人予以完成,我单位保证服从招标人安排,并配合履行相关手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损失。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17 (二)本单位出具的项目经理劳动合同。(三)其他承诺(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做出的书面承诺)。(四)有利于招标人的其它材料。117'